永恒的蜜月
她双手搂紧他,不断地安抚着他轻轻抽搐的脊背。叹了一口气,爱得这样深,是孽吗?
碧绿的大海,漂亮的珊瑚礁群,茂密得有些幽深的热带雨林??????这就是南太平洋上的一个小国——萨摩卡。
这里不仅风景如画,而且民风淳朴,仿佛是世外桃源一样。
馨懿乘车往萨瓦依岛深处走,山岭逶迤,丛林茂密,仿佛钻进了密不透风的绿色隧道。有时经过一片开阔的山谷,绿草如茵,清澈的溪流在谷地蜿蜒,一座山桥跨过湍急的溪流,深山空谷鸟鸣声响,越发地显得幽静。
她看着这样的景色,只觉得舒服,连她自己也不知道自己是怎么找到这个没有亘古的名胜,没有奢华的城市,可以说是什么都没有的地方的。她只知道自己需要安静,她要自己一个人,忘记掉那些一直揪着她的心的事。
她也以为自己是可以忘记的,可是,为什么每当夜深人静的时候,她又默默地想念起他来。
那种像是沁进骨髓里的思念,无时无刻不潜伏在她的脑海里,只要真的停下来的时候,就没有办法去抑制自己不去想起他。
就连梦里,都是他的影子。
梦里,他还是白衣胜雪的王子,在舞会上不动声色地为她弹奏一曲,绅士地做了个请的姿势,邀请她在舞池中翩翩起舞?????她记得的,那是真实的场面,他和她第一次见面时情景。可是,就连她自己也还是不懂,为什么会总想起那时的画面。
她只能苦笑,人生若只如初见,原来真的是这么一回事。如果一切都只是像那一刻一样,那该多好啊!
林馨懿从来不是会伤春悲秋的人,可是,为什么又会多愁善感起来了呢?
这一刻,她只能努力地让自己忘记他。虽然他的声音,他的容貌,甚至是他身上的气味,她都不曾一刻忘记过。
静悄悄的深夜里,本应该是一切都在寂静中的。可是馨懿与宇正的家却除外,宅里灯火通明,而里面的人却是紧张得不成眠。
因为这里的主人在把自己关在房里四天之后,终于被从维尔纳请回来的江妈妈劝服,喝下了一口鸡汤后,吐得连黄疸水都吐出来了,便陷入了昏迷
持续的高烧令他瘦削苍白的脸呈现不正常的潮红,只是静静地躺在床上,昏迷前还口口声声交代不去医院。
医生进了又出,对着江妈妈和kelvin轻轻摇头。
身体已经接近崩溃的临界点,高烧持续不降,多天未曾进食,极大地加重了本就虚弱的内脏,还有在昏迷中也经常发生的痉挛,时刻地折磨着他。
“就送他去医院吧!”家庭医生这样建议道。就算是在好的医生日夜守候,毕竟家里不及医院的设备齐全。
没有人敢答应他,因为都知道江宇正的话就是命令,他说不去,没有人敢说去,除了走了的那位——江太太
江妈妈看着被病痛折磨得不成人样的儿子,轻轻地拭着眼泪,只能无言。也许,最让人觉得绝望的不是病痛,而是心痛。
可是情况在两天之后,却得到意外的好转。
宇正虚弱地睁开眼睛,像个孩子一样,眨着眼睛看着床边哭红了眼睛的母亲,虽然身体虚弱,但眼睛却亮得惊人,像是有什么在熠熠燃烧着。
江妈妈看着儿子这般模样,既欣喜,又担心,手轻柔地抚摸着他的脸,替他拨好略有些凌乱的额发,竟一句话也说不出来,只有满眼的泪与疼惜。
宇正用劲地扯了扯嘴角,沙哑地开口说:“妈,我没事了。”
江妈妈只是心疼,这孩子,哪一回不是说自己没事的?
小时候和家里的其他小孩打架打得遍体鳞伤时,明明帮他擦药时疼得直吸气,还是告诉她没事。
大了一点,懂得规避和其他的人发生冲突,懂得事事忍让,却让江家老爷子认为是从小就懂耍心机,长大必是豺狼,被罚去跪背家法。明明心酸,却还是声声告诉她没事。
在美国读书的时候,因为江宇宣的一句:“长这么大了,也应该懂得让自己不再做二世祖了吧?都快二十岁的人了,还有脸伸手向家里要钱?”老头子决然地断绝所有支持他在美国读书的资金。当她给他寄去钱的时候,他也还是告诉她,他没事,能养活自己。
宇正颤抖地伸出手,抹去母亲滴落的眼泪,“我只是做了一个梦??????然后,就忘记她了。”
江妈妈定定地看着儿子,仿佛不可置信。忘了?怎么可能?前一秒还为她病得死去活来的。
“我以后也不会让你们担心了。”他看着昏黄的灯光,眼神迷离。他,从今以后,还是要做回江宇正。那个在遇上林馨懿之前的江宇正,孤独的江宇正。
那是你吗?
馨懿喜欢海,因为林爸爸对她说过,海能容纳一切东西,人的爱,恨,情,愁在大海的面前都显得如此的微不足道。所以,她要把自己对那个人的爱和恨都丢进大海里。
这么多个月过去了,馨懿发现要恨一个人,原来是这么痛苦的一件事。
你越是恨,越是忘不了,日日夜夜萦绕在你心头的都是那个人的影子,挥之不去。
所以,她决定放下,忘记,用自己的努力一点点地把他留在自己记忆里的痕迹抹平,林馨懿决心要做的事,是不可能做不成的,每天她都这样来麻痹自己的心,仿佛这样自欺欺人就能够真的把他忘记。
珀斯(Perth)是西澳州的首府,位于澳大利亚西海岸,是世界上最大的行政地区,这里每年9月的野花节在世界上久负盛名,所以珀斯被叫作“野花之都”。在全澳洲,珀斯是日照最长的一个,是澳大利亚最灿烂的城市,阳光明媚,加上难以形容的美妙的印度洋微风,可以媲美南法“蔚蓝海岸”的浪漫风情,被世界各地的旅游者称为“太阳城”和“空气城”。
馨懿去帕斯特地避开大城市的喧哗,只往小村庄里钻。其实她以前也来过帕斯,不过只是开商业性的会议,根本没有时间安排工作以外的行程,更不用说欣赏田园风光了。
今天的目的地是玛格丽特河,这是西澳最有名的产酒区之一,馨懿选择搭从市区出发的旅游巴士,因为沿途的风光会非常的诱人。
果然一路上的农场风光异常美好,大片的青草地,马匹散落着吃草,牛羊则是成群的,馨懿开始相信澳洲的绵羊比人口还多的说法了。有些正在养草的草场则十分安静,只有一棵歪脖子老树站在阳光下,大片艳黄色的野花在微风中轻轻点着头。
她只觉得舒服,这样的人间天堂啊。偶尔看见农场的农夫悠闲地在干活,不慌不忙的样子。她想,就这样一辈子也好,没有斗争的生活,那么宁静,那么干脆。
最后,她在一座叫XANADU的酒庄停下来,这是一家馨懿连名字都没听说过的酒庄,可是,这里实在是美,酒庄外面就是自家葡萄的栽种区了,架子上的葡萄藤很是讨人喜欢,碧绿碧绿的,煞是好看。
正值葡萄生长季节,这时的葡萄园显得有些冷清,没有大红大紫带来的丰硕感觉。但是管理的工人们却不闲,园里的每一株葡萄都需要精心照料。在一溜葡萄架前,馨懿看到有工人在为葡萄除草,动作十分小心,惟恐响动太大震动了枝头的葡萄们。
她看着大片的葡萄园,想起他曾对自己说过,他在西班牙也有一个小酒庄,规模不大,等到葡萄成熟的季节就带她去看看那美丽的,一串串挂在藤上的红宝石。他说要和自己酿一瓶属于两个人,独一无二的酒,到金婚的时候再拿出来。
她只是苦笑,哪还会有什么金婚啊?
酒庄里有提供七种酒的品尝,都不算是很贵的品种,馨懿试了后三种的红酒,口感的确一般,有点过酸了。可是,就算是最好的红酒那又如何呢?不属于自己的,她不要了。
酒庄附近就有小旅馆供来游玩的客人休息,馨懿在旅馆安顿好了以后,酒庄的老板娘就热情地邀请她参加今晚的餐会,说是很多东方的朋友也一起来参加,请她一定要去。
馨懿没想到会被这样热情地邀请,可是看看自己这身打扮,最简单的牛仔裤和T恤,再配搭一双运动鞋,去“餐会”会不会不太合适?
女主人像是看出来她的犹豫,连忙说不是正式的舞会,只是朋友的聚餐,而且乡村里什么都不讲究的。
馨懿笑了笑,表示愿意出席。
果然如女主人所说的一样,这是“随便得什么都不讲究的聚会”,只见大张的长桌上摆着各式各样的食物,还有,这里的人用餐少不了的本地红酒。
酒过三巡后,大家都明显有点酒意了,热情的澳洲人发挥他们天生快活的精神,拉着馨懿又跳又唱。馨懿可能也有点醉了,丢下了初来时的矜持,和他们一起疯起来。
“Yuzhen;你回来啦?”这时,一个同是游客的日本人用生硬的中文向着葡萄园的大门大声喊道。
馨懿只觉得自己的耳朵嗡嗡响,脑袋一片空白,“宇正,宇正……”低低地不断地念叨着他的名字。拿起放在自己面前的大杯红酒,举杯喝尽。
馨懿都不知道自己喝了多少酒,只觉得头开始发昏,可是口口声声,心里心外都是那个人,她只是觉得痛苦,说好了要忘记的啊。
这时,酒庄的女主人拉着馨懿的手,说要带她去找老乡,穿过一大堆人,馨懿朦朦胧胧地看见一个穿着休闲服,高大阳光的男人站在火堆的旁边,她连他的五官都没看清楚。
女主人笑哈哈地说:“你们可真是有缘啊!隔着个海洋都可以见到老乡。快来认识一下,这是我们的阳光帅哥,yuzhen。这是我们的超级美女,xin。”
馨懿只是一路上对人说她叫阿馨,没有说过全名,更没有说过她的英文名。
那个男人笑了笑,“hi,我是予真。”
馨懿眼泪涟涟地看着他,“宇正。”然后便抓着他的衣服不放,睡过去了。
予真只能无奈地扶着她,而酒庄的女主人却在一边为予真的飞来艳福贼笑不已。
都不是你
阳光透过旅馆木质的窗户射进室内,为陈设简单得略嫌呆板的小房间带来一丝丝灵动的生气。
馨懿在床上转了个身,看见射进窗台的阳光,知道现在肯定不早了,可是宿醉让她的头痛得很,把被子再次盖过头,又辗转了一会儿才爬起来,走向浴室。
她洗漱完毕后走到窗前,看着青青的葡萄藤发呆,仿佛什么都没想,但是眉头又轻轻皱着。
旅馆的楼梯过道不宽,仅仅能容得下两人紧挨着走过。
馨懿背着大背囊,看着迎面走来的男人,觉得很是面熟,是在哪里见过呢?
男人穿着随意的T恤和仔裤,却掩不住强烈的魅力,这是一个好看的男人,头发很短,鼻子高高的,眼睛也很好看,细细长长的,这就是传说中的桃花眼吧!
馨懿不习惯打量人,不过也许是这里的空间太狭窄了,又或许是他的气场太大,她此刻却在细细看着他。
也许她也在这个男人身上嗅到一点熟悉的味道,也只有那么一点,就足够她无法抑制地沉入在对那个人的思念中。
宇正的眼睛也好看,深邃如大海一样,可是或许是太深沉了,里面总藏着她不知道的东西。而他,也一样让人捉摸不透。
那个人也看过来馨懿这边,馨懿只好快步走向楼梯口,没料到那个男人却开口说:“我还以为你真的记得我呢?xin。”
馨懿错愕,他竟然知道自己名字,“对不起,先生,你是?”她的脑海中也实在没有一点关于他的记忆,除了一点熟悉的味道。
那男人笑容舒展,一脸好笑地说:“我是予真啊!昨天你喝醉了,死死抱着我不撒手,还叫着我名字呢?不记得啦?”
予真看着面前短发清淡得像这美丽小村庄的野花一样的女人,有着说不出的好感,虽然昨晚她喝醉了,吐了自己一身。
馨懿听到这名字,脸上闪过一丝不自然的异样,但也露出微笑,“原来昨晚是你送我回来的,谢谢。”不想再让这个男人带起她关于宇正一点的记忆,她转身就走下楼梯。
而予真却误以为馨懿以为他昨晚趁她喝醉做了什么事,快步挡住她的去路,“小姐,我昨晚只是送回旅馆而已,什么都没做!”绝对不能让这漂亮女人误以为他是色狼了。
馨懿一脸茫然地看着他,最后还是忍不住笑了一下,“先生,我没误会你。”
予真不相信,“那你干嘛看见我像是看见鬼了一样啊?”
馨懿无奈地看了看手表,“我要出去镇里坐一个小时后的火车离开。”其实她没必要和他说这些的,只是这个男人也是在太有趣了。
予真立刻就指了指他背着的背囊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