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渌俊?br />
女儿自然跟着他娘。
我只能跟女婿睡。
可是当时我望着女婿的眼睛,他似乎很乐意,又仿佛是河边捕鱼人拿着鱼叉死死地盯着活鱼般。
‘睡吧!’我咬咬牙,熄了灯,和衣躺下。
那边房里娘俩多些时日没见,自然少不了悄悄话,不过到了后半夜,自然也平静了,只有细小的鼾声。
我则混混沉沉睡去,尽做梦,梦见那个掉进河里被我用针扎手的年轻人。
没过多久,我就感到脸颊上冰凉的,睁开眼睛,发现女婿浑身湿透地站在我面前,盯着我看,他头发一缕一缕地,正朝下滴水。光着上身,穿着一条短裤。
他的样子和那个掉水的年轻人几乎一摸一样,仿佛刚从我梦中的河底爬出来一样,我猛的一激灵,跳了起来,抓起床边的撑衣棍。
他似乎有些惊讶,然后看了看自己,接着笑了笑。
‘不好意思,爸,吓着您了,我睡不着,所以出去游了下,因为身体弱,从小就被送到游泳队学,这不,反而惯了身臭毛病,一天不游反而浑身不舒坦。’他又低头道歉,然后进去了。
我这才放下东西,再次躺下来。
可是又那个人喜欢七月半晚上去游泳?而且只要不和女儿握着手,他的左手要么藏在身后要么紧紧攥着。
如果不看看他的手,恐怕我是不会安心的。带着这种想法,我又昏睡过去。
女儿告诉我们,她会和准女婿在这里留一个礼拜。
‘爸,一个礼拜我们就要赶回去了,时间不多,等以后我们还会常回家看望二老。’女儿笑了笑说,女大不中留,这点我知道,何况这里穷乡僻壤,总不能让自己女儿走自己的老路吧?可是想起来鼻子却又一阵酸楚,仿佛被人从鼻孔倒进了姜水一般,又苦又辣。
这个女婿不爱说话,却毕恭毕敬,我则一天到晚把眼睛挂他身上,终于,我想到一个看他左手的机会。
‘你喜欢游泳,今天天气不错,河水也暖,要不我们爷俩去游个痛快?还可以比试下么,游不过我,我可不答应我闺女嫁给你。’我开玩笑打趣道,女婿爽快地答应了。
‘我一定会赢你。’他半眯起眼睛,笑嘻嘻地说。
正午河水最不伤人,我带着他来到河边,一个人也没有,这一带是半山环绕,加上杂草多,太阳照不进来,温度要低很多。
我迅速脱光衣服,然后看着他。
女婿也慢慢拖掉衣服,我终于看见他的左手,不知道该说失望还是高兴,他的手上什么也没有,光滑的很,白白嫩嫩,一看就是拿纸笔的读书人一般。
‘游吧。’他扑的一声跳进河里。我也紧随着下了河,心里石头落了地,自然没什么牵挂,游起来也格外畅快。
我和他都是话不多的人闷葫芦,可能因为这点女儿才喜欢他,两个人互相聊了下,就默不作声。
河水有些混浊,扬起的泥沙弄得我什么都看不见,想想二十多年前的那件事,犹如一块疤一样焊在我心里,我尽力朝前游过去,望见女婿正在前面一个身位的地方,可能自己确实老了,便想做鼓气超过他。
可是当我低头的时候,自己的那股气一下就没了。
我的身体下面浮起一件东西,一件人形状的东西。
我起初以为是阳光下自己在河底的影子,可是伴随着卷起的泥沙渐渐退去,那居然是具尸体。
头发差不多掉落个干净,脸犹如泡发的香菇,带着紫黑色的细小血管密布整张气球般的脸庞,嘴里鼓鼓囔囔的,不知道含了什么东西,四肢也无力的漂浮着,他慢慢浮上来,几乎快要碰到我的脸了。
虽然样子变化极大,但我从他的衣着一下就认出来了,那是二十多年前没找到的尸首,只是那个皮箱子也看不到了,想是被冲走了。
我平素胆子极大,但这下也吓的着实不轻,一口气没接上,呛进胸膛里,而且腿又抽筋了。
而且我看见眼白鼓出的尸体望着我微微笑了下,他左边的袖子漂浮起来,挡住了我的眼睛。
我的咽喉处开始有了勒紧的感觉,渐渐觉得喘气不过来,眼睛一片黑暗,最后听到的是女婿的呼喊声。
醒过来的时候,周围围了很多人,我已经躺在自家床上,原来女婿把我抗了回来。
‘尸首!那尸首!’肺里似乎还有积水,我又大声喊起来,所以距离的咳嗽,我婆娘轻轻拍着我的背。
‘捞起来了。’旁边的村民告诉我。
‘二十多年的尸体为什么浮不上来?而且还没烂掉?’我大声问道,不知道是问自己,还是问别人,因为我想知道答案,否则我会疯掉。
‘烂没烂不知道,不过浮不上来那是自然的了。’女婿忽然冷冷说道,‘他的肚子里面,全是鹅卵石,刚才他们搬上来的时候咕噜咕噜作响,跟工地的水泥搅拌机一样,肚皮上凹凸不平的,一个人吞了那么多石头,自然是起不来了。’
‘难怪,我看见那尸体嘴巴鼓鼓的。’我这才安静下来。
‘而且,那尸体没了左手,好像被什么啃掉了一样。’旁边的一个人嗫嗫地说。
我沉默了下,挥了挥手,示意大家散去,然后不理家人的询问,埋起脑袋睡觉。
其实我那里睡得着。那个带着半根针的左手究竟在那里,找不到那半根针,我迟早会像我爹一样郁郁而终,死都不安心。
日子逐渐过去,女儿也告诉我很快他们就要离开了。好在身体没过多久就康复了,只是心病无法医治,村里的人知道几十年的事情的不多,我在村子里有一定威望,于是让大家出点钱把那人尸体好生安葬了。
女儿牵着女婿的手,面带愁容地看着新坟。
‘好可怜,连名字都没有。’
‘为什么没有,说不定和我同名。’女婿忽然冒出一句,我用眼睛瞪了他一下,这才收声。
七天的时间很快过去了,女儿居然哭了起来,可能是非常不舍得,但又没办法。
‘一定要照顾好自己啊。’孩子娘抹着眼泪抓着女儿的另外只手,‘你看手这么凉,以后怀了娃娃一定要注意。’
‘嗯,他会照顾好我的。’女儿笑了笑,望着女婿,女婿也点了点头。
我提出送他们过河,被拒绝了,理由是我身体刚好,不适合,还是多卧床休息。
‘爸妈我们走了。’女婿朝我们鞠了个躬,接着忽然松开握着女儿的左手,朝我伸过来。我愣了下,心想可能这是他们的道别方式,也伸出手过去,两人握在一起。
那时候,我感觉到手心一阵微微的刺痛。
女儿和女婿消失在门外,我把手转过来,手心里是半根生锈的针头,那时候的我犹如当头棒喝,张了张嘴,想叫女儿回来,但我知道无济于事,孩子娘还以为我舍不得,安慰我说;‘女儿还会回来的,难过什么。’
‘回,回不来了。’我哭丧着说,不再理会她,只是冲进内屋,翻出一个小铁盒子,打开来,里面是另外半根针。
两下里一重叠,正好在一起,一根完整的针,就是二十年前我带出去的那根。
我无力的把盒子放回去,吃力的撑起眼皮,忽然看到墙角里的皮箱子。
那个女婿第一天来带来的皮箱子。
那个和二十年年轻人手里提着的一摸一样的皮箱子。
只不过,前几天它还好好的,可是现在那箱子在往外冒水,一股股的水流从箱子缝隙出流出来,湿了好大一块地方。
我爬过去——因为脚已经完全使不上气力了,强忍着打开了箱子,里面并没有我以为的东西,那只失踪的断手。
里面只有很多信,都被水泡着的信。
每一封,都是我们曾经收到过的,都是女儿曾经寄过来的。那些信大都字迹泡的十分模糊了。我发疯似的把信和箱子全部扔到屋子外面,老婆怕极了我,她后来说我仿佛如饿鬼一样。
几天后,我再次去邮局,那里果然有我的一封信。
可惜不是我女儿写的,那是她单位寄来的。当我打开信,虽然已经有了准备,却还是差点昏过去。
信上面说,女儿两星期前独自去游河,遇到风浪遭到不测,结果女儿的尸体过很久才被打捞上来了,而且最蹊跷的是,女儿被打捞上来的尸体,手里紧紧的纂着一个断手,一个断掉的男人的左手,在场的人都说那手看起来仿佛被浸泡了很多年一样。而这封信也不知道为何许久才到这里。
拿着信,在邮局呆坐了好半天,我才撑船回家,甚至不知道如何告诉家里的那位,所以我决定隐瞒起来,只说是女儿出国了,总之瞒多久是多久。
回来的时候我又遇见了那个伙计,这时候我才明白,他那天说的太浅了,其实是好奇为什么我的船上一个大男人却还没有一个女孩子吃水深。
我苦笑了下,那当然,当时船上的只是一只断手罢了。”船夫终于说完了,船也已经到岸。我把船钱给他,他却摇摇手。
“不用了,你们能听我的故事,我就很高兴了。”他朴实地笑笑。
“那A村往哪里走您能告诉我们么?”李多笑着问他,船夫点了点走,走下船,对着地图详细的指点我们,接着才上船离开。
望着他渐渐消失在河面的身影,我也才想起,他刚才上下船的时候,船身动都没动。
谁知道呢?或许是他常年在船上稳定性好吧。
还没到村子,就听到了这样一个故事,不免有些抑郁,可是谁又晓得那村子里还有更奇异的事情呢?只是时间不够,我只能先说到这里了,过几天我再告诉你吧。
一切安好,也祝你和落蕾身体健康。”
信的内容结束了,看来纪颜是离开了村子以后为我写的信吧,当然,我更着急几天后他的故事,那个奇特的村子又有些什么呢,不过既然他能告诉我,相比定然是没有什么危险,只要一切安全,作为朋友的我来说自然是无比欢喜了,不过,想想如果我是船工的话,恐怕也会毫不犹豫的拿起针扎下去了?或许每个人都会吧。(半根针完)
《异闻录——每晚一个离奇故事》 第八十夜 羊吃人
这并非是个鬼怪力神的故事,但却说明其实人比鬼怪更可怕,更残忍,即便是羊这样温顺的动物,在人的作用下也可能变成狼。
就如同托马斯.莫尔在一本叫作《乌托邦》的书中写道:“绵羊本来是很驯服的,所欲无多,现在它们却变得很贪婪和凶狠,甚至要把人吃掉,它们要踏平我们的田野、住宅和城市”。
事情的起源来自于我得到了个久违的一星期假期,收拾好行李和必备物品,和同事做了简短的告别便离开了所在的城市——一直向往如同纪颜一样无拘无束四处旅行的我,终于得到了一个短暂的改变自己生活的机会,自然十分高兴,当然,可惜的是落蕾并无法同我随行,作为专栏的负责人,她是无法离开的。不过她依旧叮嘱我,七月十五将近,出门还是小心点为妙。
不过当我犹豫改如何挥霍这本来是最普通却对城市人最为珍贵的时间财富的时候,一个大学时期的同学忽然邀请我去他所在的农村。他是一个从村子里出来的普通学生,并不如普通爱情小说里那样十分的优秀,也没有认识一个欣赏他才华的富家女,更不会有事没事搂着人家的肩膀大吼你爱不爱我,我一无所有。当然,他更不可能上演一段轰轰烈烈的爱情,总之可能令大家失望了,他只是一位普通的乡村老师。
其实他可以不用回去,而且他也不十分愿意,可是这是一个承诺——全村人凑份子供他上了大学,可能你会说不是有助学贷款么?但是生长在城市里的我们有怎能明白不肯要嗟来之食的自尊和在前途与尊严之间的无奈,一旦接受了钱,无疑在自己身上打上了烙印,联系次数多了说贪财,生疏了则说忘义,更何况那些微薄的钱财还只是为了家境最贫寒或者考入名牌大学的学子们准备的,我的同学既没到家徒四壁也没有考的非常优秀,所以相比之下,他宁愿接受了乡亲们的捐助,或者说是一笔交易更恰当。最后他答应一定回来好好教育那帮睁着大眼睛拖着鼻涕的孩子们,虽然大学生活多少改变了他,可是找工作的时候他依旧做出了回去的决定。
“男人的承诺不能乱给,既然给了,就要履行到底,除非我死了。”当我询问他原因的时候,同学微笑着如此回答。
一晃过了三年,既然他主动邀请我,看来他起码过的不坏了,我向来厌倦了去那些所谓的人为景观的游览,但凡是经过加工的东西,都丧失了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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