疯狂医生





镜模ハ耐模幌不赌パ赖模ダ咸铱煌罚幌不洞蚣艿模ヅ沙鏊幌不逗染频模プ雷拥紫拢幌不洞蛎碌模サノ弧   ?br />     在单位里打毛衣,是妇女同志们经过多少年形成的一种“优良传统”,热衷此道的阿姨大婶们个个将有限的时间化为无限,低落的效率化做高效,很是了得。但随着社会的进步,这种风气被领导们一脚刹车踩住,再也动不得半分。    
    在我们医院,有三条“杀无赦”的禁令,首当其冲的就是打毛衣。院长的说法是,如果实在爱好这项手指的体育运动,可以回家仔细钻研。其令一下,医院到处再没看到过一根线头儿。另外两项,则是在工作期间打牌和搓麻。    
    但长夜漫漫,当值夜班的同志们搜肠刮肚,把知道的所有笑话和故事都讲上N遍以后,日子就变得无聊起来。天逢其时,医院给每个科室都配备了电脑,而且装上了宽带。一时间,每每夜晚来临之时,敲击键盘的声音便此起彼伏,络绎不绝。    
    在我的电脑游戏史上,FIFA系列的足球游戏实在要算在第一位上,对于这款被中国球迷耳熟能详的游戏,我一直对它深深痴迷,从97一直玩到2004的欧洲杯,还没把瘾过完。当然,成绩也是有目共睹的,我曾在2001年横扫全市,无一对手。印象最深的是一个太原籍的中学生也精通此道,听说我的名头之后过来挑衅,被我连赢七盘,备受蹂躏,之后扭头就走,再没出现。    
    但单位里狼多肉少的电脑显然不能允许我一个人霸占其上,连续作战,只能在排队中小打几盘了事。我们一干人的电脑分配方案是这样的:每人每晚玩十次以下,每次不能二十分钟,每分钟不得以任何理由赖皮重来。这就导致每当一个人在电脑前奋战时,身后必定围站一圈,加油助威,声势浩大。    
    今年夏初的某个晚上,经过抓阄,我被排在倒数第一位,只好在一边瞧着别人狂打拖拉机。时间一分一秒的过去,第一轮回合已即将结束,排在我前面的是检验科的高伟,他肥硕的身体阻挡住了一半的视线,我只好退出人群,呆在外面抽烟等待。    
    就在我刚刚走到走廊,掏出烟来放在嘴上时,突然看见查岗的院长悄无声息地走了过来,里面则是热火朝天,呐喊连连的轰闹场面,我顶着一脑门子汗眼睁睁地看着院长经过我的身边,慢慢地走了进去……    
    过了大概十分钟,里面终于传来院长震怒的声音,我双腿发软,两眼一闭,只听见院长大喊:“笨蛋,出红桃对Q!”    
    电子游戏·癔病·中国足球    
    小的时候我学习很差,于是在家长会后我爸就被班主任专门‘请’到了办公室去,专门研究和探讨对付我的办法。班主任给我的评价很简单,说:这小子脑子快,就是懒——懒我得承认,我在学习上向来缺乏钻牛角尖的劲头和能力;至于‘脑子快’,我还真没感觉出来,顶多也就是不笨而已——如果比猴子还精,家长会的那天晚上我自然会编个谎话让老头子“出差”的。    
    通常来说,因为我的脑子不是飞快,所以也会做一些混帐事,读书的那些年我之所以学习成绩老是上不去,就是因为迷上了电子游戏,结果让我妈大为失望,自己也后悔不已,至今做梦我都能梦到我捧着偌大的录取通知书颠颠地跑到我妈面前,说瞧,你儿子出息啦;但那毕竟是梦,醒来后看到的,只是两行鼻涕和眼泪。    
    到了后来,就有点破罐子破摔的意思,仍然厚着脸皮玩——我迷上的是一个叫‘FIFA’的游戏,就是电子足球。在这个制作精美的游戏中,我有点像新西兰电影《癔病》里的那个偏执狂似地喜欢上了中国队,还是一条道走到黑——叫我惊讶的是有好多的人都比我还盛,深陷网络游戏,不过你要敢去问他:“你没日没夜地这样,没病吧?”他准保会白你一眼,恶狠狠地说:“靠,你丫才有病呢!”    
    这样的人是浑了点儿,但还确实没到需要去医院的时候,因为他知道自己的行为是有问题,而不是有病——他们还都正常,在别人说自己有病的时候会很愤怒;但另外还有一种人,生怕别人说自己没病,没事就拿吃药打针玩儿,一切检查正常也得找出些问题来;医生给这种人的症状起了个名字,叫做“癔病”。    
    中国足球的某些症状表明,这些年得的就是癔病。如果说世界杯前喊着进八强是精神病,那么频频整风就是癔病的前兆。中国足球哪儿会有问题?裁判偷着吃黑钱那是友谊第一比赛第二;球员殴打裁判那叫放荡不羁——看来,这病确实不轻。    
    精神因素和暗示的作用,是癔症的主因。但当人们受到精神因素的影响的作用以后,为什么有的人保持健康,有的人就患了癔症呢?这与他们的性格不同有关。癔症患者的病前个性,是属于有强烈情感,幻想多,争强好胜,虚荣,情感不稳定,易冲动——这和中国足球的球迷一样。不过好在我们都不是病人,还不至于出现类似于嚎啕痛哭和咬人打人,还算不错。    
    随着年龄的增长,加上我妈还没有对我丧失信心,仍然坚持不懈地对我进行再教育,我也变得稍微聪明了,再不荒废光阴,除了拼命学习往回恶补,FIFA也只小玩一把了:癔病,其实和脑筋一样,需要适当的开窍,当自己无法开窍的时候,就得去乖乖地看医生,还得听医生的话——如果像中国足球的战术那样执迷不悟,那就只能给别人笑话看,自己一傻到底了。


第一部分 处女值第9节 电脑专家

    按理说,无论思想或是行为,我再怎么落后,起码也算是一个网络青年了,但至今不会使用刻录机和扫描仪,非但别人不能相信,我也经常会在半夜被尿憋醒的时候一头雾水,觉得不可思议。但事实就是这样的,我从1998年开始上网,到现在依然只是个标准的网虫,除了聊天发邮件,关于硬件方面的知识却一直象个白痴。    
    叫我郁闷的是,我周围的一干众人,也没有一个出类拔萃的维修人才,大部分人也都只是会简单地装装软件,其余时间便统统都是上网玩拖拉机。我最佩服的是那些电脑杂志的编辑,都是写字儿的,都是一个脑袋,他们为什么就懂那么多呢?印象最深的是有一篇文章中有人写道:“最近闲来无事,将硬盘格了”,什么时候咱也能达到这种境界,想格就格呢?    
    归根到底,还是懒惰的问题。记得我刚刚把奔腾第四代的一台组装机器抱回家时,一个当时还有兴趣频繁出入我家的放射科哥们儿很认真地对我说:“我在旁边教你,你一步一步学吧。”当时我抱着“有事情,找民警”的粗腿不放,把脑袋摇得象拨浪鼓一样,死活不学。    
    结果,那哥们儿实在不堪忍受我们一帮懒人小到电源没插都得询问的频繁骚扰,痛苦得几欲自杀,再也不肯上门服务。最经典的一次是骨科的同事张某半夜忽然大惊小怪地打去电话,说电脑屏幕上什么都没有了,在电话指导未果后,该哥们儿骑上单车半夜奔去,进门气得差点口吐鲜血,恨不得把自己的双手剁下来以图清净——那是屏幕保护程序。    
    但事实上这些年我们也没闲着,为电脑配备了诸多的零碎,不管是打印机还是外置硬盘,以及一大堆的盗版软件,得出的结论是:一旦买了电脑,就等于挖了一个糟蹋钱的深坑。上个周末,急诊科续晓明新买了一个刻录机,贱嗖嗖地把我们约去他家观看,去了之后他大手一挥说道:以后谁有需要刻录机的时候,言语一声!    
    可当时的问题是,谁都不会使用,但又十分好奇。等续晓明在厨房为我们准备中午腐败的粮食时,一干人纷纷对刻录机产生了浓厚的兴趣。于是,第一次尝试开始了。首先,我们从网上下载了一部最新的电影,然后随便找了一张上面没有标记的光盘塞了进去,按照说明一步一步的开始刻录。    
    二十分钟后,续晓明从厨房里出来,还没等我们拿起那张已经刻录完毕,但不知道效果如何的光盘向他炫耀时,他忽然怪叫一声,扔下手中的西红柿和茄子就狂奔过来。我们一愣,看见他声音哽咽,双手颤抖地举着那张被刻得斑痕累累的光盘,带着哭腔喊道:“这是俺的结婚典礼啊……”    
    单身岁月    
    刚工作那会儿,时间跟装钱的腰包一样空,我们一帮单身青年穷得只能聚在一起玩扑克。郑钧唱道:“我们活着只是为了相互温暖,想尽办法就只为逃避孤单。”我们那会儿还都没钱带着姑娘去星巴克喝咖啡取暖,充其量也只能给女朋友买几盘磁带,当她拎着张信哲和周华健回家去听时,我们就只好像蝗虫一样扎堆在一起逃避孤单,消耗青春里那大把大把的时间。    
    社会的进步是这样完成的:如今一部手机的价格在前些年只能买个数字BP机,而当年买一部大哥大的钱放到现在,几乎就能买一辆降价后的汽车。在我们只能拥有一部可以显示阿拉伯数字的BP机,又为了省掉狂奔回电话的力气和费用,相互间的联系便变成了约好的代号:打一圈是111,打通宵是222,拖拉机是30,捉红尖是01。当然,在我们BP机上显示次数最多的,还是“222”。    
    上班这么多年,从小师弟一直耗成了大师哥,个中经历叫我发现一条规律,那就是不管哪个单位,对于那些刚刚工作的年轻人,总是格外的“照顾”,可能是害怕过度纵容会影响他们在医院钢铁纪律的一生,总之不管哪次开大小会议,强调的第一件事总是“不能迟到”,违反的后果也很简单:扣钱。    
    扣钱是对于穷人最行之有效的一种手段。天可怜见,因为大部分人的工资还得向父母大人上交起码一半,当年的我们就连下顿馆子还得犹豫二三,我去上海看场球赛,就得存几个月的零花钱,所以扣除奖金对于一干人来说,无异于釜底抽薪,火上浇油,那是万万不能出现的。    
    但空虚无聊的夜晚和无比旺盛的精力又令人不得不聚在一起,吆三喝四、喊天骂娘。所以,在这种压力极大的情况下,我们通常在玩牌之前就约好,每天晚上睡觉不能超过凌晨一点。但事实往往是一玩儿就忘了时间,哪个人无意中看到钟表,输牌的不甘也会叫他恨恨闭嘴,忍气吞声。    
    这样一来,那些天快亮才入睡,横七竖八窝在床上的兄弟,第二天必定会慌慌张张起个大早赶去上班,如果你看到几个脸色铁青,眼屎满脸的哥们儿骑着单车飞奔,那一定是宵战早归的情景。    
    那年,即将中秋的一天,我正在香甜的梦中与奥黛丽·赫本共度罗马假日,忽然被一阵猛烈的闹钟惊醒,我一跃而起,朦胧中看见一急诊科哥们儿惊恐的脸:娘啊,九点半啦!    
    我们俩人一路狂奔蹿到医院,眼前竟空空荡荡,一想,才发现今天是周末。    
    肝脏的悲哀    
    以前上中学的时候,有同学就告诉我:男人,就得抽烟,喝酒。烟我倒是抽的不少;唯独喝酒非常的差劲,我酒量的最高记录是一瓶啤酒而脸不变色心不跳,一般情况下只能喝半瓶,再多就会以为自己是作家了。    
    偏偏我的一些朋友都喜欢喝酒,并且都认为只要喝,就要喝多,否则就没劲;其实这个我能够理解,男人么,就得大块吃肉,大碗喝酒,痛快;但是因为的酒量实在上不了台面儿,所以我宁肯去喝点饮料,虽说丢人,也认了。    
    大量饮酒的后果有很多,先不说它给自己带来的伤害,单说对别人的刺激——摇滚歌手张楚在《姐姐》里唱道:‘我的爹他总在喝酒是个混球’,想必也是深受其害,估计他老爷子每每酒醉后便会把他当做人肉沙包;拿这点来说,我还幸运一点,老爹喜欢喝酒,但还不至于醉后动手,这点我喜欢——不过如果老是喝醉,就算不拿我撒气,也总觉得有点不大好,毕竟肝脏不是别人的,我能受得了,它呢?    
    我有一个同学,长得也算帅,且十几年如一日的不苟言笑,用现在的话说就是极COOL,曾经还惹得我们嫉妒过一段时间;前几天去医院找我——严格地说应该是他女朋友去找我,哭得乱七八糟,说那个同学喝多了酒不醒人事,正在急诊科里躺着;我过去一看,这家伙一副鼻涕横流的样子,呼吸缓沉,原来的小马哥顿时变成了街边的醉汉,让对他仰慕已久的我猛地一阵摇头。    
    后来被医生往血管上和胃里都插了管子,好一阵忙乎才算醒过来,第一句话就是:‘我TMD再也不喝了’,不过听说后来没过几天又成这样了,看来戒酒这个问题,用周华健的歌词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