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领跑者
当然,由于现场的情形过于蹊跷,警方在面对着新闻媒体的时候,对分析出来的情况有所保留,最多只是根据三个倒霉蛋受到的巨大的伤害,说他们偷盗后被一辆冲进宿舍区的巨大的卡车给撞了。在他们看来,如果不这么解释,根本就无法说清楚凭借人力居然可以撞破紧锁着的铁门这件事情,更无法解释现场种种蹊跷的状况。
人们可以把这次事件理解为一次简单的交通事故,但却不能造成人为的恐慌,证明有超能力的人出现,这就是警方的处理之道。
在这个城市里,领略了自己超能力的威力的邹杰,开始了他真正的旅程。现在的他,清楚地知道在这个世界上,还是拳头来得直接。
一般说来,只要稍微有点常识的人,都会懂得这样最简单明了的道理:超越一切的实力,除了可以养活自己外,还有机会成为有名的人物,也就是大人物。渐渐的,邹杰也明白了,在这个世界上,只有用钱和拳头,才能为他这样的人真正赢得真正的尊严。他知道了他那异于常人的地方,正是源于他那超强的恢复能力,以及愤怒时恐怖的杀伤力。而且,他发现自己的体力正在逐步提升中,许多以前想都不敢想的事情,现在的他可以轻易地就完成了。当然,他最可怕的,还是他惊人的愈合能力,只要他没死,受了什么伤,都可以快速地恢复过来,完全就是打不死的怪兽,这实在是太可怕了。
靠着拳头和不怕死的拼劲,没过几天,他在附近一带小混混的圈子里,赢得了“打不死小霸王”的称号。当然,对于这些身外物的称号,邹杰向来都是视而不见的,他要的是挣越来越多的钱,这样他可以快速地回去,让他的爷爷舒舒服服地过完人生最后一段旅程。
一个礼拜快过去了,生活平静如往常,这样波澜不惊的日子,是平凡惯了的赵志云的最爱。这段时间,吴雯芸为了安家里人的心,所以回学校后,就寝室——食堂——教室三点一线没有变化过,给人以她在潜心学业的假相,连赵志云都没有联系过。
而赵志云呢,与陈媛英的爱情旅程过得是非常甜蜜,两人间的感情进展,可以用一日千里来形容。让赵志云高兴的是,周心悦也出乎意料地没有再来麻烦他,当然,他也懒得和周心悦有什么联系,因此生活看起来是惬意无比。
陈思如那里,仍然是一周一稿,不过似乎这段时间,她也有俗事缠身,很少和赵志云有什么联系,而另一方面,赵志云为了多空出和陈媛英单独相处的时间,也推掉了不少活动和邀请。
这几天,学校的足球队邀请到了一些当地的小型的足球俱乐部,来学校参加友谊比赛。热身赛的结果很是让人满意,赵志云在一些垃圾时间,也有着登场的经验。
教练对他的要求是做好本分工作,不要太张扬,在全国大赛的时候,他是一着奇兵,不要太早显露出真实的水平来。
这样的比赛方法,很让赵志云觉得气闷。总之,赵志云都把这些郁闷逐步地累积了起来,相信等到正式比赛的时候,遇到他们的队伍只有一个字可以形容它们的遭遇,那就是:惨。
这一周内,杜克琪的收获也蛮丰富的,他旗下的势力发展得很快,在没有引起本市另外两个大帮派的注意下,慢慢的控制了西门一大片街区,成了名副其实的土皇帝,不过,他这个土皇帝从来都是不露面的。另外,暴熊任二还给他安排了一个奇特的保镖。对于这个保镖,杜克琪不想多说什么,总觉得他身上有一股怪怪的味道。暴熊对这个保镖是推崇有加,说他是什么不怕痛、不怕打的活机器人,比那个什么终结者厉害多了,在西门一带号称“打不死小霸王”,他用了很多手脚,才把这个小子给哄骗过来。
对于这些话,杜克琪是将信将疑,他实在不好联想这样一号看起来显得瘦瘦小小的人物,到底有什么出色的地方?
不过,这个保镖也很酷,故意表现出很特别的样子,不爱说话,眼睛冷冷的,甚至还不愿意主动和人打招呼。第一次见面,作为BOSS的杜克琪,亲自向他打招呼,他都是一副爱理不理的样子。
因此,杜克琪的第一印象就是除了觉得这个人身上有点味道,打扮得非常酷之外,压根儿就没有发现他有什么过人之处。
不过,有一个保镖随时在身边保护自己也不是什么坏事,比如现在的杜克琪,就自认为身边有着最好的保镖,那就是在任何时间、任何地点,只要他有真正危险,就会立即出现的近乎无敌的赵志云。
对于这个新加入的酷酷的保镖,对他没有表现出臣服的感觉,杜克琪并不在意。当然也可以这么认为,现在的杜克琪,实在是没有什么黑社会老大的样子。在学校的时候,他虽然让许多学生看了觉得感到“害怕”,但还没有什么人觉得他有威信。私底下,他的朋友喜欢给他最高的称号,也就是什么“狗头军师”之类无聊之极的称号。
杜克琪对邹杰这个保镖还是蛮好奇的,可是邹杰却从来不配合他,常常是答非所问,往往就是几句话下来,搞得是一头雾水。
杜克琪毕竟也是在江湖上打拼了这么多年的老油条了,经过分析,他可以断定这个叫邹杰的人,看似极其冷酷,其实是在伪装他的无知,甚至可以说是自卑。而且,他对于邹杰那种对金钱强烈的欲望,还有严重的暴力倾向,表现出了足够的兴趣。
为此,这两天,杜克琪总是带着邹杰外出,想看一下他到底有多厉害。结果自然很是让他满意,这两天邹杰一共参与了五次斗殴,结果都是以一对十,甚至是对百,他的表现堪称完美,完全就是单方面的屠杀。
这中间,只有一场斗殴是杜克琪刻意挑衅所引起的,其余挑战,居然全都是由邹杰引起的,这让杜克琪感到异常惊讶,他没有想到这个家伙杀气居然这么重,一言不合就大打出手,比他这个老大还要噬血。
打架的时候,邹杰的身手可以说是出神入化,一招一式,完全把快、狠、准的精髓发挥到了极至,给人以酣畅淋漓的感觉。他的招式非常朴实实用,可以用招招致命来形容,根本就不留一点余地给对方。
他的身体看起来异常矮小,但却异常强壮,似乎怎么打都不觉得痛,这中间有一次杜克琪甚至亲眼看见他挥拳将对手的铁棍一拳击弯,这样恐怖的实力,让他唯一的感觉就是是不是看花眼了。当然这样的情形一再上演的时候,杜克琪就只有用惊喜来形容了。
通过观察,杜克琪还发现,他似乎很喜欢听到对手的哀求的声音,每次几乎都有这样的戏码上演,他最喜欢的居然是让被他打趴下的对手舔他的鞋,这让杜克琪有一种恶寒的感觉。确实,这样的表现有点变态,不过联想到他有可能是因为极度的自卑,才产生这样暴虐的情绪,所以杜克琪也就默然了。而且,以个充满杀伤力的保镖,可以充分地保护到自己的安全,杜克琪对邹杰的表现,并没有过多的指责。当然,在有意无意之间,他还是会善意地提醒下他这位小老弟,不要太沉溺其中了,不然最后只会堕落成没有灵智的杀人工具,对此邹杰总是感激地冲着他点点头,看来也逐渐开始认可杜克琪这个老大的身份了。
认真说来,一招致命正是武者发挥到极至所应当有的表现,邹杰的残忍和赵志云的温和,有着强烈的对比,这对于杜克琪而言,比获得什么宝贝都更开心。
另外一点,让杜克琪惊奇的发现是邹杰对于学习充满了渴望。看来这个保镖年幼的时候,一定没接受过好的教育环境。还有就是杜克琪发现:邹杰虽然混了一段时间社团了,但他似乎还没有固定的落脚点,甚至有时候他发现他就睡在炎黄大学校园的凳子上,觉得非常惊讶。另外,对于吃的东西,这个保镖显得很随便,有什么就吃什么,别人不要的东西,他居然也会拣来吃。
当了解到这一切后,杜克琪觉得他这个大哥当得实在是有点窝囊,或者是认为邹杰过得真的是有点惨。第一时间,他就安排邹杰住进了离学校很近的一套三室一厅的公寓,还专门在附近的餐馆给他预定了一日三餐的伙食,而且,每天他还会付给邹杰一些现金,做为供零用的工资。
对于杜克琪的慷慨,邹杰感激之余,自然是更亲密了,进而发展到随叫随到,寸步不离杜克琪身边。不过杜克琪在教邹杰用现代化的通信工具,比如手机,传呼以及住宅电话的时候,让他花费了不少脑细胞,毕竟有时候要解释一些浅显的科学道理,还是颇要花费一些心思的。
在杜克琪的影响下,邹杰混社团的初衷早已有了变化。当邹杰拿着杜克琪付给他的现金后,他想的最多的,还是他远方的爷爷,不知道爷爷过得怎么样,除此之外,他还很感激杜克琪,这个所谓的大哥是除了他爷爷外,是第二个看得起他的人。
邹杰也向杜克琪诉说了他是怎么样加入派帮的,他还讲出之前发生的小区斗殴,一死两重伤的消息。自那之后,有一天他在街头流浪的时候,被几个流氓欺负,这几个人竟然就是暴熊任二小弟的小弟。结果自然是被邹杰暴打一顿,他们一大群人前区寻仇,结果却让暴熊任二慧眼识人,将他引进了组织。
成为一名黑帮成员,也就是犯罪分子,可是邹杰之前没有想过的事情。他现在的生活和他的改变,已经离他爷爷对他讲过的做人要忠直,要饭也要腰板挺直了的目标,是越来越远。当邹杰向杜克琪讲诉着他爷爷对他的期望时,显得非常失落,也让杜克琪感触颇多。
另外邹杰的大胃,也是让杜克琪看得异常吃惊,一个人吃下十斤左右的食物,居然面不改色心不跳,再加上他超能耐打,连铁棍也不能对他造成什么伤害,完全就是一位完美的保镖的典范。
邹杰的身世可悯,而且他进入黑帮的动机,也不过是想功成名就地做人,对此杜克琪心里有个清楚的认识。因此,杜克琪并没有叫邹杰参加社团的任何活动,只是告诉他,现在他需要做的事情,其余的事情,都暂时不要他管。
对于邹杰能挨打这一件事情,让杜克琪有一种遇见了“第二个赵志云”的奇怪念头。想当初,赵志云也是从一个默默无名的普通学生,变成今天这样的呼风唤雨的风云人物的。而这个邹杰,极为潜力成为新的风云人物。不同于赵志云略有些相互利用的色彩, 这个邹杰,可以被他一手所掌握。
杜克琪暗自想到,老天爷对他不薄,接连送给他两份大礼。他是说什么也不会让邹杰这样的奇才给溜掉的,而且他也为邹杰想到了出路。
总的说来,杜克琪不希望邹杰这样孝顺爷爷的人进入黑帮,不过迫于现实无奈,只能让他出任自己的专职打手,远离帮派事物,对社团的纠纷也不准备让他插手,以作为奇兵使用。
第205章 宴会风波(一)
“先生,这套服装是现在最流行的款式,不管是面料还是制作,都是有名家负责,非常适合你卓异不群的气质。”销售小姐的这句话,不知道对多少个顾客说过了。不过现在的她,却表现得特别的热情,另外在有意无意间,她的身体与作为“上帝”的赵志云接触得也比较频繁。
赵志云并没有受宠若惊的感觉,这已经是今天他逛商场来第四次遇见这样热情的事情了。也难怪,单身一人出现在男装柜台的他,确实是许多女孩子心目中理想的对象,年少多金,帅气十足,而他表现出来的,刚好又是那种脾气超温柔,人特随和的形象,自然是销售小姐心目中的最爱。
他之所以来逛百货公司,是想在陈媛英的生日庆祝会上穿的正式一点,至少不能显得寒酸。可惜的是,他看中的西服虽然都不错,只是以他现在的年纪,穿上这种显得很隆重的黑色西服,确实是显得老气了许多。他不喜欢穿和自己年纪不相符合的衣服,一身黑色西服,再加上整洁的领结,会让他联想到婚礼或者说是葬礼。
几经辗转,赵志云终于还是在百货大楼里的一家男装专卖店买了身休闲类的西服,即显年青,又可以凸显他的好身材,让他非常满意。
这里是位于一楼的某品牌的男装专卖店,由于有极品帅哥光顾,引得一些其他柜台的女店员频频光临,像赵志云这种天然的不加修饰的男孩,正是怀春少女的最爱。还好赵志云没有外露痞,如果他此刻公然换衣服的话,绝对会引得狂风浪蝶尖叫不已的。
购完物后赵志云感叹,百货公司确实不是男人的世界。那琳琅满目的商品,花样百出的品种,看起来虽然是炫眼之极,但对于他来说却没什么吸引力。或许,也可以说是他对衣著没什么品味吧,但现在的他,不知不觉中已经成为了适合穿所有衣服的那类人了。
杜克琪和他一样,也在商场里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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