光速领跑者
赵志云悠然一叹。看来在短时间内,他注定是不受欢迎的人物了。
他心里也明白,尽管他上电视和报刊地次数多如牛毛,但这些孩子多半是不会认识他的。当下,他试探着问道:“你们知不知道哥哥是谁啊?”
“知道,哥哥是大坏蛋。”红红带着一群小孩,异口同声、十分有规律地回答道。
陈思如看着赵志云吃瘪的表情,很是想笑。在这一刻,看到这群可爱的孩子,她忽然有了想做妈妈的冲动。有属于自己的小孩,一定很棒,很自豪吧。只是她还不知道,赵志云已经快为人父了,所以会有这么高地兴致,和小朋友玩儿。
“哥哥不是坏蛋,哥哥是超人。你们知道超人是什么吗?超人是可以在天上飞,可以轻易举起一座小山,可以眼睛放光的大英雄。”
赵志云原本想说点古典的神仙,却又有觉得有点不太现实。索性就说出超人这个内裤外穿的虚拟英雄来。这里没有电视,小人儿书总有几本吧?
不过很可惜,赵志云又失败了。
“骗人,只有小鸟才能在天上飞,你怎么可能会飞呢?你又没翅膀!”红红一听。撇了撇嘴,不信地说道,其余的小孩都跟着起哄起来。
赵志云冲着陈思如苦笑了一下,做了个失败的表情。真想不到,眼前这个小女孩还真的蛮难对付的。不过真要哄小孩,也不是太困难的事情,只需要给他们一些没见过的好玩地东西,他们自然就会高兴得手舞足蹈,近而油然而生亲切之意了。恰好今天赵志云就带了这么一些东西来,他就不信这些孩子不上钩。
“你们不相信大哥哥我,那我就让你们见识见识。当当当当!看,这是什么?”赵志云手向空中一招,然后手心里神奇地出现了小型的金属挂坠来。
“这是什么啊?怎么看起来那么奇怪?”红红靠近仔细看了看,不蝗所以地怯怯地问道。其他的小孩子也拥了上来,想看个究竟。
陈思如在一旁,笑吟吟地想看看赵志云是怎么哄小孩子的。在这一刻,她觉得赵志云还是很有亲和力的。小孩子们的戒心,有时候也是很重的。她刚来的时候,就花了整整一天的时间,才和这些孩子熟络起来。想不到赵志云才这么一会儿,就引起了小孩子的好奇,相信接下来,他就会和这些小孩打成一片了。
赵志云地小礼物,是他特地从邹杰实验室带来的。原本,他是想带给陈思如一个惊喜。不过现在看来,这些东西对她已经没有什么吸引力了,自己出现,应该就是送给她的最好的礼物了。
他手心里的吊坠,看起来就像是一个旧式地怀表,金属的壳面,亮晶晶的。其实,这个东西不仅仅像表面看起来的那么简单,其中还另有奥秘。首先,金属链是一种液体金属,可以依照程序设定,变化成不同的形状。其次,吊坠本身虽然有很平常的时钟的设计,但是打开金属壳,按下壳面的一个按钮,会慢慢地有一个立体投影出现。这个投影,应用的正是虚拟成像的技术,会在人们面前模拟出许多好看的东西来,比如烟花、各种风景等等。
这原本应该是哄女孩子开心的小一玩儿意。可是现在却要成为交好小朋友地礼物了。
“这可是超人才有的东西。”
赵志云轻轻地打开了盖子,然后按动壳面开头。顿时,他身前地空地上,凭空地虚拟出一段城市的景象来。那疾驰而过的车辆,那矗立的高楼,让这十几个孩子发出兴奋地尖叫声。
赵志云看着孩子们近乎疯狂的表情,笑呵呵的问道:“怎么样?好看吧。里面还有许多好看地东西呢!”
不过估计小孩子们没有听见赵志云在说什么,都没有回答。他们此刻的注意力,全都放在那个怀表虚拟出来的景象上。
“哥哥把这个送给你们,你们不会再生哥哥的气了吧?我可真的没有欺负你们的姐姐哟。”
赵志云果然开始收买这些小孩子了,弄得在一旁地陈思如不知道该说他什么才好。不过,尽管赵志云哄小孩的方法非常老套。但看得出来他还是很用心。
目睹温馨的一幕,她现在忽然有了一种想立即和赵志云进行造人的冲动。不过想着想着,她的脸却开始红了起来——造人的过程,可是18禁啊,她怎么会莫名其妙地想到这里去了呢?
孩子们可没注意她的表情,只是专注地看着那些他们从来没看到过的都市风景。
估计是从震撼中缓过气来了,红红一脸疑惑地说道:“你是不是说真的?这东西应该很珍贵吧。”
“当然是真的,超人可是从来都不说谎地。”赵志云扬扬手臂,做了个健美的造型,一副大人不会欺负小孩的模样。
“好吧。那我就原谅你了。以后,你就是我们的哥哥了,我们可以让你和姐姐一起玩儿。”红红不客气地就从赵志云手上把怀表给拿了过来。赵志云听着这句话却有些别扭:怎么我和思如一起,还得经过你们的同意啊?
当下,赵志云将操作技巧——讲给小朋友们听,然后示范了转换几种其他的风景的方法,比如大海、沙漠等等,让红红等小孩子看得是目瞪口呆。
“对了,我还有另外的礼物要送给你们。红红是吧,你很可爱。就由你分发给小朋友们吧。大家记得,千万不要为了抢红红手里的这个东西而吵架哦,每个人都会有机会看到的。如果摔坏了,就没有看地了!”
赵志云一边说,一边从他的包里。拿出了一大把的奇异果来。
注意,这可不是吃的奇异果,而是邹杰应赵志云的要求生产地小朋友的玩具,非常像夜光弹力球。但不同的是,它可以变幻出许多颜色,而且还有自动识别系统,无论弹飞多高,都会自动地飞回主人的手里。除此之外,这个球体,还可以随意的捏成不同的形状,非常地实用、好玩。
小孩们在一阵欢呼后,兴高采烈地离开了这个地方。现在他们心里,恐怕这个大哥哥,比姐姐这要可爱了。
陈思如这里才有空,靠近赵志云身边,仔细地擦试着他脸上尚未清除干净的污垢。
“真没想到,你哄小孩还真有一套啊。”陈思如温柔地说道。
“好坏啊你,就知道变着方儿哄女孩子开心。说,你到底哄过多少女孩子了?”
“这……我好像已经数不清了哦。”赵志云装出为难的样子来。
“好啊你,我不理你了。”陈思如噘起了小嘴。
“怎么了老婆,想不认账啊?刚才是谁硬说着要戒指和玫瑰的?某些同志啊,原先硬是强迫着要嫁给我的,怎么转眼就不认账了?”
“哼,谁说要嫁给你了,臭美!”陈思如的小俏鼻耸了一下,昂起了头。
“不是你是谁,原本说是要嫁给我,现在却又反悔了,我好悲惨啊。”赵志云故作悲伤地低下了头。
“你要死啊,让村子里的人都听到了。”
“听到了不是更好,这样你就跑不掉了,来。亲一个。”赵志云索性装起了流氓。
“不要,你脸好脏啊。”陈思如笑着举起了双手。
“坏东西,看我怎么收拾你。”赵志云冲了过去。
陈思如笑着躲避开了。于是,两人就在山间的石径上嬉闹起来。那欢快的笑声,青春的身影,仿佛让他们又回到了学生时代的那种纯真。
美国芝加哥,林肯公园一侧地居住区,这里到处都是鳞次栉比的洋葱头形状地公寓楼。
“他在哪里?怎么一转眼就不见了?”
“这明明是死路一条。他怎么可能就这样凭空消失了?”
在一条封闭的小巷里,所有追逐的人,都不由停下了脚步,四周仔细地看了起来。
“这么近都发现不了我,真是一群白痴!”这一幕看在史密斯的眼里,他忍不住摇了摇头。其实。他就站在这些四处搜索的特工中间。不过,由于他紧急篡改了这些追捕他的特工地记忆,所以现在他们都把他当成自己人,并没有想到其他的东西。
看着这群特工盲目地四处地搜索,还不停地冲着对讲机讲话,一副忙碌的模样,史密斯不禁乐了。现在他就像是在电影院看喜剧片一样,全身每一个细胞都充满着快乐。
说来也够他受的,这段时间,几乎他走到哪里。都有跟踪他的特工出现。对他而言,美国没有一处地方是平安的。
CIA和FBI这些职能部门,并不是吃闲饭地,在上层的高压下,他们几乎把触角伸到了美国领土的每一个角落。有一次他到美加边境去溜达了一趟,在人迹罕至的五大湖湿地地区,依旧发现了特工人员的身影。让他感到不安的是,有一些特工还特意装备了能防止脑波入侵的头盔。
好在这些头盔,远没有戴在约翰逊头上有效。或许是他的能力变强了的缘故吧,在对付这些人的时候。他依旧可以透过头盔控制住他们地思维。不过,这样做让他很伤神,如果一次面临多个这样的特工,史密斯还真不知道应该如何对付。
但总的来说,史密斯还是比较笃定的。要知道他可以轻易地辨别出敌我来。只需要听听别人心里在想些什么,提前预防,就知道该如何规避了。人毕竟不可能完全控制住自己的思想,在要做某一件事情的时候,脑波自然而然地就会向外散发出信息,而这正是史密斯多次平安逃离追捕的关键。
只是此时史密斯还不知道,51区正在极力培养这种无思绪的人,到时候他就有乐子瞧了。
从容地离开特工的队伍,史密斯悠闲地来到了一家咖啡店,要了怀咖啡,然后找了处临街的位置坐了下来。
陪这些FBI玩了这么长一段时间,他突然觉得有些索然无味了。最近日子过得太无聊了,看来得另外找个花样,好好地放松一下。
自从纽约教堂大型自杀案之后,史密斯低调了许多。现在地他,甚至开始慢慢地忘掉了对他伤害极大的玛莉莎。他没有对自己所做的这一切感到这后悔,他不是成了没有感情的怪物,而是他认为已经看淡了这些悲剧。现在,甚至连家人的影子也在他地大脑中模糊起来。
有时候,史密斯怀疑他是不是活化石,已经活了几个世纪,几千年甚至更久的时候,在这一段流浪的时间里,经过艰苦的精神修炼后,他的脑海里莫名其妙地多了一些酸甜苦辣的尘世经历。那些生离死别、尸横遍野的场面,一遍又一遍在眼前上演。他今生所经历的这些原本看起来很悲愤的事情,对应脑海中所记忆的那些悲剧来说,似乎显得太平常了。
不过,归根到底,他现在还是人类。虽然他神通广大,能够控制别人,但他终归还是一个有着生命体限制的物种,有着人类应该具备的某些欲望。就比如此刻,他眼睛就放到了一位走进咖啡厅的曼妙的金发女郎的身上。
梦一般迷离的眼神,头发蓬松柔软,性感的身躯,再配上一身红色的衣服。让她一下自就成为了所有男人注目的焦点,也让咖啡厅里的其他女性。黯然失色。
史密斯笑了起来:“嗯,这次的目标就是她。他一边想,一边向那个女郎看了过去。”
估计是感应到了史密斯的目光,女郎很有礼貌地冲着史密斯笑了笑。就在双目交汇地一瞬间,她觉得大脑一阵空白,然后脑海中突然多了一段记忆来。紧接着,一股莫名的力量,驱使着她不由自主地向史密斯走了过来。
她在史密斯对面的座位坐了下去,然后很非常悦耳的声音说道:“你好啊,詹姆斯,想不到会在这里看见你。”
詹姆斯?不错。这已经是史密斯用的第一百七十二个化名了。
现在的他,已经不在乎自己扮演地是什么角色,只要他能想到的,他都想去尝试一下。依照他现在的能力,除了首都华盛顿不激去外,其他地方都可以尽情纵横。此前,为了防止史密斯控制总绕及政府要员,约翰逊亲自到了白宫坐镇,并亲自主持了抓捕史密斯的工作。
能力者之间,有一种很微妙的感应。史密斯不想轻易地去冒风险。要是被约阶逊抓住了,那就真的就完蛋了。这也是史密斯疲于奔命的原因,那些特工人员在约翰逊的遥控指挥下,总是能缀在史密斯的身后,但在关键时刻,却又每每与他失之交臂。
红衣女郎自顾自地按着史密斯谨输给她的记忆,说起了“曾经”经历过地往事,其他人都以为他们是老熟人,咖啡厅里的男人都在大叹史密斯的好运。
史密斯一边点头,一边观察着咖啡厅里其他人的反应。除此之外。他还要加强给这个红衣女郎印象,使其在他编织的记忆里面不能挣脱。
最近史密斯又发现了他的一项新异能,可以让大脑在一定时间分成不同的部位来处理事情。不过精神力越是分散,处理事情的时候威力就越小,但应付平时这些鸡毛蒜皮的小事。已经足够用了。
正在他们言谈甚欢的时候,一个一头金色卷发,身休显得异常强壮地男子,怒气冲冲地来到史密斯和那个女士面前。原来,这位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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