魔法通行证
“嘿嘿,你小子既然知道这是超能力,那就应该知道,超能力者使用超能力,是要大耗元气的,我今天消耗的元气,大概要两年的时间才练得回来。”
“有这种说法吗?超能力者也要练功吗?又不是中华武术。”
“当然要练了,你小子不懂就别胡说八道,对不起我一番苦心,我还是看在我们是好兄弟的份上才愿意帮你,谁知道……谁知道你居然……唉,遇人不淑,我楚歌夫复何言哪!”
“楚大哥,你你你别伤心,我晕,你怎么哭了,我答应了,我答应还不成吗?喏,这是奖金,这个红包我都没打开过呢,给你了。”
“……好兄弟!”
楚歌笑眯眯地走回学校,满肚子的心花怒放,他虽然很讲原则,也坚决不接受别人的施舍,不过那是在“无功不受禄”的前提下,而现在,他确实是有天大的功劳,那么剥削起天工开物来,也就心安理得而且不遗余力了。
把红包塞到枕头下面,睡了一个安稳觉,楚歌梦见自己买彩票中了五百万。
“等咱有了钱,馒头要吃白面的,想蘸红糖蘸红糖,想蘸白糖蘸白糖,豆浆买两碗,喝一碗,倒一碗,嘿嘿!”楚歌嘴角流着涎,说起了梦话。
第二天一整天,楚歌闷在宿舍里傻笑,他起初听天工开物说“这次是选拔赛,钱不多”,还以为钱真的不多,这才心安理得的敲诈那小子的,谁知红包一开封,居然是整整五千元,这下可把他乐坏了,仔细一琢磨,大概是双方的眼界大小不一样,五千块,对于楚叶和天工开物这种有钱人来说,还不够买块水晶的,而对楚歌,却是绝对够用一年的大财富。
既然有钱了,那就不用急着卖水晶了,楚歌手里攥着那块已经被他吸干净魔力的风系水晶石,沉思了半晌,忽然眼睛一亮,有了个好主意。
暑假里学校安安静静,今天的天气热得不行,地球这几年的温度越来越高,在这座火炉一样的南方城市里,每年夏天,四十度的高温完全是小case,楚歌顶着毒辣的太阳走出门,立刻被太阳烤得缩了缩脖子,然后,勇敢地走了出去,一路走到上次陪着楚叶逛过的步行街上。
那几间金碧辉煌的珠宝店还在那里,里边开着冷气,楚歌一进去,就满头大汗的站到门框正下方,对着冷气吹了五分钟,店里的服务员们一个个鄙夷的望着他,大概在想,哪里来的穷小子,别是家里买不起电风扇,跑这里乘凉来了吧。
楚歌一直吹到身上凉快了,才自我感觉良好的走到柜台边去,仔细打量里边的项链,他昨天跟天工开物跑了一整天,热得浑身臭汗,晚上敲诈了大笔奖金,又兴奋过头,连澡都没洗,现在往柜台边一站,顿时散发出一股恶臭来,他自己是如入鲍鱼之肆,久而不闻其臭,那些服务员却是成天接触大款美女的,闻惯了高级香水的味道,鼻子比狗还敏感,立刻一个个捂住了鼻子,看着楚歌的眼睛里,鄙夷更多了几分。
天气炎热,店里几乎没什么人,楚歌浑然不觉自己已经成了焦点,还在那里精挑细选,看了老半天,终于看中了一条细白细白的链子,用手一指,对柜台里那位漂亮的服务员mm说:“小姐,这条项链拿给我看看。”
小姐的目光更是鄙夷:“先生,那是脚链。”
“哦,”楚歌偏了偏头,看看那脚链,跟项链也差不多,反正是长长的一条,绕成一个环,便道:“无所谓了,拿来看看吧,这个银链子挺漂亮的。”他说着,悄悄摸了摸裤兜里的钞票,眼神里顿时多了点杀气。这次可不比上次去晓香居,裤兜里是整整五千块,人一有钱气就粗,一向谨小慎微的楚歌也开始有了点做大款的味道了,看着服务员们一个个看着自己的奇怪眼神,他暗自嘀咕:“看她们那眼神,大概都知道我身上有钱吧,眼睛真毒!果然是大商店里的人啊……”
服务员小姐脸也绷得累了,见楚歌一点感觉都没有,心里无奈,干脆放松下来,继续解释道:“先生,那不是银的,那是白金的。”
“白金?”楚歌把脸贴到柜台的玻璃上,再次打量了一下那条细细的链子:“白金就白金吧,反正也差不多,我说你哪那么多废话,拿出来我看看嘛。”
“我是怕……”小姐欲言又止,总算她的工作素质还不错,明白那句“怕你拿着脚链逃跑”是只能想不能说的,她用最谨慎的态度拿出脚链,递给楚歌,然后一动不动地站在那里,双手微分,呈现“鹰爪功”的标准起手式,等待随时将面前的可疑人物一把抓住,同时,双眼仔细打量楚歌身上可以下手的地方。
恩,那件衣服还有两块补丁,看起来不太结实,恐怕一抓就破了,难道要抓他的裤子?我一个女孩子怎么可以去抓男人的裤子呢,再说,万一裤子掉了怎么办?那就抓头发吧,可是他的头发这么短,绝对的板寸,很显然,他是早有预谋的,算来算去,唯一可以抓的也就是那条链子了,唉,那就这么决定了,无论如何,也不能让他逃掉!服务员mm一边用前所未有的高速思考对策,一边慢慢地把身体移近柜台的出口,随时准备上演美女追强盗的大戏。
楚歌看了半晌,越看越满意,信口道:“多少钱?这条链子我买了。”
小姐松了口气,道:“不贵不贵,这条脚链只有三克多,一千元整。”
“什么!”楚歌吓了一跳:“一千块!”
小姐看他那样子,立刻又紧张起来,道:“你到底买不买?”
楚歌强忍着心疼,潇洒的打了个哈哈:“买,买,买,当然买,我刚才是在奇怪,这东西怎么这么……便宜啊,亏我还带了这么多钱来。”他说着,还“不小心”把裤兜里的一大沓百元大钞全部掏了出来,然后悄悄抬眼去看小姐的脸色。
小姐的脸色果然好看了很多,甚至还露出如释重负的样子,弄得楚歌反而奇怪起来:“我靠,跟她炫耀一下而已,她怎么这副表情?难道是看上我了?”
接下来一切顺利,楚歌拿着脚链走出去的时候,裤兜里的重量明显少了很多,可是他自我感觉良好得要命,刚刚那位漂亮mm既羞涩(其实是紧张)又激动(其实是害怕)的眼神,让他的虚荣心得到了很大的满足。
回到家,楚歌花了十分钟,把那块青色的风系水晶石穿到脚链上,自己端详了一下,似乎链子细了点,水晶又太大块了点,不过没关系,楚歌安慰自己道:“如果不是脚链,又怎么会这么细?如果不是这么细,又怎么显得出水晶的大呢?如果显不出水晶的大,又怎么显得出我的真心诚意呢?”
这几天平安无事,只是周二晚上在QQ上碰到了天工开物,这小子告诉楚歌,去北京的事情已经全部安排妥当了,坐飞机去,食宿全包,周四下午出发,最后这小子加了一句:“楚大哥,我可是用自己的零花钱请你旅游的,如果你不帮我拿个冠军,你就太对不起我了!”
楚歌倒也知恩图报,立刻承诺:“放心,你拿不到冠军的话,我楚歌两个字倒过来写。”
再然后,就到周三了。
晓香居的情侣包厢内,楚叶正专心致志地往生日蛋糕上插蜡烛,过了今天,她就满二十岁了,一般人过二十岁生日都是插两根蜡烛了事,可是她却拿了一大把蜡烛,在那里一根根地插,蛋糕并不大,却做得十分精致,雪白的奶油,红色的鲜花图案,衬托着最中间的“生日快乐”四个字,看起来非常完美,可是也正因为完美,可供插蜡烛的地方就非常少了。楚叶拿出插花的艺术手法,非常用心地动作着,深怕破坏了蛋糕整体的美感。
老板在一边看着,忍不住问道:“叶子,你到底请了几个人?”
楚叶微微抬头,抹了把额头上的汗,嫣然一笑:“一个人呀。”
老板更是好奇:“叶子,你什么时候有男朋友了?我记得你上个星期都还说你没有的。”
楚叶的脸蛋稍稍有些发红,显得更是娇美无比,低声道:“就是上个星期有的啊。”
老板瞪大了眼睛:“啊?不会就是上次跟你来吃饭的小子吧?”
楚叶点点头,没有说话,却露出一个羞涩甜美的笑容。
“我的天啦,叶子,你没烧糊涂吧?”老板用手拍了拍额头,他跟楚叶已经很熟了,所以说话也没太多顾虑:“那小子怎么配得上你呀!吃饭还要你结帐,一点风度都没有。”
“您别这么说,他只是家庭条件不好,倒不是没有风度,您看他很普通吧,其实可厉害了,”楚叶的大眼睛闪出了动人的光彩:“而且,他又勇敢,又聪明,又谦虚,而且还很……很淳朴。”说到“淳朴”,楚叶立刻想起楚歌第一次给自己送花的情景,嘴角悄悄弯起了新月般的弧线,那种温柔含蓄的笑容看得老板一呆,心里感叹起来:“正是年少青春啊……”
如果楚歌知道那天的一捧花,居然有那么重大的意义,估计会回去拉住唐诗再爆打两顿了。
楚歌在中午十二点准时到达,进入包厢之前,看到老板混合着惊讶和不满的眼神,简直莫名其妙,一头撞了进去,把门关上,老板在外边为楚叶抱不平:“哪有女孩等男孩的,还说他有风度,我看根本就是个啥都不懂的傻小子!唉,真糟蹋我们叶子啊。”
楚叶倒不觉得有什么不对,恋爱中的女孩子,一向都会找各种各样的理由来为恋人开脱的,所以在她看来,楚歌来得如此准时,只能证明他是个有信用的人。
第十五章 复合魔法初成
楚歌一进去,发现包厢里只有楚叶一个人,立刻怔了一怔,也没多想,连忙把怀里揣着的礼物掏了出来:“楚叶,这是我送你的生日礼物,祝你生日快乐!”这句话是他在家里反反复复练习了好多遍的,所以说起来又熟练又认真,显得十分真诚。
那条脚链被楚歌弄了个木头盒子装了起来,外表看来很不起眼,楚叶笑吟吟的接过来,信手打开,一道青色混合着白色的光芒闪耀在眼前,立刻吓了她一跳。
“楚歌,这是你买的吗?你哪来这么多钱?”楚叶问。
“当然是我买的,”楚歌硬着头皮,关键时刻当然一定要撑住:“你放心啦,钱是我自己的?”
“说不准哦,”楚叶嘴角又流露出那种顽皮可爱的笑意:“你打架这么厉害,谁知道从哪儿抢到的钱呢!”
“冤枉啊!天大的冤枉!”楚歌一手指天,连忙发誓:“我发誓这钱是我自己的,如果骗你,我……”在这么多年的生活经历中,楚歌倒也发现了一个规律,无论什么荒谬的事情,只要有人愿意发誓,别人一般还是相信的,这导致楚歌一旦迫切想证明一件事情真实性的时候,第一时间必然会想到要发个誓。还好他跟韦小宝毕竟不一样,骗人的誓言他是不屑去发的。
可是他的话没有说完,因为楚叶忽然伸出纤纤小手,堵住了他的嘴巴,这只手纤细光滑,柔若无骨,还带着点护手霜的香味,软绵绵的往嘴巴上一堵,立刻就把楚歌满肚子的恶毒誓言和满脑子的胡思乱想打消得一干二净,做为一个二十年没有和女孩子有过肌肤之亲的处男,就这一下,足以让楚歌彻底进入泥塑状态。
楚叶两只水汪汪的大眼睛含情脉脉地看着他,把手慢慢的拿开,柔声道:“笨蛋,我当然相信你。”声音里的情意,便是傻瓜也听得出来。
也难怪她感动,刚才粗略一看,也没估计到那条链子到底值多少钱,可是无论如何,也在一千以上,加上中间挂着的那颗不知道是不是水晶的东西,总价值绝对不低,按照她对楚歌的理解,做家教是肯定挣不到钱的,家里条件又差,又拒不接受唐诗的资助,那么买这条链子的钱,毫无疑问是楚歌攒出来的。
楚歌减肥二十公斤,一年攒出一台电脑的光荣事迹已经广为人知,楚叶虽然不知道楚歌已经有了电脑为什么还要攒钱,可是看着眼前这件礼物,她也百分之百断定,楚歌一定是把这一年来攒的钱全部拿出来买礼物了。
她一直觉得楚歌有点不解风情,不过看到这条链子,一切的猜疑就都不存在了。
这小子哪儿不解风情了,他分明是最高明的那种情场杀手!
如果要问我们的女主角之一楚叶到底是如何把心系在楚歌这个绝对癞蛤蟆身上的,那么毫无疑问,她就是在这一刻,心甘情愿地选择了沦陷。至于当时楚mm心里的激动和震荡,以作者一支秃笔要描述实在有些困难,大家可以参照《大话西游》中,当至尊宝说完“曾经有一段爱情摆在我面前……”之后,朱茵扮演的紫霞仙子那种绝对的花痴反应。
而当时,楚歌看到楚叶的眼神在刹那间变得融金销骨,几乎要把他融化,立刻就不识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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