寄生体
旁边突然爆发激烈的争吵,吸引了二人的全部注意力。
周军觉得自己从来都是一个脾气随和的人。也许是地球联邦太久没有面对战争的缘故吧!像他这么和善的军人,其实不算少数。这也在某种程度上,改变了军队在旁人眼中威严、森严的外观。不过,也正因为如此,在地球文明的历史上,军队的威慑力,也被降至最低点。
被人指着鼻子责骂,这样的经历,在他记忆中还是头一次。对方,也仅仅是个管辖一市的地方行政官员。而且,那种颐气指使的模样,简直令他感到无比的愤怒、恶心。但是他却无法违抗。毕竟,按照行政职权的划分,自己的确属于这个“王书记”的下级。
“我是市委书记,不是你手下的士兵。你没资格命令我,更不可能让我呆在这里等死。我必须离开,向上级汇报这里发生的一切。我的安全,比你的命更加重要!明白吗?”王化成一向很喜欢这种居高临下对人说话的姿势。这让他有种说不出的满足感。要知道,堂堂一座城市的主管大员,这样的位子,不是随便什么人都能坐的。
“要走,你自己走。我不会勉强你,更不可能为了你去送死。如果不想呆在这儿,那就趁早滚蛋。”
“混帐!你有什么资格这样跟我说话?”背后传来的冷嘲热讽,使得王化成面色一阵铁青。转身看时,却见雷震漫不经心地站在那里。连正眼都不看一下自己。这越发使得他内心的愤怒,当场转化成为口中如雷般的咆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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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噗————”
拳头撞击肉体发出的响声,伴随着一阵惨痛无比的哀嚎,从滚落在地的王化成身上响起。双手紧紧捂住火辣疼痛的被打面颊,圆睁一双惊恐眼睛的他怎么也不能相信:这个微不足道的小兵,竟然动手打了自己?
“被打的感觉,怎么样?”雷震半蹲下身,阴侧侧地冷哼着。
“你,你敢打我?”王化成死死悟住头部的痛处,仿佛一条疯狗般狂嗥:“我,我可是市委……”
“你是一跎臭狗屎————”不待说完,雷震已经重重一脚踩在他的脸上。狞笑道:“如果你再敢用这种口气说话。我一定会砍下你的脑袋当球踢!嘿嘿嘿嘿!信吗?”
王化成只觉得快要窒息。在鞋底重力挤压下的脸,已经扭曲得几乎有些变形。为了不让自己的脑袋被踩进泥里,他只能用双手拼命撑住地面。尽可能地把口、鼻等呼吸器官高出被头部硬压而出的浅坑。刚刚艰难地扭过半边鼻孔,却不想,头顶的毛发根部竟传来阵阵剧烈的撕痛。使他只能绝望地随着外力,被活生生的从地面揪起。
“我的话,只说一遍。如果不想死,你最好牢牢记住!”雷震的右手,死死拔紧他那细短的发根:“现在是特殊时期。想要活命,就给老子拿起枪来死守营地。如果你想走,我们也不会阻拦。但是,你别指望有谁会想会给你提供所谓的“安全保护”。明白吗?”
王化成的脑袋,点得像鸡啄米。这样的话,哪里还用得着再说第二遍?原先的骄横之气,早已从他的脸上一扫而空。取而代之的,则是满面惶恐、畏惧。当然,其中多少也会隐藏着几丝充满仇视报复的阴冷。
雷震从未想过,自己短短的几句话能够使人改恶归善。他知道,欺软怕硬向来都是权力者们的专利。他也知道,在实力威胁服从的背后,总会有着卑鄙阴险的算盘。可他对此毫不畏惧。甚至,连必要的担忧抛之脑后。
如果说,在这个世界上,有谁能彻底看开生死。唯一的答案,恐怕只有那些已经逝去的死者。
只要活着,哪怕拥有再多的财富和权力,总会惧怕死亡的降临。从这个意义上看,雷震的确有着超乎常人的特殊。
他已经“死”过一次。而且,还能从尸体中再次复活。现在,雷震究竟是一个活人?还是一具仅会移动的“活尸”?连他自己也说不清楚。
第十八节(上)细胞
茫茫的太空,永远都是那么的黑暗。无法望到边际的广褒之中,又有谁知道,究竟掩盖着多少无人知晓的秘密?
地面的激烈战斗,无所不漏地全部落入隐藏在陨石中的监控卫星之眼。不过,与发生在昆明城中大大小小的惨烈搏杀相比。卫星镜头的主要观测面,显然与它们无关。因为,对地镜头有超过百分八十的信息收集器。全都死死锁定在城市一处狭窄地面上,形状古怪的凝固物上。
如果雷震在场,一定能够轻而易举地看出:那正是此前自己被黑衣男子“杀死”,又从液体态转为人形的那片空地。如今遗留在地面上的,仅仅只是一滩从自己身体表面掉落的残留渣物。
“实在太奇妙了。他的身体细胞居然拥有吞噬的本能……这究竟是在实验过程中产生的意外所导致?还是与猎杀者异体血液感染的结果呢?”望着屏幕上通过光谱分析获得的血样记录,藏身于别墅的老者,不禁兴奋得有些发抖。
“这是本世纪生物学上最伟大的发现,不,根本就是人类文明历史上,空前绝后的最大秘密。两种不同种类的细胞相互吞噬、溶合,竟然能够产生一个全新的物种。而且,它们繁衍分裂的速度,在没有培养液的情况下居然如此之快。这简直就是上帝的杰作,简直就是天神创造的艺术品啊!”
情绪处于极度激动的他,并没有被大脑中的狂热冲昏理智。就在血样表格的最下方,一行用黄|色记号标注的文字。引起了老者的注意。仔细详看之下,不由得倒吸一口凉气。
“咦?细胞本身与线粒体结合度高达百分之九十,白血球吞噬效果增强五百倍以上……这是什么意思?难道,这种变异的细胞,能够驱使线粒体为自己所用?”
老者的惊讶,是有原因的。
在大多数细胞中,线粒体均匀地分布在细胞质内部。但是在某些细胞里,线粒体的分布并不均一。它们聚集的部分没有恒常固定的概念。但是不管怎么样,任何细胞必须有能量的供给才会有活性。线粒体就是细胞中制造能量的器官。科学界也给线粒体起了一个别名叫做“POWERHOUSE”,即细胞的发电厂。
打个最简单的比方,一辆汽车,必须依靠汽油的才能正常行驶。从这个意义上看,汽油就是汽车的能量供应体。试想一下:在正常情况下,缺少油料的汽车,根本就是一堆没用的废铁。可是如果汽车能够自由操纵油料,使之能够按照自己的意愿随时进行能量供应。那么,这样的车辆,会是一种什么样的概念?
人体细胞的繁衍,总是在死亡与分裂中,往复着生命的循环过程。人类的生老病死,必须接受细胞的控制。主宰细胞命运的,却是小到必须用精密显微镜头才能看清楚的线粒体。如果用相互证明法则为依据,得出的最终结论就是————人类的命运,正是操纵在小小的线粒体手里。
可以想象,当看到这行提示文字的时候,老者的内心,是何等的震撼。
提供能量的线粒体操纵了细胞,细胞是构成|人体的基本形成单位。换句话说————线粒体直接控制了人类的一切。
按照正常的生物概念,没有自我意识的线粒体,永远都是无智慧细胞的能量供应体。然而,雷震却偏偏是个特例。他的细胞与线粒体结合程度,高达百分之九十之多。这是否可以理解为:在他的身上,细胞与能量供给者之间,产生了某种极其微妙的关系呢?
望着屏幕前闪烁的电子血样表格,老者脸上阴晴不定。从来都只相信数字与证据的他,第一次在事实面前犹豫了。
他并非不相信自己眼睛看到的一切。而是这实在令人匪夷所思。不错,线粒体的存在对于人类至关重要。然而,这种神秘的小东西如果当真能够与细胞完美结合,进化出智慧……那么,人类的未来,又会是怎样的呢?
发生在雷震身上的变异,虽然只是个体现象。但是综观地球文明的历史,哪一次巨大的变革,不是以简单的蝴蝶煽动翅膀开始,最终演变成席卷一切的可怕飓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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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也许,这只是我错误的分析吧!毕竟,百分之九十的结合程度,实在说明不了任何问题。”良久,老者终于搜肠刮肚找到一条为自己辨解的理由:“还是先测试一下看看,变异后的细胞,是否真有想象中那么强大的威力……”
随着满是骨节与皱纹干枯手指的重重按下。宇宙中,月球背面的一座环形山口,突然冒出一团直径约莫数十米的陨石块。毫无预兆地朝着地球径直飞来。临近大气层几秒钟前,陨石表面突然分散出无数的裂纹。很快,数十个大大小小形状不一的碎片,当即布满了整个天空。它们仿佛是一群充满死亡气息的太空怪客,悄然隐密地掉落在地球上的指定范围。
陨石撞击地球这种事情,每天都有发生。只要石块自身体积不是太大,地面监控人员对其根本不会有所注意。毕竟,拥有厚厚大气层保护的地球,会在这些讨厌的家伙坠落前,就用摩擦产生的剧烈高温,将之彻底焚尽。
只不过,联邦地面观测站并没有注意到:这些古怪的陨石碎片底部,都有着一个小小的反推进装置。依靠它的存在,太空碎片最终得以在适当的速度牵引下,安全、完整的顺利抵达地球。而它们的最终目的地,仍然还是被无数活尸占据、徘徊的死亡之城————昆明。
联邦快速反应部队的空投营地上,神情黯然的林钟,仍旧拿着一瓶高度白酒朝自己嘴里猛灌。那种牛饮般的速度,简直令人怀疑,瓶子里装得究竟是否酒精饮料?还是普普通通的清水?
自从抵达营地之后,除了酒,他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哐啷————”
清脆的金属撞击声中,雷震把一听加热后的午餐肉罐头,重重放在林钟身前的水泥地面上,面无表情地看了看他:“吃点这个。酒,不能当饭。”
第十八节(下)细胞
“谢谢!”林钟的回答,仍旧那么有气无力。他甚至连头也没有回过一下。
“说说你的儿子吧!”使劲儿用匕首扎穿一盒罐头,雷震毫不在意地附身坐下。淡淡地问道:“他是怎么死的?”
这句简单的话语,使得林钟听了,浑身仿佛电击一般,猛然颤抖起来。
“儿子……儿子……呜呜……爸爸我对不起你,对不起你啊————”
按照地球联邦的人均收入标准来看,林钟无疑属于非常有钱的富豪阶层。
有钱人的日子。舒坦、快活、肆无忌惮。毕竟,在这个世界上,有许多“非正常”的事情,完全可以用钞票摆平。
第一眼看到黄以珊的时候,林钟忽然觉得:花天酒地玩了四十多年,头一次发现,自己是该成个家了。
如果不是父亲患病在床,急需一大笔医药费救命。心高气傲的黄以珊,绝对不会接受林钟的资助。更不会在母亲的劝说下,违心地接受对方的邀请,第一次与陌生男子共进晚餐。
黄以珊从来就没有喜欢过林钟。在她看来,这个胖得跟猪一样,满脑肥肠的家伙,根本就是不折不扣的暴发户。除了钱、肉、酒之外,他的思维概念没有丝毫艺术性可言。更不可能与自己谈及什么高深的知识,令人心醉神望的高雅音乐、油画……
世界上的事情就是如此的奇妙。尽管林钟长得极胖,看起来也的确和一头贪婪的蠢猪没什么区别。可他有钱,还不是一般的有钱。花花绿绿的钞票,多到令人发疯,令人心颤。
黄以珊长得很漂亮。除了知识与修养,这也是她最值得自傲的资本。遗憾的是,脸蛋长的光鲜,不能当饭吃。更不能从死神手里救回老父的命。
人死了,留下的,只有一大笔天文数字的恐怖债务。等待孤苦无助的黄家母女偿还。无奈之下,黄母只得哀求女儿嫁给林钟。毕竟,这个胖子虽然长相一般,良心倒也不错。单单看在白白为黄父支付巨额医药费用的份上。女儿嫁给他,多少也算变相的报答吧!
婚礼操办的无比风光。为了取悦这名让自己喜欢得发疯的女人。林钟将每一个细节都考虑得无比周全。所花的金钱,更是多到令人叹为观止。就在这天,用最昂贵婚纱与钻戒装饰起来的黄以珊,成为了所有男士惊艳,所有女人嫉妒的焦点。
新婚第一夜,林钟只觉得,自己是个上了大当的白痴加傻瓜。因为,外表清丽脱俗的黄以珊,竟然不是Chu女。
爱情,总会使心冷如钢的硬汉变得无比温柔。林钟也不例外。尽管事实与想象中的差距甚远,但他仍旧觉得自己很幸福。尽管黄以珊很多时候,都以无比厌恶的话语表示拒绝同房。他同样觉得这是对妻子必要的生理保护。尽管偶尔才有一亲芳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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