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之美国大编剧
注1:“我应该带礼物或红酒来的。”因为汤姆说他对赵旻晟的到来没有准备,这就有点要请客人来自己家做客,而主人说的客气话一样了。而根据西方人的规矩,客人到主人家做客,是要携带礼物的,如果是朋友家的聚会,则是以红酒为最佳。所以赵旻晟说这样的话,是在和汤姆开玩笑。
第一卷 第20节 新工作(3)
“一样?你也推理过这个案子?”
埃德蒙笑眯眯的喝了一口咖啡:“不。伙计,告诉你一个事,在这里我们不叫推理,我们管它叫描绘。知道吗?描绘。”
“描绘?好吧,我知道了。那你是用了多长时间描绘出来的呢?”
“两天。我当初是用了两天的时间就把凶手的样貌等情况描绘出来的。和原有的答案一对照,70%的符合。怎么样?”
“原有的答案?哦,”赵旻晟突然想起来了,汤姆在交给自己这个卷宗的时候和自己说过,这个案子已经结束了,也就是说,凶手已经被抓了,想到这里,他有点奇怪的问道:“那你知不知道破案的人是谁?”
埃德蒙用手向后面一指:“就是咱们的头儿的老师,FBI国家研究所行动科学部门主任的罗伯·K·雷斯勒。知道他是用了多长的时间吗?告诉你吧,20分钟。努力吧,小子!”
“20分钟?”赵旻晟惊讶的张大了嘴,看着埃德蒙的背影。想了一会儿却没有任何的头绪,他站了起来,自己沏了杯拿铁,又在小小的办公室转了一圈,才走回自己的位置坐下。
他根本就没有学习过关于犯罪心理学方面的知识,唯一能够依*的就只有杰瑞米在警察学校学习到的一些案例分析的东西,再有一个就是自己超越这个时代的人的超前知识了!
赵旻晟曾经在一本书里看到这样的一句话:“所有的科学研究工作,其实只不过是一些人对已经生在历史上的事件进行缜密推测和大胆假设的过程,这又尤以自然科学为重要。”本着这样的一个论点,他开始了自己的推理,哦,不,是‘描述’!
第二次的打开卷宗看了一遍,赵旻晟取出笔在纸上写起来:“先可以肯定的是罪犯是白人。这是因为:死是居住在白人社区,如果贸贸然出现一个黑人或有色人种,一定逃不过邻居或其它社区居民的眼睛。”在这句话的后面,他写上了一个大大的“!”,代表这一点是可以肯定的。
接下来是凶手的年龄:大约是在23——30岁左右。论点如下:“凶手对瓦林太太进行了残忍的杀戮,但是偏偏没有拿走任何的财务或现金,也就是说不是劫杀,而凶案现场布满了凶手的指纹和凶器,这样的情况就说明凶手根本无意掩饰自己的罪行,根据精神病学的一个常识:”一个正常人是绝对不会做出有损自己利益的事情来的!“这样一个原则,凶手在精神上绝对是属于不正常的一类人。而一般情况下,精神不正常的人很少有20岁以下的,也等于可以证明,精神病是有一个潜伏期的,这个潜伏期的长短,赵旻晟胡乱估计了一个数字:大概是在5—10年左右。如果从凶手渡过18岁的青春期开始算起,他的年龄大概就是23——30岁左右。如果再大一点的话,相信他的精神方面的疾病就已经表现得很明显了,纵使他自己不愿意,他的家人或他的邻居就会现他不同于常人的地方了。综上,年龄大约是在23——30岁左右。”
就在他准备继续思考的时候,埃德蒙的声音再次的响了起来:“怎么样小子,先休息一会儿吧,等吃完饭再想吧。”
赵旻晟抬头看了看表,已经是11:50分了。怎么这么快?可能是自己全心全意的专注于某一件事,忘记了时间的流逝了吧?放下笔,他站了起来,伸了个大大的懒腰:“走吧,吃饭去!”
两个人走出了警局大楼,走到离分局不远的一家“星巴克”咖啡厅门前,埃德蒙一指:“杰米,咱们就到这里吧?”
“咖啡厅?哦,不。艾迪,我对松饼这样的东西不敢兴趣,你自己去吧,我想,”他左右打量了一番:“我到那里去吃。”
埃德蒙一看,原来是一家肯德基快餐店:“怎么,你喜欢吃这个?”
“是啊。我喜欢。”
“那好吧。等你吃完了来找我,咱们一起回去。”
赵旻晟和他分别,走进了肯德基,和国内的肯德基不同的是,这里很少能够看见孩子的身影,绝大多数都是一些上班族,或在这里买一两个汉堡,或是自己带得三明治,在这里买点汤料,美国人在上班的时候,吃饭是很随意的。
赵旻晟来到柜台:“给我两个巨无霸,嗯,一个鳕鱼汤。”
满脸雀斑的服务员脸一红:“对不起,什么?”
“我说我要两个巨无霸,一份鳕鱼汤。”
“啊,好,马上就来。”
端着自己的食物,他找了一个座位,一边开始吃饭,一边开始思考刚才的卷宗:如果这个人的精神有疾病的话,那么应该有怎样的表现呢?又会对他的身体造成怎么样的影响呢?
苦苦的思索却似乎总有什么地方解不开,汉堡放在那里,一点点的变凉了,他也完全忘记了吃。等到他想起来吃饭的时候,再抓起汉堡,已经是冰凉的了。就在这一瞬间,他想到了一个可能:如果一个人的思维不正常的话,那么他很有可能就和自己刚才的情况一样,完全想不到吃饭,即使饿得受不了了,也是有一顿没一顿的,这样说来的话,这个人的身体应该不会太好,当然也不至于太坏,总之是那种偏瘦弱的类型!
赵旻晟似乎也和那个不正常的杀人犯一样了,迅速的站起来走到柜台边:“能不能借给我一张纸和一支笔?”
肯德基店员愣愣的看着他,没办法,他只得又重复了一遍自己的要求,这下店员听见了,赶紧给他取来了纸和笔,赵旻晟也顾不得别的,就趴在柜台上把自己的想法写了下来,然后就这样继续趴在柜台上思考了起来。
女店员近距离的看着他的面庞,虽然感觉这个人有点怪怪的,但是他长得好英俊啊!如果他肯和自己约会的话,那是多么幸福的一回事啊!
赵旻晟全然不知女店员的精神全落到了自己的身上,,嘴里喃喃自语着:“如果他的身体情况是这样的话,那么,他的居住环境也不会好到哪里去,一定是又脏又乱,像个垃圾场一样。对,如果自己对他身体的描述正确的话,那么这个也就不是什么问题了。”
提笔把这些内容也记录了下来,然后继续思考:“除了这些可以从外表和日常生活中现的线索之外,还有什么可以描述出来的吗?例如,他的学历情况?他有没有受过高等教育?这是一个问题,如果他的病爆得比较早的话,他可能坚持不到大学毕业,反之应该就是可以的吧?”把这些情况记载下来之后,他在后面画了个“?”。表示这是个自己无法确定的因素。
看了看自己写的描述,再回忆了一番自己刚才写的,赵旻晟觉得没有什么可以补充的了,就在这时,他才感觉到一阵阵的饥饿感袭来,“啊!”的轻叫了一声:“我的汉堡呢?”
女店员嘻嘻一笑,用手一指:“喏,在那里。”
赵旻晟看了一眼,笑眯眯的说:“啊,还好。总算没有安妮进来。”
女店员和其它的客人听见他这个玩笑,立刻都哈哈大笑起来。
他刚坐下还没有吃两口,就听见外面有人大喊:“杰米?杰米,你在里面吗?”
赵旻晟赶紧站起来,走到门口一看,原来是埃德蒙找来了。埃德蒙看见他在,推门进来:“杰米,怎么这么长时间你还没吃完?”
“哦,我在想事情呢,就忘了。怎么,有事?”
注1:安妮是《小孤女安妮》故事的主人公,这是一个关于三十年代大萧条时期一个孤儿安妮和她养的小狗在临时养父沃巴克生活的故事。安妮在剧中饿得受不了的情况下,曾经不得不吃虫子来生活。赵旻晟说这话的是在开玩笑——意思说他的汉堡包还在。
第一卷 第21节 新工作(4)
“哦,不,没什么事,我就是看你始终没有过来,怕你有什么事。”
赵旻晟微微一笑:“我没事,就是想刚才的案子想得出神,就忘记吃饭了。你等我一会儿,咱们一起回去。”胡乱的把已经变得冰凉的汉堡包塞进肚子,端起鳕鱼汤一饮而尽,两个人走出了快餐店。
在往回走的路上,埃德蒙不时的侧着头,仔细的打量着他,弄得赵旻晟都有点迷糊了:“艾迪,你看我干什么?是不是我的脸上有什么脏东西?”
埃德蒙奇怪的一笑:“杰米,有没有人和你说过,你长得非常英俊?”
赵旻晟突然拉开了和他的距离:“艾迪,你不是在想那个吧?”
埃德蒙楞了一下,立刻纵声大笑起来:“哈哈哈哈!不不不,我不是同性恋来的。你可以放心。哈哈哈!”
赵旻晟半信半疑的看了他一眼:“你肯定?”
“当然。我的女儿都14岁了,我很爱我的妻子的,你不会以为一个同性恋还会结婚吧?”
“那,那你说我干什么?”
埃德蒙又是奇怪的一笑:“你知道吗?你刚才离开快餐店的时候,那个女店员还一直在看你呢。我想她可能是想找你要电话号码吧?”
赵旻晟苦笑起来:“你以为就凭我的长相就可以吸引她?”
“那又怎么了?你不知道吗,有这样一个数据:女人30岁以后想嫁个好男人的几率比被恐怖分子杀死的几率还小呢!你的这幅长相吸引女孩子自然也就不足为奇了。!对了,杰米,你有女朋友吗?”
“没有啊。怎么了?”
“没有?你没有女朋友?要是这么说的话,我们两个人中倒是真有一个同性恋了呢!”
赵旻晟没好气的瞪了他一眼,不再和他说话,大步走进了警局大楼。回到了办公室,他先把自己刚才在快餐店写下的东西誊抄在了纸上,拿着这份自己“描述”的东西直接来到了汤姆的办公室。
汤姆没想到他竟然这么快就把考卷完成了,他正准备出去办事,随手接过他的答案看了一眼,只看了一眼,他就惊讶的抬起头来,眼睛盯真赵旻晟:“杰米,这是你自己写的?”
“是啊。怎么了?是不是有什么不对的地方?”
汤姆没有说话,又在自己的椅子上坐了下来,仔细的看了起来。好半天,他终于说了一句:“如果罗伯看了你写的,一定会很高兴的。”
“您说什么?”
“哦,没什么。”汤姆伸手把桌上的卷宗拿过来,又从中翻了翻,递给了他:“你看看吧,这就是正确答案。嗯,其实说是答案不是很准确,不过姑且就这么叫它吧。”
赵旻晟接过卷宗,就在汤姆的办公室看了起来,一看之下,他才知道自己的“描述”给了汤姆多大的震撼!真实的犯罪份子的情况是这样的:姓名:理查·C‘·乔斯,年龄28,住址:沙缅度市海森大道第32信箱。
下面就是罗伯·K·雷斯勒到达案现场之后对凶手的描绘:“白人男性,年龄在25——32岁之间,体型清瘦,外貌有些营养不良,生活懒散,马虎,邋遢。有精神方面的疾病,曾有过服用药物的历史,个性孤僻,不喜欢或不擅长与同性和异*往,大部分时间都是一个人单独在家,可能领有救助金,如果不是一个人居住的话,也一定是和父母住在一起,不过这种可能性很小。没有服役经历,大约是高中毕业或大专辍学,有一定程度的偏执狂的妄想症。”
“……我之所以做出这样的判断是有原因的,先说,这一类型的案件一般情况下都是男性下的毒手,而且均为同种族相残,也就是说,白人对白人,黑人对黑人,尤其又以20——30岁的白人凶手为最多,另外一个重要的佐证就是死住在一个白人社区,因此更加可以证明这一点。”
赵旻晟看到这里,嘴角露出了一丝微笑:他的判断没有错!继续往下看:“……通过行为科学组的同事的工作,我们得出了一个结论,一般的凶手可以分为两类,第一类凶手有特定的逻辑可言,也就是说,有特定的模式可循,但是另外一类的凶手则相反,他们几乎没有任何的逻辑,从现场的情况来看,这个凶手就属于这一类,加害死的手法没有可以值得追寻的线索,也没有刻意清除那些会暴露自己身份的东西,现场的情况也足以证明这一点。”
“……综上,我可以肯定,我们现在面对的是一个”无逻辑可言“的凶手,这种人通常患有严重的精神病,如此残忍的杀害瓦林太太的手法很显然不是一朝一夕形成的,要经过大约8——10年的潜伏期才开始这种毫无意识的杀戮行为,这种偏执狂型的妄想症的作大约是在19岁左右,经过潜伏期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 196 197 198 199 200 201 202 203 204 205 206 207 208 209 210 211 212 213 214 215 216 217 218 219 220 221 222 223 224 225 226 227 228 229 230 231 232 233 234 235 236 237 238 239 240 241 242 243 244 245 246 247 248 249 250 251 252 253 254 255 256 257 258 259 260 261 262 263 264 265 266 267 268 269 270 271 272 273 274 275 276 277 278 279 280 281 282 283 284 285 286 287 288 289 290 291 292 293 294 295 296 297 298 299 3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