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宋帝国征服史





  惨叫声逐渐消失于空中,活女来到天祚皇帝的身旁。跳下马,把大辽天子翻了过来。
  耶律延禧现在笑得很谄媚,虽然他一辈子也没这么笑过,但表情依然摆得很好。“活女将军!”他方才已从思恭等人口中听到了完颜活女的名字,作为曾经统括北地的百族之主,最基本的女真话他还是懂一点的,“将军豪勇盖世,却只能屈居卒伍,粘罕那厮当真是瞎了眼。若将军能投我大辽,朕必以枢密、节度之职爵之。我大辽如今虽是倾颓,但根基仍在……”
  天祚皇帝絮絮叨叨,完颜活女却是沉默不语。用脚尖把耶律延禧的身子踢正,抬手一刀,对准他的脖子砍了下去。首级噗通落地,在地上转了两圈,变得正面朝上。天祚皇帝的脸上谄媚的笑容仍依然不改,却是僵掉了。大辽天子之血从脖颈的断口处向四处疯狂喷溅,完颜活女被喷得一头一脸。他伸出舌头,舔舔溅在唇边的血液,品了品味道,露出了一个狰狞无比的笑容:“也没什么特别的嘛!”
  拿起首级用包袱布包好紧紧拴在马上,又把尸身上的袍服剥了个干干净净,收起所有能证明天祚皇帝身份的物件饰品后,完颜活女举起刀在尸身一阵乱剁。双刀上下飞舞,辽国天子的血肉四溅,半刻钟后,他喘息着收刀归鞘,此时,任谁也看不出面前这堆肉酱,是曾经雄阔万里,统治亿兆子民的大辽皇帝的遗骸。虽然此举未免显得多余,但对完颜活女来说,却是难以言喻的畅快。
  首级被割去,只剩一摊肉酱,又没有了证明身份的物品,谁也不能确定天祚皇帝的死活,就算是完颜宗翰明知这是天祚帝的遗体,也不能上交给吴乞买作为证据。“我得不到的,谁也别想得到。”完颜活女想着。
  天色将晚,完颜活女把众人的粮袋和箭矢都搜集过来,放在了两匹最好的战马上。回头再看了最后一眼遍地尸骸的修罗场,他翻身上马,半轮明月渐渐升起,毂英的那一队就要找过来了。
  完颜活女不打算回大同,耶律延禧的首级他根本送不到完颜宗翰的面前,这个功劳太大了,被人吞走是可以肯定的,何况他一气射杀了十一人,根本瞒不过去,只能及早离开。他对大金已经毫无留恋,而天下间,对天祚皇帝的脑袋感兴趣的……决不止大金一家。
  蹄声橐橐,一人三马渐渐远去,大辽最后一位皇帝的首级在月光下轻轻摇摆,由耶律阿保机建立,两百年来一直把中原王朝压制得难以喘息的大辽帝国,在这一刻,终于宣告灭亡。【注3】
  【注1:】辽国官名,为汉语“将军”的转译。
  【注2:】完颜迪古乃汉名完颜忠,虽然声名不显,但却是战功赫赫。连同习室一起都是金国开国的衍庆宫二十一功臣之一,与宗干、宗翰、宗望等人并列。
  【注3:】在历史上,真正擒获天祚帝的将领为完颜娄室,正是活女之父。
  九五之卷 第28章 雄心(上)
  大宋宣和七年四月十一,壬子。【西元1125年5月15日】
  基隆。
  这是一个普普通通的木头匣子。
  长、宽、高都是一尺两寸,没有上漆,没有打磨,更没有雕刻,完全是一个用几块榆木板钉起,说好听点是朴实,说难听点根本就是赶工出来的破烂货。
  匣子向空气中散发着一种说不清道不明让人恶心的味道,类似于咸鱼,但比臭更令人作呕,将御书房里的木犀香气搅得一团糟。
  赵瑜斜着眼睛看着这个匣子,眉头和鼻子都皱着,毫不掩饰心中的嫌恶。
  “二郎,你不喜欢?”赵文饶有兴致的看着难得出现在赵瑜脸上的表情,能让雄踞七海、虎视天下的东海王出现这种反应的事情,这世上已经不多了。
  “我要这东西做什么,猪头肉还能下酒,这玩意儿能吗?”
  “还以二郎你会高兴太庙里又多了个收藏品!”
  “是别人送来的,又不是我斩获的,我可没脸拿到太庙里去。”
  赵文大笑起来。地确。能送入太庙地只有通过血战获得地战利品。这匣子里地什物可不够资格。不过他很清楚。赵瑜如此嫌恶。可不是因为这个原因。
  “那二郎你打算怎么处理呢?丢掉?还是转送?”他问道。
  “送给我们地哪位族叔做寿礼如何?百年死敌最后地皇帝地首级。他应该会很喜欢罢。”
  “不是应该。是肯定!道君皇帝不像二郎你这样重脸面。肯定会兴高采烈地把这匣子里地天祚皇帝首级。祭告天地、供入太庙地。”
  是地。这是天祚地首级。
  收到这份突如其来地礼物。赵瑜和赵文都是吃惊不已。任谁也想不到。当年长生岛上地漏网之鱼。会带着这样地一份大礼来投奔东海。而当看见改头换面。化妆成僧侣地完颜活女被带到眼前地时候。天津地文武两位主官也同样地惊诧莫名。
  对于应州发生的战事,东海的情报网并没有放过,而天祚皇帝在那场战事以后,又没了消息也是事实。再加上一系列天祚地随声物品和印玺做证据,让人不由得深信完颜活女的解释。
  不过吃惊归吃惊,东海上下对辽国天子的首级却都没什么兴趣,赵瑜现在的反应也说明了这一切。尽管他并不怀疑完颜活女来投的真实性——再怎么说,拿天祚遗骸来送礼未免也太大方了。天祚皇帝虽然昏聩无比,但他毕竟是辽国存续的标志,只要能确认他的死讯,金国治下的州县瞬时就会安稳下来。用他的首级,换取一个在东海安插间谍地机会,那也是太大材小用了一点——只是,这份礼物对于实现赵瑜的目标却是反效果。
  不确认天祚死讯,金人就不敢南下,在宋金海上之盟中,金人也跟大宋约定“不得存天祚,彼此得即杀之”。后院起火,对于在外的大军来说,会造成灾难性的后果。赵瑜盼靖康之变,已经盼了许久,不想再看到金人的行动再被耽搁,如此节外生枝之事更非他所愿。
  赵瑜拿起与天祚首级一起送来的印玺,比起现在赵瑜所用、由大宋所赐金质的东安王印,这枚由青玉制成、三寸大小、以龙为钮的定命宝当然要贵重许多。虽然这不是辽国的传国玺——早在两年前,辽国国玺就已经落入金人之手——但也足以证明首级的身份。
  “把这枚印玺,再加上天祚皇帝地首级一起送去东京。大张旗鼓点,要用最快的速度把事情的来龙去脉原原本本地传到金人的耳朵里。”赵瑜把大辽定命宝在手中一抛一接,漫不经心地下着命令。
  “知道了。”赵文点头。他很清楚,给道君皇帝送礼是虚的,真正地关键是要让金人确定耶律延禧的死讯。不管怎么说,在完颜部中,完颜活女并不是无名之辈。
  在余睹谷中突然消失、继而又出现在东海地他,再加上天祚的首级与印玺,应该能让金人相信这一切。
  “来人!”赵瑜对门外唤了一声,一个才十岁出头长得眉清目秀的南洋小土著应声走进赵瑜的御书房中。
  “把这个匣子和玉玺收入阁中放好!过两天会有人来取。”赵瑜指了指匣子和印玺,对小土著说道。
  小土著点头行礼,小心翼翼的捧起两物,倒退了出去。进出书房的过程中,他没发出半点声音。
  “这就是武弟送来的阉人?”赵文看着小土著一进一出,转头问着赵瑜。
  赵瑜眯起眼望向赵文,大有深意的一笑:“明知故问,不是你给武兄弟出得主意?”
  “呃……”被赵瑜直言拆穿,赵文干笑了两声,心中却是一阵发寒,他没想到赵瑜连这点私密之事都一清二楚,“我也是看宫里人手实在太少了,诺大的宫里,轮班的近卫营不算,就二三十个宫女服侍,连一般的大户人家都不如。以我东海的国势,不说跟大宋比罢,好歹也不能比金人差啊。所以就写信跟武弟提了一句。没想到他便自作主张送来了这么百十号被阉割掉的土著。”
  不必赵文说,赵瑜也知道作为一国之主,身边没有几个内侍,在外人眼里总是一件奇怪的事。只是也许是来自后世的偏见也说不定,他一想到身边围着一群阴阳怪气、不男不女的东西,心里就有些不舒服。因此一直以来,东海王宫中都没有宦官的身影。
  为这事,连陈正汇都暗地里劝谏过数次。士大夫们没一个会喜欢阉人,但他们也知道,宫廷中,不可能只用侍女。但若是用那些正常地男性,免不了会闹出些伤害王家颜面的丑事。现在赵瑜身边人少,看顾得过来,到也无妨,但总得为日后考虑。
  所以今次之事,不只赵文,连陈正汇都参了一脚。如果没有陈国相提醒,赵文这位海寇出身的总参谋长也想不到要为赵瑜准备宦官。接到赵文的书信,赵武精心挑选了百多个聪明伶俐、卖相也过得去的土著男孩,让手下的军医把他们都处理干净。东海地外科手术水平独步于这个时代,做起阉割手术来,比起东京城中那些父子传承上百年的蚕室快刀手,技术仍要强出许多,手术死亡率甚至压到百分之五以下。
  对于三人此举,赵瑜感觉很矛盾。一方面是陈正汇和赵文瞒着他自作主张,让他心中很不舒服,另一方面,也清楚几人之所以会这么做,完全是一派忠心,为他考虑罢了。想骂也不好骂,夸也不便夸,只能默不做声的笑纳了了事。
  而至于被送来的这批阉割后的男童,赵瑜倒没多少想法,拿来用就是了,好歹是宫中人手补充,而且这些小
  起来与平常男孩没什么两样,不像赵瑜想象中的那快。
  仅仅两三天的功夫,赵瑜便已经习惯了身边多了几个内侍。有了这些宦官,他便用不着拿身边的侍卫充当杂役,也不用再看到一个个侍女在身边搔首弄姿,用着也十分顺手——尤其只听不说的这一点让赵瑜很欣赏,真不知道赵武是怎么培训出来的。
  “这次就算了。”赵瑜摇头说着,“但以后绝不可如此自作主张。”幸亏这些人是赵武送来,若是其他将领,他免不了要起些疑心,更不会放心使用。“不过,既然用上了,就得把章程立起来。万事都得有个名目,总不能日后随心所欲地让阉人入宫。”
  “二郎,你有什么想法?”赵文问道。他心知赵瑜一旦把话说出口,多半心里已经有了盘算。
  “我对内侍官制也不熟悉,还是让陈先生去操心。”内侍官依大宋例,本就是政事堂的辖下,不论是宫内晋升还是出外任职,都要宰辅签押同意才行,所以那些阉人见了宰相无不战战兢兢,全无旧唐时的威风——当然,如今的童贯、梁师成等人是特例——现在赵瑜把草创制度的任务交给陈正汇,也是为了防止日后出现阉宦乱国的景象,“不过,我不打算用汉儿为内侍,华夏神冑,不能用之为贱奴。”
  “都用土著?!”赵文奇问道。阉割四夷的幼童入宫是汉家王朝的传统,这也是征服者的象征,但毕竟用得多地还是汉人,别的不说,就是语言交流也方便。“今次武弟送来的百多人里,会说汉话的好像就只有寥寥几人罢?要是用得汉人,根本不会有这个问题。”
  “教小孩子说话有什么难的?不过几个月的事。倭人、高丽、南洋土著,又或是党项、女真都可以,昆仑奴也行,就是不得用汉人。
  有那么多异族可用,何必害自家人。”赵瑜可不在乎什么语言不通,他只是不想看到汉人被阉割。
  能来到这个时代,他隐隐的有着自己是天选之子的想法,尤其是近年来手中的实力日增,离大位也越来越近,更是觉得自家有天命在身。上天不会无缘无故把他送来这个时代,那他的任务是什么?赵瑜时常会想起这个问题。
  仅仅为了防止中原沦入鞑虏之手?还是更进一步,让中华文明圈范围变得更大,让汉人地脚步走得更远?在他想来,应该是后者。这个时代,就赵瑜看到的、听到的以及了解到地,就算没有他出现,富庶繁华的大宋比起四夷也要远远强出数百年,就连辽国天佑皇帝,在他铸造地银佛背后,也刻上了“愿后世生中国”的字句。这样地文明不该毁于只知杀戮劫掠的蛮族!
  把汉家文明扩张到全世界,将所有地后患掐死在摇篮中。赵瑜希望几百年后的世界,只有汉人们的内战,而不再会有与其他民族的外战。这也就是他为什么对异族毫不留情的原因所在。如今倭族已经灭亡,南洋诸国也尽数覆灭,再过几年,等他把中原的乱局结束掉,他会用剑把汉人的犁护送去全世界各个角落。
  一千万人口的不列颠可以掌控世界,那拥有一亿人口的大宋完全可以占领全世界。他现在不过三十,有充分的时间去努力实现自己的目标,虽然他肯定看不到最后的成果,但能打下最完美的基础已经能让他心满意足。
  “杀光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