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医生
数,正在蠕动着的小虫子被夹在两张大饼之间,主持人一声令下,比赛的队员便用吃美国快餐就家常稀饭一样平静的表情把嘴巴张开,将那张特殊的“三明治”缓缓地送了进去……
看到那里时,我实在再也忍受不住,胃部猛地一阵痉挛,一股酸水腾空而起,直冲喉咙,我赶紧跑到厕所,趴在马桶上痛快淋漓地把晚饭吐了个干净,连一粒小米都没剩下。事后的三天之内,我只能吃馒头,一看见肉丝之类的东西就忍不住地恶心,那种感觉实在叫人痛苦,从心理到生理都极其熬煎的痛苦。
关于恶心,最常见的就是晕车。2001年十强赛中国队冲出亚洲的那天,我带着阿童木去沈阳看现场,结果她吐了整整一路,一直从沈阳恶心回太原,连口小饼干都吃不下。别的恶心,因人而异。在我见过的人群中,有的看到灰色的小老鼠会恶心,有的碰到软绵绵的毛毛虫会恶心,有的遇到背上长疙瘩的青蛙会恶心,有的站在高楼上往下看会头晕恶心,还有的,甚至连看到皮肤病的患者都会感到恶心,从而控制不住地呕吐。
恶心,就像过敏一样,每个人都会有各自的反应和感觉,通常来说,只要避免那些容易引起恶心的,不干净的东西和小动物就会万事大吉。倘若没有任何原因都会频繁地恶心和呕吐,最好的建议还是去医院彻底检查一下。去年春节过了不到一个月,有一个男子就是因为没有征兆,毫无来由的恶心而到医院就诊。当时是一位同事为他作的头颅CT扫描,我第二天去了一看,原来是他的脑子里长了一个肿瘤。手术后的半年,他又到医院复查扫描,看上去已经丝毫没有呕吐的感觉,诊断结果出来一看,他的脑袋里已经非常“干净”了。
对我来说,恶心之最,莫过于看到一个娇滴滴的大男人,象小女子一样地翘起兰花指,娇嗔一声“你真讨厌”……我靠,一身的鸡皮疙瘩。
第三部分 生活真相第34节 电影事件
前不久,我跟随一个摄制组去山里拍摄一部农村题材的电影,我们所呆的村子建在一个半山腰上,海拔大概在2000米左右,每天的感觉除了爬山劳累,一天下来腿肚子都打颤以外,唯一良好的印象就是那里因为高度所以离天空很近,每每躺在山上仰望天空之时,仿佛天幕就在眼前,湛蓝的天空中一丝丝微风吹过,白云朵朵头上飘过,那种感觉实在是美极了。
但太阳一出来,情况就没有那么美好了。上山的第一天,剧组的大部分人就都因为与太阳公公的亲密接触,浑身上下只要是暴露的地方都被晒成不同程度的伤瘢,其中有一个以前在CCTV的化妆师,因为只穿了一件裤头和大背心,一天下来就被晒成非洲黑人一样,鼻子上也像是被老鼠偷偷咬过,红得象个胡萝卜。
自己受伤“毁容”了,但演员的妆照样还得上。该化妆师傅是一位二十多岁的小伙子,生得眉清目秀,象个女孩子一样。实话实说,化妆水平确实不错。不光是剧组里的男女一号都在他的手下“脱胎换骨”,有一次我因为救急而客串的角色形象被他鼓捣了一个小时以后,我分明从镜子里看到了一个胡子满脸,皮肤黝黑,老了将近二十岁的自己。当时我就在想,我要真长成这德性,真担心还会有几个MM愿意跟我聊天。
那是我的第一次在镜头前正经八百地化妆。首先是一层厚厚的粉底,随后就是各种加工制造的工序步骤,最后是粘胡子。整个过程下来,我整整出了一身的汗,由此我也对那些跨年龄演出的明星们由衷地产生了敬意,那些年旬五十的阿姨们,还能在银幕上学着小女孩子一样的腔调和动作扭捏,该是多么地不容易啊。
在电影拍摄的第一个周末,问题出现了。一位演员因为对某种化妆品过敏,满脸都起了化学反应,皮肤变得斑斑点点,看上去甚是可怕。最后,不得不又采用了另一套完全不同的化妆品才算过关,但效率也显然大打折扣。
化妆品的过敏也算是一种常见的皮肤问题。我见过比较典型的一个病例是去年的这个时候,一位中年妇女跑来医院的皮肤科就诊,大夏天的她还套着一个偌大的面纱,看上去像是刚从阿拉伯定居回来投资的外商。最后一问,才知道她是采用了一个没有任何生产厂家和正规批号的化妆品,而整个产品的上面全都是英文,也就是说,只认识中国字儿的她买的是假货。
最后,在脱离了过敏源,也就是停止使用该产品之后,又用了一些简单的抗过敏药物,也就没事了。但事情并没有就此停止,在两个月以后,她又跑来医院,不过这次并不是她再次过敏,而是她的一位朋友——她把那套花费不菲的产品送给了自己的女友。
噪音来了
几年前,我在见证了一位能把吉他弹地出神入化,目前在北京从事地下摇滚音乐工作的朋友所演奏的一首曲子之后,心血来潮地迷恋上了乐器,还异想天开地幻想能够组建一支乐队,于是赶紧跑到一家乐器商店购买了一把吉他,开始了伪摇滚的学习历程。
一年后,我一直到练到手指发麻,双掌起茧,也没能学会最起码的和弦弹奏,才意识到自己没有一丁点儿的音乐天赋,一怒之下,将学习的所有资料和光盘全部送人,那把吉他也被我扔到角落里,半年之后就住进了一只蜘蛛。
几年之后,我妈住的那栋居民楼里搬来了一位与我当年一样疯狂的吉他发烧友,不过跟练习时吊儿郎当的我不同的是,那位朋友非常执着,并且极有规律,几乎每天晚上八点多都会准时在他的阳台上练习,尽管效果不是太好。
叫我感到惊奇的是,一连数天下来,并没有人向他提出抗议,既没有人拿石头砸他们家的玻璃,也没有人大声地问候他的母亲,反而颇能吸引几个小姑娘们的目光。这不禁叫我黯然神伤,想起多年前“冬练三伏,夏练三九”的自己,实在遗憾连连,摇头捶胸,顿足自责:离美眉的垂青仅仅只有一步之遥,我他妈的怎么就没有坚持下来呢?
遗憾归遗憾,我们家还得睡觉,但有的时候赶上那个朋友喝了酒,或者情绪高亢之时,在他家阳台下一层蹭在老妈家住的我就成“今晚无人入眠”了。数次之后,我实在忍无可忍,在他的门上贴了张纸条儿,上面用楷体中文加粗一号的字体写了四个大字:“噪音来了。”结果,当天晚上以后,我便再也没有听到过他的吉他声。说心里话,尽管那真的是噪音,但我还是非常地感激他。
噪音是目前困扰我们生活和健康最大的问题之一。我现在只要一到那些人声鼎沸、接踵磨肩,但没有组织性、纪律性、自觉协调性的场所就感到头晕目眩,不可自持。同样的道理,在单位时,我有的时候需要加班,一旦加班超过十几个小时之后,我就会被机器发出的声音弄得口干舌燥,心急上火。
繁多的资料和数据证明,噪音是使人情绪变化最大的一个因素。我也由此明白我不多的坏脾气究竟是怎样炼成的。我曾私人做过一个小小的统计,在我于医院见过的许多打架斗殴的事件当中,除去酒精和仇恨的刺激,周围有嘈杂环境影响的比例是非常大的。
需要说明的是,这些统计的资料来源是我在查询病史和过程中得到的,统计是非官方的,也毫无权威性和代表性可言,我只是想说,如果哪天周围的噪音超过正常的数倍时,你倘若遇到一个会写一点点字儿的医生,而他刚刚因为国际米兰的失利情绪波荡时,最好别惹……
人间蒸发
我小的时候在农村里长大,那在当时是一个典型的“通信基本靠吼,交通基本靠走”的环境,村与村、社与社之间如果想要通知或联系一个人,近一点的可以喊上几嗓子,要是远的,就必须带上干粮走上几里路去找。
到了后来,因为通信设施的高度发展,现在就连放羊的大爷也能拥有大哥大,更别说电话了。我刚参加工作的时候购买的是一部中文寻呼机,估计能用到2005年,没想到只显示了不到600天的汉字,就被铺天盖地的手机取代了。
手机给我最大的感觉是,以前没有它的时候,好象大家都没什么重要的事情,一旦手里握着那个小东西,事情似乎也变得繁多起来,我的最高记录是一天接了数十个电话,一直听到两块电池全部用完。在信息时代面前,每个人都仿佛与联合国之类的高级机构保持着密切的联系,一刻也不敢关掉手机,生怕错过什么有关人类发展大计的决策。
这个月初,我和几个医院的同事去山里玩儿,那是一个标准的山凹,四面环山,所有人的电话一点信号没有,我们唯有统统把其扔在宾馆,每天过着没有和弦铃声与短信骚扰的日子,切断了与外界的一切联系,就这样慢慢地一直过了将近两个礼拜,倒是渐渐习惯,甚是清闲。
在我们坐车返回的途中,在信号刚刚微弱的时候,就有一个外科的同事接到了劈头盖脸的电话:“你小子玩人间蒸发啊?”该医生满面幸福,作春风状,一脸被别人惦记的关心,笑嘻嘻地频频道歉,叫大家看得啧啧赞叹。
接着便是此起彼伏的电话响起,每个人都在手机里嘿嘿傻乐着解释自己这十五天来人间蒸发的缘由过程。整个车厢内都是一帮在电话那头的怒斥声中悠然自得的嬉笑之声,不知道的一看,绝对以为这是一群具有受虐倾向的家伙。
我因为电池耗尽,一直等到回家才打开手机。叫我感到困惑和不安的是,从晚上七点一直到将近凌晨,居然没有一个人打电话找我,除去那些只在我忙碌的时候才来频繁骚扰的老损友们不说,别的也居然不理不睬,没一个关心我这半个月都到哪里去了的。
心生烦闷之余,我索性把手机再次关掉,随它而去。迷迷糊糊一觉睡到第二天的中午,沙发旁的电话忽然响了起来,我一跃而起,光着脚丫子接起了电话,兴奋地问道:“谁?”
电话那头是以前的一个同学:“是小王吗?我找你N久了。”我乐得满脸开花,感激地把胸脯拍得砰砰作响:“找我啥事儿?要是和医院有关的事儿,包在我身上了!”该同学在电话里吭哧了半天,终于说道:“你去年在书店忘带钱,借我的那一百块,能还了么……?”
第三部分 生活真相第35节 卡拉OK
去年一开春,我喂了一只右前蹄略带残疾的小狼狗,一直养到年底,因为实在没时间天天回家喂它东西,才将它送回了老家农村。一年之间,那只狗从刚来时象大老鼠一样大的个头,一直长到跳起来可以够得着我的肩膀,除去生长迅猛之外,给我留下的最大印象就是精力旺盛,淘皮过头。
每次我回家时,不管是喂它从饭店里弄来的东西,还是和它一起玩儿,它最喜欢的就是缠着人跑滚打闹,我不清楚是不是所有的小动物都是公的比母的喜欢疯玩,在我的记忆里,除去有一次它生病之外,没有一回都不是把我的衣服弄得上下全脏才算罢休。
相比之下,我更喜欢它安静的时候,所以很多时候我总会象中学时的老师那样,板着脸从它的身边经过,这样的话它便只敢乖乖地卧在地上,偶尔我蹲下去摸它的脑袋时,它也不敢轻易地造次,只是用舌头使劲地舔我的手,表示亲热。
事实上,狗的唾液里其实满含细菌与病毒。狂犬病便是因为狗咬伤人以后,病毒从伤口中经唾液传播进入。据卫生部2003年的统计,排名传染病致死率最高的,其实并不是许多人想象的非典,也不是爱滋病,而是狂犬病。
在我所在的城市中,每年被狗咬伤的人也大有人在。前年冬天时,我一个朋友因为去同学家赴一场酒局,进去的时候相安无事,出来的时候因为喝多了酒,他醉汹汹地跑到那家喂养的狼狗前进行挑衅,没想到判断拴狗的链子长短出现失误,被它狠狠地“亲吻”了一口。在大家伙儿把他送到医院时,他疼得嘶牙咧嘴地向朋友抱怨:奶奶的,我认识它,它怎么不认识我呀?
因为没能和那只狗沟通好熟悉与否的关系问题,那位可爱的朋友在医院躺了近三天,打了N针才能回家。结果,他的同学也没好意思再约他去家里喝酒,只好每次都把酒局转到饭店,用该朋友的话说,就是“饭店里的饭菜再好,也没有家里边看球看喝酒的乐趣。”我们安慰他说:“尽管饭店里没感觉,但总比有条狗好。”
号称贺岁明星的光头葛优去年拍了一部电影叫《卡拉是条狗》,也由此引发了网上网下媒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