认识神





中的每时刻和每件事情上,神都是爱——圣洁,无所不能的爱。尽管他不能看见神作为的来龙去脉,他知道其中和背后有神的爱,因此他能够常常喜乐,甚至在人说来什么都不如意的时候,他也知道,人生整个实情一经真相大白,就会象一首圣诗所说,“自始至终尽是怜爱”——他就满足了。

    三。

    到此为至,我们对神的爱只说了一个范围而已,只泛论它如何及何时施展;这是不够的。问题是:它究竟是什么?应如何定义、分析?为回答这个问题,圣经提供了一个神爱的概念,可陈述如下:

    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对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然后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现在在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享受他。

    现在且解释这定义的每一部份。

    1、神的爱是神的恩慈的行动。圣经所说神的恩慈,乃指其宇宙性的豁达大度。神学家巴可夫(L。Berkhof)说,神的恩慈是“那促使神丰富而仁慈地对待他一切造物的完美性,是创造者对他那些有感情的被造物发出的爱意。”(参巴氏著《系统神学》(SystematicTheology)第七十页,其中引诗一四五9,15,16;参路六26;徒十四17)神的爱就是这恩慈最崇高、最荣耀的表彰。俄尔(JamesOrr)说:“一般而言,爱的原理是引导一个有德性的个体去恋幕和喜悦另一个体,其最高境界乃达到彼此共同生活的个别交往,在向对方付出的爱当中,和对方向自己溢出的爱当中,找到喜乐。”(参海斯丁氏编《圣经辞典》(Hastings’DictionarytheBible)第三卷第一五三页)这就是神的爱。

    2、神的爱是神的思慈向罪人发出的行动。这样,它就有恩典和怜悯的性质。这是神仁慈的施予,罪人不但不配,实际上这是违背神的赏罚;因为神爱的对象,是已破坏神的律法的理性造物,其本性在神眼中是败坏的,只配受咒诅,最后永不能见神的面。神爱罪人实在是震撼人心的事。神爱那些已变得不可爱以及不能被爱的造物。在神的爱的对象里面,完全没有可挑引神爱的东西;人里面完全没有吸引或激发神爱的东西。人间的爱,是由被爱者的某此事引发的,但神的爱却是自动自发、不受挑引、无缘无故的。神爱人因为他选择要爱他们——如查理土卫斯理(CharlesWesley)说:“他已爱我们,他已爱我们,因为他会爱我们。”(申七8的回响)——除了神自己主权的喜好外,神的爱再无别的理由了。新约时代的希腊和罗马世界,做梦也想不到这样的爱;它的众神大多是垂涎妇女的好色之辈,却从不爱罪人;新约圣经的作者也要援用一个几乎簇新的希腊字agape(爱),来表达他们所认识神的爱。

    3、神的爱是神的恩慈向个别罪人发出的行动。它不是只对着茫茫的人海,而不特别针对某一个人的一番暧昧、凄迷的好意。相反,它既是神无所不知的大能的运作,它的本质就是要把对象和效果特殊化。神在创世以前已形成的爱的目的(参弗一4),包括:第一,挑选、拣择他要祝福的;第二,命定要给他们的益处以及获得和享受这些益处的方法。这一切从起初已确保了。因此保罗写信给帖撒罗尼迦的信徒说:“主所爱的弟兄们哪,我们本该常为你们感谢神,因为他从起初(创世之前)拣选了(选择)你们,叫你们因信真道(既定的方法),又被圣灵感动成为圣洁,能以得救(既定的目的)。”(帖后二13)神在时间中向个别罪人发出的爱的行动,就是实际执行他在永恒已命定要祝福这些个别罪人的目的。

    4、神给罪人的爱涉及神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所有爱都涉及这种认同。它实在试验爱的真假。如果儿子有了麻烦,父亲仍旧开心和轻松,或如果妻子沮丧,丈夫竟无动于衷,我们立刻怀疑他们之间究有多少爱,因为我们知道,真正爱人的,只有当被爱者真正快乐的时候才会快乐。神对人的爱也是如此。

    前面几章已说过,神在一切事上的目的是为自己的荣耀——他应被彰显、认识、羡慕、崇拜。这句话是真的,却不完全,应由以下的认识来平衡:神把爱赐给人,已甘心情愿的把自己最后的快乐和人的快乐捆束在一起。圣经不断说神是慈父,是他子民的丈夫,必有原因。从这些关系的本质可见,除非神所爱的人最后全部安然无恙,神的快乐是不会完全的;如诗云:

    直到神所赎教会,

    全蒙拯救,不再犯罪。

    神造人之前,他也快乐;人犯罪以后,神若干脆毁灭人类,他仍旧会快乐;但事实他爱某些罪人,意思是说,除非他籍著自己甘心情愿的选择,把每一位带进天堂,他就不会再知道什么是完美纯净的快乐。事实上他已定意,从今到永远,他的快乐由我们的快乐来支配。因此,神拯救人不单为他的荣耀,也为他的喜乐。这就足以解释为什么一个罪人悔改,在神的使者面前,也有欢喜(神自己的欢喜)(路十五10),以及为什么当神在末后的日子,叫我们无瑕无疵在他荣耀之前的时候,会“欢欢喜喜”(犹24)的。这思想超乎我们所能明白,几乎难以相信,但根据圣经,这无疑是神的爱。

    5、神对罪人仍爱,藉赐下他的儿子做他们的救主而表明出来。爱的幅度,视乎付出多少;神爱的幅度,是眼下他独生子成为人,为罪而死,成为那能带人到神而前的唯一中保。难怪保罗说神的爱是“大爱”,过于人所能测度的(弗二4;三19)。曾有过这么大代价的洪恩吗?保罗辩说,这无比的赏赐本身已保证了所有其他的赏赐:“神既不爱惜自己的儿子为我们众人舍了,岂不也把万物和他一同白白的赐给我们么?”(罗八32)新约的作者不断指出基督的十架,是神爱的实在和无限的最高明证。因此,约翰在第一句“神是爱”的话后面,直往下说:“神差他独生子到世间来,使我们藉着他得生,神爱我们的心,在此就显明了。不是我们爱神,乃是神爱我们,差他的儿子,为我们的罪作了挽回祭,这就是爱了。”(约壹四9等节)同样,约翰在他的福音书说:“神爱世人,甚至将他的独生子,赐给他们,叫一切信他的……反得永生。”(约三16)保罗也说:“惟有基督在我们还作罪人的时候为我们死;神的爱就在此向我们显明了。”(罗五8)他也在“神的儿子……为我舍己”的事实上,找到了“他是爱我”的证据(加二20)。

    6、神给罪人的爱,籍着带他们在约的关系中认识他和享受他而达到目的。所谓约的关系,是双方永远应诺要彼此服事和倚赖的一种关系(例:婚姻)。约的关系藉约的应许设立(例:婚誓)。合乎圣经的宗教,其形态是与神建立约的关系。第一次显明这关系的条件的场合,是当神向亚伯拉罕显现为全能、全足的神(原文EIShaddai),正式给他约的应许,“作你的神”(创十七等节,7)。保罗在加拉太书三章15等节(注意29节)说,所有基督徒藉相信基督承受这应许。这是什么意思?这实在是一个无所不包的应许。清教徒使彼士(Sibbes)说:“这是最先、最基本的应许,他诚然是一切应许的生命和灵魂。”(参史氏著《工作》(Works)第六卷第八页)另一位清教徒布禄士(Brooks)这样解释说:

    “……仿佛他在说:我一切的属性,如何为我的荣耀而属于我,你也可以同样为你的好处,从我一切的属性获得益处。……神说,我的恩典是你的,好饶恕你;我的能力是你的,好保护你;我的智慧是你的,好引导你;我的恩慈是你的,好安慰你;我的怜悯是你的,好供应你;我的荣耀是你的,好奖赏你。神作我们的神,是一个全面性的应许:包括一切。路德(Luther)说:‘神属我,一切也属我了。’”(参史氏箸《工作》(Works)第五卷第三零八页)

    提罗生(Tillotson)说:“对任何人来说,为神尽忠竭力,就是真爱。”这是神为他所爱的人所做的——尽他所能;神所能做最好的量度是无所不能!因此,相信基督,就能引我们进入一个关系,其伟大简直无法数算、从今直到永远的祝福。

    四。

    对我这基督徒而言,神是爱吗?对我来说,神爱的意义恰如上述吗?如果是,就引起一些问题:

    我为什么在神所安排的环境下嘀咕、不满、怨恨呢?

    我为什么不信、惧怕、沮丧呢?

    我为什么在事奉这么爱我的神的时候,容许自己变得冷漠、公式化、不够诚意呢?

    我为什么容许自己的忠心分散,使神得不着我整颗心?

    约翰籍“神就是爱”指出一点教训:“神既是这样爱我们,我们也当彼此相爱。”(约壹四11)旁观者能否从我对别人——妻子、丈夫、家庭、邻舍、教会中人、工作同事——总之一切人的身上所表达爱的性质和程度,看出神在我身上的爱的伟大呢?

    默想这些事吧。你自己省察一下吧。

    问题讨论:

    1.作者就:“认识神的爱,诚然是人间天堂。”他从罗马书五章5节中阐释三点关于神的爱,那是什么?

    2.为避免误解约翰“神就是爱”这句话,我们必须同时思考的其他两句话是什么?这些话如何帮助我们更明白神的爱?

    3.作者说,就圣经而言,“神就是爱”不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但他又说了一句看似是矛盾的话,就基督徒而论,“神就是爱”是关于神的全部真理。他的意思是什么?若你每天的生活中有神的爱,那有什么不同?

    4.第三大段对神的爱的阐释,到底有什么含义:

    (1)神的爱是他恩慈的行动。

    (2)神的爱是他对罪人所施的思慈。

    (3)神的爱是他对每个罪人所施的恩慈。

    (4)神对罪人的爱是他亲自认同罪人的福乐。

    (5)神对罪人的爱是藉赐下他的儿子作他们的救主而表现出来。

    (6)神对罪人的爱是在盟约的关系中,带领他们认识他、享受他而达到目的。

    5.默读第四大段。你人生中有什么地方,是神的爱没有充分发挥其果效的?

第二部 看你的神! 第十三章 神的恩典

    一。

    所有教会普遍都叫基督教做恩典的宗教。基督教学术界也公认,恩典不是没有人性的力量,不是好像电池一样,只要'接通'教会的圣礼仪式就可获得的天外电力;恩典是神本身在爱中向人发出的行动。书籍和讲坛的讲章,曾一次又一次的指出,希腊文新约中恩典(charis)这个字,和爱(agape)这个字一样,纯粹是基督徒的术语,表达一种自发、自决的仁慈,是希腊罗马世界的伦理和神学前所未闻的。主日学经常教人说,G.R.A.C.E.(恩典)代表God’sRichesAtChrist’sExpenses(神的丰富是藉基督付出代价)。尽管如此,众教会好像没有太多人相信恩典。

    当然,总有一些人会觉得,神的恩典,奇妙到一个地步,如洪流般势不可当。恩典经常成为这些人谈话和祷告的题材。他们撰写关于恩典的圣诗,有时且属第一流——为一首好圣诗要有深厚的感受啊!他们为恩典而战,必要时为自己的立场甘受奚落、失去利益、毫无保留的付出代价;如保罗对抗犹太教人士,奥古斯丁对抗伯拉纠派(Pelagians),改革派人士对抗经院主义,以至历代以来保罗、奥古斯丁、改革派的属灵后代对抗天主教和伯拉纠等教义。和保罗一样,他们的见证是:“我今日成了何等人,是蒙神的恩才成的。”(林前十五10)他们人生的原则是:“我不废掉神的恩”(加二21)。

    但很多教会中人并不如此。他们或许口说恩典,却只此而已。他们对恩典的概念,未至于完全没有那么糟。这概念对他们却毫无意义,它根本接不上他们的经验。跟他们谈谈教会的暖气设备,或去年的经费,他们立刻谈得来;但跟他们谈谈“恩典”这个字所指的真理吧,他们就谦虚地表示茫无所知。他们并不指责你胡说八道,也不怀疑你说的有意义;他们觉得,你所说的无论是什么,皆非他们所能捉摸,甚且觉得,没有恩典而活得越久,越确信人生到此根本不需要恩典。

    是什么拦阻这么多自命相信恩典的人,真正相信恩典呢?为什么连那些常把恩典挂在嘴边的人,也觉得恩典无甚意义?问题的根源似乎是由于不信,不只是头脑上的,而是在心底里我们从不诘问的更深的层面,因为我们对这些只以为“理所当然”。有关这方面,恩典的教义先假定了四项重要的真理;人若不认识、且不能从心里感受这些真理,就不能对神的恩典有清楚的信心。不幸的是,这一世代的精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