龙族 作者:江南(已出版)
是刚给人当烟囱使过。
“吃不了了,还是倒掉吧。”楚子航轻声说。
他默默地洗手。不知道为什么他突然想起那个男人来,每次想都觉得那个男人的一生很扯。嘴里永远说着“我其实只会开车”这样的话,可直到最后才暴露出那种可怕的血统。其实如果使用那种血统,很多东西都会唾手可得,那种凌驾于世人之上的、杀人如斩刍狗的血统。
当你掌握了轻易把一个个体毁灭成灰的力量,还会真的在意它的存在么?可那个男人还是那么喜欢妈妈。隐藏起血统来,伏低做小来讨妈妈开心。
卡塞尔学院从入门课起就不断地讲“血之哀”,所有混血种所以会自发地走到一起是因为血统导致的孤独,你的能力你的血统都不容于世,只能彼此拥抱着取暖。
即便你所做的事情对于人类很重要,但你不是个真正的人来,你是个异类,你真正的同类在世界上稀少如晨星。当你选择了卡塞尔的路之后你就不能再回头看,因为这条新的路出现之后,旧的路就消失了,当你知道了世界的真相,你就再也不能像一个普通人那样浑浑噩噩地生活。
你的世界里巨龙昂首矗立在荒原的中央,世界在黄金色的龙瞳里是完全另一个模样,你的一个念头都能改变世界的规则。
可为什么还会在意这种小小的温柔呢?贪恋着和一种叫“家人”的人一起过的、凡俗的生活。
还是想要有个狗窝一样的地方可以回去……
“佟姨,记得提醒我吗每天喝牛奶。”楚子航打开冰箱,取出一盒牛奶给佟姨看,“就买这种三元的低脂奶,其它的她不喝,要加一块方糖,微波炉打到低火热五分钟,碰到她胃不好的时候就得改喝酸奶,酸奶不加热,加糖还是照旧。每晚睡前看着她喝下去。”
他熟练地把牛奶准备好放进微波炉里,定了时间,“热好等五分钟,叫她起来喝。”
“知道知道,跟以前一样嘛。”佟姨说。她有点不太明白楚子航这个习惯,每次出国前都把这套程序重讲一遍。楚子航不在家的时候都是佟姨热牛奶,这套程序早就熟练了。
“车我会停在机场的停车场,车钥匙和停车卡我塞在手套箱里,叫家里司机带备用钥匙去提回来。”楚子航说,“我走了。”
“牛奶海没热好呢……子航你一会儿跟你妈说一声……”
“我不太习惯跟人道别……”楚子航顿了顿,“反正寒假还会回来。”
他擦干了手,拎起旅行箱,消失在门外的雨中。
|5|Aspasia
“明非,你在国外一个人辛苦不辛苦?”陈雯雯停下手里的刀叉。
“还好吧,我有个同宿舍的师兄叫芬格尔,很照顾我的。”路明非还在对付那块烤羊小排,他的声音在Aspasia餐馆的每个角落里回响。
这是一栋临河的老房子,解放前是一个法国商人的三层洋房,被Aspasia买下来之后重新装修,保留了原装老旧的榆木地板,四面墙壁却全部砸掉换成了落地窗,屋子和屋子之间打通,楼板也都砸掉,抬头就是挑高8米的穹顶,近一百年前的旧木梁上悬挂着一盏巨大的枝型吊灯,而此刻吊灯是熄灭的,巨大的空间里亮着的只有路明非和陈雯雯桌上的烛台。
路明非差点以为自己被凯撒晃点了,因为远看这栋建筑一片漆黑,和关了没两样。车停下的时候他才看见门前留了一盏灯,一名侍者打着伞站在雨里,对路明非躬身说,“今晚Aspasia包场。”
就在路明非掉头就要溜的时候,侍者打开自己背后的门说,“Ricardo M。Lu先生,不会有人打搅您的用餐。”
路明非这才明白,他那个钱多得烧坏脑子的老大把整个Aspasia给他包了下来。
陈雯雯穿着那身熟悉的白裙子,白的近乎透明的白裙子,白色的蕾丝边袜子和平底和(原文)黑色皮鞋,烛光在她身上抹上淡淡的一层暖色。
路明非一辈子没有这么正儿八经地吃过饭,腰挺得笔直,好像有人在他的后腰插了一根擀面杖,双肘悬空左叉右刀,切羊排的动作一板一眼。这有一半是那身昂贵正装的功劳,虽然不知道这身衣服是不是凯撒老大给小弟发的福利,但是穿着这种价值不菲的玩意儿,弄出点褶子来就不好了。根本没有人给他们看菜单,只是简略地询问了什么忌口之后,喝着一瓶1997年产的玛高红酒,菜就悄无声息地上来了。
侍者解释说行政主厨为了这次包场下午就选定了最好的几样食材,名字拗口的奶酪是在意大利什么山里的山洞里发酵了五年的,羊从生下来吃的每一个草都是意大利本地的,鱼鲜则取自日本,以确保每一道都合乎他们严格的米其林三星标准云云。路明非看着自己碟子里那一小块袖珍的羊排,盘算自己一口下去吃了多少劳动人民的血汗。
左手不远处竖插着一艘巨大的古船,那是一艘打捞上来的明朝沉船,被海水腐蚀了多年的旧船板上搁着不同年份各式各样的酒。右手边是巨大的玻璃窗,窗外是林荫路,林荫路外是小河,雨哗哗地打在玻璃上。
(原图就是这样,有可能印刷问题吧)路明非一辈子没有这么正儿八经地吃过饭,腰挺得笔直,好像有人在他的后腰插了一根擀面杖,双肘悬空左叉右刀,切羊排的动作一板一眼。这有一半是那身昂贵正装的功劳,虽然不知道这身衣服是不是凯撒老大给小弟发的福利,但是穿着这种价值不菲的玩意儿,弄出点褶子来就不好了。
由于看起来委实很像有钱有闲有品位的认识,在侍者询问羊排要几成熟的时候,路明非甚至放弃了自己一贯喜欢的“全熟”,而像个美食家那样矜持地说“五分”。
怎们能不好呢?他记忆里陈雯雯永远都穿着这一身白得像是透明的白色裙子,坐在阳光里的长椅上看书,似乎不穿这条裙子,陈雯雯就不是陈雯雯了。在漫长的三年里他即使凑得离陈雯雯很近很近,也觉得自己是在远远地眺望她,因为她身边总有各种各样的男生在关心她,总被那些人的影子围着,那些人都比他出色,让他在靠近的时候自惭形秽。
而现在还是这么一身白色的裙子,陈雯雯肌肤上流淌着一层温暖的光,他抬眼就能看到那双目光婉转的眼睛,闻见她头发上某种戏法水温和的香味。以前围绕着陈雯雯的那些人现在没有一个能打搅他们,今儿这Aspasia……爷包场了!
音乐声若有若无。
“你喜欢这首歌么?”路明非问。
“喜欢,是Dalida的《i found my love in Portofino》”,陈雯雯说,“路明非……你变啦。”
路明非一怔,变了么?拽起来了?不再是那个灰头土脸的小子了?开始欣赏Dalida的歌了?终于有这么一天王八翻身了!
“先生,要不要来这边选一支配甜点的甜酒?”侍酒师恭恭敬敬地过来问。
“嗯,好!”路明非点头,挺起胸膛气派十足地离座。
侍酒师引他到那艘古船充当的酒柜前,一边指点着一支支小瓶金黄色的甜酒给他介绍,一边压低了声音,“上甜点的时候,需不需要给女士准备一份惊喜?”
“惊喜?”路明非一愣。
“这样难得的环境和场合,是值得纪念的日子吧?一份惊喜搭配甜品是好主意,譬如,我们可以把重要的一句话坐在奶酪蛋糕的雕花上。”侍酒师笑笑,“需要请告诉我。”
路明非醍醐灌顶,这样一个场合,一个难得的、把两个人和整个世界分隔开的雨夜,一顿精致的意大利菜,喝了一点酒,空气里浮动着Dalida的低唱,烛光洒在女孩白色的裙子上,难道不是为了说出什么重要的话来么?这根本就是为表白而准备的舞台啊,女主角在看着你,眼帘低垂,聚光灯已经打在你身上,麦克都递到你手上了,你不说出那句“我喜欢你”的话,简直就是丧尽天良!
可他喜欢陈雯雯么?有点不太确定,不过至今收到她的短信还是会心里一颤的。
那么诺诺呢?该死!这个红发小巫女的名字不合时宜地往外钻。现在不是你演女主角的场合啦,你的名字不要在我心里蹦啊蹦的了,你的男主角是凯撒啦,跟我又没有关系……路明非脑子里乱糟糟的。
一个人会同时喜欢上两个女孩么?路明非记得自己看过一份报纸上说不会,你要是说自己同时喜欢两个,就说明你一个都不喜欢。
路明非十九岁,光棍至今,很想认真地喜欢某个人。
他心事重重地坐回桌边,面对碟子里剩下的几小块羊排。每个人都说进入卡塞尔学院就不能再往回看了,因为已经没有退路,可自己跟其他人不一样。屠龙或者拯救世界什么的,自己真的不是那块料,上学期的成绩单还没拿到,可能会挂科。诺诺永远是视线的焦点,聪明,精干,开火红色的法拉利,卡塞尔的“A”级,你永远不知道她在想什么可又永远想知道,她的一切都很美好,跟她比起来陈雯雯只是普通女孩。
但他够不到诺诺,他是诺诺的小马仔,跟着诺诺鞍前马后,能配得上诺诺的只有凯撒……也许还有楚子航。
诺诺是只远在天边的凤凰,陈雯雯咫尺之遥,伸手就能够得到。
也许陈雯雯在等自己说什么。
别让诺诺继续在自己心理捣蛋了,把小巫女的影子压下去算了,再怎么,都是远在天边的空影,想得越多越不开心。只要说一句表白的话可能就有女朋友咯,这辈子还没有过女朋友嘞,没写过情书,没煲过电话粥,每年情人节都是死忠的去死去死团团圆,这样今年的圣诞节就可以不用跟芬格尔那个万年废柴光棍师兄一起看《断背山》度过了啊!
路明非心里好似有个小魔鬼在舞蹈。
他抬起头,看向桌子对面说,“我其实喜欢……”
“镇静,不要把食物吐在我脸上。”路明泽淡淡地说着,切着碟子里的蓝鳍金枪鱼。不是他胖胖圆圆的表弟,而是那个和他交易了生命的魔鬼版路明泽。这家伙一身黑色正装,头发梳得一丝不苟,打着领结,上衣兜里塞着蕾丝边的手帕,衣着和这家酒店的品味如此的默契合拍,让人觉得他本该是坐在这里吃饭的客人,衣着朴素得有点寒酸的陈雯雯才显得不协调。
果然是小魔鬼在舞蹈……
“我其实真没想吐你一脸,”路明非说着,猛地举起餐碟,“我是想一碟子拍你脑袋上!”
“你思想斗争了那么久,我等得有点无聊,所以把你召来说说话,哦对了,生日快乐,哥哥。”路明泽举杯,抿了一口后皱了皱眉。
“波尔多五大酒庄里我最不喜欢玛高酒庄,因为它是波尔多产区的酒庄,可酿出来的酒却有点像勃艮第产区的。”路明泽评价说,“金枪鱼煎得正好,不过如果是我做,我会配松茸来调味不是松露,让我尝尝你的羊排……”
路明非一巴掌把他拍了回去,三口两口把剩下的羊排吞了。
“这样我能让你也不如意一下,免得总是你牵着我的鼻子走。”路明非比了个鬼脸。
“怎么会?你是我最重要的客户,在你剩下的三次召唤权没有用完之前,我都会忠诚地服务于你。”路明泽微笑,“这一次不算,这一次是我主动的客户随访。”
“没什么事儿快从我眼前消失!我陪初……”路明非卡住了,陈雯雯并不是他的“初恋女友”。
“初次暗恋的女生。”路明泽及时给出正确的定义。
“滚!总之我跟美女吃饭呢,拜托你放我回现实世界好不好?看着你我有些食欲下降!”
“我很喜欢这个餐馆的环境。”路明泽不理睬他,慢悠悠地举杯,“那艘古船和老旧的榆木地板很协调,但是设计师又用大理石和有机树脂很现代的分割了空间,新与旧在这里格外的协调,既私密也开放。难怪他们收费那么高昂。”
“你唧唧歪歪什么呢?没事拜托你快滚。”
“我尤其喜欢这张桌子,看起来它是一个普通的位置,但是坐在这里的人视线四通八达,像是能掌握整个空间。”路明泽推开碟子和酒杯,双肘撑在桌面上,双手交叠顶住下巴,看着路明非,“这是一个权与力的位置。”
“又来了……”路明非捂脸。
“你不喜欢?可你已经感觉到权与力的欣喜了,不是么?”路明泽微笑。
“什么权与力的欣喜?你脑子烧昏了吧?”
“是不是从来没有这样的支配感?感觉胜券在握,把什么东西牢牢地抓在手中,不怕它逃走。”路明泽举起酒杯,“其实一瓶顶级的红酒和一瓶普通的红酒,工艺差不多,都是种出葡萄来,在橡木桶里发酵过滤,分装出售。但是前者的价格是后者的几千倍。很多人都没有能力区分顶级红酒和一般红酒的口感,必须对比着喝才能分辨出来,但是他们仍旧声称自己是热爱红酒艺术的人,并且热衷于收藏最昂贵的红酒。你知道这是为什么?”
“炫富呗。”
“不仅仅是炫富。品尝最贵的红酒,让这些人感觉到自己掌握着权力。昂贵的红酒上附加着许多看不见的价值,酿酒师的精细,品酒师的称赞,以及时尚人士的吹捧,这瓶红酒价值8000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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