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





龌时咀芏钤?350 万元,1936 年营业额2647 万元,超过全市700 家百货零售① 见《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 卷,第240—241 页。
  店的营业总额。另外,上海民族资本家集资10 万元,于1933 年开办中国国货公司,1937 年增资至40 万元。1937 年又开设中国国货联营公司,资本200万元,以批发为主。茶商业和丝商业,三十年代均处于衰落状态,危机重重。第三节抗日战争时期民族资本的厄运抗日战争时期,中国民族资本遭逢厄运,首先遭受日本侵略者战火的破坏和恣意掠夺,后又备受官僚资本排挤打击之苦。但民族资本仍为开发大后方的产业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日军占领下伪满的民族资本1931 年九一八事变前,我国东北的资本主义经济已为日本资本所支配。
  九一八事变后,东北沦为日本殖民地,1932 年成立了“满洲国”。日本对我国东北的经济采取“统制主义”的所谓“日满融合”政策。1937 年以前,统制还限于重工业,对华商工业的影响还不大,主要威胁是日货的大量涌进和日商纷来设厂。我国东北的民族工业主要是农产品加工和贸易。制粉、制酒、榨油、粮栈和钱庄等成了民族工商业的代表性行业。1937 年后,日满当局将面粉、榨油、烧酒、纺织、火柴等工业均由自由经营划为“许可事业”,工厂为官方加工,民族工业普遍衰落。1940 年以后,日满当局更加强统制,任意掠夺,民族工商业只能苟延残喘了。
  1。面粉业。
  面粉业在东北私营工业中占有重要地位。1932、1933 年两年大水灾,小麦歉收,面粉业不景气。1934 年日商联合成立日满制粉会社,大肆收买兼并华商面粉厂。但因销路看好,华商大厂双合盛、天兴福等厂也扩大生产、兼并小厂。据《中国近代面粉工业史》一书统计。1931 年东北实存华商面粉厂70 家,资本额1514。5 万满元,日产能力120850 包;1936 年实存面粉厂53家,资本额1385 万满元,日产能力116410 包。厂数、资本额和日产能力均呈下降趋势,但还不明显。1938 年,伪满实行小麦、面粉定价;1939 年又发布小麦及制粉业管制办法,面粉厂转为替官方加工。1940 年日满当局实行“整理工厂”,约有40 家华商面粉厂被整掉。1943 年实行面粉加工办法,军用面粉均由日商厂加工,因不配给中国人面粉,华商大厂只是加工玉米杂粮而已,小厂纷纷停闭。到1945 年6 月,仅存华商面粉厂27 家,资本额948万满元,日产能力86380 包。
  2。榨油业。
  九一八事变后,豆油、豆饼出口逐年递减,1932 年加工大豆188 万吨,1936 年降为132 万吨,榨油业不景气。事变前,东北有油房590 家,1936年只有473 家。后伪满统制大豆原料,且加工也必先尽日厂,大量华商厂闲置,一如华商面粉厂。
  3。烧锅业。
  烧锅业是东北三大传统工业之一的高粱酒业,伪满时期可能仍有发展,这是因为高粱供应不缺,烧锅分散各地,伪满未予统制。1933 年,东北注册的高粱酒厂有1002 家。伪满后期大约仍保持1000 余家水平。
  4。纺织业。
  棉纺业由日资垄断,无民族资本可言。棉布主要依靠进口及手织布。
  5。火柴业。
  九一八事变前,有华商火柴厂12 家,资本292 万元,年产能力51。5 万箱,占东北生产能力的67%。事变后伪满实行火柴公卖,统制生产,日商厂也增大压力,年产量仅30 余万箱,华商厂仅占50%。1936 年伪满又改公卖为专卖,同时实行配给,压缩生产,以药料供军用。1940 年仅存华商火柴厂10 家,勉强挣扎而已。①6。采矿业。
  九一八事变前,民办较大的煤矿已落入奉系东北矿务局之手。事变后,伪满当局即对采矿业实行统制政策,民矿不允许生产,几近消灭。
  据《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一书粗估,到1945 年日本投降时,全部民族工业资本可能在2 亿满元左右。
  伪满时期,铁路、公路和内河轮船三项运输均由满铁经营。
  伪满中央银行成立后,对金融货币实行全面统制,对华资银行以“整顿”之名进行摧残,民族资本银行已被削弱到微不足道的地步,原来的钱庄已不复存在。
  沦陷区的民族资本日本的侵华战争对中国民族资本是一场浩劫。有人估计毁于战火的直接损失,工业4。4 亿元,矿业0。68 亿元,航运业0。21 亿元,商业36。6 亿元,金融业3。33 亿元。其中工业部分基本上是民族资本的损失。日本侵华战争对民族资本的劫难不仅在于它的直接损失,而在于日伪的经济统制政策扼杀了中国民族资本的生存和发展条件。日伪在推行统制政策的同时,广泛采用“中日合办”的形式侵夺华商财产。在日军占领下的所谓“中日合办”企业徒具空名,全由日方独断。如启新洋灰公司被迫“合办”后,日方派“顾问”控制生产,并派“推进机关”使之“参加作战”。永利碱厂因范旭东拒绝与日敌合作,遂被接管,并将范创办的南京硫酸铔厂主要设备拆运日本。日敌对原官办企业则实行“军管理”,再由日军方交日商代营,也有部分华商企业被实行“军管理”。在华中还有所谓“委任经营”,名义上是日商出面与华商“合作”,实际上是强夺豪取。
  1。棉纺织业。
  华北、华中沦陷区原有华商纱厂80 家。战争损毁以无锡最重,上海次之,湖北、河南有9 个厂迁往后方,上海租界有9 个厂、天津租界有3 个厂① 《中国资本主义发展史》第3 卷,第414 页。
  继续开工,余下54 个厂均沦于敌手。其中华北有12 个厂实行“军管理”,华中有41 个厂、广州有1 个厂实行“委任经营”。这54 家纱厂原有纱锭153。5万余枚,织布机16274 台。这些厂的设备亦有损毁。华中各厂于1938 年5月复工,初始运转率不过半数,但到1939、1940 年已达90%以上。华北各厂于1938 年12 月复工,运转率在70%左右。
  1937 年抗日战争全面爆发后,日军先后占领了天津、上海,但天津、上海还有12 家华商纱厂继续开工。因棉价下跌,纱价上涨,加以人民抵制日货,华厂纱价高于同类日纱。因有厚利,上海租界华商纱厂纷纷扩充并建新厂。1936 年,上海租界原有华商纱厂9 家,纱锭34 万余枚,布机1700 台;老厂扩充纱锭8 万余枚,布机140 台;新建11 个厂,纱锭23。6888 万枚,布机2920 台。新建厂主要是由外埠迁来。1941 年实有纱厂20 家,纱锭65。7282万枚,布机4760 台。即纱锭增加了93%,布机增加了1。8 倍。申新九厂成为“远东最大”的纱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上海租界内申新、永安等厂因改用英美籍,被日军军管,其他华厂未动。但因外销断绝,日本又加强对原料、电力和产品的统制,华商棉纺织业处于瘫痪状态。
  2。面粉业。
  在华北、华中沦陷区,战前原有华商机器面粉厂91 家,资本3760 万元,日生产能力32。59 万包。战时减少了55 家,其中炸毁及内迁3 家,被日军管或委任经营35 家,日商收买、合办、租用13 家,日人接办4 家。这55家的资本为1864。8 万元,日生产能力14。86 万余包。战时新开的华商机器面粉厂有31 家,资本466 万元,日生产能力3。883 万包。战时歇业的有9家,资本119。8 万元,日生产能力8590 包。1945 年留存的华商面粉厂有58家,资本2241。6 万元,日生产能力20。7548 万包。但留存的58 个厂未必全能开工,日生产能力20 万余包不等于实际的生产量。日敌对面粉业的统制重点放在控制原料上。1938 年在华北成立小麦协会,1939 年在华中设立制粉联合会,即后来的麦粉统制委员会。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洋麦进口断绝,麦粉统制委员会所收麦中有1/3 供军用,由军管厂加工,上海华商机器面粉厂开工率不到10%。但是,由于麦产分散,日方统制有限度,且统制愈严,生产利润愈大,故在1940 年日伪统购麦粉后,在一些地方仍有小型面粉厂和机器磨坊出现。
  3。缫丝业。
  华商缫丝工业战前集中在上海、江浙和广东三地。日本侵华战争爆发后,三地缫丝厂损失严重,据中国蚕丝公司调查,损失丝车4。5 万台。日本是丝业大国,对沦陷区的中国丝业采取限制政策。1938 年,由日商出面组织华中蚕丝公司,资本定为1000 万日元,其中日方700 万日元,华方300 万日元,在华中蚕丝公司登记的缫丝厂有53 家,经过整顿合并,开工最多的时候也只有22 家,丝车近7000 台,仅占1936 年江浙开工丝车的21%,并只准缫制20/22 以上的粗条丝,优级丝由日商厂承缫。华中蚕丝公司的经营原以出口为主,后成为一个统制机构,从制种、收茧直到收丝、运销全由它统制。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华中蚕丝公司即全面衰落。1943 年11 月华中蚕丝公司清理结束,残存资产转让给汪伪政府设立的中华蚕丝公司。中华蚕丝公司资本,汪伪政府占51%,日方占49%。
  华中蚕丝公司登记的上海缫丝厂只有闸北两家。1937 年淞沪抗战时,原上海华商缫丝厂除被战火损毁外,纷纷迁入租界。当时丝贵茧贱,缫丝生产可获厚利,投资者纷设缫丝厂,到1939 年底,缫丝厂增至43 家,缫丝车7694台。华中蚕丝公司统制蚕茧,禁止运入租界,租界缫丝厂以贿赂、走私等办法取得原料,但日益困难。1940 年,日方加强统制,上海租界茧源断绝,缫丝厂被迫纷纷停工。1943 年华中蚕丝公司结束后,日本对蚕丝的统制也随之松弛,上海和江浙的缫丝业有所恢复。战时江浙丝产区的另一现象是小型丝厂的兴起,这说明日伪无力全面统制缫丝生产。
  广东丝厂规模较小,战前约有缫丝厂58 家,缫丝车3 万台。沦陷后,日军强迫各厂复工,由日商以军票强制收丝,丝厂损失甚大。日商将丝偷运香港获利。香港沦陷后,日商也停止收丝,生产停顿。
  中国厂丝本供外销,太平洋战争爆发后,外销断绝,各厂生产大减,纷纷倒闭。
  4。火柴业。
  华北、华中沦陷区原有华商火柴厂约100 家。日本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上海和广州有些厂受战火损毁,华北有些厂被日军管或改为“中日合办”。华北、华中各厂原与日厂有联营关系,战起停顿。1938 年8 月,日方发起恢复联营。广东的火柴厂,原独自联营,沦陷后,日方设华南燐寸会社,分配各厂产额,配给化学原料,并统收产品。火柴联营原为大中华火柴公司总经理刘鸿生所倡办,抗战爆发后,日军要求刘鸿生合作,刘拒绝去了香港。大中华火柴公司所属火柴厂,有的被军管交联营社代管,有的被日商收买,有的被定为“嫌疑”厂。太平洋战争爆发后,日伪加强对火柴生产的统制,因原料奇缺,又削减产额,实行火柴配给。1937 年,华北、华中和广东各厂生产火柴80 万箱,1943 年生产24。6 万箱。大中华公司各火柴厂,1937 年生产火柴8。4405 万箱,1943 年才生产1。0812 万箱。加强统制生产后,各地小型火柴厂兴起,有的是手工生产。这些厂生产的火柴在黑市上售卖。
  5。造纸业。
  日本全面侵华战争爆发前,华商造纸厂集中在上海、浙江和平津,有31个厂,资本1332 万元,年生产能力6。5297 万吨。战时损失严重,总计18个厂,资本1088 万元,占原设立资本的82%,年生产能力46387 吨,占原生产能力的71%。其中被炸毁的3 个厂,被日军管占用的6 个,被日商收买、合办、合作、租用的8 个厂,被拆迁无下落的1 个厂。内迁1 个厂,仅存下12 个厂,也未全部复工,估计生产能力仅及战前的8%。但战时洋纸进口减少,1940 年后仅数万吨,而需求增长,但敌伪统制限于新闻纸、模造纸,其他并不严格,因此上海、青岛等地在战时新设造纸厂25 家,到1945 年实存造纸厂37 家。厂数虽超过战前,但新厂均小型厂,年生产能力2。31 万吨,只及战前年生产能力的1/3 强。
  6。制药业。
  抗战前华商制药厂集中在上海,又大都在租界,战争爆发后受损失不大。中法、五洲、信谊、生化等药厂均将部分设备内迁,但工厂在上海继续生产。欧战爆发后,西药来源日少,而战时需要又骤增,故抗战时期,上海华商制药业还有发展。1943 年日伪加强统制后,始稍衰。
  大后方的民族资本抗日战争时期,约有600 家民族资本工厂历经千辛万苦迁往大后方。1937年日本帝国主义发动全面侵华战争后,上海、无锡、苏州、杭州等地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