典当(黄金瞳)
发现了事情的根源,接下来的事情就很好办了,为了不打草惊蛇,并没有打穿地道,而是秘密在周围布控盘查,撒下了天罗地网,不到两个小时的时间,音像店就进入到侦察人员的视野里了。
胡老大自然不知道自己已经被盯上了,这天也是凑巧,新仓库油罐里的油又差不多要空了,为了生意能继续做下去,原本已经不怎么亲自操作的胡老大,来到店里,准备再开一条地道,这种比较专业的事情,还是需要他的指点的。
老大都来了,那些部门经理,公司骨干什么的,自然也要来应应景,于是这场抓捕进行的异常顺利,半个小时功夫,整个集团从老总到跑业务打杂的,是一个不少的全部都落了网。
最好笑的是,由于店里音响的声音过大,刑警队的人进入到后院之中的时候,那帮子人还都在扯着嗓子聊天呢,估计就是放上几枪,也没人能听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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出了这样的事情,自然是要连夜突审,并且要统计追回国家损失,话说损失要是能被追回来,那领导责任不就是会轻一点嘛。
老三就是因为这件事被抽调了过去,整整埋头算了两天,才统计出来,一共损失了价值四千多万的食用储备油。
“三哥,这事,真是……真是……”
听完这番话,庄睿想了半天,愣是没找出形容词来,咋一听上去,这事挺可笑的,可是细想一下,整个就是一人祸啊。
老三笑的也是颇为无奈,说道:“行了,反正天塌下来上面还有高个的,没你三哥什么事情,对了,老么,我这几天比较忙,没多少时间陪你,你要是闲的慌,让二毛带你去我家地里转悠下去,现在西瓜可是熟了,你去了随便吃。”
“三哥,咱们还客气什么啊,你去忙吧,我等会带白狮去地里溜达溜达。”庄睿很少来农村,倒是有些新奇。
“恩,离我家瓜地不远,来了个科考队,回头让二毛带你看热闹去?”
老三有些不好意思,不过这要做新郎了,亲戚朋友来了都要亲自招待,不然会被人说失礼的,只能委屈下庄睿了。
二百三十八
没有城市中上班人群的喧闹。没有车水马龙的嘶鸣声,没有那钢铁牢笼在烈日蒸烤下所散发出来的炙热,乡间的清晨,微风徐徐,远处的村庄炊烟升起,偶尔传出几声鸡鸣狗吠,让人有一种进入到泼墨山水画卷中的感觉。
白狮此刻也兴奋了起来,围着庄睿前后飞快的跑着,它的姿态非常的优雅,就算是在跑动中,硕大的头颅也是高高昂起的,像是尊贵的国王在俯视自己的领地一般,不时碰见几只土狗,在看到白狮之后,纷纷夹起了尾巴,躲在路边瑟瑟发抖。
陕西少水多旱,不过渭河的一个分支正好经过这个小村庄,远处山脉彼起此伏,象舞龙般一直延伸到村庄的边缘处,生动非常,弯弯曲曲的渭河水。象玉带那样从庄睿眼前轻轻飘过,然后缓缓东流。
庄睿这段时间所看的书,主要是以古汉语和中国地理为主,也掺杂了一些有关于风水学的论著,在他眼中,这个地方的风水似乎正符合书中的一些言论。
远处的大山呈现环抱形状,又被渭水河兜裹,成为“水抱格”而它的西北方有连绵不绝的山脉,挡住了由甘肃方向吹来的西北风,这又形成了“环山格”。
庄睿虽然对风水研习不深,但是也能看出,这里真正是一块“山环水抱”的风水地理宝地。是富贵双全的风水地理格局,按照书中所说,这样的地方,肯定会有帝王将相的陵墓,难怪刚才老三会说有科考队在此了。
“庄大哥,你坐,额(我)去给你挑个西瓜去,额们家的西瓜,都是沙瓤的,又大又甜……”
不经意间,庄睿和带路的二毛,已经来到了老三家的瓜地,放眼处,满地都是瓜藤,在粗大繁盛的叶子下面。能看到一个个滚圆的西瓜。
在瓜地靠近土路的边上,搭着一个茅草棚子,里面有张竹床,应该是守夜人住的,二毛就是让庄睿先在床上坐着,他跑到地里去挑西瓜了。
“嗯?白狮呢?”
庄睿没有呆在棚子里,而是跟在二毛后面,小心的走进到瓜地里,一回头,却发现白狮不见了踪影。
庄睿正要喊上一嗓子的时候,白狮从远处跑了过来,像一道白色闪电般,刚进入视线没几秒钟,就窜到了庄睿的身前。
让庄睿惊诧的是,白狮嘴里居然叼了一只肥大的兔子,像邀功似地,白狮将兔子放到了庄睿面前,大头使劲的在庄睿身上蹭了蹭,差点没把嘴边的血迹抹到庄睿的衣服上去。
“庄大哥,你的这只大狗好厉害啊,额们这里的兔子一般都在窝边。很难抓的,恐怕山里的野猪,都斗不过你这只大狗……”
二毛看到那只足有五六斤重的兔子,惊叫了起来,一脸羡慕的看着庄睿,对于长年在农村的孩子们来说,能养上一只厉害的猎狗,那是件很威风的事情。
庄睿弯下腰,把已经死去的兔子拎起来看了一眼,兔子的身体完全被白狮咬穿了,前后露出几个血洞,随手就递给了二毛,说道:“二毛兄弟,回头把这兔子带回去,也是道好菜啊。”
之所以是庄睿先把兔子拿起来,那是因为庄睿知道,白狮绝对不会允许二毛伸手拿它的猎物的,如果二毛之前有这个动作,恐怕白狮早就将他扑倒了,当然,没有庄睿的命令,他是不会咬人的。
二毛接过兔子,乐呵呵的向棚子跑去。
庄睿宠溺的拍了拍白狮的大头,从兜里摸到个苹果,掏出来后,使劲的向远处扔去,白狮不待吩咐,闪电般窜了出去,在苹果还没落地的时候。就凌空用嘴接住了,一颠一颠的跑了回来,只是送到庄睿手心里的,只剩下一个苹果核了。
看着身边的白狮,庄睿心中泛起一种很古怪的感觉,这要是放在以前,自己肯定会被别人当做那种驱狗熬鹰的纨绔子弟。
“庄大哥,来吃西瓜啦……”
二毛在瓜地里东拍拍,西敲敲之后,挑了一个有十多公斤的大西瓜,费力吧唧的抱到棚子里,招呼了庄睿一声。
“这瓜要是拿回村子,放在村头的井里泡上几个小时,那吃起来才爽快呢。”
二毛边说话,边用棚子里的西瓜刀,将瓜给破开了,这瓜是熟透了的,一刀下去还没往下切,整个西瓜就裂开了,汁水流淌了一地。
“嗯,好吃,二毛,你怎么知道这瓜就是熟的呢?”
庄睿边吃边夸了起来。这瓜是沙瓤的,咬在嘴里面面的,一股甘甜直入心扉,庄睿以前看别人买西瓜,都要敲上几下,自己买的时候也学着别人敲敲,不过有什么讲究就完全不知道了,只是应景而已。
转脸看到白狮眼巴巴的正望着自己,庄睿连忙把切开的另外一半西瓜,放在了地上,十多公斤的西瓜。就算是一半,他和二毛也吃不了。
二毛啃着西瓜,用袖子擦着嘴,含糊不清的说道:“庄大哥,这西瓜用手弹一下,要是发出”噗噗“的声音,就是熟透了的,再不吃就要坏了,”嘭嘭“声的,是熟瓜,不过还能放几天,要是”当当“声的,那就是还没有熟的,你以后这样买西瓜,保准没错。”
来到这恬静的乡间,庄睿似乎又回到了童年,吃完一块西瓜之后,钻到瓜地里,按照二毛所说的,挨个的敲了起来,玩的是不亦乐乎,心里想着,学到这一手,咱以后再也不会买到生瓜蛋子了。
“吼!”
正玩的高兴的时候,庄睿耳边突然传来了白狮的怒吼声,顿时将庄睿吓了一跳,连忙站起身来,他知道白狮从来不叫的,现在这声音,已经代表白狮极端的愤怒了。
循声望去,庄睿不禁哑然失笑,白狮就在距离他四五米远的地方,用爪子在扒挠着瓜地里的一只刺猬。
这应该是只成年刺猬,通体灰色,身上的毛刺已经完全炸开了,缩成一团,蜷在地上一动不动。白狮好像吃了点亏,不时的用爪子拨弄一下,被刺扎到之后,连忙又后退几步。
见到庄睿过来,白狮不再上前了,而是对着刺猬不住的发出低吼声,它估计也是很无奈,对于这浑身都是刺的家伙而言,根本就是狗咬刺猬,无从下嘴,刚才没注意,一口咬上去的时候,嘴巴可是被扎的不轻。
“庄大哥,让你的大狗退后一点,额来抓它,这东西可坏了,经常偷额们的瓜吃,而且还专门挑个大的……”
二毛也循声跑了过来,看到是只刺猬,顿时两眼放光,出言让庄睿管住白狮,自己却掉头往棚子跑。
庄睿也想看看他是怎么抓刺猬的,于是就把白狮唤了回来,那刺猬能感觉到白狮的威胁,依然是蜷缩着身体,一动不动。
二毛从棚子里出来的时候,手里多了个破麻袋和棍子,走到刺猬身前,张开麻袋,用棍子把不敢动弹的刺猬拨了进去,看的庄睿是目瞪口呆,他还以为有多难抓呢,却是如此简单。
“庄大哥,这刺猬肉可好吃了,比兔子肉还香,晚上我让长发嫂做给你吃。”
抓到了刺猬,二毛很是兴奋,将麻袋口扎住之后,拎在手上不住的甩着。
庄睿听的连连摆手,他虽然是无肉不欢,不过对于这满身炸刺的动物,还是避而远之的。
庄睿在瓜地玩了一会,想起了老三说的科考队,心中有些好奇,在这野外科考,十有八九就是文物考古或者是发掘古墓的,于是对二毛说道:“二毛兄弟,那个科考队在什么地方啊?咱们去看看吧。”
“离这里不远,喏,翻过那个小山梁就是了,额带你去。”
二毛是刘长发的小堂弟,今天的任务就是陪好庄睿,他跟着庄睿也是很开心的,先得到只兔子,转眼又抓了个刺猬,这下回到村子里,可以向小伙伴们吹嘘了。
“二毛,你又摘西瓜干嘛?实在是吃不下了啊。”
刚才那小半块西瓜,都吃的庄睿肚子撑得难受,现在看到二毛又蹲在那里挑起了西瓜,连忙走过去制止,虽然这不值几个钱,也不能浪费不是。
“庄大哥,那边干活的有我嫂子,我带个西瓜过去给她们吃。”
二毛没抬头,熟练的摘下一个西瓜来,抱在了怀里,手中还死死的抓着那个装着刺猬的口袋。
“干活?干什么活?不是科考队吗,怎么要你们干活?”
庄睿听得有些莫名其妙,干活也要找男人啊,听二毛话中的意思,似乎还是女人在干活。
“帮他们挖坑,五十块钱一天呢,我也去干了一天,不过第二天就不要男人干了,都是村子里的老娘们在那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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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毛似乎有些不满,对他们小孩子来说,一年到头也没机会见到五十块钱啊,他自问可是要比那帮子老娘们有力气。
二百三十九
俗话说望山跑死马。这话一点都没错,虽然看着距离不是很远,但是庄睿和二毛足足走了将近一个小时,才刚刚到达那个全是黄土地的山梁,要不是偷着给自己的双腿输入了灵气的话,恐怕庄睿早就走不动了。
看着精神奕奕和之前没有什么两样的二毛,庄睿不禁在心中暗叹,自己一成年大老爷们,居然还不如这半大孩子有耐力。
站在山梁上,庄睿才发现,这距离地面高出来十多米的山梁,似乎并不是山脉所延伸下来的,倒是有些像是夯土堆。
夯土是考古学里面的术语,庄睿在相关书籍里经常可以看到。
在古代的时候,可是没有什么水泥石灰之类的建筑材料,那时的城墙、台基往往是夯筑的。
夯土是用滚木一层层夯实的,结构紧密,一般比生土还要坚硬,而土色不像生土那样一致,并含有古代的遗物,最明显的特点是能分层。就像是纸张一般,并且在夯面上可以看出夯窝,夯窝面上往往有细砂粒。
而夯土层其实就是等于现代的地基,在古代的夯土层上,往往都曾建造过宫殿等建筑,而在宫殿和夯土层的周边,往往就是帝王的陵墓,秦始皇陵中,现在还遗留着高达三十余米的九层台阶式的夯土建筑。
庄睿曾经看过一篇报道,在贺兰山下一片奇绝的荒漠草原上,有着西夏帝王陵园和王公贵戚的陪葬墓,这片博大雄浑的陵园遗迹中,最高大醒目的建筑是一座残高23米的夯土堆,状如窝头。
与其相比,庄睿脚下的这个夯土层,并没有那么高,但是面积却要大上了许多,史记里曾说在兵士们身穿重甲,在夯土层上纵马奔驰,以使其变得更加厚实紧密,可能千余年以前,这里就曾经有过那样的盛况。
“庄大哥,你看,额们村子里的人,都在那里呢……”
庄睿循着二毛手指的方向看去,在距离他们一百多米远的地方,搭有一个简易的凉棚。在凉棚的旁边,有个面积很大的坑,应该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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