西班牙披肩之谜
「然后呢?」好一会儿,墨莱问。
埃勒里起身,踩着石阶走向海滩,但他在石阶最后一级处停了下来:「探长,我个人归纳了一下,发现要上到这个露台只有两种方式,其一是从上头的小路进来,其二是从下头海湾上来。」
「当然!谁都看得出来。」
「我喜欢凡事有确证。现在——」
「我最不喜欢没事斗嘴,」麦克林法官低声道,「然而可否容我指出,这露台的两侧是岩壁,我的孩子?」
「但这岩壁高达四十英尺以上,」埃勒里反驳,「难道你是想告诉我,有人直接从四十英尺以上的岩壁顶端跳下来,直接跳到露台上,或甚至更深的海滩到这里不成?」
「倒不是这个意思,而是说世界上还存在诸如绳索一类的东西,可让人下到——」
「上头没有可绑绳子之处,」墨莱不客气地打断说,「在上头两百米之内,没任何树木或凸起的石块可利用。」
「但是,」法官小小地抵抗了一下,「若有个共犯负责在上头拉着绳子呢?」
「哦,拜托,」埃勒里不耐地说,「现在反倒是你成了诡辩者,亲爱的梭伦。当然,我也考虑过这一种可能的方式,但你想,有道路和石阶可走,世界上怎么可能有人会舍此不用,而采取这么弯弯曲曲且累死人的方法?你也知道,这里没有守卫,而且岩壁在夜间的阴影又提供如此完善的隐蔽。」
「但那会有声音,小路是砾石铺的。」
「确实,但如果有绳子从高四十英尺的耸立岩壁攀下来,那他发出的声音比之前者只大不小,而且对他所选定的受害者而言,这种攀岩所发出的声音,比之踩石子路的脚步声,只会更容易起疑,更容易警觉。」
「如果脚步声出自正常的人而不是这个所谓的基德船长。」法官解嘲一笑,「我亲爱的孩子,你绝对是对的,这我绝不怀疑,事实上,我想弄清的只是一件我认为可能非弄清不可的事,这不是你自己一讲再讲的吗?任何情况都必须考虑在内。」
埃勒里让步地嘟囔着:「好吧,很对,让我们言归正传,有两个途径可到我们所在的露台这里——上头的小路,以及下头的海湾。而我们如今也弄清楚了,今天凌晨一时坐在露台上的约翰·马可人还好端端活着,这是从他自己的证词知道的——就写在他那封给那个叫宾菲尔德的信上最开头处,顺带来说,他在今天凌晨一时写此信一事丝毫没有疑义,甚至他还清楚地留了日期。」
「没错。」墨莱额首称是。
「好,就算考虑到他的手表不准,但手表不准怎么说也不会差到半个小时以上,毕竟,我们所看到的一切迹象都一致指出不致如此。法医也推断了死者断气的时间,他是瞬间毙命的,大概不出凌晨一时到一时三十分之间。到此为止,经我们反复论证,大致可如此断言。」埃勒里停了下来,环顾了一下眼前平静的小沙滩。
「然而这又怎样?」探长粗着声问。
「很清楚,他是想搞清谋杀的确切时刻,」法官低声解释,「继续,埃勒里。」
「好,如果马可来到这里,在凌晨一时左右,活着,那这个杀他的人又是什么时候出现的呢?」埃勒里问,边对老绅士点一下头表示同意他的解释,「自然,这是个关乎生死的大疑问,然而,我们并非不能找到正确的途径去逼近它,因此,我们已掌握了马可自己的真实证词,说明他是一个人先到露台上来的。」
「等等!」墨莱打断,「别一下子跳到这里,说说看,你为什么做这样的断定?」
「为什么?他自己讲的啊——而且不止一处——从他那封信来看!」
「那你得指出来给我看哪里这么说。」墨莱顽抗不动。
埃勒里叹口气:「他不是写道他终于有『几分钟的独处时光』吗?很清楚,如果当时有人在身边,那他绝不会这么写,事实上,他还宣称他在等着某人来,在这里,惟一可争议的是,除非能证明这封信是伪造的,那我们以上的推论才可能无效。然而,你也讲得很清楚了,这封信依笔迹断定确实是马可所写无误,而我也极乐意接受你的这点查证,因为这有助于我的论点:如果马可在凌晨一时仍活着且一人独坐露台之上,那表示谋杀他的凶手在那一刻尚未出现。」
这时墨莱探长忽然开始注视远处,埃勒里住了嘴。此时,从岩壁的夹缝之中,可看到一艘大型划艇的船首,船上满满是人,而且船的两侧尚拖着奇形怪状的器材半浸于湛蓝的海水之中,这是负责在西班牙角沿岸一带执行打捞任务的人员,试图找到约翰·马可消失的衣物。
「我们的潮汐专家,」埃勒里继续说,但目光仍锁在那艘划艇上,「告诉我们,在凌晨一时,海滩的宽度大约在十八英尺左右,而我刚刚已说明了,这时马可仍好端端活着。」
「那又怎样?」探长顿了一下,问道。
「好啦,探长,你今天早上也一定看过海滩是什么样子了!」埃勒里双手往前一抛,说道,「或说在两小时后我和麦克林法官到达此地时,海滩的宽度已因退潮而达二十五英尺到三十英尺,你没看到海滩上有任何碍眼的迹象,不是吗?」
「是啊,我不记得有什么碍眼之处。」
「是没有,这也说明了在今天凌晨一时到一时三十分这段时间,海滩也未有任何碍眼之处!潮水一直朝后退,离露台愈来愈远,因此,在凌晨一时之后,若当时宽度十八英尺的海滩留有任何足迹于其上,那海水根本不可能洗去它们。此外,昨晚到现在没下过雨,以此地的蔽风情形来看,高达四十英尺的嶙峋岩壁形成天然屏障,海风也不大可能把沙滩上的足迹给拂平。」
「继续,孩子,继续。」法官急急催促。
「于是,事情清楚了,若杀马可的人是经由海滩上到露台来,他非得在沙滩上留下脚印不可,因为我已说明他必然是凌晨一时之后才到的——当时沙滩的宽度足足有十八英尺以上。但事实上海滩之上一无所有,也就是说,谋害马可的凶手绝对不可能经由海滩上到露台上来!」
现场至此寂然一片,只有不远处划艇上拖曳着的装备的吼叫声音,以及海浪打上沙滩的温柔声音。
「原来你千方百计为的就是要搞清楚这个,」墨莱探长郁郁地点着头,「这的确是清晰的推论,奎因先生,但我用不着这样废话连篇也同样可告诉你同样的结论,理由是——」
「理由在于,只有两种可能到露台来,而海滩这条小路既然可排除在外,那凶手必然是经由陆路,由上头的小路下来的,当然如此,是吗?探长!但这结论得证明才能是结论,它并非不证自明,没有什么是不证自明的,除非它能通过逻辑的严格检验,否则二选一的答案没有一个可说是不证自明的。」——墨莱没好气地双手朝空中一抛——「是的,谋害马可的凶手确实经由上头小路下来,这样我们才能称为正确无误,由此定点,我们也才有机会找到一些路朝前走。」
「幸好没有多少路,」墨莱暴躁地说,又狡桧地看看埃勒里,「也就是说,你认为凶手是屋子里的一员,对吗?」
埃勒里耸耸肩:「从小路下来——意思就是从小路下来。那幢西班牙式建筑里的人,再理所当然不过,涉嫌深重。然而,这条小路向上连通到岩石地峡的公路,穿越岩石地峡的路又连通到去公园的路,去公园的路又运通到——」
「主公路是不是,这不用你说,我也知道,」墨莱沮丧地接口,「全世界的人都可能宰他,包括我本人。神经病,我们去屋子那里吧。」
墨莱探长自言自语地走在前头,埃勒里两人跟着他。
埃勒里沉默地擦拭着他的夹鼻眼镜,法官压着嗓门问他:「同理可证,凶手逃离谋杀现场也是经由这条小路,毕竟怎么来怎么去,他同样也没法子不露痕迹地通过那宽达十八英尺以上的沙滩,而且他也绝不可能在沙滩上杀马可,要不然我们也一定可找到脚印。」
「哦,这个啊,完全正确,但我担心墨莱探长可是失望透顶,从我刚刚那一番滔滔独白中,的确道不出什么伟大的结论来,但事情的确需要证实啊……」埃勒里喟叹出声,「我真正无法释怀的是,我实在没办法接受马可一身裸露这个事实,这就像瓦格纳式的主乐调老钻在你脑子里赶不去一般,法官,这里头其实隐藏着极微妙的一点。」
「我的孩子,所谓微妙不微妙还不是你搞出来的,」法官断然地说,边思索边迈着大步,「绝大部分问题的答案本质都是单纯的。我不否认这的确是很困扰人的谜题一桩,不管凶手是男是女,他为什么在百忙之中还要抽空脱掉被害人的——」法官摇着脑袋。
「嗯,是啊,那的确是得花相当一番工夫的,」埃勒里思考着,「你有过这样的经验,替一个睡着或失去知觉的人脱衣服吗?我有,而我绝对敢向你保证,这做起来可不像想的那么容易,你有一堆麻烦,比方说手啊脚啊等部位得花力气对付,没错,真是得花一番工夫,这样一番工夫不可等闲视之,尤其在那样一种特殊时刻,又看来并非有什么必要或非做不可的理由。当然,他是有办法不用解开披肩就脱掉马可的所有衣物,因为披肩没袖子的困扰问题;也可能是先脱掉披肩,剥了马可全身衣物,再把披肩给系回去,但终归而言为什么非脱他的衣服不可?同样地,为什么非脱他衣服但非留着披肩不可?现在我满脑子想的正是这个,尽管我们可以先接受马可是一手写信一手抓着手杖这事,但凶手要脱他衣服时,不是一定先得拿下他的手杖吗?也就是说,我们所看到的马可手上的手杖,必然是凶手再放回去的——一个愚蠢无意义的举动。因此,这必然隐藏着一个必要的理由,为什么?为了什么目的?纯粹是故布疑阵吗?我想得头都痛起来了。」
麦克林法官良久才搭腔:「从表面来看,我承认,这一点道理也没有,尤其是脱掉衣服这部分,至少我可以说,一点也不符合正常的道理。埃勒里,对我个人而言,比较正确的想法是,别用凶手是某种异常的、变态的或精神失常的理由来解释。」
「如果说凶手是女的——」埃勒里梦吃般说道。
「胡说八道,」老绅士不高兴地打断他,「你不会真这么认为吧!」
「哦,是吗?」埃勒里冷笑出声,「我很清楚地察觉到,你自己在某种程度上也想到这类可能,毕竟,我们无法把这样的可能排除开来。我知道你是长年上教堂的虔诚之人,但不管怎样,这有可能纯粹是精神患者犯的案,如果真这样,那就浮现出一个有着性爱牵扯但被遗弃的女性了……」
「你满脑子肮脏东西。」法官低咒着。
「我满脑子逻辑,」埃勒里反驳,「当然在此时我也承认,从现阶段所显示出的一些事实来看,并未确实符合如此的精神病患者理论——主要在于我们看不出凶手有如此迹象……当然,如果你乐意的话,我说是女性凶手。」至此,埃勒里又一叹,「好吧!至于那个叫宾菲尔德的好朋友又是怎么回事?」
「啊?」法官叫了出来,但戛然而止。
「宾菲尔德,」埃勒里好整以暇,「你当然不可能这就忘记这个宾菲尔德吧,鲁修斯·宾菲尔德,法律顾问,纽约市公园路十一号?刚刚你那样子实在是孩子气到极点。」
第五章 诡异宾客之屋
他们发现整个天井空无一人,只除了两名看来无聊到极点的值班警员。他们继续尾随着墨莱跨过这片石板地,走到一个摩尔式拱廊,由此进入另一个小回廊中,此处,墙上是传统阿拉伯式的蔓藤花纹,底部护墙板则是上釉的彩瓷。
「光看外表,你实在看不出我们这位大财主有如此的东方美学品味,」埃勒里说,「很显然,他是刻意要他的建筑师建造出这么一幢带摩尔风味的西班牙宅第来,这颇像弗洛伊德。」
「我常常很好奇,」老绅士没好气地说,「你怎么可能睡起觉来打鼾也如此甜美响亮——这么多刁钻古怪的念头在脑子里。」
「而且,」埃勒里没理会,他顿了一下,伸手摸摸一块红、黄、绿三色的鲜艳瓷砖,「我很怀疑,如此的撒拉森氛围中——再调以如此的火热西班牙气味——依然对日耳曼式的沉静心灵发生不了什么作用,正如湿柴点不起热火一般。我们这里显然就有一个标准的欧美女性典型,比方说,康斯特布尔太太,她……」
「进来吧,两位,」墨莱探长烦躁地说,「我们还有一堆活儿等着干。」
他们走进的房间是相当宽敞的一间西班牙式起居室,让人仿佛从乡下农庄一步跨入中世纪的卡斯蒂利亚王国一般。人已到齐——康斯特布尔太太,朦胧天光中愈发显得苍白,原本惊惧常驻的眼睛如今小心地眨巴着;慕恩夫妻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