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白话中阿含经11good!
看牛者,则便失利。如是,瞿昙!梵志为刹利施设弓箭自有财物。若刹利轻慢弓箭
者,则便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
“佛陀!婆罗门为王族武士规定财物,即王族武士应当以弓箭为财物。如果王族武
世轻视弓箭,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犹如牧牛者窃取〔他人
的〕财物。佛陀!这就是婆罗门为王族武士规定财物,即王族武士应当以弓箭为财
物。如果王族武士轻视弓箭,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
18。 “瞿昙!梵志为居士施设自有财物者,瞿昙!梵志为居士施设田作(1359)自有财物。若居
士轻慢田作者,则便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犹如放牛人不能
看牛者,则便失利。如是,瞿昙!梵志为居士施设田作自有财物。若居士轻慢田作
者,则便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
“佛陀!婆罗门为居士规定财物,即居士应当以农业与富牧为财物。如果居士轻视
四三一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二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农业与畜牧,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犹如牧牛者窃取〔他人
的〕财物。佛陀!这就是婆罗门为居士规定财物,即居士应当以农业与畜牧为财物
。如果居士轻视农业与畜牧,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
19。 “瞿昙!梵志为工师施设自有财物者,瞿昙!梵志为工师施设麻(1360)自有财物。若工师
轻慢麻者,则便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犹如放牛人不能看牛
者,则便失利。如是,瞿昙!梵志为工师施设麻自有财物。若工师轻慢麻者,则便
轻慢自有财物;轻慢自有财物已,则便失利。”
“佛陀!婆罗门为工师规定财物,即工师应当以镰刀与担棒为财物。如果工师轻视
镰刀与担棒,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犹如牧牛者窃取〔他人
的〕财物。佛陀!这就是婆罗门为工师规定财物,即工师应当以镰刀与担棒为财物
。如果工师轻视镰刀与担棒,便是轻视财物;轻视财物,便是未尽到责任。”
20。 世尊问曰:“梵志!居士诸梵志颇自知为四种姓施设四种自有财物,为梵志施设自有财
物,为刹利、居士、工师施设自有财物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一切世人都同意婆罗门所规定的这四种奉事吗?”
21。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不知也,瞿昙!但诸梵志自说:我于此世,天及魔、梵、沙
门、梵志,从人至天,不自知为四种姓施设四种自有财物,为梵志施设自有财物,
为刹利、居士、工师施设自有财物(1361)。”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并不是一切世人都同意婆罗门所规定的这四种财物
。但是,婆罗门自己却说:在现世中,一切的天、人、恶魔、梵天、各种修行人、
婆罗门都同意婆罗门所规定的这四种财物。”
22。 世尊告曰:“梵志!犹如有人,强与他肉,而作是说:‘世夫可食,当与我直。’
梵志!汝为诸梵志说亦复如是。所以者何?梵志不自知为四种姓施设四种自有财物
,为梵志施设自有财物,为刹利、居士、工师施设自有财物。”
佛陀又说:“婆罗门!譬如有人强行把肉给与他人,然后说:‘你必须把肉吃下去,
然后付钱。’婆罗门!你所提到的婆罗门也是一样。为什么呢?因为虽然不是一切
世人都同意,可是他们还是规定了四种财物,即为婆罗门规定财物,为王族武士、
居士、工师规定财物。”
23。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四三三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四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施设自有财物(1362)。”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与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24。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颇有梵志于此虚空不着不缚,不触不碍,刹利、居
士、工师不然耶(1363)?”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在此世间,是否只有婆罗门可以没有染着与束缚
,不接触染着与束缚,不受到染着与束缚的障碍,而王族武士、居士、工师则不可
以呢?”
25。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梵志于此虚空不着不缚,不触不碍,刹利、居士、工
师亦然如是。”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在此世间,不是只有婆罗门可以没有染着与束缚,
不接触染着与束缚,不受到染着与束缚的障碍,王族武士、居士、工师也可以。”
26。 “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施设
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27。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颇有梵志能行慈心,无结无怨,无志无诤,刹利、
居士、工师不然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是否只有婆罗门可以修习慈心,没有烦恼与怨恨
,没有瞋恚与诤论,而王族武士、居士、工师则不可以呢?”
四三五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六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28。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梵志能行慈心,无结无怨,无恚无诤,刹利、居士、
工师亦然如是。”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不是只有婆罗门可以修习慈心,没有烦恼与怨恨,
没有瞋恚与诤论,王族武士、居士、工师也可以。”
29。 “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施设
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0。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百种人来,或有一人而语彼曰:‘汝等共来,若
有生刹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持澡豆(874)至水洗浴,去垢极净。’梵志!于意云何?
为刹利族、梵志族者,彼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极净耶?为居士族、工师族者,
彼不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极净耶?为一切百种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
极净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如果有一人对大众说:‘各位!只有王族武士与婆罗门可以带
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婆罗门!你认为如何?是否只有王族
武士与婆罗门可以带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而居士与工师不可
以带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还是一切大众都可以带着沐浴粉至
水边沐浴,清洗污垢得到洁净呢?”
31。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彼一切百种人皆能持澡豆至水洗浴,去垢极净。”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一切大众都可以带着沐浴粉至水边沐浴,清洗污垢
得到洁净。”
32。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施设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四三七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三八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3。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百种人来,或有一人而语彼曰:‘汝等共来,若生
刹利族、梵志族者,唯彼能以极燥娑罗(457)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火长养。
’梵志!于意云何?为刹利族、梵志族者,彼能以极燥娑罗及栴檀木用作火母,以
钻钻之,生火长养耶?为居士族、工师族者,彼当以燥猪狗槽、伊兰檀木及余弊木(1364)
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火长养耶?为一切百种人皆能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
钻之,生火长养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如果有一人对大众说:‘各位!只有王族武士与婆罗门可以用
干燥的娑罗木或栴檀木作为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婆罗门!你认为
如何?是否只有王族武士与婆罗门可以用干燥的娑罗木或栴檀木作为火母,再用火
钻钻火母,使火生起,而居士与工师应取来自于狗食槽、猪食槽、染师所用糟、篦
麻树的较好木片作为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还是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
种不同的树木作为火母,再用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呢?”
34。 郁瘦歌逻梵志答曰:“瞿昙!彼一切百种人皆能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
生火长养。”
郁瘦歌逻婆罗门回答说:“佛陀!一切大众都可以用各种不同的树木作为火母,再用
火钻钻火母,使火生起。”
35。 “如是,梵志!我自善解,善知诸法,为人施设息止法、灭讫法、觉道法、善趣法
,施设自有财物。”
“婆罗门!我宣说神圣超越世间之法为人的财物。婆罗门!王族武士从俗家离开而
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
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婆罗门、居士、工师从俗家离开而成为无家者,因为〔修习〕如来所说的教法与
戒律,而远离杀生、偷盗、非梵行、妄语、两舌、恶口、绮语,成为无贪欲者、无
四三九 中阿含经卷第三十七
四四○ 梵志品第十二(150)郁瘦歌逻经第九
瞋恨者、正见者、善法真理的成就者。”
36。 世尊问曰:“梵志!于意云何?若彼百种人皆以若干种木用作火母,以钻钻之,生
火长养,彼一切火皆有⊕焰、有色、有热、有光,皆能作火事。为彼火独有焰、有色
、有热、有光,能作火事耶?为彼火独无焰、无色、无热、无光,不能作火事耶?
为彼一切火皆有焰、有色、有热、有光,皆能作火事耶?”
佛陀又问:“婆罗门!你认为如何?是否虽然一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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