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通行证
罚瓒运翟谑遣环判模骞ハ劝阉瞥雒湃ィ缓笈榈墓厣狭嗣拧?br /> 外面,唐果还在大呼小叫:“葛大哥放我进来呀,你放心,我不会主动开枪的!”
无论如何,两天后,黑市拳王自由搏击大赛正式开始了。
一走进喧嚣热闹的比赛大厅,楚歌就打了个冷战,感觉到四面八方都是惨烈的气息,虽然还没开打,但是这些参赛的人都是世界各地赶过来的亡命之徒,即便实力不怎么样,手底下的人命是绝对不少的,大厅里的声音非常嘈杂,巨大的摇滚音乐强劲的响彻全场,夹杂着依稀的怒吼和咆哮,还有很多人歇斯底里的尖叫声,观看这类比赛的观众都是图一个发泄的爽字,往往一进来,看到这样的气氛,这样的场面,情绪就有失控的迹象了,在楚歌看来,自己就仿佛是来到了一个疯子的国度。
跟黑道大选的气氛相比,这里实在是太乱了。
田龙大声在楚歌耳边喊道:“师傅,你是一百五十六号,对手一百五十五号,可能要下午才轮到你上。”楚歌点点头,示意自己听见了,心里却顿时紧张起来,他到底是个魔法师,不具有武林高手磨砺出来的那种沉稳和气度,只能强作镇定的往拳台走去。
这次比赛,共有两百多名选手报名参加,但是,无论选手有多少,拳台永远都只有一个,观众们需要观看每一场比赛,需要对每一次比赛下注,需要享受每一次死亡的盛宴。
事实上,这样的比赛并不需要耗费他多的时间,因为有太多选手都会在一分钟之内被对手秒杀,职业黑市拳手,这是一群掌握了最强大的徒手杀人技巧的群体,对于他们来说,无论是胜还是败,都只可能是秒杀,电视转播里那种打上一两个小时的回合制比赛,并不适合他们。
这时候,全场的音乐猛的停止,大厅里顿时有种反常的寂静,这寂静把观众们的喘息和尖叫映衬得格外刺耳,然后,一个雄浑和富有煽动性的声音响起:“现在上场的是,来自韩国的跆拳道高手‘夺命腿’金泽熙,28岁,身高1米85,体重86公斤,深蹲430公斤,握推175公斤,职业黑市拳手,战绩为128胜0负,85次击毙对手。”(注:楚歌的英语水平很臭,三年大学读完了连国家英语四级都没过,所以这里所有的见闻都假定是通过田龙的翻译,以下同。)
话音落,就看到一个赤裸着上身、穿着皮短裤的大汉高举着双手走上了拳台,一身标准的腱子肉,手上没有拳套,那双腿黝黑黝黑的,看起来仿佛是钢铁一般,拳台仿照拳王争霸的格局,四面用绳索隔断,金泽熙走到台边,手在绳索上一按,飞快的翻上了拳台,动作简短有力,干净利落。,周围立刻响起了沸腾的欢呼声和尖锐的口哨声。
“好彪悍啊!”楚歌感叹道。
“这不算什么,好戏还在后头呢!”唐果兴致盎然的解释道:“刚刚出场的基本上都是垃圾,等一会大部分的人都会被打死的。”
“被打死?”楚歌吃惊道:“不可以认输吗?”
“可以,但是做不到,”田龙道:“黑市拳跟官方的比武最大的区别在于,黑市拳以杀人为最终目的,讲究一击必杀,在被杀之前,可能谁也不知道谁强谁弱,而等到被杀之后,知道了却也迟了,所以黑市拳,尤其是自由搏击,是最血腥的一种对战。”
那个雄浑的声音又响了起来:“现在上场的,是来自中国山东的武术高手,‘穿山腿’赵翔,31岁,身高1米9,体重95公斤,深蹲480公斤,握推190公斤,职业黑市拳手,以往战绩为146胜0负,92次击毙对手。”
随着说话声,赵翔也翻身上了拳台,高举双手接受观众的喝彩,他的个头大概一米八的样子,比金泽熙稍微矮一些,但是一身的肌肉却丝毫不逊色。
“都是全胜战绩啊,而且基本上都把对手打死了,”楚歌打了个寒战,低声道:“真的很厉害。”
田龙笑了:“师傅,别怕,全胜不算什么,这种打黑市拳的,打到他们这种层次,所有的拳手都是全胜,因为失败的人都死了。”
“残忍啊!”楚歌感叹道。
广播又响了起来:“这两人都拥有强大的实力,都保持不败的战绩,金泽熙曾经在泰国、香港等地打了五十多场比赛,击败过众多的高手,两年前回国后迅速扫荡韩国拳坛,成为国内最负盛名的三大黑市拳高手之一,打法凶猛野蛮,素有拼命三郎之称。赵翔以前在中国华北一带打拳,三年前远赴泰国和马来西亚一带,击败了多名当地的黑市拳高手,一年前转到美国发展,曾与韩国、日本、泰国、俄罗斯等众多国家高手交战,在拳台上,以冷静沉着著称,是头脑型选手。这两位选手都是以腿为主要攻击手段,让我们期待一场精彩的腿法对决!”
还没介绍完毕,台下的观众已经迫不及待的叫嚣起来,这种黑市拳赛,在私底下虽然流传久远,影响广泛,但是普通大众是无法得知消息的,能够到场观看的,要么是各地的黑社会大员,要么是一掷千金的商界强人,再就是家里的钱多得花不完的世家子弟和世家女眷,这些人在物质上早已经得到了完全的满足,所以才尽一切可能去追求刺激,追求血淋淋的快感,看到模样凶猛的拳手站在台上互相对视,时时发出低沉的吼叫,早已经被成绩得热血沸腾。
裁判做了个手势,示意比赛开始。
赵翔和金泽熙飞快的冲了过去,然后又同时跳开,把两人之间的距离保持在大概一腿的位置,然后,开始出腿。
一开场,金泽熙就展示了强大的腿上功夫,双腿弹跳连踢,一腿紧似一腿,赵翔步步后退,用自己的胳膊来抵挡对方的揣踢,同时脚下步子不停,把致命的位置很好的隐藏起来,职业拳手的皮肉都是经过艰苦的锻炼千锤百炼过来的,单论战斗力或许无法跟武术高手相比,但是要论筋骨和皮肉的硬度,或许已经达到了人类的极限,那样凶猛的腿法,转眼间就踢出了七八十腿,可是赵翔一招接一招的挡了下来,那一双手臂,竟也仿佛钢铁铸造的一般,没有半点迟疑和退缩,只是他先机一失,便再难找到机会扳平,眼看已经退到了拳台边缘,后面就是绳索,已经退无可退了。
第七十九章 中国功夫(上)
“打死他!打死他!踢爆他的脑袋!”底下的人疯狂的叫喊起来,楚歌转目四顾,所有的人都陷入了歇斯底里的疯狂,楚歌注意到,站在他旁边的是几个打扮得花枝招展的富家小姐,一个个倒是生得水灵灵的,有一个甚至颇有几分文静典雅的娴淑气质,可是此刻她们都用极快的速度咀嚼着嘴里的口香糖,眼睛一眨不眨的望着拳台,水汪汪的大眼睛里流露的不是温柔和情意,而是火热而贪婪的目光,充满渴望的看着即将到来的杀人场景。
“疯了,都他妈疯了!”楚歌感叹着,把眼睛收了回去。
赵翔已经被逼到了死角,正在艰难的支持着,金泽熙的腿法犹如雷霆闪电,一波快过一波,眼看着已经抵挡不住,楚歌心里微微有些紧张,他还是在黑道大选时第一次看到现场杀人,这一次是第二次,但是这一次的疯狂火暴程度,却明显胜过上一次。
只可惜,死的却是个中国人,而杀人的,却是个韩国人。
楚歌正在微微叹息,情况却陡然发生了变化!
在那一刹那,金泽熙踢出了最后一腿,这一腿踢出来时,赵翔的双臂还刚刚抵挡过他之前的两腿,可是这一腿的速度,却忽然加快了节奏,比以前那一百多腿,快了一倍还不止,这是金泽熙的最后杀招!
可是赵翔却在这时,忽然侧过身去,他的身体仿佛已经失去了支撑,两只胳膊胡乱的护住面门和喉咙,就这么斜斜的摔了下去,摔到一半的时候,金泽熙的那一腿,正好从他的太阳穴边呼啸而过,只需要再顺势横着一扫,就可以用脚尖踢到他的太阳穴。
金泽熙穿的是一双皮鞋,鞋的顶部却比一般的鞋要尖锐得多,这一脚如果踢实,很轻易就能把头踢破,可是他这一横扫,却永远也扫不出来了,因为赵翔就在这根本不可能的情况下,飞起一脚侧踢。
赵翔的左腿已经彻底软了,所以他的右腿踢出来,身体已经往地上落去,可是这一腿,却带着全身的力量,硬生生的旋转了将近九十度。
用周杰伦的歌词来描述,这正是一个“漂亮的回旋踢”。
这一脚,就要了金泽熙的命。
“噗嗤”,楚歌听到了仿佛西瓜破裂的声音,然后,一片红红白白的东西象是从裂开的油漆罐子里洒了下来,洒得满地都是。
周围的人猛然声嘶力竭的叫喊起来,强劲的音乐也于瞬间响起,整个大厅里顿时嘈杂得连耳朵都要聋了,就在这震耳欲聋的纷乱中,主持人飞快的跑上去,抓住赵翔的手,往上一举,激动的喊道:“秒杀!秒杀啊!赵翔全场失利,却在最后关头用一记侧踢,结束了对手的性命,第一场,赵翔胜!”
赵翔全身都被汗水覆盖,软软的挂在主持人的手上,一丝力气也没了,倒像是主持人一只手把他举了起来一般,就是这样一个人,在一天或者半天之后,就将面对自己的第二个对手,所谓的人道主义精神,在这样的地方荡然无存。
“接下来出场的,是来自泰国的……”广播又雄浑的响了起来,伴随着广播一起喧嚷的是满场的观众,楚歌看着这一幕,只觉得浑身发冷,拉着田龙走到了一边角落里,而人群中,唐果还在那里忘情的呼喊着。
“田龙,等会我上台,可以不把他们打死吗?”
“当然可以,”田龙道:“不过观众们不会喜欢和平收场的,他们喜欢看到鲜血和惨叫。”
“我又不是打给他们看的,”楚歌道:“只要我赢了,我就可以拿到奖金,不是吗?”
“呵呵,当然是,”田龙笑了:“我说的是职业拳手,他们是需要观众的追捧的,你不一样,所以你也不必在意观众们的情绪。”
比赛进行到下午四点的时候,楚歌终于上场了。
黑市拳的比赛还没有见到过有超能力者参加,或许这样你死我活的战场还不适合那些半吊子的魔法学徒吧,黑市拳的拳台非常小,所以也非常凶险,按照升龙大陆上的基本法则,魔法师是不适合近战的,恐怕他们的魔法元素还没凝聚起来,已经被别人一脚爆头了。
当然,有些人是可以例外的,比如擅长瞬间移动的朱玄,再比如释放魔法比呼吸还迅速的楚歌,这两个都是魔法师中的异类。
楚歌准备上台了,一个美国人对着他叽里咕噜一大串,田龙解释道:“他问你要不要换衣服。”
楚歌低头看看,自己穿着件汗衫,下面是一条肥大的短裤,飘飘荡荡的,可能一运动起来就会透风贴在腿上,夏天天气热,这种短裤确实很凉快,但也确实不是一套适合打架的装束,他摇摇头:“不用了。”
那个美国人用奇怪的眼神看着他,要知道参加黑市拳赛的选手,往往都恨不得把身上的衣服脱干净,来维持最灵活自由的技击状态,象楚歌这样明知道衣服穿的不合适却不换的,这么多年来,实在一个也没有。
所以美国人看着楚歌,就象是看着一个死人,而楚歌看着美国人夸张的脸,也看得饶有兴趣。
比赛之前,先要签生死状,楚歌随手在白纸上写下了“葛楚”的假名,就向拳台走去。
楚歌的对手是一个典型的美国白人,这家伙带着一副骨质的拳套,手指关节处凸出了十支像是骨刺一样的东西,这样的拳头打在身上,立刻就是几个小孔,除此之外,他还穿着一双钉鞋,鞋子前面的开口处,隐约有雪白的光芒闪耀。
“现在上场的,是美国前八十公斤级拳王约翰!约翰身高一米八八,体重八十二公斤,他是在三年前宣布退役的,退役之后,就进入了黑市拳坛,这三年来,他一共只打了十五场比赛,但是每一场比赛,都以压倒性的优势取得了胜利,约翰曾经说过,一个拳击手要保持状态,不是要拼命的打比赛,也不是要亡命的练习,而是需要不断的思考,不断的超越和创新,今天,我们的拳王又会给我们带来怎样的惊喜呢?”很显然,主办方对自己国家的选手还是很袒护的,约翰腰上束着象征职业拳坛最高荣誉的拳王金腰带,耀武扬威的走了上来。
台下的喝彩声明显比其他人要热烈一些,看来这个约翰,也算是明星人物了。
“现在上场的,是来自中国的年轻选手葛楚,葛选手从来没有参加过黑市拳比赛,战绩为零,22岁,身高一米七零,体重四十八公斤,深蹲力量未知,握推力量未知,不是黑市职业拳手。”这个资料一报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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