贝克街的歌谣
这老板还真会做生意,车主证明我还真有,复雷戈把它连钥匙一起交给我的,但车主地址留的是本家古堡,我不想被人注意到,惹来什么麻烦,于是便回答道:
可以,不过我还想在您这儿再买一台车。
好啊!我现在就陪您出去挑!
他一看这是个双重买卖,原本奸诈的脸上立刻又堆起了笑容。我跟着他绕着车场走了一圈,他不厌其烦地将每辆车的情况都跟我介绍了一遍。不过我倒是没所谓,只要是不出毛病,不是赃车就可以。
罗娜,你喜欢哪一辆?
红色的那个吧,和泽多先生的车一模一样。
她所指的是停在前排的一辆mini cooper ,原来泽多的车是这样的啊,果然很小。
这辆车太小了,跑长途恐怕不方便,再选一个。
那就,蓝色的那个!
好,就这个吧。
本来这车子是肖本娜送的,我只要处理掉再换一台就好。但为了不让老板起疑心,便假装与他讨价还价。
就这台车还给您,我再加四千,不能再多了。要知道,您的车没有车主证明,一般人不敢接的,很麻烦。
好,四千就四千吧,不过我要现金。
这好办。先生把这张表格填了,我马上寄出去,七天就可以过户了。
我按照泽多给我的假护照上的资料,填写了表格。至于地址,当然不能写本家古堡的了,我想来想去,最后写上了之前在伦敦住的那家小旅店。
手续办好之后,我们便换了新车。开出车场的时候,我又看了一眼那辆于泽多的车子一样的红色mini cooper 。
罗娜,你确定泽多的车和那辆一模一样?
对!
泽多的车也有天窗?
有。
难怪……
先生发现什么了吗?
我知道辛蒂是怎么把尸体带古堡的了。
是吗?怎么弄的?
桑普管家有每个房间的钥匙,辛蒂是用绳子绑住尸体,从古堡左边的某个房间的窗户慢慢将尸体降下去的。
原来是这样!先生怎么想到的?
其实我早就想到了,要将尸体带出古堡并不难。主要是当天看门的女佣对我说她听到了一声电子门的声音。我一直没想到为什么会有电子门声,今天看到了泽多的车型,终于明白了,那个声音不是在开车门,而是在开天窗,辛蒂是将尸体通过天窗直接降到车里的。
哦,那先生既然早想到了,为什么当时没有告诉复雷戈管家啊?
我也不知道,当时就认为不应该全都告诉他。
在加油站加油的時候,我叫罗娜去买一本英国的地图册,自己抽空用路边的公用电话与国内的妻子通了话。不想让她一个人在家里替我担心,便没有告诉她这几天来发生的事情,只推称公司交待的任务还没有完成,要晚些时候才回得去。妻安慰我不要着急,嘱咐英国气候阴冷,多添些衣服。放下电话,我顿时感到心里温暖的紧,一个人不论在外面怎样呼风唤雨,怎样只手遮天,都是一时的成败而已,只有家才是永远的归属,只有家才能无条件地包容。
先生,现在去哪?
罗娜问话时,我已经在市中心买了行动电话,又帮她开了银行户头,将肖本娜和泽多给我的钱全部转给她。自己消了户,想想这下应该万无一失了。
向英格兰的方向走,罗娜帮我看地图。
六十八号A 级路。
好,我们出发吧。
我虽然很早就拿到了驾驶执照,但自己开车的机会却很少。好在A 级路上的车辆并不多,我还可以分出一点注意力去听听新闻。
先生,你一路没说话了,为什么要听新闻啊?
听听看有什么旅游指南之类的报道没有。
嘴上这么说,但其实我是在模仿泽多的做法,苏格兰警场没有拿到我的通缉令,但不代表英格兰也是安全的。我逃狱的事情到底是怎么处理的还不知道,如果严重到由新闻报道通缉令的程度,那么英格兰我就回不去了。
半个小时的新闻播报完毕,我终于也松了一口气。看来事态还没有到达不可收拾的地步,但小心为妙,进入英格兰之后,还是先找一个小城市摸摸情况,不要直接回伦敦的好。
罗娜,看看地图,约克郡怎么走?
前面就到新堡市了,在那里转十九号A 级路。
新堡城,从北进入英格兰,遇到第一个大城市。是个不错的旅游胜地,据说很多电影都是在那里取景的。车子从新堡市穿梭而过,晚秋的英国,天色暗的比较早,熙攘的路灯交替地亮着。现在是下班的时间,拥挤的车辆,装载着回家的人们塞满了隔壁的街道。
宝贝,饿吗?
不饿,先生。
那我们直接到约克去吃晚饭吧。
好,不过先生为什么选约克啊?
罗娜喜欢读小说吗?
喜欢啊,辛蒂姐经常帮我从桑普管家的屋子借书给我读。
是吗?罗娜最喜欢哪本书啊?
好多。
没想到啊,我们罗娜还是博览群书啊。那最喜欢的作家呢?
爱伦? 坡尔。
世界推理小说的鼻祖啊,我也很喜欢他。罗娜喜欢读推理小说?
嗯,桑普管家的书除了史记就是推理小说。
呵呵,原来是没有选择啊,不过推理小说很有魅力,你这么聪明的孩子看这方面的书很合适。
先生也喜欢看?哦,对了,先生喜欢柯南? 道尔吧?
不错,你怎么知道的?
前天在爱丁堡经过福尔摩斯雕像的时候,先生一直在看舍不得走。
呵呵,你倒是挺细心的,柯南? 道尔的确是我最喜欢的作家,在我眼中,他才是真正的推理小说之父。在他之前,虽然像狄更斯,威尔基? 柯林斯这些作家都写过推理小说,但都不是他们主流作品,第一个以写推理小说为主流的人就是柯南?道尔了。
我也蛮喜欢他的,关于福尔摩斯的六十四篇作品,我读过六十一篇。
六十四篇?不对,中篇加上短篇一共只有六十篇。罗娜也有记错的时候啊?
没记错,是六十四篇。
是吗?那你说说,都有哪些。
我从十岁就开始读柯南? 道尔的作品,福尔摩斯系列我至少看过七八遍了,罗娜说的这些作品名字里,我很容易便听出有六部是她记错了。
宝贝,《死囚骑士》、《项链》、《女儿》、《皇冠的秘密》这四部你记错了,其中《项链》是莫泊桑的短篇作品,另外三部我就不知道了。
不会!先生要相信我,真的是柯南? 道尔写的。
好好好,那你告诉我,这几篇写的是什么内容啊?
不知道,我只看过《女儿》,但作品并没有写完。大致的内容是,一个很有钱的乡绅,有四个儿子,都很有出息,但平时都不在身边,只有一个老人带着自己的儿子服侍他。有一天,这个老乡伸感觉自己快死了,就把四个儿子都叫回家里,准备分配遗产,可没想到,第二天早上发现四个儿子都死在了同一间屋子里,每人的胸口都插着一把刀。之后福尔摩斯受老仆人的委托去查案子。
没了?
嗯,写到这里就没有了。
故事里全是男的,标题为什么叫女儿啊?
我也不知道啊。
福尔摩斯系列啊,只有六十篇。罗娜看到的那四本应该是别人冒写的。
不会吧,风格很像柯南? 道尔。
是吗?那出版社,和出版时间都是什么啊?
看来这冒别人的名字出书的事情,是全世界都有的。我不忍伤罗娜的心,打算不管她怎么说都不再追问了。
没有出版社和出版时间。我看到的柯南? 道尔作品,都是用打字机打出来的。
那应该是桑普管家自己抄录的。多出来的四篇可能是分类的时候分错了。
先生说的有道理,我记得那时刚刚看了那篇没写完的《女儿》,就被辛蒂姐要回去了,说桑普管家不让看。
你看看,我说的吧。
先生,说了这么多,还没告诉我呢,为什么要去约克啊?
约克的边上有一个叫哈渥斯的小镇,那里曾经住着一户姓勃朗特的人家,这户人家可不简单啊,同时出了三名文学才女。最大的叫夏洛克? 勃朗特,是《简? 爱》的作者;最小的叫安妮? 勃朗特,是《安琪格雷》的作者。我最喜欢的是二姐艾米莉,这次去那里,就是想看看她笔下呼啸山庄的原型。而且啊,这本来就是我行程计划中的一部分,只是被耽搁了。
七点钟左右,我们驶入了古都约克,这里是两条河汇流的地方,建筑风格很杂,但到处都渲染着宗教的色彩。约克闻名于罗马的昌盛,至今已经建城将近两千年了,它不仅见证了维京的霸业,也记录了中世纪的动荡,到了现代,约克是英国重要的旅游经济城市。据说每年来这里游玩的人,并不比伦敦少。
我们挑了一家小旅店,草草地吃了一顿晚饭,就上楼休息了。房间很小,只有两张床和一个小柜子,连电视机都没有。罗娜去洗澡了,我拧开床头的灯,瘫卧在床上。柔和的灯光并不刺眼,我听着卫生间里传出沙沙的水声,看着眼前的玻璃窗在轻轻地颤抖,像是快要顶不住外面的寒风。单调的声音,加上昏暗的光线,慢慢地,我闭上了眼睛。
我睡了多长时间已经记不起来了,只记得是好久,好久,久到快要忘记了自己的名字。如果不是单调的嘀嗒声把我吵醒,我想我会就这样一直睡下去,永远不再起来。
医生!医生!他醒了!
知道一个人跑出去了,可是我的耳朵有些蜂鸣的声音,分辨不出是谁。睁开眼睛已经差不多用光了我所有的力气,很模糊,连天花板的形状都看不清。口很干,却发不出“水”这个字。我想试着坐起来,或者稍稍挪动一下四肢,但是没有成功,好像有人把我钉在床上一样。挣扎不了几下,我已经累了,眼睛也有些干涩,还是闭上吧。
要继续睡吗?梦已经结束了吗?
醒醒!醒醒!
有人在轻轻拍打着我的脸,叫我再次睁开眼睛。
很亮,应该是有人拿着手电筒,在照我的眼底。我是在医院吧,只有医生才会做这样的事情。
先生,能说下你的名字吗?
你是医生吧,怎么会说中文?
先生,你的名字?
我清醒,只是有点累,你怎么不说英文?
我知道我的声音很微弱,因为连我自己都听不清。
先生,没关系,先告诉我你的名字。
水。
这是我能说的最后一个字了,平生第一次感到说话也是一件不容易的事情。大约不到十秒钟,一股很甘甜的液体流到了我的嘴里,是水,我终于喝到了。
医生他怎么样?
能醒,证明之前的手术还算成功。长时间卧床的关系,现在活动可能不太能自主,不过没关系,做一个星期左右的复健应该就可以恢复。目前最大的问题就是患者的神智还有些不清楚,刚才你也听见了,自己的名字还无法说出来,还问我为什么不说英文。毕竟是脑部受创,再留院观察一段时间,病人身体还太虚弱,目前无法给他做检查……
好像是我妻子,再和医生说话。她怎么来了?我想要说话,不料被一口水呛到了。
医生,他呛到了!怎么办?
喂我水喝的人不停地顺着我的胸口,并用纸巾帮我擦拭脸和脖子上的水。
我来看看,怎么这么不小心?
那个医生又过来,我努力地再次睁开眼睛,吃力地问他:
这是中国吗?
是,你叫什么名字?
这医生还真执著,我大概已经弄清楚情况了。
我的妻子呢?
我在这儿,我在这儿!
我的手被握住了,很温暖,很熟悉,我知道,这是妻子的手。
老婆,我好想你啊。
我知道,我知道,你累了,睡一会儿吧,有事儿以后再说。
睡了好久了,不睡了,你别走啊,陪着我……
话是这样说,但眼皮越来越沉,声音越来越小,于是,又睡了。
做复健真的很难受,刚开始的时候,稍稍动一下就全身都疼。好在有妻子一直陪在我身边,我时常劝她,都是有工作的人,不用天天陪我。她说她请了假,还是天天能看见我心里才踏实。几个星期下来,妻子瘦了好几圈,我实在是心疼她,便坚持要提前出院了。
医生开了药,再三嘱咐要我每星期去医院复查。我答应了之后,终于可以回家了。
妻子拧动钥匙,我推开门。家的感觉扑面而来,一切都是我再熟悉不过的了,简单而温馨,所有的东西都是我和妻子精心挑选,来布置我们自己的窝的。既不昂贵,也不奢华,但却真实,是属于我们自己的,家。
在医院忙活着一上午了,你进屋躺一会儿,我去给你做饭。
不用了,等下我们出去吃吧,来,陪我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