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中国通史第十二卷-近代后编(1919-1949)(上册)
希舅奈逋蛉耍蚣堋S捎诟髦中问降墓ひ岛褪止ひ档姆⒄梗员咔U瞎└痛蚱频腥司梅馑鹆司薮笞饔谩?944 年,布匹已能自给全边区需要的三分之一以上,纸张自给一半,石油、肥皂自给有余,火柴全部自给,工农业生产所需工具大部分已能自造。
其他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工业、手工业生产也取得很大进展。晋察冀边区,1944 年军事工业月产捷克式马步枪100 支,掷弹筒65 个,枪榴弹筒223个,快枪220 支,各类炸药1000 多公斤,手榴弹1 万枚,自造复装子弹8万多发。农村手工纺织生产普遍开展,其中冀中地区1945 年有织机近9 万架,年产布907 万多匹,除本地区自给外,外销457 万匹。晋冀鲁豫边区手工纺织业组织生产合作成绩突出,如冀南区,1941 年妇女土布生产合作社发展到3600 多个。全边区制油、熬盐、纺织等业发展最快,产品除自给外,还行销外地。文具、纸张、肥皂等也能自给。山东解放区1945 年春统计,有纺车50 万架,织机8 万架,平均每30 人一架纺车,200 人一张织机。1944年生产土布140 万大匹,1945 年生产土布180 多万大匹。大部分地区纺织品全部自给。晋绥边区1940 年生产土布900 匹,1942 年17550 匹,1943 年22000匹,1945 年达54600 匹;1945 年年产生铁123。2 万公斤,熟铁12。5 万公斤。4。商业。解放区对内实行贸易自由,在发展公营商业和合作社商业的同时,保护正当的私营商业;对外实行管制贸易,在政府贸易部门的统一领导和管理下,用税收和行政手段对出入口货物加以控制,禁止奢侈品,非必需品的输入与内部必需品的输出,奖励必需品的输入与内部多余物品的输出。公营商业有较大发展。如陕甘宁边区,到1945 年,边区贸易公司下设南昌公司、盐业公司、土产公司及光华商店、陇东联合商店等许多公司和较大的商店,其中南昌公司有12 个分公司、盐业公司有123 个骡马店,土产公司资本额达21 亿元,职工300 多人。延安光华商店1941 年资本额达160万元,营业总额893 万多元,盈利114 万多元。此外机关、部队还开设许多公营商店,延安1942 年有公营商店42 家,1944 年发展到67 家。再如晋察冀北岳区,1942 年有公营商店24 家,资本额193 万多元。
合作社商业发展很快。以陕甘宁边区为例,从1937 年到1941 年,消费合作社由130 个增加到155 个,社员由57817 人增加到140218 人,股金由55525 元增加到693071 元,销货额由261189 元增加到600。8 万元,红利由4800 元增加到102 万元,公积金由3500 元增加到17。3 万元。1942 年后纠正政府“包办”合作事业的弊病,兴办合作社,实行“民办公助”的方针,合作社商业有了更大的发展,1944 年全边区共有消费合作社3699 个。解放区私营商业也获得一定发展,如延安,私营商店1938 年90 家,1939 年149家,1940 年320 家,1943 年473 家。此外还有集市贸易的发展。
对外贸易既着眼于解放区军民必须物资的禁出和吸入,又注意争取出入口平衡,以公营贸易部门及政府对外贸易机关为龙头和控管机构,协调各种形式的商贸部门和个人,有组织、有领导、有控制、有管理地开展进出口贸易。陕甘宁边区,贸易公司每年组织30 万驮左右的食盐外销,还外销大量的土产如皮毛、清油、药材等,换回必需品,逐步改变了贸易入超的局面,1944 年出入口贸易已接近平衡。
5。财政。解放区实行合理负担的税收政策,采取量出为入和量入为出相结合的办法,尽量做到取之合理,用之得当,开源节流并重。抗日民主根据地废除了各种苛捐杂税,建立新税制。农业税以征收粮食为主,多数地区称作“救国公粮”,以土地产量累进征税,并规定了免征点。有的地区征收救国公粮的同时,保留了田赋制度,按占有土地的面积加征土地税,如陕甘宁、晋察冀、山东根据地。除农业税外,还征收出入口货物税、烟酒税、工商业营业税等。
1941、1942 年,晋察冀和晋冀鲁豫边区先后颁布实施了“统一累进税条例”。1943 年,陕甘宁边区拟定了“农业统一累进税试行条例”,并在部分地区试行。其他边区也先后改进税制,实行与统一累进税相一致的税法。农业统一累进税征收土地财产税与农业收入税,采用累进税制,规定有免征点和最高累进率。新开垦的荒地一定年限内免征财产税,难民垦荒免征一定年限的收入税。晋察冀等边区实行的“统一累进税条例”包括工商业税。未公开颁布“条例”的解放区征收工商业税也采用累进税制。解放区的工商业税,税率一般较低,占总收入的1%至5%。而且以奖励生产为原则,对工业投资、水利投资、合作社股金等只征收益税,不征财产税,对一些急需发展的工业免税;家庭副业免税;工业税低于商业税。进出口贸易税更以保护边区生产为原则,急需物资的进口和“多余”物资的出口或免税或低税,提高限控物资的进出口税率,用以调控进出口货物贸易。如陕甘宁边区,自己还不能炼铁时,铁的进口免税,1944 年可以炼铁以后,为保护炼铁业,立即将铁的进口税率提高到50%。
抗日民主根据地财政支出强调“用之得当”,将财政收入的绝大部分用之于抗日军费和边区事业。如晋察冀边区,财政支出中军费占80%,政费只占20%。陕甘宁边区财政开支中,“保卫边区的军费占第一位,培养革命干部的教育费占第二位,。。至于行政费则尽量缩减。另外,还尽可能地投资于经济建设。1940 年经济建设中,边区政府投资达200 万元,1941 年达400万元之多”①6。金融。解放区建立金融机构,积极开展对敌货币斗争,发行并巩固边区货币。解放区先后设立(或改租)的银行主要有:陕甘宁边区银行、晋察冀边区银行、晋冀鲁豫的冀南银行、山东解放区的北海银行、晋绥边区的西北农民银行、苏北的江淮银行、淮北的淮北银行、淮海区的淮海银行、皖中的大江银行、淮南的淮南银行、盐阜区的盐阜银行、新四军设立的华中银行、鄂豫皖边区建设银行、浙东的浙东银行等。边区银行的主要任务是支持抗日战争的需要(财政贷款军政费透支)和扶持发展生产,随着抗日战争的进展,后者的比重日渐增大。如陕甘宁边区银行,1941 年至1945 年间财政借款156738 万元,经由建设所和边区银行发放的农业贷款,1942 年是366 万元,1943 年增至2780 万元,1944 年1 亿元,1945 年5。99 亿元①。冀南银行六分行1942 年共发放工农业生产贷款56 万元左右。边区银行还代理国库办理公债发行,如陕甘宁边区,1941 年发行救国公债500 万元,经过边区银行的努力,实销公债618 万元。
解放区银行另一项基本任务是发行货币。陕甘宁边区在抗战爆发后,经国共两党协议,由边区政府收回原来曾在边区内流通的苏维埃货币,法币成为流通主币。因辅币缺乏,1938 年6 月边区银行以公营延安光华商店名义发行元以下辅币,称做“光华商店代价券”,与法币同时流通。当时发行代价券不过10 万元,到1940 年2 月共发行403 万多元。1941 年1 月“皖南事变”后不久,陕甘宁边区政府于1 月30 日颁令禁止法币流通,旋即授权边区银行发行银行券(即边币),用之收回光华代价券和法币,规定边区境内一律流通边币。因需要向外购买物资,经审批仍可到银行兑换法币,因此实际上法币在一些地方仍然流通。经过边区政府和边区银行的不懈努力,边币信用不断提高。1943 年6 月,边区银行公布《管理外汇办法》,把法币当作“外汇”,由货币交换所进行管理和兑换,加之法币的不断贬值,边币币值相对① 林伯渠:《陕甘宁边区政府工作报告》(1939 年至1941 年)。
① 《陕甘宁边区参议会文献汇辑》,第285 页。
比较稳定,流通范围日渐扩大。
日军对我国大举进攻过程中,在发行使用军用票的同时,又扶植伪政权,发行伪币。其中流通范围广,影响较大的是伪中国联合准备银行发行的伪“联银券”和伪中央储备银行发行的伪“中储券”。前者在华北地区流通,后者在长江流域流通。各敌后抗日民主根据地坚决开展抵制伪币的斗争。一般在根据地中心区域,采用行政手段严禁伪币的流通,在边沿区和游击区则从实际出发,一段时间内允许小额伪券流通,但严禁内流,并限期肃清。此外还使用一些经济办法与伪币进行斗争,如一些边区一定时期内把伪币视为“外汇”,加以管理和利用,即掌握汇价,组织出口扩大伪币来源,然后用伪币进口必需物资,并设置“外汇”交易所,禁止伪币的黑市交易。加强市场管理,防止伪币的暗中使用。有的地方一定时期内允许边沿区和游击区群众纳税时缴纳部分伪币,但实行伪币贬值的办法。通过斗争,伪币基本被排除,边区货币实现独立与统一。
解放区的信用合作事业也很活跃。信用合作社采取入股和存款相结合的办法,组织农村闲散资金,方便农民借款,帮助政府发放生产贷款,为活跃农村金融起了积极作用。
新民主主义经济的壮大及其在全国范围内的确立解放战争时期,中国共产党为了夺取人民革命的最后胜利,在解放区领导开展了土地改革,并加强了经济建设工作,新民主主义经济不断发展壮大起来。随着解放战争的胜利进程,新民主主义经济区域不断扩展,最终在全国范围内确立。
1。农业生产的发展。通过土地改革的进行,使农村生产关系发生根本性的变化。地主作为一个阶级在经济上被消灭了,富农多余的土地被征收了,但地主、富农也分得一份土地。土改中大都采取“中间不动两头扯平”的办法平分土地,有些地区中农占有土地数量稍多一些,有些地区贫雇农占有土地数量稍多一些,但各阶级占有土地的数量总的看相差不多。据陕甘宁陈东分区25 个乡的调查,土改后人均占地数量,地主和旧式富农为7。23 垧,新式富农8。2 垧,中农7。25 垧,贫农7。6 垧,雇农9。77 垧。山东诸城县安家铁沟村,土改后原富农占地3。23(市)亩,中农占地3。31(市)亩,贫农占地3。03(市)亩。土改后完全无房无地的农民绝迹,中农户由过去的20%增加到70%至80%左右,贫农户一般占20%左右,多者也不超过30%。据山西武乡县6 个村的调查,中农户占86%,人口占88。7%,土地占88。7%。经过土改,削除了封建剥削,解放了农业生产力,促进了农业生产的发展。
解放区进行土地改革的同时,大力推动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1946年,陕甘宁边区组织起来的劳动力占总劳动力的62%,晋冀鲁豫太行区占78%。晋察冀边区1948 年大部分地区完成土改,据冀中18 个县的统计,建有互助组35000 个,到1949 年发展到75000 个。东北解放区的吉林省,1947年底85%以上的劳动力参加了互助组。互助合作组织的质量也有所提高,如太行区,模范互助组1946 年从1944 年的25%增加到58%,落后互助组则从47%降到14%。有些地区还出现类似农业合作社的组织,长期合作生产,实行分红制,土地、耕畜、劳力等参加分红。
经过土地改革和农业生产互助合作运动,农业生产有了显著的发展。如解放较早的东北解放区,耕地面积1947 年扩大了800 万垧,1948 年又扩大了78 万垧;粮食产量1947 年600 万吨,1949 年增加到1400 万吨。①2。工商业的发展。抗战胜利后,解放区已拥有一些中等城市和工矿区。
人民解放军展开战略反攻之后,解放区迅速扩大,许多工商业大城市获得了解放。共产党制定并贯彻执行三大经济纲领,积极进行城市建设工作,努力恢复和发展城市工商业。
解放区政府对辖区内原来属于国民党政府和官僚资产阶级的工厂、银行、铁路、矿山、商店及其他企业,进行了有准备有步骤的没收工作。在不影响生产经营的情况下,有秩序地组织接管。到1949 年底,人民政府共没收接管国民党国家垄断资本和私人官僚资本企业2858 家。与此同时,共产党废除了过去的一切卖国条约,统制对外贸易,改革了海关制度。对外商在华企业没有实行没收(日伪和德意法西斯国家在华企业一律没收),允许其在服从人民政府法令的条件下继续经营,但特权被废除后,它们再无法获得超额利润,经营空间也相对缩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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