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天下无双
……
两个人仓皇而逃出了酒楼,林逸欣拉着我飞奔进了酒店前面的绿化带,跑远了,依旧听到远处几个混混的骂声。
“扑通……”
我一屁股坐在草坪上,喘着粗气:“累死了,这吃得叫什么饭啊?”
林逸欣一样坐在草地上,默默的看着我,忽然忍禁不住笑了起来,将脸蛋靠在我的胸口,精致的肩膀颤抖,一股少女特有的清香扑鼻而来。
“有那么好笑吗?”我有些纳闷。
林逸欣仰起脸蛋,很认真的点头,一脸笑意:“嗯,你不知道,看到李乐倒在酒水里游泳的样子,太过瘾了!”
“你就那么恨他?”
“不是恨,是讨厌!”林逸欣咬了咬银牙,道:“李乐在学校里是第一***,平日里欺负人惯了,半年前,还传谣言说我是他的女友,太可恶了,我一直找不到机会教训他,今天总算遂了心愿。”
我看了看自己的衬衫,后背上满是酒水的痕迹,还隐隐作痛,刚才不知道为林逸欣挡了多少拳。
“哼!”我冷冷一声。
林逸欣也感觉到我的态度,她小心翼翼的拉了拉我的衣袖,小声道:“对不起啊,是我不好……”
我很生气:“靠,我今天被人揍了,三年来第一次被揍!”
林逸欣也很生气:“哼,这算什么,你难道没有听到吗?李乐那个蠢货居然说我是他的女人,我……”
说着,林逸欣脸蛋通红,气得跺脚。
我扬眉道:“可是,这跟我有一毛钱关系?我今天尽做无用功了!”
林逸欣气呼呼的看着我,美眸中闪烁着无奈与挣扎,最终突然说了一句:“哼,那最多……最多我让你亲一下……”
还有这等好事?我心里一咯噔,心跳速度直接飙升180。
林逸欣闭上眼睛,昏暗的灯光下,长长的睫毛微微颤动,红唇娇嫩欲滴,她似乎很害怕的样子。
我看得又好气又好笑,这个女孩,真的让我很搞不懂。
走近,我几乎能听到自己的心跳声,眼前的这个女孩就是科大的校花,此时明眸闭合,一副任君采摘的样子,她很紧张,胸前剧烈起伏,那一对峰峦几乎要撑破衣衫,美得令人窒息!
我凑近,紧张的快要挂了,这可是初吻啊,不知道会不会是林逸欣的初吻?
正要亲吻下去,林逸欣却睁开了眼睛,靠,居然反悔了!
“陆尘,我们可以不亲吗?”她眨了眨研究,很委屈的问着。
我差点吐血:“靠……”
林逸欣一脸歉意:“那个……我很小的时候,曾经告诉自己,初吻一定要留给自己喜欢的人……”
她的脸蛋通红,这话的真实度很高。
我暗暗庆幸,这么一个祸国殃民的小妖精居然还保存着初吻?好嘛,我的人生又有了新的目标了!
我问:“你不喜欢我吗?”
林逸欣立刻面无表情的瞪着我,淡淡道:“你觉得自己有什么地方能让我喜欢的么?”
我想了几分钟,好像确实想不出自己能有什么吸引她的地方,只好作罢。
……
“陆尘,我们还是去吃夜宵吧?”林逸欣柔声笑道。
“去哪儿吃,甘泉梦乡是不行了。”
“嗯,咱们去吃米线吧?”
“好!”
第六十四章 专业带练
园区,角落里的一间小餐馆前,停着一辆崭新的奔驰。
餐馆内,一对年轻男女吃得满头大汗。
林逸欣看着价牌,问:“陆尘,你说为什么这过桥米线比别的米线就贵出了6块钱呢?”
我头也不抬:“不知道,大概是包含了过桥费吧!”
“噗!”
周围几个食客全喷了。
……
正吃着,我突然感觉自己吃亏了:“逸逸,你不是说请我去甘泉梦乡吃饭的么?怎么最后变成了十几块钱一碗的米线了……”
林逸欣语重心长的告诉我:“要节约简朴。”
我面无人色:“你……你一个开着奔驰的人,跟我谈简朴?恐怕你踩一下油门就至少烧掉两碗米线了!”
林逸欣笑笑:“你以为我很富有么?告诉你吧,这车虽然是我的,但我已经穷得快去要饭了,特别还被你这家伙骗走了几十个金币,唉,更穷了……”
“嗯,你就继续哭穷吧……”
林逸欣抿抿嘴,话锋一转,说:“陆尘,你知道么?我们刚才揍的那个李乐,他也在浮冰城了,而且纠集了一群不务正业的混混打算创建一个强力公会。”
“乌合之众。”我淡淡说一句。
林逸欣浅浅笑道:“是啊,虽然说是乌合之众,但是也要防着点,李乐这个人别的没有,有的是钱。”
我点点头,露出一个充满自信的笑容:“放心吧,在现实里我可能家世、资产都无法和他相比,不过在游戏里,我可以换着花样的玩死他!”
“嗯!”
……
深夜10点钟。
一辆黑色奔驰停在了小区楼下,我下了车,回头说:“谢谢了。”
林逸欣放下车窗,探出漂亮脸蛋,笑问:“你不请我上楼坐坐吗?”
我咧嘴一笑:“那今晚你就别想走了。”
她一错愕,吐吐舌头笑道:“算了,我回去了!”
启动车子,林逸欣风驰电掣而去,似乎真的很担心回不去。
独自上楼,回到工作室的时候,杜十三和鬼谷子已经睡了,在桌子上给我留了张条子,上书:“折戟老大,早点睡,明早6点起,工作室有活动!”
一行字龙飞凤舞,我很确信这是鬼谷子写的字,杜十三的字我见识十多年了,他大四时的书法水平跟幼稚园时的书法水平基本上持平,这完全不可能是他的字迹。
拿着字条,不由得笑笑,家有兄弟的感觉真不错,这半个月来,先是杜十三,然后是鬼谷子、林逸欣介入了我的生活,那种孤独的感觉已然烟消云散了。
洗了个澡,睡觉。
……
翌日凌晨醒来,杜十三买了油条烧饼回来,喝点开水把早饭对付过去。
“今天那么早,有什么活动?”我看看时间,只不过才清晨六点半而已。
鬼谷子道:“昨晚,有个行会联系到我们,要求帮忙去杀一个高阶任务,说是要保证其中一个21级的玩家升5级以上,时限10小时,报酬是100金币!”
我不由一惊:“10小时就报酬100金币了?这……这个行会很有钱啊!”
鬼谷子点头:“所以,我们早点上线,然后去完成这个任务,我和B哥的火力怕是有点不够,所以折戟老大你也要来!”
我笑笑:“OK,一会在哪儿集合?”
“浮冰城东门!”
“好!”
吃完早饭,上线。
“刷!”
我出现在浮冰城的旅馆中,先去修理了一下装备,随后补充一些普通药水,林逸欣给我的三级生命药剂还剩下不少,足够用了。
正在这时,“滴”的一声,有人申请我为好友,名字叫做“纸醉金迷”,这是一个相当潇洒与奢华的ID,让人有种痛扁的冲动。
加入为临时好友(下线后自动删除),对方要求通话,允许之后,他说:“折戟兄弟,看到你寄售了一个血骷髅在拍卖行,能不能商量一下,我想用更高的价格拿下这个血骷髅,行不行?”
“哦,是吗?”
我走到了拍卖行,查询一下,血骷髅的价格已经被炒到了743金币了,于是我说:“现在竞拍价是750金币,你打算出多少?”
“什么?750金币……”对方显然被吓了一跳,略微迟疑之后,他沉声道:“我愿意出1000枚金币来购买这只血骷髅,你看可以吗?”
“没问题,你来竞拍,上1000金币,我立刻确认交易!”
“OK!”
这个纸醉金迷大概是担心有人出更高的价格,毕竟这血骷髅实在是太极品了,血防成长均是五星,这可比黄蜂、螳螂那些昆虫系宠物要强力多了。
大约十分钟,竞拍价变成了1000金币,我马上确认交易——
“叮~!”
系统提示:恭喜你,你的物品血骷髅已经以1000金币的价格被玩家“纸醉金迷”买走了,扣除5%交易额,950枚金币已经进入你的账户!
……
查看一下,到帐了,我的包裹里已经有了1000金币,这次真的是发财了,哈哈!
登录官方交易平台,将900枚金币分成了9份寄售,1枚金币售价90RMB,金币的兑率已经有了下滑的趋势,必须快速脱手,否则留在手里只能不断的看着金币贬值,毕竟金币的稳定性是远远比不上RMB的。
交易完毕,就等着我的那张宝贝建行卡收钱了!
这时,杜十三和鬼谷子都来到了浮冰城,把我加入了队伍,随后又是“滴”的一声——
系统提示:玩家乐少已经加入你的队伍!
乐少?我有些狐疑,这个ID怎么听起来那么眼熟啊?
来到浮冰城东门浮桥上,我大惊,转而大喜,与杜十三、鬼谷子站在一起的是一个21级的战士,名叫乐少,是一个野蛮人种族,一块块遒劲的肌肉勃…起,穿着一身黑石器铠甲,偏偏脸庞生的白白净净,称得上是英俊挺拔了。
这不是别人,正是昨天晚上被我泼了一脸红酒,随后被林逸欣一脚KO的李乐,也就是乐少。
当今天下,还有自称少爷的人,要么是脑袋抽了,要么就是脑袋进水了。
我暗爽不已,世界太小了,血色佣兵今天接的这宗生意居然会是李乐,哼哼,宰吧,要宰就宰这种冤大头!
大步流星的走了过去,鬼谷子立刻扬手打招呼:“哈哈,我们的折戟老大来了!”
李乐转身,发现我这个穿着黑色铠甲、深青色披风的人走来,偏偏看到我的容貌,只是看到我的ID是折戟沉沙,而折戟沉沙这个ID早已经名动浮冰城了,天榜前三的常客,还会有几个人不知道呢?
李乐点点头:“你好,折戟沉沙!”
我也点头,淡淡道:“出发吧,把任务地点标记出来!”
“是!”
鬼谷子手脚麻利的搞定了一切,李乐要求去练级的地方居然是幽灵谷,专刷血骷髅和青骷髅的地方,那里到处是高达47级的高阶怪物,如果不是我和鬼谷子在这里,恐怕李乐过去也是被秒杀的命。
“你们只需要杀1000只血骷髅,1000只青骷髅就行了,另外,怪物有可能会爆出卡片,也归我!”李乐冷冷说了一句,颐指气使的态度格外张扬。
鬼谷子和杜十三剑眉倒竖,显然非常不爽。
我按住剑柄,冷冷道:“按照行业规矩,卡片归最高输出者所有,我们血色佣兵的任务只是帮你10小时升5级,希望你也能遵守规矩!”
李乐一愣,被我不容置疑的言语唬得骇然,随即点头:“那……随便了,卡片归你们,我只要经验吧……”
我冷笑一声,好一个欺软怕硬的主,在游戏里,显然他也知道实力远逊于我,不敢跟我这样的天榜名人叫板。
“出发吧!”李乐催促一声。
杜十三却道:“等等,再等一个人!”
我有些狐疑,却也没有问。
几分钟后,一个漂亮身影出现,赫然是一个俏目含情、风情万种的惹火小牧师,不是慕容明月还会是谁?
靠,明月什么时候跟十三勾搭上了?
慕容明月走来,一句话解开我的疑虑:“十小时治疗,每小时1金币哦,说好了别赖账,哼哼!”
原来,她是杜十三请来当奶的,不过价格很低,一小时1金币,对于慕容明月这种二转高级牧师来说太少了,当然,跟我们一起练级,慕容明月的升级速度也会飚飞,这一定是她肯答应的原因之一。
这么一来,五人队伍就组成了,四个战士,一个牧师,很经典的高输出阵容。
……
穿过寒冰森林,由我来开道,鬼谷子负责保护好李乐,杜十三殿后,鬼谷子是魔骑士,守护职业的肉盾,很适合保护他人。
慕容明月提着法杖,快行几步走到我身边,与我并肩而行。
我瞥了她一眼,笑道:“牧师妹子,你还是走在后面安全点,让战士走在前面吧?”
慕容明月笑了笑:“没关系,这些小怪物我还没放在眼里!”
说着,她蛮有深意的歪头瞧了瞧我,笑道:“沉沙,昨天晚上卖的那个血骷髅,赚了多少?”
“1000金币。”我并不隐讳,却问道:“别人都叫我折戟,你为什么要叫沉沙?”
“呵,我喜欢那么叫~”
慕容明月淡淡一笑,月光下,长发飘飘的她,说不出的妩媚。
第六十五章 不死盾
幽灵谷,森森恐怖。
我持剑走在最前方,玄蜂则在我的嗡嗡飞着,这只玄蜂非常聪明,攻击时无声无息,平时的声音却像是小马达似的。
慕容明月跟着我,忽然问了一句:“沉沙,那只血骷髅是你的卖的吗?”
我点头。
慕容明月轻声一笑:“就是有点太贵了,本来我打算帮我的一个朋友买来当宠物的,她刚入游戏不久。”
我知道,她的那个朋友就是何艺,于是说:“没必要,游戏前期要的宠物必须要以攻击为主,血骷髅的血防是高,但是攻击速度慢,练这个血骷髅还不如练一只垃圾点的黄蜂,何况一个血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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