习惯之后……
不一会儿,一阵鼓声悠然响起,之後,一声又一声的低音结他的声音慢慢的加入,电结他和电子琴也一一加入,变成一阵阵悦耳的音乐声,一曲可以绕梁三日的美妙乐曲。
低沉如大提琴的男音缓缓飘进各人的耳中,虽没有歌星、没有专业人士那些可以令人津津乐道,叫人自然地跟著唱和的能力,但却有令在场所有人的心也可以感觉到的真诚和爱意。
这是一首就连文子言也没有过的新曲子,但是这首有点不类不伦的情歌一跳入他们所有人的心中,便叫人莫名其妙的兴奋来,很容易就可以感受到他歌中的情意。
变成一个听众的雍岓惊讶得目定口呆,不能说出任何一句话。
他自己根本一点都不知道源夜亘今天会做些什麽,那个站在台上拿著咪高峰唱歌的人,一丁点都没有交待过他今天这个婚礼会有些什麽事发生,只是要他换上这一套白色礼服,便被源夜亘一个劲儿的带到这间满是花香的教堂里。
这知道这不是什麽名人所作的歌,而是台上那个大傻瓜所写的,因为歌中的歌词充满了他们的生活点滴,一般的填词人是写不出来的。
源夜亘所做的,只会令雍岓满心的感动,他明白的,明白那个人爱他比自己所想的可能更多更多,他就只知道要付出,知道怎样讨雍岓的喜悦,怎样的安心的待在他的身边。为了讨雍岓开心好像已经变成源夜亘的人生,这样的他,又怎样叫雍岓放手呢!恐怕一生都不会了。
一滴滴透明的水珠沿著雍岓的脸颊滑下来,弄湿了他的礼服也不知道,待源夜亘走过来,用手替他挘幔胖馈!?br /> 「不要哭,今天是我们的大喜日子嘛!」
用吻吻乾了雍岓脸上的泪水,做了一个舞者邀请人跳舞的姿势,便拉起挂著微笑的雍岓的手,一同走到台上。
歌曲变成所有人都耳熟能详的歌,那些八九十年代,当源夜亘和雍岓还是学生时的流行歌。雍岓再一次惊讶得睁大眼,之後才吃吃的笑了起来,跟源夜亘一边哼著那些年代久远的歌,跳起一些不知节拍,不知舞步的舞。
有张学友的《每天爱你多一些》、有郭富城的《对你爱不完》、有刘德华的《有你的地方就是我的家》、有黎明的《夏日倾情》、有李克勤的《护花使者》等等。
配合著歌词,源夜亘拉著雍岓的手转了一圈又一圈,又是傻傻的冲著对方笑,踩到了对方的脚,跳得一塌胡涂,场面可能真的很可笑,很啼笑皆非的,但是他们眼中就只有对方,好像这里真的只馀下他们两个一样。二人互相凝视,绽放著一个比一个迷人的笑容。
「我爱你哦!」
一手揽著雍岓的腰的源夜亘在所有歌的尾段时,低身在雍岓的耳边说著浓得化不开的爱语。
源夜亘好像永远都讲不够似的,每天每日都会跟雍岓说这句话说上一千遍、一万遍,他才会安心似的。
「我知道,我也爱你哦!」雍岓甜甜的笑著,情深的望著眼前的人。
轻轻的在源夜亘唇上印下一吻,又笑倒在源夜亘的怀中。
不知道是什麽时候,背後的乐队不见了,而且全部乐器都不翼而飞,起而代之的是一阵由钢琴所弹奏的结婚进行曲进入各人的耳中,婚礼彷佛现在才开始。
世界著名的杰出钢琴家扬起十只修长的手指,不快不慢的,在琴键上飞舞著,变得万分正经的源夜亘扶直雍岓的身子,一步一步走到忽然出现的神父面前,十指紧扣著。
严肃的神父看了他们一眼,才缓缓的对他们二人说∶「请你们听清楚我所宣读的誓文,想清楚当中的事情,再从心中真诚的发誓,会至死跟从。」
「请问源夜亘先生否愿意跟你身旁的雍岓先生一生生死与共,共同扶持,无论生病、贫穷、富有时,无论在彼此的患难中、欢乐中、哀伤中,也愿意互相扶持、互相分享、互相鼓励,一生爱护你身边的雍岓先生,永远不离不弃?」
看一眼那个没什麽表情的神父,扬起一个自信的笑容,源夜亘用无比诚恳的语调说∶「我愿意。」
神父又再一次重覆了那一连串的誓词,雍岓专心的听,细心的思考,在神父问他愿不愿意时,他缓缓的转首看了那个会一生站在自己身边的人一眼,他笑开了,慢慢的,一字一句的说∶「我愿意。」
看著雍岓令人心醉的真心笑容,源夜亘再一次失神。
神父还没有说可以交换戒指,可以亲吻对方时,源夜亘已经低头吻住永远看不厌的唇瓣。这不是一个普通的起誓之吻,是一个令人脸红气喘的法式深吻。
在场的所有人看得瞪大眼,不知所措,没有一个可以在下一刻立即回过神来。
这间教堂就只馀下引人遐想的呻吟声和喘气声。
天已经渐渐吐著白光,昏黄|色的初晨一步一步的走进这一个美丽万千的世界,夹著一阵阵微风,飘进这幢位於荷兰首都阿姆斯特丹近郊的两层高的独立楼房,骚扰著正睡得酣甜的两人。
从逐渐明亮的光线中,可以很容易见看见一张薄薄的被子,只是很随意的盖在两个身材很不错的男人身上。
光线从裸露的肩部游走至那条被一只大手缠绕著的腰肢上。但可幸的是,因为那一张没什麽作用的棉被的关系,那男人的重要部位没有并光线照射到。
因为那一道又一道扰人的光线,男人轻轻的蹙起那道好看的剑眉,梦呓似的低鸣了声,身体缓缓的转了一圈,深深的偎进身边那个会自然发热的柔软物体,以找寻那个令他可以更加安心睡著的地方。
这一个轻微的动作,将那个被当作抱枕的男人唤醒,微微睁开他的眼眸,低头看著身旁那个心灵脆弱但外表坚强的男人,嘴角自自然然的向上扯。
不舍得弄醒怀中的人,他只是很小心很小心的吻著他的发丝,爱恋的摸上他的脸。
他很难得的在做自我反省。
昨晚太辛苦他了吧?但……谁叫他在上一个星期完全不理睬他呢?呃……他只不过有点贪心的在上上个星期,於他的办公室跟他做了爱做的事吧了!但他怀中的男人就因为这个原因,对他整整不理不睬了一个星期之久,昨晚才好不易的跟他撒娇撒了一整晚,好不容易的令他乖乖的被吻,好不容易的令他可以任他做那些他想了一个星期之久的事。
亦可能是这一个原因,被禁欲了一个星期的他,心情在太过激动之下,跟他做了一整晚的床上运动,所以……怀中的人可能已经累坏了,才合上眼休息不久的他,现在可能连动一下手指头都嫌麻烦。他很体贴的没有弄醒他,只是轻轻的拥著他。
但是光线是个没心没肝的家伙,只会跟著太阳而动,它还是令人烦厌的打扰著还想睡的人的睡眠。
被渐猛的无情光线弄得不能再睡,男人悠悠的张开他的眼眸。
「睡得好吗?」讨好的笑著,希望不要被臭骂就好了。
「被人压著,做了某人想做了很久的事,才睡了两个钟不到,你说我睡够得好不好?睡够了没?」白了身旁的男人一眼,动作却跟嘴说的不一样,他只是更靠进那个男人的胸怀中。
「不要这样说嘛!」男人笑著,吻著怀中的人儿。
「我有说错吗?」
「哈……」男人以笑代替他的说话,又用其他说话来转移话题∶「妈昨天才电话来,叫我们回去吃饭,说逸影想见他的爸爸和爹地。」
他真的很聪明,用怀中人最喜欢……呃,是第二最爱啦,他的人儿最爱的一定是他,用他第二喜欢的人来转移话题。不知道为什麽当他听到他们二人的宝贝时,无论多累都好,他都会立即打起精神来,开开心心的听他话。
「真的?但我最快都要三天後才可以离开荷兰。」有一点懊恼的声音。「夜,怎算好?我想早点见到逸影。」
源夜亘皱起头,再一次的叹气。
在三年前的十二月初,即他们结婚後的第一个十二月,用源夜亘的精子,在美国找代母,以人工授孕的方法下出生的男童,提早了三个月出生,是一个早产婴。在美国出生,外在跟一个混血儿没两样的源逸影现在交给住在香港的源氏夫妇照顾,一来是当作填补他们二人想要孙子的希望,二来是源夜亘不想那个小子整天绕在他们的身边,阻住他们二人世界的时间。
刚出生不久的源逸影由雍岓抱著,在美国住了半年後,才飞返香港,交给源夜亘的父母照顾。
可能是两人的生日相差不足一星期的缘故,雍岓十分疼爱这个跟他没有血缘关系的「儿子」。每每说起源逸影的事,雍岓一定会眉开眼笑的笑著听,笑著说。而且这一个在源家很得宠的小孩子,不知道为什麽,就是跟雍岓的关系特别的要好,很多时,别人都会认为源逸影是雍岓的儿子,不是源夜亘的。他们的关系好的令他眼红,不满雍岓经常将源逸影那个刚会说话的小鬼在嘴边,好像他的人他的心都只有那个臭小子一样。
哼!恩将仇报,又不知道是谁的基因,是谁让他出生的,走来跟他老爸源夜亘争雍岓!
唉!谁叫雍岓陪了那个小鬼一年後,才将一岁多的小鬼头交给他家的老头子和老妈,雍岓不心痛死就怪!
雍岓现在每半年都会回去住半年,目的是见见他的「儿子」,跟他玩、跟他笑、跟他跑吧了!唉!他的地位真的岌岌可危,迟早那一个不知道感恩图报为何物的臭小子一定会夺去雍岓的全部注意力,他就只好在一边纳凉了!真是呜呼哀哉!
现在他们以荷兰为基地,长期住在这里,而且他们正将凯尔的大本营由香港,一点一点的移往阿姆斯特丹,方便他们工作。
每一年,他们二人都会荷兰和香港两边飞,忙得开开心心。
现在,每天由荷兰飞去香港的文氏航空公司的班机上的头等机舱内,一定会有两个空位的,是为了可以让源夜亘和雍岓随时随地回香港之用的特别服务。
其实,源夜亘本身就不是很想回去,因为只要一回去香港,他的岓就不是他一个人的了,会有很多很多人跟他抢雍岓呢!唉!
「你在想什麽?是不是想怎样帮我做好手上的工作,然後快快的赶回去看逸影呢!」雍岓眨明亮的眼瞳,充满盼望的看著源夜亘。
那双彷佛带著电力的明丽眼眸看著源夜亘时,源夜亘再一次後悔,为什麽不是在高中时就发现自己爱上雍岓,而要他们浪费了那麽多的时间!他的心本就无时无刻的在呼唤著眼前的男人,看!现在又因为他而跳上跳落了,才刚满足了的身体,又再一次呼求著那个男人了。
回头,脸色骤变,源夜亘邪邪的笑著,别有用心的跟雍岓说∶「我在想……该怎样吃掉你!」
「什麽?」雍岓不能置信的大叫。不要吧!他会吃不消哦!
翻身压住雍岓的身子,源夜亘低下头,就这样深深的吻住雍岓那个好像还想说些什麽的嘴,不让一句不中听的话说出来。
一夜的激|情再一次在这间充满阳光的房间里出现,一声又一声令人脸红耳热的低喘声和呻吟声,一次又一次充斥在这间倘大的房中,久久不散。
可以说,源夜亘的希望达成了,吃了雍岓又可以令雍岓不再多说一句关於那臭小子的话。
其实,不是每一对同志都可以得到完美的结局,所以,源夜亘向自己说过,他会尽一生所能去爱他眼前的爱人,因为他们所得的不是一定的,他要好好珍惜。
无论如何,只要他爱他身边的男人,永远不变,那就没关系了。他会爱那个从心中爱他的男人,一定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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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长差不多十一万字的终於完结了,其实说完又不是,因为我应该会间中来一两个番外篇,希望大家不要介意就好了。
这个故事,我最爱的不是雍岓或是源夜亘,而是源逸影,可能是本人都是偏爱那些混血儿的吧……
我很喜欢这一个小鬼头,想到他跟源夜亘为了雍岓而争宠,就觉得很好笑了,雍岓就会很麻烦就是。
这个故事是我第一个用电脑打的故事,是从一年前的六月中,写到将要开学的八月尾,经过了很多事,陪住我过了很多日子。从高考放榜,到升读大学,也是在打这个故事的时间。拿著一只光碟,偷偷摸摸的在学校的电脑室,提心吊胆的印了百多页纸的,就是这一个故事。
这个故事是因为想留下我想习惯一个人的感觉而打的,想不到会写了那麽长。
这个故事在最初打的时候,是没有想过给人看的,因为我身边一个看耽美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