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110-樱花七日





    这句道谢的话,应该让卓可欣听见才好,看她以后还会不会说我小气、吝啬、斤斤计较,平日里,我只是节约而已。    
    回公司的路上,我边走边翻看赠阅的《WE》杂志,第一感觉就是,这本杂志气质不俗,从封面设计到内容的排版,都显得落落大方,不输给任何一本国际知名刊物。    
    如果日后,我能出版自己的小说,请这位能人设计封面,应该是不错的主意。    
    我于是好奇想知道杂志的艺术总监是谁。    
    翻到目录页一看,艺术总监后面,写着“倪天行”三个字。    
    倪天行,逆天而行,这个名字很有趣。    
    觉得名字有趣之余,也觉得自己有趣,我凭什么认为某天可以出版自己的小说?如今,就连投稿给杂志社,也会遭遇退稿。    
    痴心妄想一番,就算日后能出版,人家作为杂志社的艺术总监,何来时间为一位名不见经传的作者设计封面。    
    自嘲的同时,目光往下扫去,发现《WE》杂志的办公地址,居然与唐心的杂志社在同一座大厦里。当然,这并不算巧合,因为那座世纪大厦本就是出版社与杂志社的聚点,使我讶异的是,《WE》杂志社与《WOMEN》杂志社,是在同一楼层。    
    真是好巧!我在心里叹道。    
    回到公司,我拨电话给唐心。    
    “你应该知道新创刊的《WE》杂志吧。”我问她。    
    唐心愣了片刻,才道,“知道,他们与我们在同一楼层办公。”    
    “我方才去买杂志,看见这本杂志的办公地址与你们杂志社地址只是房间号不同,觉得真凑巧,于是拨电话告诉你。”我随手翻了几页杂志,接着说,“这本杂志看上去很有品味。”    
    “你也觉得不错?”    
    “嗯,不知他们的艺术总监是何方神圣。”    
    “也是一个头,一双手,一双脚,不会是三头六臂。”    
    “你们在同一层楼办公,进进出出有没有遇见过?”不知为何,我居然有些好奇。    
    “嗯……有遇见过吧。”    
    “他看上去应该不错吧。”我觉得能主导设计出如此精美杂志的人,一定是位风度翩翩的男士。    
    “嗯……还可以吧。”顿了一会儿,唐心道,“不能跟你聊了,我要去复印稿子。”    
    结束电话后,我利用中午的空闲,仔细阅读《WE》。    
    那个时候,我并没有多想,为何唐心说话时会吞吞吐吐,亦认为,倪天行只是《WE》杂志的艺术总监,仅此而已。    
    可是,就算我是先知先觉,就算我心思缜密,又能改变什么?    
    林文夕代理的官司胜诉,他们律师事务所的同事决定周末在木木餐厅为他庆功。


第二章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女人的虚荣(1)

    “你也去吧。”卓可欣邀请我。    
    “我又不是你们事务所的工作人员,一会儿你代我祝贺他就行了。”我坐在书桌前,在纸上为小说里的男女主角取名字。    
    “我可不帮你当传话筒,一会儿他过来,你亲自对他说吧。”    
    “他会过来?”我抬起头。    
    “嗯。不过,你别误会。”卓可欣可恶地说,“他不是来看你,而是特的来接本小姐。”    
    “哼。”我冷哼一声,继续埋下头去在纸上写各式各样的名字。    
    方才,卓可欣的确说中了,我差一点就以为林文夕是为了邀请我而来。为什么会如此以为?大概与卓可欣前段时间总是念叨林文夕有关。    
    她说他对我有意,使我错以为他真有那么一点点喜欢我。    
    这样的猜测,让我沾沾自喜。    
    这应该是女人的虚荣吧!    
    只要是女人,被她认为风度条件都还过得去的男士爱上,都会有小小的自得。而这样的自得,足以使她忘记那位男士也许并没有那么好,甚至使她原谅曾经的他使她花掉一大笔冤枉钱。    
    我回过神来,发现纸上本应写有男主角名称的位置,居然被我写上“林文夕”三个字。    
    这让我心惊,趁一旁站着的卓可欣没有注意,我迅速将那三个字涂抹掉,渐渐的,我看见“林文夕”三个字,消逝在黑色的墨迹中。    
    也许,这三个字本来就不应该出现。    
    五点整,门被叩响,没有早一分,没有迟一秒,林文夕准时到达。    
    他今天身穿一件白色衬衣,这样的装扮,让我感到熟悉。    
    卓可欣本已打扮妥当,临出门时,却说身上穿的衣服太素,不衬今天的气氛,要去换掉。她走进卧室,将门关上,剩下我与林文夕在客厅里。    
    “祝贺你。”我说。    
    “应该是我谢谢你才对。”    
    “为何谢我?”    
    “谢谢你送我的那座天平,有它,才有公正。”    
    “可惜,那座天平是画在海滩上的,一转眼,就没了。”这个时候,我想起樱花男人送我的海天一线,那幅画,同样也是画在海滩上的。    
    而他承诺要送我的永不消逝的画作,我却没有机会再看见了。    
    “希望有一天,我们能找到天上的天秤座,那会是真正的永恒。”林文夕说。    
    接下来是短时间的沉默,而后他道,“今天的聚餐,希望你也能去。”    
    这是诚意的邀请,还是尴尬时刻的客套话,我试图从他的神情里寻找答案,但他一如故往的模样,让我不知如何判别。    
    “我去不太好吧,这次是你们的同事为你庆功。”    
    “其实只是借官司打赢的名目聚餐而已,每个同事都可以带家属,你就当自己是家属好了。”话落,他仿佛察觉到话里的不妥,立刻跟了一句,“可欣的家属。”    
    “对呀,我的家属,一起去吧。”卓可欣换了粉红色的雪纺裙开门出来,边说边把我推进卧室里,“快点去换衣服。”    
    他们在外面候着我换衣梳妆,盛情之下,若我再说不去,显得有些矫情。    
    随手从衣柜里取出一条裙子,换上身,才忆起,这条白色长裙,是那日樱花男人载我去海边餐厅用餐时,我穿在身上的。    
    彼时彼刻,我穿着这条白色长裙,坐在三轮车的后拖车上,看着同样一身白的他。一瞬间,那个骑在三轮车上白衬衣被风股得胀胀的身影,又浮现在我脑海里,那种想拥抱他的感觉,再一次涌上心头。


第二章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女人的虚荣(2)

    对着镜子,我打算换下裙子,将要撩起裙摆时,又突然住了手。    
    不是说好了尽量不去回忆了吗?那么还在意什么呢?    
    打开卧室门出去的一刹那,我对床底的那个铁盒子轻轻道了一声:再见。    
    木木餐厅位于郊区,因为相隔较远,又不是主干线,如果坐公车从我们家过去,至少要换乘三次。卓可欣是他们事务所里,唯一一位没有私家车的人,是以,由一向照顾属下的林文夕接送,也就顺理成章。    
    餐厅如其名,是由巨大的圆木砌成,从外表上看去,没有用其它的材料。    
    因为地处偏僻,所以木木餐厅占地面积很大,主建筑后面,一间间木头砌成的小房子围成一圈,中间是一块面积巨大的草坪,露天摆放着形如树墩的桌椅。    
    客人可以选择在小木屋里就餐,或在外面的草地上吃烧烤。    
    我们刚抵达,林文夕就被一位同事叫走,他道声抱歉之后,穿过草坪向另一边走去。    
    “真像是童话世界。”卓可欣叹道。    
    “每个人来到这里,一定会做公主与王子的梦。”    
    “你看林文夕,像不像童话里的王子?”卓可欣指着对面问我。    
    在一棵大树下,林文夕正与一位同事讨论什么,渐渐的,那个地方像是有磁力,越来越多的人涌过去,并且多半都是女人。    
    在人群中,他白衣黑裤,身形高大,一副衬托气质的金边眼镜架在鼻梁之上,显得鹤立鸡群。    
    “他好像很受欢迎,那些人都是你的同事?”    
    “才不是呢,一部分是像你这样的家属。”    
    “这么多像我这样来白吃白喝的?”    
    “她们是醉翁之意不在酒,你看见那个穿丝质吊带裙的女人没有?”    
    我当然看得见,在人群中,只有那个女人与林文夕是一身白,所以特别惹眼。    
    “怎么了?”我问。    
    “如果我没记错,那个女人暗恋林文夕已经有一段日子了。”    
    “你怎么知道?”    
    “她叫林乐,在电台工作,是小婉的好友,有事没事就上我们事务所,说是找小婉有事,其实明眼人都看得出来,她对林文夕有意。”    
    小婉是简乐在律师事务所的同事,有几次我去他们事务所找卓可欣,见过她,是个瘦弱文静的女孩子。    
    “那林文夕呢?”    
    “他好像对谁都那样,彬彬有礼,礼数周到,对她也没有什么特别。”顿了顿,卓可欣道,“不过,林文夕对你不一样。”    
    “哦?”    
    “你大概是迄今为止,唯一一个与他享用一顿由他请客,你买单的大餐的女人。”说完这句拗口的话,卓可欣一阵大笑。    
    死丫头,到现在还不忘糗我。    
    “你看,林乐又在往林文夕身边挤。”吃饭的时候,卓可欣对我说。    
    我们选择在草坪上吃烧烤,由于人太多,所以分成三组,各自围着一个烧烤炉。食物与作料放在旁边的树墩上,需要时,可以过去取。    
    林乐紧挨着林文夕,坐在正对着我们视线的那个方向,一抬头,就能望见。此时此刻,林乐正拿着一个刷好作料的鸡腿递给林文夕,然后他们轻声说笑,不知是相互客气还是别的什么。    
    “为什么有的女人可以这么主动?”    
    “当男人不主动的时候,女人只有主动了。”我说。    
    “哦?”    
    “你怎么了?老是盯着他们看。”


第二章 那么近又那么遥远的距离女人的虚荣(3)

    “我只是想学习女人应该怎么主动,你有心得吗?”卓可欣问,还未等我回答,却自顾着咕哝道,“你哪有什么心得,你只会窝在房里写一封封永远不会寄出去的信。”    
    我懒得理她,翻过手里正在烤着的鸡翅膀,抬头的那一瞬间,在眼前的烟雾中,我居然看见樱花男人,他一身白衣,正坐在我对面,笑着与人打招呼。    
    是他么?    
    我揉了揉眼睛,再向前望去,却发现刚才的樱花男人,只是我的幻觉,在我的前面,只有林文夕,他也是一身白衣。    
    方才,我将林文夕错看成樱花男人。    
    若真的樱花男人在此地出现,我会不会主动?会不会像对面林乐那样,费尽心思只为与心爱的男人坐在一起,为他烧烤食物?    
    应该会吧,我想。    
    可是,我们如何再相逢?    
    “天,你的鸡翅膀。”卓可欣在我耳侧叫道。    
    回过神来,发现手里的鸡翅膀已经在冒烟,赶紧将手缩回来,但那只翅膀显然已经烧焦,不能再吃。起身去垃圾桶,扔掉烧焦的食物,回转身,却看见林文夕。    
    虽然同样穿一身白,他与樱花男人却是不同的,我怎么会将他们认错?    
    “你看,我笨手笨脚,不知什么时候才能有的吃。”我自嘲地笑了笑。    
    “吃我的吧。”他将手里的烤好的鸡腿递给我。    
    这只鸡腿,应该是林乐方才抹好作料,拿给他的那只。    
    “这怎么好?”    
    “女孩子不能饿,小心胃痛。”    
    我正要反问,难道男人能饿,不会胃痛之时,林文夕却对我点点头,转身向放食物与作料的树墩走去。    
    “你难道会变戏法,拿着一只烧焦的鸡翅膀出去兜一圈,就变成烤熟了的香喷喷的鸡腿?”刚回到座位,还未坐稳,卓可欣的脸就凑过来。    
    “你不要装模作样。”我敢断定,她早已看见刚才那一幕。    
    “嘻嘻,这你也知道。”卓可欣举着她那只勉强烤熟的鸡腿,与我的并在一起,“分明是一模一样的鸡腿,为什么林文夕给你的这只看上去比我这只好许多。”    
    “那我们换吧。”    
    “省了,我可不愿被对面刀子似的目光给杀死。”话落,卓可欣向我使了使眼神,“她与我一样,方才一直盯着你们。”    
    我偷看过去,林乐的确是望向这边,那目光谈不上怨恨与凌厉,只是有些惆怅与失望。    
    她一定不满林文夕将烤熟的鸡腿给我,更何况,那只鸡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