王牌宠妃
茉歌凝眸,心里对他顿生产生一股莫名其妙的好感,好似不是她的感觉,奇怪!但是,这股好感她竟然不排斥,对这个俊美的中年人投以礼貌的浅笑。
“爹!”玉小姐一声委屈的呼喊,就披上去,抱着他诉委屈,指着茉歌说到:“爹,他欺负女儿,你要给女儿做主!”
中年人像是没有听到她女儿说的话,慢慢地推开她,走进茉歌,一阵诡异的静默在他们之间沉沉地爆发,连旁边的血影亦集中精神,只要他敢出售,他会先杀了他。
尊贵的中年人看着茉歌的眼神,充满了讶异,惊喜、回忆、甜蜜、愧疚、痛苦……太多太多复杂的情绪给他的眉宇间染上了一层名为怀念的轻愁。
他不敢置信地看着茉歌的容颜,似乎要看到她的灵魂里去……
颤抖的手眼看就要抚上茉歌的脸颊,那眸中,竟然蓄满了泪水……
茉歌讶异,飞快地退了一步,中年男子似乎楞了,停在半空中的手寂寞地悬着,任空气中的清风一阵一阵地吹,他什么也抓不住,似乎吹走的是他半生的幸福……
“灵心……”
山外青山楼外楼 015 情人节
茉歌微微一震,灵心这个名字如魔鬼般拽着她的心灵,让茉歌隐隐不安。
灵心,她娘的名字!
从一个男子的口中叫出来,带着不可思议的期盼,柔情,和痛苦,茉歌看见他的手一直不停地颤抖着。
本来该是顶天立地的男子,竟然如此的失态,可见这些年,他面对的是怎样刻骨的相思和蚀骨的绝望。他和灵心当年应该有一段刻骨铭心的感情吧,可为何又甘心把她送人,忍着十几年的孤独愧恨,让她在另外一个国家香消玉殒呢?
不知为何,此刻,她又觉得自己就是芷絮,因为她想要狠狠地大笑,为了灵心的不甘,为了灵心的委屈,为了灵心的隐忍,很想要冷笑着问一声,是否后悔了?
让一个那么爱他的女人背井离乡,过着孤独屈辱的日子。
也是真的是造化弄人,他们,一个阴阳永隔,究竟是活着的人幸福,还是死了的人幸福,她很想问一问,他是否知道灵心已经去世了呢?在去轩辕没有几年,就在思念中断送了自己如花的生命。
为了国家,出卖了自己的感情,茉歌无法断定这是对是错,毕竟这个世间的事情不是对错就能衡量的。好多为灵心不平的话默默地吞噬在心底,逼出脸上的一丝浅笑,“您说的灵心是谁?可是十多年前名扬三国的风尘奇女?晚辈好生钦佩她呢!”
听闻这句话的男子如被人狠狠地刺了一刀,步伐踉跄了下,脸色刷一下全白了。
茉歌心底冷笑,这时候来装什么情圣?早干嘛去了,要装也得到地下去给灵心赔不是,而不是给她装模作样,给谁看?
阴冷的笑容爬上唇角,南王玉铮,邪皇的皇叔,玉凤赫赫有名的贤王,在民间威望极隆。原来就是这个模样,芷絮身上会留着他一半的血液么?
芷絮的记忆力,灵心从未提过这件事,甚至是不遗余力地告诉她,他是柳靖的女儿,她本不该怀疑,但是柳靖眼中的恨让她质疑。但是,灵心,那个蕙质兰心的奇女子,若她是南王的女儿,又岂会隐瞒,就算是恨极,也不会对女儿撒谎。
茉歌啊茉歌,你在想什么?他们的恩怨又与你何干。还真当自己是芷絮了不成?
混沌的眸终于清明了,亦认出了他眼前的人并非他的灵心,一个十六岁的绝伦少女,只是长得和灵心相像而已,不是她……
时间所有的苦涩都入了喉咙让他痛苦难忍,他早就得到消息,柳家谋反,一家灭门,他的灵心早已经死了,而她的女儿,也在灭门血案中被杀了,他怎么会如此的痴傻呢。这些年的后悔如藤蔓一样越长越长,缠得他透不过气来。
“是啊,你不是灵心,请问你是?”
“晚辈姓符!”茉歌笑道:“想必晚辈一定长得和您的故人十分相似,让您认错了!”
“很像,真的很像!”简直和那时候的她一模一样,不仅长相,就连着气质亦同,眉宇间的那股冷傲倔强如出一辙。如寒梅傲霜,独领寒冬风情。
“爹,你和他说那么多做什么,他刚刚欺负女儿,你要为女儿做主啊!”玉小姐已经不满地叫嚷着,一点没有看懂人家脸色的意思。
“灵儿,别闹!”他淡淡地呵斥,当初取名玉灵就是为了思念灵心,没有想到这个女人倒是被他给惯坏了,越大越娇蛮,连灵心的一丝风情傲骨都没有,而他亦渐渐对她感到失望,不再像小时候那般疼爱。
“爹!”玉灵不满地跺脚,狠狠地瞪着茉歌,像要吞了他一样。
茉歌浅笑,说到:“晚辈出去已久,该回去了,两位慢慢逛吧!”
“等下!姑……公子”南王很快就改口,说到:“有缘千里来相会,公子若不嫌弃的话,陪我这位老头喝一杯如何?”
茉歌挑眉,一旁的血影不动声色地站着,她笑道:“您的好意晚辈心领了,不过晚辈酒量实在是太小,且酒品亦不好,我大哥该回来了,晚辈告辞了!”
茉歌说完,带着血影就往客栈的方向而去!
留着南王,愣愣地看着她远去的背影,满口的苦涩涌上舌尖,表情悲怨难耐,当年一念之差,一步错,步步错,以至于错了一生。
灵心,我不知道你会那样的傲骨,不知道你为那样的不堪受辱,我以为只是一阵子,没想到却是永远!
灵心……
灵心……
你一定不会原谅我的,对不对?
回到客栈,血影已经自动消失,她累得躺在床上,脑海里却一直浮现着那网那张痛苦压抑的俊脸。
一对被迫于命运作弄的有情人,一个转身,就成了一生生离死别。怎么不令人感叹嘘唏。
南王是爱灵心的,茉歌看得到他眼中诚挚的真情,可是爱情不是那个男人的全部,在面临选择的时候,他一久是抛弃了灵心,选择了玉凤。
不能说他不爱,也不能说他爱的不够深,只是人在选择的时候,往往一念之差,分不清自己心里什么最重要。南王的愧恨不用烟雨就知道后悔,可惜晚矣,灵心已经死了,在怎么后悔她也不会回来了。
茉歌坐了起来,临窗而立,看着外头燃起的眼花,表情半暗半明。
轩辕澈的心里,亦是江山最重要吧!
男人的心里,先装下的是霸业,再是儿女情长,轩辕澈是爱她没错,更爱江山,以前问他江山美人这个选择题的时候,其他他们谁都明白,是什么。可是没有人说出来罢了,他们聪明一声,依旧难以摆脱情字一关。
江山美人……究竟孰轻孰重。
轩辕澈,你说,我们会不会是另外一对南王和灵心呢?茉歌苦笑,把头轻轻地靠着窗台,闭眼沉思。
不,不会的,他们绝不会是南王和灵心。
他不是南王,她也不是灵心,他们的命运怎么会相同呢。她不允许!茉歌猛然睁开眼睛,迸出决然和认真。
不同人自由不同命,轩辕澈不会像南王那样轻言防守,她也不会像灵心一样认命,所以,他们自然是不同的。
想通了,心里也就舒畅了,茉歌淡淡地笑着,灯芯燃尽,忽而爆了一下,灯火照得更明亮了。
一双大手从后面揽着她的腰,把头轻轻地放在她的肩膀上,熟悉的气味扑面而来,让她觉得安全,不用看也知道他是谁、天底下,只有一个人能让她感觉到如斯的温暖,不会暖和了他的身子又突然离开。
纤手搭上腰间的大手,笑问道:“有没有收获?”
轩辕澈摇头,笑道:“圣地的入口都没有找到!”
茉歌一愣,听出他语气中的苦笑味道,扑哧一声笑了出来,“你一个晚上的功夫,连圣地的入口都没有找到,要是让邪皇知道了,该骄傲了!”
轩辕澈哼了一下,问道:“你呢?”
“去!血影早就报告给你了,还问个什么?”茉歌白了他一眼,回身问道:“还没问你呢,你到底要到圣地干什么?”
“我喜欢!”轩辕澈酷酷地回了一句,方才严肃地说到:“以后少出门,碰上玉凤的皇孙贵族闪远了一点,明白么?毕竟我们的身份不宜和他们过多的接触。”
他料想不到,第一天来玉凤,茉歌就和南王在街头巧遇了,这倒真的是无巧不成书了,这个巧合让轩辕澈隐隐有点不安。
“在玉凤又没有人认识我们,怕什么?”茉歌笑问,紧紧地锁着他的眸子。
“茉歌……”
“算了,你不说有你的难处,我知道了!”茉歌一笑,忽而惊讶地喊了一声:“今天是玉凤的情人节耶,耶,咱们入乡随俗,也过个情人节如何?”
“你怎么这么笨呢?情人节顾名思义就是情人之间的节日,在我的观念里啊,七七就是情人节,玉凤今天一大街都是青年男女,我有问过卖花灯的大叔,他说这是玉凤传统的皆是就是给未婚男女过的节日。这就是情人节啦!我还不是在街上被那个郡主给看上的咧!”
“既然是给未婚男女过的,茉歌,我们不算在内吧?”轩辕澈反问,一幅很懵懂的样子。
茉歌一阵语塞,拧眉,这人反应怎么这么快啊?
“喂,你不知道走进婚姻就等同于半只脚踏入坟墓了么?再说了,结了婚的女人就不值钱了,当然希望还是出在情人阶段了。也就是说恋爱和结婚,即使结婚了,女人当然也希望自己是天天在恋爱呀,这个道理你都不懂?”茉歌反驳,论口才,她未必输给轩辕澈,说不过她还可以赖着。
“这就是典型的自欺欺人!”他很不屑地哼了一声,转身倒床就像要装死。“再说,谁说走进婚姻就等同于半只脚踏入坟墓,简直就是谬论!”
“轩辕澈,你还真的挺会泼冷水的!”茉歌扯着他的隔膜,狠狠地咬牙说道:“关于那个走进婚姻就等同于半只脚踏入坟墓不是谁说的,是经过无数前辈英勇壮烈牺牲所总结出来的宝贵经验,是属于经典语录中的名言,也就是说,这是真理,不是谬论!”
“那照你这么说,天下每一对成了亲的夫妻最后都会劳燕分飞?”他挑眉,对她这个问题颇为不赞同。
“当然也不是这么说。。。。。。”
:“那不就得了!”她还没有说完,轩辕澈就自动一锤定音了。
“喂,你存心找茬是不是?”茉歌怒瞪着他,活似他做了一件多么不可原谅的事情。
“我只是就事论事而已,天下成了亲的夫妻感情好的绝对比感情不好的腰多得多!”
“那是因为这是封建社会,妇女的思想被束缚了,简直就是笑话,男人多娶就是风流,女人多心就是下流。有多少女性都是活生生被这层礼数给绑死的、在闺房之中和丈夫不管如何争执吵闹,出了房门就是相敬如宾,她们不敢向社会舆论挑战,这就是封建社会妇女最大的悲哀!”茉歌说道,深为她们鸣不平。
毕竟向晴天那样敢作敢为的女性属于国宝级人物。
“要是个个女人都向你这样,休书早就满天飞了!”轩辕澈调侃道,一脚就踩中地雷。
茉歌阴森森地笑起来,凑近他的脸颊,讽刺道:“那亲爱的相公,您就给我一纸休书吧,娘子我乐意着呢!”
邪魅的眸子瞬间深了,平常拿什么开玩笑都可以,一说起这个轩辕澈立马翻脸,邪魅冷硬的线条僵硬地绷着,整张脸看起来像是陈年棺材板一样,又丑又冷又硬。
一眼就能让人瑟瑟发抖如阎罗的脸,亦只有茉歌能面不改色地瞧着,扁扁嘴,双手往他脸颊上像搓衣服一样使劲地揉着,一边咬牙切齿地说道:“这才是标准的只准州官放火不准百姓点灯!”
“哼!”他只是哼一声,拉下茉歌的手,瞪眼,“我怎么会看上你这个女人!”
茉歌哈哈一笑,差点没趴到他身上,笑道:“这也是我一直苦思冥想亦想不通的问题,哎。。。。。。眼高过顶的您总有眼拙的一次,抓了一辈子的鹰,结果被鹰叼了眼,我对您充满了无限的同情!”
“哼!”茉歌又得到一个清凉的鼻音!
她笑道:“越扯越远了,不是说过情人节的么,怎么说到这个份上了,相公,陪娘子过情人节吧!”
“我很累!”
“哎呀呀。。。。。。前阵子是谁说习武之人底子厚的,难不成相公您就只有在床上才会底子厚?”茉歌调笑,像极了勾栏院女人的媚音,软酥酥的,标准的不良女子模样。
奇迹般的,向来雷打不动的轩辕澈脸上蹭上淡淡的红晕,这个女人真的是语不惊人死不休,这种事也好意思明目张胆地拿出来讲,她不要做人他还要脸呢,狠狠地瞪了她一眼,他很想直接装死,但是,经验表明,茉歌想要做的事,他到最后只会舍命陪君子。
很清凉地咳了一声,他才问道:“你想如何过?别怪我没提醒你,三更快过了!”
时间没关系,估计今天大街上时一天狂欢了,晚点更有情绪。所谓的情人节呢,比较俗的方法就是两个人一块手拉手吃顿浪漫的烛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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