寒钟 by 苏芸





两个人的目光一接触,阿铭立刻转过脸去,银色的大奔轻响几声,箭一样向远处射去,只剩下几缕烟尘悠悠飘扬。 
沈默还没回过身来,化妆师就关上了化妆室的门,一陀|乳液被拍到他脸上,沈默在化妆师“休息不好肤色暗沉”之类的唠叨里,抖擞起精神开始应付一天的车轮大战。 
一场代言,一场歌友会,结束的时候沈默已经累的抽筋,洗了澡一头倒在床上,恶狠狠地闭上眼睛。 
明明眼睛是酸涩的、身体也疲乏,但他无论如何就是睡不着,在床上翻来覆去无比的烦躁。无论怎么睡他都觉得不舒服,在床单上翻滚了一个小时,他干脆没了睡意。 
手机提示有短信,他打开灯,是卢剑发了个黄|色笑话给他。他按下播出键,没过一会那边就接通了。 
卢剑那边很吵,似乎是很多人在一起喝酒聊天,“我们这边有美女,来不来?” 
卢剑和沈默都对美女没有太大的兴趣,然而在外人面前他们总得适当的掩饰一下,沈默提高声音说:“你那边太吵了!” 
卢剑哦了一声,过了几秒钟,周围明显的安静了下来。 
“我到走廊里了。你真不过来?我们在后海呢。” 
“不怕让人认出来?” 
“认出来最好,我现在正缺绯闻炒呢。”卢剑报出几个名字,都是正在蹿红的新人偶像,“和哪个被拍到,都够炒一回的了。” 
“我今天不去了,心烦。” 
“怎么了?” 
“昨天晚上呗,鬼压床。鬼压床你知道吧?” 
“知道知道,被压了好啊。你没听台湾那边的说法啊?见鬼必火。你专辑要大卖了。” 
“少扯淡。”沈默有点无力,佩服起卢剑的盲目乐观来。 
“没乱说啊。。。诶,我不跟你说了,里面叫我。” 
电话啪地挂断,沈默茫然了几秒,心里更加烦躁。他呆坐了一会,又拿起电话拨了李梦昕的手机。 
李梦昕正在拍夜景戏,沈默知道她公主病耍大牌,拍五分钟总要休息十分钟,工作的时候给她打电话正合她的意。果然想了几声那边就欢欢乐乐地接起来:“沈默~” 
“干嘛呢?” 
“拍戏啊。烦死了,拍了十二条都不过,姑奶奶要罢工。” 
“你不耍脾气早就过了。” 
“去死,你也不向着我。刚才卢剑那死人发短信来起我,今天他约了一帮人去后海堕落去了。诶,听说你被鬼压床了?” 
“啊,”沈默惊诧与卢剑对传播八卦的热爱,祈祷着这事不要传到娱记耳朵里去,“是有这么回事。” 
“沈默。。。。”李梦昕突然悲戚起来的声音吓了他一大跳,“你一定要去庙里拜拜啊,咒怨里迦椰子就是那么蹲在人床头的,还从被子里爬出来,还把人往壁炉里拖——” 
“停,”沈默背后竖起一片寒毛,“你别吓唬我。” 
“不是吓唬你,真的啦。”李梦昕挺顿了一下,突然又兴奋起来,“诶你睁眼睛了没?” 
“没有,睁不开。” 
“睁不开就对了,”但听声音也才得到李梦昕的神采飞扬,“我跟你讲,被鬼压床就是睁不开眼睛的,有些人拼死睁开了就会看到——” 
“李梦昕!”沈默及时地阻止她继续说下去,“我挂了,你去工作吧。” 
“但是我在休——” 
“你再耍大牌小心被雪藏。” 
那边委委屈屈地挂了电话,沈默仿佛看得见她娇蛮地撅嘴模样,他把电话扔到床脚去,望着天花板叹了口气。 
原本觉得没有什么,但这时他突然庆幸起昨天在他身边的是陈扬,而不是其他的什么人。关切或者好意,每个人或多或少都可以给他,然而能理所当然地使人感到镇定心安,这便是陈扬最不可思议的地方。 
他晃晃头,放弃了睡觉的想法,爬到钢琴前面继续磨他的旷世巨作。 

四首歌终于还是写了出来,沈默从网上搜了几首儿歌,改了几个音符当做主旋律,其他的都是东拼一句西凑一句,虽然不算抄袭但也和抄袭差不多。送DEMO给Fred那天,沈默其实是抱着必死的决心的,然而Fred皱着眉听了两遍,居然大手一挥全数通过。 
沈默顿时有种被耍的感觉,打电话给卢剑声讨Fred,卢剑轻描淡写地安慰他:“乐句早给人用得差不多了,现在写歌的不少都是排列组合,我们那期有个小子,连国歌都抄了,你这是小CASE。” 
卢剑说得满不在乎,沈默却骤然生出一种“世界不真实”的感觉来——并没有特别无奈或愤怒,只是觉得挫败和无所适从。他在这个圈子里摸爬滚打了快十年,自己为练达通透,然而有些事他竟然还不如卢剑这样的新人看得透彻,他向来以自己的敏锐世故为资本,然而对于自己要应对的这个娱乐圈,他却第一次生出一丝微妙的恐惧。 
这四年里,发生了太多他尚未意识到的转变,他只怕在等他摸清新的游戏规则之前,已经在暗礁上撞得粉身碎骨。 

Fred的动作一向很快,不到三天沈默就被催进棚录歌。沈默的声线很好,干净动听,唯一的缺陷就是稍有些单薄,高音脆弱的摇摇晃晃。偏偏这次的歌里,高音非常多,沈默唱的咬牙切齿,几乎呕血。 
一周录下来,沈默整个人瘦了一圈,Fred一边安排人去做后期,一边紧锣密鼓地安排沈默拍MV。几支慢歌MV基本都无问题,沈默在丽江、苏州、上海分别和不同的女主角合作,拍得煽情又唯美。但工作一旦太顺很快就会遇到死结——舞曲的MV碰到了沈默的死|穴。 
既然是舞曲的MV就不可能不跳舞,沈默是运动员,灵活柔韧都没问题,动作也到位有力,然而他跳舞是那种硬邦邦的感觉也只能让人觉得他是个运动员。Fred守着一班人马对着沈默拍了三天毫无进展,在所有人累得人仰马翻之后,终于停拍送沈默去强化舞蹈。 

于是沈默从录音棚的地狱爬出,又跌进了舞蹈室的地狱。沈默跳的不得法,练习又过分刻苦,很快两只脚都浮肿起来,他用纱布缠着继续练习,晚上回家的时候拆开纱布,两只脚又肿又白,活像死尸。 
就算这样他也咬着牙没提出休息,坚持了一周,可等到陈扬再度来京的时候,他犹豫了一会,还是向Fred提出请假。 
Fred向来不给明星面子,非但拒绝,还用一通指桑骂槐的话给了沈默很大一个难堪。沈默忍了半天,一语不发地把鞋子脱下来,给Fred看他死肉一样的脚和浮肿的腿。这几天沈默脚上的水泡磨破了,四处溃破加上几个血淋淋的伤口,效果恐怖得足够去拍僵尸片。 
Fred先是被恶心的退了一步,无语了半天之后,批准沈默休息两天。 
沈默去见陈扬的时候,肿胀的脚勉强被塞进大号运动鞋里,脸色苍白步履蹒跚。 
沈默的脸轮廓很好,五官清秀精致,但脸的形状意外的有男人味。这会他瘦了快十斤,下巴尖的可以扎死人,颧骨突出,眼睛凹陷,顶着青白的脸色一路飘进来,活象是旧体小说里的孤魂野鬼。 
陈扬的明显是吓了一跳的,不管怎么样,能让陈扬露出吃惊的神色,沈默倒生出了三分莫名其妙的自豪感。他赶在陈扬发问前,故做轻松地笑了笑,“最近工作有点紧。” 
陈扬皱了皱眉,很快恢复了平常的神色。离吃晚饭的时间还早,沈默跑到浴室去用冷水冲了冲脚,他穿好袜子出来的时候,陈扬刚好放下电话。 
“我叫了外卖,今天不出门了。” 

外卖很快送来了,菜不差,但一路送来变得冷了,味道就大打折扣。两个人吃饭的时候都不怎么说话,沈默很快吃完,又去浴室冲了个澡。被冷水浸过几次之后,脚上的肿似乎有些消了,但穿袜子的时候还是觉得很涨,一动就抽筋似的酸疼。 
他穿好衣服走出来,陈扬正坐在沙发上看书,那几个餐盒还扔在茶几上,沈默瞄了一眼,突然发觉陈扬几乎没动几口。 
陈扬对吃一向很讲究在意,平时让他吃外卖,简直是不能想象的事。沈默站在客厅门口,脚上的酸疼一阵一阵泛到心里来,对陈扬这种不动声色的体贴充满歉疚。 
陈扬从书页上抬起头来,看到他杵在门口发呆,“怎么了?” 
沈默一语不发地走过去,坐在陈扬身边,陈扬侧过头来,在他脸上随便亲了一下,继续低下头看书。沈默不自觉的抬起手,放在陈扬的肩膀上,陈扬有些疑惑地转过头,两个人的额头几乎贴在了一起。近距离看别人的眼睛是有些骇人的,沈默的眼睛在陈扬视野里模糊着闪动,陈扬退开一点,视线慢慢聚焦。 
他以前看过一本书,作者花了大把的篇幅来讨论如何用眼神来传递信息。那时他嗤之以鼻,觉得纯属无稽之谈,但这个时候,他却明白这是有些道理的。眼神未必能传递多少精准的信息,但某些难以用言语描述的情绪和感情,往往能够一丝不差地在人的眼睛里体现出来。他和沈默对视着,心里慢慢升腾起一种酸涩的情绪,沈默靠过来,抱住他的脖子,两个人深入地接吻,都带着一种难以名状的温柔。 
两个人一路吻到卧室,缠绵地彼此触摸和亲吻,做到一半的时候陈扬看到沈默的脚,果断地停下来。 
沈默给吊在半空不上不下,刚想说不疼的没关系,陈扬已经伸手关了灯,斩钉截铁地说:“睡觉。” 
黑暗骤然降临,沈默沮丧地躺着,心里有一种郁结的烦躁。过了一会,陈扬向他这边挪了挪,把手放在他的肩膀上。沈默闭上眼睛,突然觉得宁静了,疲劳一阵阵的涌上来,不费吹灰之力地打败了情欲,把他拉到睡眠的深渊里去。 

沈默一觉睡得昏天暗地,积压太久的疲劳一爆发出来,后果就是生物钟的彻底紊乱。等他好不容易醒过来的时候,陈扬早已经出门去了,床头放着一个抽空的烟盒,下面压着一张纸条,让他睡醒以后给陈扬打个电话。 
烟盒是银色的大卫杜夫,陈扬近几年总是抽这种烟,沈默爬起来换好衣服,脚一走路就犯上一股混合着酸疼和刺痛的疼痛,让他恨不得把脚给砍了。陈扬的电话号码他并不知道,也几乎没有人知道,给陈扬打电话,就意味着给阿铭打电话。 
阿铭永远会在铃响三声前接起,这次也不例外,电话里他的声音听起来比平时还要冷漠刻板:“你好。” 
“阿铭,我是沈默。” 
“我知道了,你等一下。” 
他说完这句话就挂断了电话,沈默莫名其妙地在原地坐了一会,慢慢挪到洗手间去洗脸刷牙。他的牙刷和毛巾是固定的一套,放在洗手间的一个格子里,今天他意外地发现,自己的牙刷换过了。 
那枝牙刷用了快三个月,的确该换掉了,然而陈扬竟然屈尊来关心他的牙刷,这是比他成为舞王更不可思议的事。 

沈默刚把自己收拾干净,防盗门就咔嚓一声打开了,陈扬带着阿铭走进门来,阿铭手里拎着一摞装在纸袋里的餐盒,一进门来就径自走到厨房里去,把餐盒里的菜逐一倒进盘子,摆好。 
阿铭身材魁梧,气质内敛,这时候穿着一身黑色西装,很像香港电影里的特工。沈默看他在厨房里用干练的动作去摆着菜盘子,情不自禁地想象起他穿围裙的样子来,这一想象的结果是让他的脸极不自然地抽搐了一下。 
陈扬的目光集中在他的脚上,挺顿了一会以后转向他的脸,眼神里微微带着笑意:“好像比昨天好点了。” 
休息让沈默的脸色总算从青绿变成了瓷白,但他的脚也从麻木变成剧痛,沈默宁可没“好点”,但此类话他无论如何不敢在陈扬面前说。 
“过来吃饭吧。”沈默看看阿铭把菜端上餐桌,招呼沈默过来吃饭。沈默拖着两只千疮百孔的脚去帮阿铭盛饭,一边忍痛一边遗憾自己永远没机会演人鱼公主。 

三个人围着餐桌默默地吃饭,有阿铭在场沈默总会比平时安静很多,气氛陷入了沉默,但那也是一种比较宁静的沉默。只要有陈扬在场,阿铭就不会让沈默觉得不安或尴尬,他这时总像是沈默的一个影子,并不给人以威胁感。 
菜很辣,因为朝鲜族在东北聚集的关系,东北人大多嗜辣,沈默吃的很顺口,陈扬也吃的毫无困难,但阿铭显然吃不惯,不停的在喝水。 
香港人不大吃辣,但阿铭也好,陈扬也好,沈默在第一次见到的时候就知道他们不是土生土长的香港人。阿铭基本不会讲粤语,普通话有很明显的南方口音,沈默猜他是江浙沪一带人。然而陈扬的籍贯就难猜得多,沈默在他身上几乎找不到什么特定的地域特征——他的粤语和英语讲的都很好,普通话也很标准——其实是过于标准了。他每一个音节都发得标准而清晰,不带儿话音,不带任何不规范的语气助词,不用任何方言次于,永远语调沉稳,语速适中——他似乎刻意的抹去了自己口语里一切带有地域色彩的东西,这也只有在南北方都居住过的人才能做得到。 
他明显受过良好的教育,但他对底层社会的一切又过分清楚,没有哪一个下三烂的伎俩是他不了解、识不破的。他总是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