纨绔霸王闯春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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姬凌云怕他不明白再次道:“就是这一身象铁一般的肌肉。”
森熊不解的摇头道:“它们是自己长出来的啊,打小就有了,怎么了?”
姬凌云耐心道:“说简单的,你平时都干些什么?做什么训练?”
森熊道:“砍柴,举石头,背石头跑步。”
“就这些?”姬凌云有些不可思议。
森熊点头道:“就是这些,也许我天生和别人不同吧。我八岁的时候就比同年人高出一截,力气更是要大上许多,非常的难过,每天都睡不着。后来,我发现力气用完后很舒服,觉也睡的特别的香。我就常常找事情做,实在没有事情就举石头,背石头跑。渐渐的小石头不管用了,就换上大的,二十年下来就是这样子了。”
“噗嗤!”姬凌云一口将刚喝进嘴的酒喷了出来,暗道:“难道这就是传说中的精力旺盛?不愧是喝熊奶长大的,就是更别人不一样。二十年的锻炼,他的力量究竟到达一个什么样的程度?”
饭饱后,两人回到了客栈。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章 项鹰
齐都临淄一对奇怪的组合走在了大街之上。
姬凌云见四周百分之两百的回头率,不由闷声苦笑,看了身后的巨人一眼道:“小森,你太吸引人了。”
森熊听后冽嘴一笑,露出了一对洁白整齐的钢牙。
姬凌云长相不差,肩宽膊厚,双目长而精灵,鼻正梁高,额角宽阔,嘴角挂着一丝阳光般的笑意,实在有着使任何女性垂青的条件。
但森熊却完全掩盖了姬凌云的风采,吸引了众人的眼球。
也难怪森熊如此有魅力,实在是因为森熊的行头太过吓人。
十尺左右的身高,无论在什么地方都是鹤立鸡群,那一身如钢似铁的肌肉,让人膛目结舌,叹为观止。姬凌云曾做过一次实验,用他那铁拳试了试森熊的肌肉。结果,就听一声凄楚的惨叫声在空中来回震荡。
叫的不是森熊,而是出拳的姬凌云,那一拳给姬凌云的感觉就象打在了钢板上一样。
若非森熊满面横肉,相貌粗鄙,恐怕以他那体魄,倒贴上门的美艳熟妇足以组成一个加强连。
尤其是现在的森熊,他双手平伸分别拿着一根扁担,扁担两端堆满了木柴,左右加起来不下数百斤,更惊人的是森熊的背后还用绳子绑着好上百斤的木柴。
周边看到了百姓几乎都要吓呆了,这是什么怪物,一身几乎四五百斤的负重竟然还能大步前行。
其实,姬凌云也不想如此夸张,但他却是无可奈何。
森熊的食量跟他的力量是完全成正比,姬凌云三天的食量,森熊一餐就可消灭干净,并且点滴不剩。
以至导致了财政危机,从鲁地到临淄的这两个月时间,姬凌云所带的钱币绝大部分都用在了森熊的肚子上。
森熊了解详情后,砍柴便是他每日的活动之一。外出一两个时辰,森熊就可以背上五百斤左右的木柴贩卖,赚取生活所需的费用。
临淄无愧为齐国国都,城内繁华拥挤,商客云集。
走了大约十家酒馆,姬凌云才将木柴全部出售抖了抖手中的钱币,大手大脚的老毛病又犯了起来笑道:“小森,我们去大吃一顿如何?这些钱足够买两头烧猪了。”
森熊死劲的点着头,只要是姬凌云决定的事情,他绝不反对。
在城南找了一家不错的酒馆,叫了酒菜吃喝起来。
东首座上一条大汉回过头来,两道冷电似的目光霍地在他脸上转了两转,随后又将目光移至森熊脸旁,眼中突然露出了欣喜之色。
姬凌云见那人身材甚是魁伟,三十来岁年纪,身穿灰色旧麻袍,,浓眉大眼,高鼻阔口,一张四方的国字脸,颇有风霜之色,顾盼之际,极有威势。
姬凌云心底不由暗暗喝采:“好一条大汉!如此人物才称得上‘英气勃勃’!”
那大汉突然招呼跑堂小二过来,道:“店家,给我上五斤牛肉,五斤羊肉、五斤鸡肉,外带十斤酒,送给第三桌的朋友。”
“第三桌?”姬凌云脑袋挂着个问号,不正是自己这桌吗?
姬凌云笑道:“兄台如此客气,不如同谋一醉如何?”
大汉亦大笑道:“好极,一个独饮哪有众人齐饮来得畅快。”
大汉毫不客气的坐到了姬凌云对面一席,亲自为姬凌云、森熊斟了盅酒道:“鄙人项鹰燕国无终人,见两位一个气度非凡,一个雄壮无比,便生结交之念。”
姬凌云举杯道:“足下英气勃勃,若非囊中羞涩,无名早就开口相邀了。”
“无名?”项鹰动容道:“你就是助郑打败常胜将赵鞅的无名?”
姬凌云摇头道:“这事不值一题,那赵鞅根本就没有拿出实力来战,与其说打败了赵鞅,还不如说是赵鞅主动让我打败。”
项鹰道:“真有此事?”
姬凌云脑中想着赵鞅的布局道:“不假,那赵鞅鱼目混珠,以一万新兵来借我们之刀,消弱智、魏、韩三卿实力,我觉得他在战前就已经做好了失败的打算。”
项鹰闻言默然许久,仿佛想到了什么事情长叹道:“赵鞅,真是一个可怕的敌人。”
姬凌云神色微动道:“你和他交过手?”
项鹰点了点头道:“那是在五前年,晋燕发生了冲突。晋国以赵鞅为帅攻打燕国,燕国上将乐羊举兵抵挡,鄙人当时正在乐羊将军麾下任先锋。初次交锋,就惨遭败,实在难看。可惜了那三千弟兄。若不是我不听乐羊将军的劝告,非要将他们组成骑军,也许就不会全军覆没。”
“骑军?难道他组建的是骑兵?”姬凌云在心中嘀咕,去战车为骑兵可是骑兵史上的一大改革啊。
姬凌云兴奋道:“骑军,骑军有什么不好。它的灵活,它的速度,若成一军足以傲视诸侯。”
项鹰也高兴的说道:“想不到项某今日竟无意间遇到了知己,你说的不错。若燕王能给我支军队训练,我定能练出一支啸傲诸侯的骑军。”
项鹰口气甚是狂妄,但眼中却是充满了自信。
项鹰自嘲道:“说这些有什么用,各诸侯根本就不信骑军能胜过战车。还是帮助姜良兄,达成心愿后,至下相隐居罢了。”语气中充满了落魄以及英雄无用武之地的感觉。
项鹰、项燕、项羽好象他们的名字都跟鸟有缘,项燕、项羽是下相人,而项鹰也将去下相隐居,项鹰有意组建骑兵,而项燕、项羽却是用骑高手?他们之间是巧合还是存在着某种关联?
第四部 闯天下
第三十一章 开怀畅谈
“他不会是那中华史上那最强武将项羽的先人吧?”这个恐怖的想法在姬凌云的脑中闪过。
姬凌云正色道:“项兄如此说就不对了。燕雀怎必鸿鹄,好马有,但伯乐却不常有。项兄既有大才,又怎能如此灰心。天下诸侯如此之多,总有一人能识项兄之才,予以重用。大丈夫有一身本事。不建功,不立业,却躲于家中,学妇人织布绣花,大门不迈,实在令人笑掉大牙。”
项鹰顿时被说的面红耳赤窘道:“无名兄所言甚是,项某确实惭愧。与无名兄、姜良兄的雄心比起来,确实有如燕雀一般。”
“好!得无名兄如此教导,项鹰若还要躲于下相那小地方,那真是与妇人无异了。”项鹰气势顿时犀利起来,双眼如电先前的落魄一扫而空傲然道:“我就不信我项鹰这一身才华,真的无用武之地。”
姬凌云见项鹰如此也大笑了起来,忙问项鹰对骑兵有什么特殊的看法。
项鹰沉吟道:“项某出生与燕国边境与楼烦,林胡,匈奴等异族为邻,自幼好习骑射,也饱受扰边之苦。而燕国传统的车步兵,在与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作战时十分不利。项某当时就想可否也组建一支骑兵来对付灵活、快捷的胡人骑兵。
于是,在项某十六岁那年就深入楼烦,林胡,匈奴等异族学习他们的骑射,作战的方法。经历八年时光,才回到了燕国投军。项某觉得车兵虽强,却有三个致命之伤。一、造价太高。二、不灵活。三、作用太小。”
姬凌云感同身受连连点头道:“确实如此,兵车一乘,用马四匹,车上三人,左为箭手,右为长矛手,居中的管驾车,配随步兵少则二十人,多则可达七十二人,还分攻车、守车和戎车三种。而“车士”的待遇又比一般士兵高,尤其是驭手,都是爵位以上的俸禄。一支战车队的造价确实很高。
不灵活以成战车的不利因素之一,只要对方能够避开战车的首次冲锋,那么战车的冲撞力将会大大的减少。
随着战术的日新月异,阵战交锋,已经不在只是在平地上胡乱撕杀而已。地形,天气都是克敌制胜的关键。战车只能在在平原之上才能发挥威力,一但地面泥泞,一但在狭小、陡峭的地方,战车完全无用武之地。造价如此之高,却仅仅只能在平原之上使用。相比战车之造价,实在化不来。”
项鹰昂头大笑三声,“无名兄真是项某的知己,来,我敬你一盅。”
姬凌云举杯一饮而净。
项鹰抓起一块牛肉放在口中大口的嚼着,含糊不清的说道:“相对战车而言,骑军有所有兵种无法比拟的长处。长距离奔袭,迂回,包抄,奇袭这些克敌之法,若有一支骑军来实行,那么必然可以取得前所未有的奇效。不过,骑军也不是好训练的,他不但要考验士兵的骑术,箭术及腿力也是其中关键。”
姬凌云道:“箭术可以以弓弩来代替,骑术就搀不得假了。若是有马镫,或许可以提升骑兵的战力,令骑兵快速成长起来。”
“马镫?”项鹰一脸的疑惑,弓弩他知道,但马镫却不清楚可,奇道:“那是何物?”
“这个……”姬凌云有些犹豫,突然脑中闪过一幕:
那天他问伍子胥吴王阖闾的事迹,其中就提到了刺杀王僚的刺客专诸,根据姬凌云所知专诸武艺非凡,心高气傲,但伍子胥与他萍水相交,见过几面而已。可伍子胥只是一句话就让专诸心甘情愿为他付出性命,刺杀王僚。
当时,姬凌云很疑惑伍子胥的人格魅力真的如此之强,一句话,就让一个萍水相交的人心甘情愿付出性命,这到底是为什么?
伍子胥很坦然的答道:“人分许多种,其中有一种人,行事以义为先,你对他推心置腹,他就会为你付出一切,而专诸就是这类人。”
念此,姬凌云直言道:“马镫是一种可以让人在马上保持平衡的东西。”手指沾了点酒在桌上将马镫的大致形状画了下来,然后道:“没有马镫就没有任何支撑。骑兵靠着大腿的力量,用力夹住猛烈颠跛的马以保持自身的稳定。倘若装上马镫便可使骑兵和战马很好地结合在一起,把人和马的力量合在一起,发挥出最大效力。”
项鹰双眼放光,大叫连连:“好一个马镫,骑军加上他,必然能够无敌与天下。”
项鹰强压着兴奋道:“无名兄将如此重要的情报直言相告,足见无名兄将我项鹰当作朋友。日后,无名兄若有任何不便之处,告之一声,项鹰纵然身死也决不皱眉。”
项鹰自幼就有有燕赵北国的豪迈慷慨之风,言出必饯,决不反悔,口出此言,显然以将姬凌云视为可为其两肋插刀的至交。
两人从骑兵到战术,在由战术至自身的实战经历,却谈越是投机,只差没有烧黄纸,摆把子了。
“原来,项兄遇到了知己,难怪久久不见踪影!”
正当姬凌云谈到兴头时,一温和的声音至一旁传来。
姬凌云抬头一望,来人三十岁出头,生得白皙娟秀,身材修长,眉清目秀,唇若涂丹,象极了女扮男装的美人儿。他双眼灵动,手中拿着羽扇,浑然天成。
好一个风雅人物,却不知才智如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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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十二章 似曾相识
来人目光在姬凌云身上详细打量了会儿,便移至一旁的森熊身上,见森熊雄壮无比顿时闪过一丝欣喜。
姬凌云瞄了森熊一眼,项鹰之所以与自己交谈正是因为森熊,现在眼前此人也特别注意森熊,这其中一定有什么问题。
姬凌云不动声色的看向项鹰,项鹰确实怀有目的而来,但经过交谈姬凌云知道项鹰真心同他相交,以项鹰的为人决不至于害他。
不知为何,姬凌云对姜良有种似曾相识的感觉,但姬凌云可以肯定自己从来没有见过他,可那感觉却丝毫不减。
项鹰看清来人大笑道:“姜良兄来的正好,我给你介绍一位刚认识的知己。”
洪钟一般的笑声响起,项鹰热情的请来人入席,项鹰分别将两人介绍给了对方。
姜良那双仿佛可以看透人心的双眼看向姬凌云道:“无名先生的大名,姜良早有耳闻。”
“彼此彼此!”姬凌云对上姜良的双眼,“项兄的朋友便是在下的朋友,姜良兄飒爽风姿,项兄早已提起。今日一见,果然名不虚传。”
姜良,他就是项鹰口中那位身怀雄心壮志的姜良,能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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