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真实灵异事件薄
是什么样的结局。
那书接下来写道:他十分无聊,闲闲地打开抽屉,看见了这本书,于是他忐忑不安地读起来。
写的果然是自己!他身不由己地走进了书中。这是一个完全陌生的世界,他倍感无助。
书上又写道:时间一点点地过去了,午夜来临,十分寂静。突然,楼梯里传来一个人的脚步声!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走一走,停一停,不知是从楼上传来的,还是从楼下传来的……
彭彭乐猛地把书合上,不敢再看下去。他看了看腕上的手表,还差一刻钟就是午夜12点了!
他像等死一样等待那一刻的到来。
他的大脑一片空白。他被极端的恐怖煎熬着过了很久很久,没有听见什么脚步声。他镇定了一下心神,心想,书就是书,是自己太多疑了。也许是店主在开玩笑……
他又看了看手表,还不到12点。原来是时间过得太慢了。
当手表指针指向12点的时候,楼梯里真的传来脚步声!很慢,走一走,停一停。
彭彭乐的头发都坚起来了。
他呆呆地听着那脚步声,无法判定它是从楼上走下来还是从楼下走上来。那个声间慢慢向他的房间走过来,又渐渐地远了,过了一会儿,又慢慢地走回来……
彭彭乐不知是惊恐还是愤怒,他想大喊一声,可是终于没有喊出来。
他拿起书,轻轻回到床上,紧紧抓住被角,抖成一团。
这个脚步声会有什么结果?
他像窥视审判书一样又翻开那本书。
书上是这样写的:大约半个小时后,奇怪的脚步声消失了。可是这时候,楼梯里传来扭秧歌和唱二人转的声音……
果然响起扭秧歌的声音。这个雨夜,谁在扭秧歌?
彭彭乐已经吓得脸如死灰。他想跳下楼逃离,可是来到窗前,却听见那扭秧歌的声音就在楼下。就是那个最传统的调:擞拉擞拉都拉都,擞都拉擞米来米,米拉擞米来都来,来擞米来米拉都……
还有一男一女在对唱,正是东北那种大红大绿的二人转,透着一种浅薄的欢快——三月里,是呀是清明,兄妹二人手拉手,来到郊外放风筝。小呀小妹妹,放的是七彩凤,小呀小哥哥,放的是搅天龙。得儿,得儿,哪啦咿呼嗨呀……
他退到床上,那声音又从门外传进来。
他咬着牙翻开那本书,书上接着写道:扭秧歌和唱二人传的声音也渐渐地停止了。这时候,这个旅客已经快被吓疯了。他预感到自己离死不远了。他发疯似地踹开洗手间,没有什么;他又发疯地拉开靠门的那个衣柜门,里面特别黑,他看见一个人高高地立在里面,正是那个登记室的女人!她脸色苍白,满脸血渍,直直地倒下来,用手抓这个旅客……
彭彭乐没有发疯。他轻轻地打开洗手间的门,里面空空如也;他转过身来,面对那个紧闭的衣柜门却不敢伸手了。
他搬来椅子——这是这个房间里惟一的可以做武器的东西,站在衣柜前,可还是不敢打开那扇门。
他回到床上,缩在一角,死死地盯住那个衣柜的门。那是一扇即将要他命的门。
他惟一的精这里支柱是这个房间里还有灯。他一直没敢关灯。如果没有灯,他可能就崩溃了。
这时,灯突然灭了。
窗外的雨声一下大起来。
彭彭乐猛地蒙上被子,又迅速把脑袋伸出来,睁大一双眼睛,盯着黑暗中的那扇衣柜的门。
他回想周德东,那个勇敢的人,经常说:相信阳光,热爱阳光,享受阳光。什么莫名其妙的现象都有它的谜底,不要怕,你如果没有兴趣,就可以不理睬;如果有兴趣,你就去追寻源头,弄个水落石出。最后的结果会令你哑然失笑……
彭彭乐依靠回忆我的话壮他的胆子。
可是,他到底还是对此失去了信任。因为过了很久之后,那扇衣柜里又传出敲击的声音,很轻很轻。隔一会儿敲一下。
彭彭乐哆嗦着。
那衣柜里的敲击声越来越响!
终于,里面传出一个女人的声音!
她的声调很低,语速很慢:“我……好……冷……啊……”
彭彭乐抖得像筛糠,要崩溃了。
过了一会儿,那个声音又响起来:“我……好……冷……啊……”
彭彭乐这时候已经瘫软,想动都动不了。
那个声音越来越低:“我……好……冷……啊……”
接下来突然死寂无声。
离天亮还有十万八千里,而时间这时候停了。那个声音并没有到此为止,它一步步得寸进尺——又过了一会儿,衣柜的门“吱吱呀呀”地被拉开,开的很慢,拉一下停一下。
彭彭乐眼看一个人影慢慢地走出来。
一道闪电,彭彭乐看见她正是登记室的那个额头在脸部占据了一半的女人!她穿一件白色的长袍,面无表情。
她站在彭彭乐的床前,颤颤地说:“你……的……姓……名……你……的……年……龄……你……的……血……型……”那声音飘飘忽忽,毫无质感。
彭彭乐惨叫一声,当场吓死。
四从天堂来,到地狱去
这个女人慢慢脱掉长袍,低下头好象是自言自语地说:“死了……”
过一会儿,昏昏黄黄的灯亮了,接着门“吱呀”一声开了,竟然又进来一个和她长得一模一样的女人,她的额头也占据了半个脸。她的手里好像提着录音机之类的稀奇古怪的物什。
她们借着黯淡的灯光翻来覆去地翻弄彭彭乐的包,好像在寻找他的亡魂。灯光照着她们的脸,很苍白很恐怖。彭彭乐瘦小的尸体直挺挺地躺在床上。这两个女人好像是在表演古怪的哑剧,而彭彭乐的尸体就是她们的道具。
可怜那彭彭乐的包里只有几张够买一张长途汔车票的小票子。两个大额头的女人把彭彭乐抬起来,通过黑暗的楼梯下到地下室,把他扔进了一个深不可测的洞里。然后一个在笔记本上写道:第3个。姓名:张生涛(彭彭乐身份证上的名字)。性别:男。年龄:38岁。血型:(空)。婚否:无。嗜好:看书。从哪里来:天堂。到哪里去:地狱。
做完这一切,已经是凌晨两点钟,其中一个大额头女人不知消失在哪里了,另一个大额头女人又端端正正地坐在登记室里。
这两个孪生姐妹的犯罪灵感来自于她们的表弟,她们的表弟就是听了彭彭乐梦的几个朋友之一。
鬼话连篇
第一百七十二章
别拉我的手
陆正阳第一次见到程素素的手,就魂飞魄散。
那天素素低了头,几乎半跪的姿势,侍侯他试鞋——名品鞋店的店员,个个谦恭柔顺,训练有素。
就是那双手,极灵巧极细致地,随意几挽将黑色鞋带盘结起来。先是左脚,接着是右脚。陆正阳从来没见过这样纤美的一双手,芍药花瓣一样娇嫩的粉色,玫瑰花瓣一样细腻的质地,那细长洁净的指甲也是淡淡的粉色,泛着晶莹的光。黑皮鞋衬着,分明是乌金托盘上一对温润的古玉。
陆正阳的眼睛被牢牢钉在这对古玉上。北方城市最酷寒的冬日,大多姑娘的手都是紫红的,灰青的,纹理粗重,哪承望一个鞋店的小妹竟有这样完美的一双红酥手来?
偏她左腕上,松松垂了一串手链下来,珠圆玉润,相得益彰。
“好了,先生,您可以走几步试试看舒不舒服。”正胡思乱想间,程素素站起身,对他微笑。那微笑是职业性的,一个浅浅的弧。阳光正照在她那清秀而精巧的小脸上,看得清脸颊细细的金色绒毛。他呆了一呆。
鞋子很柔软也很合脚。陆正阳请素素把鞋包好,掏出名片递给她:什么时候有新产品,记得打电话通知我。
那双纤美的手把名片接了。手链又滑到腕上去,非木非玉,似珍珠却少亮光。陆正阳强压了想要去触摸的冲动,含笑说:小姐这个手链倒别致,配你的手,真漂亮,可以去拍广告。
程素素眼神似乎一动,又笑了。再看看名片,不自觉地念:陆——正——阳,华泰广告公司设计部经理……陆先生做广告?
没多久陆正阳果然来找程素素拍广告。手部的特写,钻石在无名指上熠熠生辉。
深夜,两个人并肩站在百货公司的对面,看程素素的手在橱窗之上展示着万种风情无边诱惑。素素忽然轻轻地叹了口气,似问自己也似问身边这个男子:谁会真正把钻戒戴到我的手指上?
陆正阳许久无语。然后,把自己的手温柔地覆盖在她的手上,十指缓缓交叠,如一场深入骨髓的性交。
知道是没有结果的。他是有了妻的人。他的妻叫苏妍,公司董事长的掌上明珠。再过八个月,就从美国培训回来了。
二
程素素从与同事合租的民房里搬出来,找了处一室一厅的小公寓。
起初陆正阳只是偶尔来,他知道公司有太多眼睛盯着他,欲杀之而后快。但是偶尔来也值得。清水里养着马蹄莲,鱼缸里里色彩斑斓的热带鱼在嬉戏,菱形妆台正映着散乱的大红锦被,而素素在厨房边忙着。她切土豆,切西芹,切青椒,这些蔬果浓厚丰郁的汁水渗进他手上每一厘皮肤里,绝无腐蚀只有滋润。收拾完碗筷她会腻在陆正阳的身边,捏他的肩,他的背,他的腿,从他黑的发里一次又一次划过,直到他亢奋,他喘息,他不能自已。
女人的身体和女人的身体真是天壤之别。程素素的身体比手更美,丰若有余,柔若无骨,他几乎疑心自己怀中是滩可以随时化去的水。有时候会想起苏妍,端庄的职业装穿在身上,她清瘦,高挑,美丽而傲慢。但床第之上,一切刻板如公事,她硬硬的骨头也总是硌疼他。
终于渐渐频繁,所有的闲暇都不受控制地交付了这小小的一室一厅。只要她在怀中,金銮殿塌下来也不用去管。这恣肆,是下了毒的艳。
程素素。她就像她腕上的那串手链。非木,比木清润;非玉,比玉温暖;非珍珠,比珍珠含蓄。哑哑的光在不经意间流转,衬着她的手,天衣无缝。
程素素不知是有意还是无意,偏不让他去触摸那串手链。赌气一样斜着眼睛看他,声音却爱娇,像嘴里含了一颗水果糖:别碰我的手链!
偏碰。
再碰我就翻脸。
你翻。我还真想看你翻下一张美女画皮,露出张小鬼脸来——省得我这么迷恋你!
素素掌不住,就笑了,露出洁白牙齿。素素很少露齿笑。她牙齿虽白却不整齐,据她说是得自她父亲的遗传。
也说起她父母。灯在床头温柔地亮着,她的手指若有若无地划过他腰间最敏感的那块肌肤。她会说起她的家,距这个城市五百里外一个小小的县城。
我父亲曾经是县医院最有名的外科医生。工作出色,相貌英俊。
唔。他闭着眼睛享受她的抚摸。
可我妈妈连护士也不是。不过是一个任何人都可以呼来喝去的勤杂工而已。可他们却相爱了,却结婚了,有了我……素素摇晃着他,轻轻地问:正阳,这是爱情的,是不是?
陆正阳笑,握紧她的手,是。是爱情。
素素声音渐低:可我十岁那年,医院新分来一个大学生,跟我爸好上了……我妈气得几乎发疯,说你走你走……他就走了,再也没有回来。不要我妈妈了,不要那个大学生了,连我也不要了……
她任眼泪流着,自顾自地说下去:我妈把我带大,工作比以前还要脏,还要重。再苦再难她都没说过什么。我实在该考上大学报答她的,可是……
陆正阳擦去她的泪,捏她精巧的小鼻子:可你不听话,贪玩,淘气,是不是?结果只做了一个鞋店的小妹。
素素把头埋进他胸口,半日,应了一声,是。
三
忙完了一单大的业务,陆正阳乘机请了病假:我重感冒,别传染给大家。
是程素素纠缠着他去的。素素振振有辞:你怕什么,又不是毛脚女婿上门,只算一个朋友。我妈下次要是问起你,我就说看不上你把你踢了就是。
四壁洁白,纤尘不染。
陆正阳就是这样见到了程素素的母亲。和一般五十岁的妇人并无两样,略有皱纹,略有白发,略嫌朴素的衣服,通透而略带慈祥的笑容。只是她的手,那无论如何也不似一双长年劳作的妇人的手,细腻,光润,纤巧——连泥土都似乎可以在这双手上扑簌簌地开出花来。
陆正阳有一刻怔忡。二十六年前,素素那年轻英俊的父亲是在什么情况下陡然与这双手相遇的呢?他叫住她,让她把不慎弄脏了的白大褂送去清洗房,亦或她叫住他,送上他匆匆走过时掉落的病历?
都不是。趁母亲在厨房做饭,素素似笑非笑地斜他一眼,慢吞吞地说给他:我母亲是勤杂工。你道这样的小医院里勤杂工是多容易做的?处理死人的衣服,沾满鲜血与粪便的污物,倒掉垃圾桶里未成形的婴孩……那时我父亲上班也没多久,给一个腿上生满脓疮的病人做手术,把那些溃烂,腐败的坏肉全剔走,他得强忍着一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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