胜者为王
就在这个时候,那个被常胜踹翻的男孩子也爬了起来,然后咆哮着扑了过来,拖住了常胜。
与此同时被抓着头发的女孩子趁大家都在愣神的时候,猛地挣脱了对方的手,然后向地上的女孩子扑去。
混战开始了……
……
当保安赶过来的时候,红黄头发的女孩子正骑在那个挨了她一巴掌的女孩子身上,继续抽巴掌。对方只能够用双手拼命护住脸,不断扭头躲闪着,还发出了各种容易让人想歪的尖叫。
而常胜一挑二还不处于下风,刚刚踹翻了一个男孩,又打算一拳朝另外一个男孩子的肚子上砸去。
然后保安就赶过来了,大喝:“都给我住手!住手!”
听到有救星来了,正在被打得女孩子大喊:“快住手!住手!”
红黄色头发的女孩子,果然听话的住手了。
那个女孩子连忙松开挡在脸前的双手,但就在这个时候,高高在上的对方却一口口水吐在了她猝不及防的脸上……她又歇斯底里的尖叫起来。
尖叫声中常胜也高举双手,示意自己确实是住手了,不过与此同时,他一脚踹在了那名男孩子的小腿上,差点将对方踹跪了。
见自己都大喊住手了,这两个人竟然还动手,保安怒喝:“都说了住手!”
常胜举起双臂,就像是球员在球场上向主裁判表示无辜一样:“我没用手。”
那个红黄色头发的女孩子饶有兴趣地看了常胜一眼,然后从还在尖叫的女孩子身上站起来,也说:“我用的是嘴。”
“见他妈鬼!别在我面前玩这种文字游戏!”保安大怒。
女孩子却一脸不屑地冲他竖中指:“有本事你把我们扔出去啊,白痴!”
……
“滚!这里不欢迎你们!”
酒吧的大门被打开,常胜和那名女孩子被两名身高马大的保安推了出来,摔倒在外面的人行道上,将外面那些路过的行人吓了一跳。
女孩子躺在地上还冲酒吧大门吐口水:“呸!谁稀罕来一样!”
常胜想要撑着坐起来,不过受了伤的左肩用不了力,最后他只能用右手撑着身体坐了起来,然后低声骂了一句:“妈的……”
街头打架经验丰富的他应付这种场面其实很轻松。他全身上下最重的伤应该就是被那个女孩子偷袭用酒瓶子砸中的左肩了。
还好那女孩子用的是啤酒,如果换成威士忌酒瓶,说不定就不是这么轻的伤了……
让他不爽的是自己不想管闲事的,但是最后还是管了,而且把自己给坑进去了。
他当时只是因为看不惯一群人欺负一个小女孩,才出手的。没想到最后越打越大,把保安都给招来了。
当然,其实他也打嗨了……
不过被人灰溜溜地赶出来还是不符合他的美学的……
这让他想到了自己在皇家马德里和马德里竞技的遭遇。
旁边的女孩子终于不骂了,她扭过头来看着常胜,老气横秋地说:“谢谢你了,大叔!”她一边说着一边从地上爬了起来,还拍了拍自己那刚刚好遮住屁股的小热裤上的灰。
“没那么老!”常胜听到这个称呼就没好气,“不许叫我大叔!”他也从地上站了起来。
女孩子说的是英语,让常胜有些奇怪的是,他听得懂,并且会说。他以前考个英语四六级都要抓掉很多头发,所以看样子这是他哥哥留给他的“遗产”之一了……反正他去过很多地方,会一些乱七八糟的语言也没什么了。
“可你看起来很老,大叔!”女孩子每一句话都像是刀子一样在常胜的心上划拉着。
他不过就是在天天带队训练,风吹日晒雨淋的,看起来皮肤不太好,有些黑吗?但这能怪他吗?西班牙的太阳也太他妈毒了……
“妈的,我才二十八岁!”常胜口气很不好,粗口都出来了。
不过对方也不介意,似乎很习以为常一样。
女孩子愣了一下,随后说道:“那对于我来说,也是大叔了!”
常胜这才上下打量起他拔刀相助的女孩子来。
借着酒吧招牌上的霓虹灯和远处的路灯,他才看清楚了一点。
在他面前的女孩子一张五官精致的面孔,眉毛细挑,一双大眼睛顶着浓浓的黑眼圈,也不知道是刚才被人揍的还是没睡好,鼻梁挺拔,最有特色的是嘴唇,抿着的时候两个嘴角自然上翘,就好像在不屑地嘲笑着什么一样。
不过脸上皮肤的颜色已经基本上看不出来了,因为刚刚打过架的缘故,脸上脏兮兮的。
金色的头发上染了一片红色,现在乱的像鸡窝。
上身是一件几乎被撕成了破布条的白色T恤,隐约可以看到黑色的贴身小背心和平坦的胸部。
脖子上挂了一条黑色的领带,看起来不伦不类的。
下身是一条刚刚好把自己屁股遮住的牛仔热裤。看到这条短裤常胜的第一反应就是“齐B小短裙”
……不过这裤子还没有那么夸张。
再往下是光溜溜的大腿和小腿,脚上穿着一双匡威的帆布鞋,还有两只黑白条纹的短袜从鞋子里刚刚露出了个头。
……
在常胜大量女孩子的时候,女孩子也在打量他。
让她刚到意外的是,出手帮助他的人竟然是一个东方人。
黄皮肤黑头发,身材不算太高,不过对她来说倒是刚刚好了,因为她自己也不高。
穿着普通,简单的T恤和简单的牛仔裤,还有一双运动鞋,看起来毫无特殊之处。
如果这个人和自己是在人群中相遇的话,她一定不会对他留下任何印象。
可是现在不同了。
他们是并肩战斗的战友,而且在自己面临不利局面的时候,是这个人主动站了出来,帮了自己。
说老实话,虽然那个时候她的嘴巴很硬,可心里也有点没底。对方毕竟人多势众,自己只有一个人……
没想到就在这个时候,这个人站了出来,一脚先踹飞了其中一个男的,救了她。
就冲着这一点,自己也要牢牢将他的脸记住,哪怕再普通,对于她来说,也不普通了。
……
互相打量结束,常胜问:“你多大?”
“问女士的年龄可是很没有礼貌的,大叔。”女孩子皱起了小鼻子。
常胜才不管那一套呢:“你是女士吗?”他斜眼乜视对方。
“好吧,十五岁。”女孩子翻了个白眼。
常胜吃了一惊,他猜到眼前这个女孩子会很年轻,但却没想过会这么年轻……十五岁!这都未成年吧!
“未成年能进酒吧去?”他问道。西班牙规定未成年是不允许去酒吧的。
“我看来像是未成年的样子?”女孩子在他面前张开双臂,转了个圈。
常胜不得不承认:“还真看不出来。”
女孩子挺得意的。
笑起来很好看。
常胜稍稍有些失神。
她的穿着化妆都看起来像是二十岁的女孩子了,只有在她笑起来的时候才能让人看到十五岁少女天真烂漫的那一面。
第六十二章 大叔和女孩
常胜只是短暂失神,就把目光从对方的脸上收了回来。
始终盯着别人看,尤其还是盯着一个女孩子看,更尤其的是这个女孩子现在有些衣不蔽体……这么看就更不是什么有礼貌的行为了。
他脱下了自己的T恤,虽然也只是一件T恤,但因为常胜打架的水平高超,所以衣服的损失很小。
这件T恤还算得上是完整。
男款T恤相对于女孩子来说本来就很大,更不要说这个女孩子格外娇小了。
目测一下,她身高恐怕才在一米五五左右。
常胜身高一米七六,他的T恤穿在对方身上保证就跟连衣裙一样。
他将T恤递给了女孩子。
女孩子一开始还有些奇怪。
不过她很快就注意到了自己身上的衣服已经是布条了。
她没有惊叫一声,然后捂住自己的胸部。她只是嘿了一声,然后接过了常胜的T恤。
套上之后,果然就跟连衣裙一样,T恤下摆正好在她膝盖的位置上。
“这是你第二次帮我了,我这个人爱憎分明的,我一定会报答你的!”小女孩一脸认真地说。
常胜笑了笑。他不在意这个女孩子的报道,总不可能以身相许肉偿吧?
小女孩重新打量着眼前的男人,穿着T恤还看不出来,他一身的肌肉还很明显。虽然比不上那些专职健美运动员,不过作为一个普通人来说这一身肌肉依然很让人羡慕了。
“你不冷吗?”她问。
常胜摇摇头:“不,现在是夏天。”
“对哦。”女孩子点了点头,“那不如我们去找个地方喝一杯?反正也没事儿。”
“未成年人不能喝酒……”
“得了吧,大叔,你真的相信那些狗屁?那只能用来约束那些听话的乖乖孩,对我可不管用。”小女孩耸耸肩。
常胜也不是卫道士,既然对方不介意,那他也不介意。
反正他还没喝爽。
“那行,走吧!”
小女孩甩开胳膊先走,常胜跟上。
“我叫艾薇儿,艾薇儿·瑞摩娜·拉维妮。你叫什么名字,大叔?”
“不许叫我大叔,我叫常,常胜……”常胜突然脑子中被一道闪电劈中。
艾薇儿?
这名字好熟……
难道……不可能吧?
怎么可能呢?
他扭头去看小女孩的侧面,他这才想起小女孩的黑眼圈既不是被人揍了也不是熬夜,而是烟熏妆啊!
而这正是那个知名摇滚歌手艾薇儿的标志!
不会吧?我竟然在一个酒吧里碰到了未来的天后巨星……还帮她打了一架!
就算是足球宅男常胜,也是听说过艾薇儿大名的,要不然艾薇儿怎么可能算是天后级巨星呢?
常胜没想到自己一不小心就和未来的大明星搭上了关系。
不过他的震惊也就持续了很短的时间,艾薇儿很有名气,以后是个名人,那和自己有什么关系呢?现在看样子她还只是一个普通小女孩嘛,要不然怎么在酒吧里和别人打架,还被保安扔了出来……
常胜不是艾薇儿的粉丝,所以对于这么一个未来的大明星,他也就只是惊讶了一下。如果换成艾薇儿的疯狂拥趸,一想到艾薇儿竟然邀请他一起喝酒,说不定都会兴奋的晕过去。
常胜对艾薇儿的了解仅限于知道她是一个美女,她唱了很多歌,她很有名气。
他甚至连艾薇儿是哪儿人都不知道,想当然以为是美国人。
所以他的惊讶也就只保持了那么几秒钟。
艾薇儿甚至都没有意识到常胜的异样,继续在喋喋不休地说着:“那个婊子的男朋友竟然敢调戏我,冲我吹口哨,我对他竖中指,那个婊子就不干了。哼,在我面前摆架子……”
常胜在旁边静静地听艾薇儿一口一个“婊子”,心想这个摇滚歌手真是有够个性的啊……
如果常胜是艾薇儿的歌迷的话,或许他现在就不会有这样的想法了。
因为艾薇儿本身就是以叛逆著称的,她的性格在娱乐圈也是出了名的。
……
最终两个人一直也没有找到一家允许他们进去的酒吧,这也挺正常的,一个女孩子一看衣服就不合身,而男人则赤裸着上半身,他们脸上还有些伤痕。
哪家酒吧也不会想把这么两个来历不明,衣衫不整的人放进场子的。
最后两个人在超市买了几打啤酒,就坐在街边,开始你一罐,我一罐的对饮了。
一边喝一边聊,海阔天空什么都聊。
常胜这也才知道了艾薇儿是放了暑假出来旅游的,而且人家也不是什么美国人,而是加拿大人,这个时候还在上学。
让常胜意外的是,艾薇儿在中学的时候并不是日后的“万人迷”,她叛逆的性格让很多男生对他敬而远之。
“……那个混蛋竟然嘲笑说女孩子是不会捉鱼的,大叔,你猜怎么着?”
常胜对于艾薇儿一口一个大叔,早都麻木了,也不纠正她的喊法了,因为他发现不管自己怎么提醒,对方就算口头上答应得好好的,都会马上按照她喜欢的方式来称呼自己。类似“不许叫我大叔!”“好的,大叔!”这样的对话真是毫无意义……
“你把他揍了一顿吗?”
“当然不是,我和一群女孩儿跑去湖里捉了七十八条鱼!”
“喂,你这是想做渔夫吗?”
“才不是咧,我想做一个歌手啊,一个摇滚歌手!我给你说,我小时候我父母还想让我学钢琴,结果被我拒绝了,因为钢琴太女人了,我才不喜欢呢!Fuck_the_piano!”
常胜条件反射地接话道:“你一定会成为最顶级的歌手的!”
艾薇儿使劲点头,很开心:“是的,我也这么认为!所以我从很小的时候就开始学写签名了,因为我知道我一定会成名的,到时候我可是要一次性签很多名字的!”
小女孩很自豪地扬起自己的手。
“你呢,大叔?”她又问。
“我?我是一个足球教练。”常胜灌了一口啤酒。
“足球教练?为什么不是冰球……”艾薇儿皱起眉头。
“为什么要是冰球?”常胜对冰球几乎一无所知,除了知道冰球场上经常发生斗殴之外,什么都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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