现代真实灵异事件薄
她白色的身体开始慢慢地升上天空,消失了。天亮时,我才走回滑雪场。走到滑雪场山脚下的时候,江宾正带领着几个保安迎面走过来。
“欧阳,你去哪里了,我们找了你一夜。”江宾说。
“昨天你不是和我在一起吗,还跟着导游女孩一些去拍雪景了啊。”
“你在胡说些什么啊?你失踪了一天一夜。”江宾焦急地望着我。
我诧异道:“你又在撒谎了,你怎能不承认呢,昨天明明我们是在一起的,可是中途你却把我扔下,一个人走了,我的相机里可有我们一起拍的相片呢。”
“恩?我怎么会和你一起拍照片呢?我们前天才来到滑雪场的啊,昨天一大早我们便乘缆车上山滑雪,没想到缆车快到山顶时,你却凭空失踪了。”江宾说。
“你说是我在缆车上失踪的?”我愣愣地望着他。
江宾认真地点点头,脸上找不出一点说谎的痕迹,看来这次他说的话是真的。
回到滑雪场旅馆时,我听到滑雪广播还在继续播放着寻找我的启事,也终于明白了,江宾并没有说谎。
可是我一直弄不明白,事情到底是从哪里发生变化的呢?如果按照江宾的说法是坐上缆车后,他失踪了,一切变得诡异莫测。那么,我却清晰地记得火车上江宾说起雪神的事,还说什么雪神要请我拍写真集的事情,这件事不应该是假的吧?
我向江宾问起雪神的事,江宾却笑了,说:“嘿嘿,雪神?好的,我马上把她给你叫来。”
说完,江宾打了一个电话。
半小时后,从门外走进了一个二十多岁的高个女孩。
女孩笑盈盈地走到江宾身边说:“你这么急着叫我来做什么呀,不是说好了明天去滑雪吗?”
江宾笑了笑,转头对我说道:“她就是雪神。”
我仔细打量一番女孩,非常惊讶:“别开玩笑了,她是雪神?而且还要让我给她拍写真集?”
女孩微笑着走到我跟前,说:“原来您就是欧阳先生啊?久仰大名,我的网名就叫雪神,是江宾的女朋友,很早便想请您帮我拍一套写真集了……”
我这才有点恍然大悟了。可是,那火车上显示屏上的白衣绿眼女孩又是谁呢?问起江宾,他也有点想不通。后来,他终于想了起来,说:“等回去时,你还可以在火车上看到那个女孩的。”
相机里的照片洗出来了,有三卷,照片里居然没有一个人物,全是雪景。
等我仔细看这些照片的时候惊讶得差点叫了出来,这些照片不管是从角度、选景、还是艺术美感上都堪称是一流的摄影作品!
返回火车上,果然又看到了火车电子显示屏上的白衣女孩,但那并不是什么雪神,而是流动广告里的模特。可在我心中,一直没有忘记那个自称是我妹妹的白衣白鞋白发的雪神女孩。
后来,我在滑雪场拍的这些摄影作品在世界环保组织的摄影大赛中获得了金奖,回国的时候一家报社派了一个穿着白色连衣裙的女孩来机场接我,女孩告诉我,她是刚从大学毕业的,看到了报社的招聘启事才来应聘的。我发现女孩看我的眼神很特别,给我的感觉是熟悉而亲切,她黑色的眸子深处似乎闪着淡淡的绿,那隐隐的绿,深邃而幽静,令人心醉神迷。
我知道,真正的雪神终于如愿回来了。
深夜鬼影
第二百二十二章
命运
洪志让我捋起袖子,我一边捋一边忍不住地问:“怎么?给我讲故事是不是还要先检查我的身体吗?是怕我的心理承受能力不够?”
“呵呵,不是这样,我想看看你身上有没有胎痣?”
“听个故事还需要有胎痣吗?”我一脸的惊讶。
“当然不是,只是这个事情与胎痣有关。”
“原来是这样啊”我恍然大悟:“只是我的身上并没有什么胎痣,不过我很好奇,为什么有的人身上有,有的人身上却没有?”
“我听说过一个传说,据说在洪荒时代,女娲创人之时,分别在四个人身上留下了印迹,分别中一对翅膀,一只鸟头,一只鸟身,和三只脚,这些合起来就是神话之中的太阳神鸟三足乌。而这四个人也是掌管四季的神,分别为春神东君,夏神炎帝,秋神秋水,冬神冬伯。因此人们也常把自己身上的胎痣看做是吉祥之物。故事就从胎痣开始的。
小美是我在最初的时装公司工作时的同事,小美是我们对她的昵称,她的真名叫林志美,与影星林志颖只差了一个字,因为她的穿着与气质,我们当初都以为她是他的妹妹。
她的职责在我们办公室中是一个文员,每个月的工资是1500多块,这在深圳这个地方,并不算是高薪一族。对于一个女孩子,这些钱只够她的化妆品与衣服钱。但当我还听说她要每月寄回家给她的妹妹1000块读大学。心中不禁很是敬佩,但是敬佩之余,也听了她一些关于她是小三的传闻。但在办公室中,对于这些传闻她也并不理睬。也或许是她过于冷漠,也或许是众人对她的不屑,每次她都在默默地做着自己的工作,做过之后,就开始对着窗外发呆,有时我看到她的那忧郁的眼神,心中总是感觉很多惋惜!”
“怎么?你喜欢她了?”我问。
“没,只是我从来没有看过一个人,特别是一个女孩有这么丰富的眼神!也有突然之间,我有想接近她,了解她的愿望!”洪志微微一笑说:“事实上,我也是第一个走进她内心的人。一个周未的下午;我正在床上听MP3;手机响了;我看了来电显示,竟然是她的。对于这个,我真的很意外,犹豫了一会;按下了接听键,那里面传出了她很温柔的声音:“那么长里间没有接,我还以为你不想接我电话,今天下午有空吗?”
我没有拒绝;我很仔细地将自己收拾了一番——这在以前是从来没有过的,甚至还洒了一些男士香水。然后就走出门拦了一辆TAXT,向她说的方向而去。
她说的地方是街心公园,阳光很温暖地照着,一对对情侣在各处诉说衷情,我和她在一条白色的法式长椅上坐了下来。她今天的打扮让我有些吃惊,她平时都是黑色或者深蓝的职业套装,今天却是一件白色的风衣,一条牛仔裤外加一双白色的长筒靴,看上去很靓,或者说比以前冷色调的她要阳光许多。
也不知道是我先开口,也不知道是她先开口,就这样我们聊了很久,这时这才发现在她那冰冷的外表之下,竟然有一颗火热的心,她告诉我说其实高中毕业她的成绩很好,却是因为老家重男轻女的思想,以及那高昂的学费,让她与大学在也无缘;刚开始的时候;她只是暗自己笑笑;自己终究不是命运的对手;于是就离开了那个地方;南下到了深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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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你相信命运?”我问她。
“以前相信,现在并不相信了”她笑了笑说:“我突然之间发现,很多时间都是可以改变的,包括命运,你认为呢?”
“如果不甘于流俗;也是一件好事。”我说。
说到这里,她捋起了袖子;让我看到了她的手腕内侧有一个很美的蝴蝶图案。
“这个是纹身吗?”我问。
“呵呵;你怎么也可能想不到;这是一个胎痣,一个美丽的胎痣;只是在以前并不是这样,它只是一个圆,很丑的那种!”她笑了,笑的那样无邪。
“因为这个原因;所以你才认为命运是可以改变的?”我也笑了笑,突然想起了一句该说的话忘了问她:“你从来没有喜欢过一个人吗?”
“呵呵”她又轻轻地笑了:“人非草木;谁能又无情?只是我看到那么多受伤的人;所以我很想找一个可以依靠的人;只是我感觉这些年却怎么也找不到一个……说到这里,她突然之间不说了,眼睫毛长长的,似乎这之中就蕴藏着千言万语。
我一时无语,她突然之间站了起来,向前面走去,那一袭风衣,有说不出的风情。
说到这里洪志突然打住了。
“你的意思是说你有艳遇了吗?”我笑。
洪志没有回答我这个问题,只是接下去讲道:“三天过后,她突然在下班之前给我打了一个电话。问我晚上是否有空?
我说可以。
从公司到她那里只有一个站的距离,很快我就到了她所在的租屋之前,这是一个很小型的精品的屋子,我定了定神,拿着一束鲜花向里面走去。
她的门竟然是轻掩着的,我推开走了进去,屋子充满满了一股淡雅的香味,就像平时从她身上散发出来的那种。
“你来了?”她从里屋走来,她竟然穿了一件低胸的粉红色睡衣,从那睡衣之中甚至可以隐隐约约地看到她的身体。
“这就是你的私生活吗?”我问。
“怎么,你不想吗?”她笑了。
我对她所有好感在那一瞬之间全部的都没有了,鲜花被我扔到了地板上,我似乎听到花的哭泣,但是谁又理解我心中有多痛?在我走出她的房间并回头关之时,看到她张开双臂,似乎想拥抱什么,却在将门关掉那一刹那,我看到了她的胎痣竟然是圆的。而且在灯光之下发出了很阴晦的颜色。
“这是怎么回事?”我问。
“那是尸斑!人一般死后,就会因为机体的累积出现色斑,而她的就是尸斑。”洪志点了根烟。
“你是说,她已经死了?”我问。
“我也不知道,只是第二天,就传来了她辞职的消息。当我再去那个小屋时,房东是一位中年人,他说这里也已经很长时间没有人住了。
我心中突然之间有些失落,我是爱上她了吗?但这不过是一场错爱罢了。她从此将消失在我的记忆之中,只是她什么时不在这个世上的,那真的是一个迷。”
“到此为止吗?”我问。
“没!”洪志说。
早饭煮了一些米,外加一些臭豆腐,我一直在想这样招待他很欠佳,但看他吃的津津有味,我也不好说什么。
“自从这之时,我就不在这个公司做了,虽然老板也总想留我,但人往高处走,水往低处流,我的一份简历被《南国风》杂志看上了,于是我就去了那里当了一个兼职记者,虽然是兼职记者,我却当全职记者做了,就在做记者的第二天,我认识了业务员张方。他和我是在同一个楼上住的,所以没有事的时候我们总是喜欢在一起吹水。
多年的外来打工生崖,让张方体会到了生活的坚苦,他每次的从繁华如烟的深圳街头走过,都会感觉到这个人比蚂蚁还多的城市,自己可以忽略不计,但是暧昧的阳光;让他总感觉会有一些故事发生。
那些打扮如时,衣着时尚,穿著似乎可以看到内裤的短裙和低的可以看到波的高跟鞋女人,不断地从他的面前走过,虽然他的目光也会停留在这些女人胸前鼓起的最高点,但他也同样知道如此年轻的女人却显的珠光宝气,她们的身份不是妓女,小三,便是哪个富豪的千金。依靠自己零推销率去泡她们,简直是比登天还难。不说送她们一辆宝马,单是一辆昌河面包车都无法满足。挤公交已经成为习惯。而打TAXI也显得奢侈。因此他来到这个城市的第一天起,就在这个城市的最高层宣誓自己要单身至少五年。因为他非常清楚,金钱,是一个男人最好的装饰品,哪怕你赤身裸体,但在最隐私的部位上用一张人民币挡着,也会比皮尔卡丹更牌。长的帅不是错,错的是帅的脸不能不能当信用卡刷出钱来。
他的哲理总是一句接一句,这也是我喜欢和他聊天的原因。”洪志说:“人的命运总是在悲喜这中改变,有一天,张方对我说,他要去追一个女孩。我当时隐隐的感觉有什么不好,但是人家的喜事,我自然不好多说,以后的每天都沉浸在他与那个女孩的欢乐之中,有一天他甚至劝我也该找一个。”
“他们是怎么认识的?”我问洪志。
“我也问过,他也乐意给我说。他说是一天他去一个推销目标时,他看到了那个公司的前台,当他看到她第一眼时,他就打消了他要单身的念头。前台的提标签上写着三个字:陈可妮。也就在这一该,他已经将她的名字深深地记在了心中。
陈可妮穿着一身职业的前台装,与她拉直的头发,相配显得更加落落大方,那双眼睛更是让她透出了少有的雅致,那些只会努力睁大眼睛的来装可爱女孩,是远不及她十分之一的。
当时张方就想到了一个词来形容她:明眸皓齿。
爱情就像闪电,突然扑捉到了,这更是世界上修来的缘份。爱情不是一见钟情,而是让人怦然心动,张方突然变的徐志摩起来。
“你好,先生,请问您有约吗?”陈可妮立站了起来。
“是这样的,我是美自来公司的业务员,我想我们的产品,你们经理一定会喜欢!”说完,张方就掏出一张名片。
陈可妮看了看,有些忍俊不禁地笑了,然后接通了电话:“喂,李总吗?这里有一位推销洗发水的先生见您!”当她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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