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物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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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不知道自己是什么时候睡过去的。当我醒来的时候,天已经很亮了。王艳坐在电脑前,阳光落在她的身上。我揉揉眼睛问她,小学同学呢?她说,出去了!她问我,你要不要自己来。我说,还是你帮我吧。我去喝了点水,然后坐到王艳身后,突然发现小胖妞已经显得有些爱上“我”了。    
    小胖妞的头像飞快地闪动着。她说,我想跟你见面啊!王艳说,好吧!她得意地回头朝我扬了扬头,怎么样!她兴奋地说。你能肯定这个小胖妞就是咱们认识的那个么?我问王艳。她说,是的,我肯定。跟小胖妞说定了地址后,她站起来,细细地打量了我一下,顺带帮我整理了一下衣服,梳了梳头发,她说,你去吧,一切都会顺利的。我点了点头。当我走到门口的时候,她突然问道,你是不是老早就爱上小胖妞了?我回过头,犹豫了一下说,是的。我看见她迅速地把脸扭到了另外一边。    
    不得不承认,王艳是个高手。在这里我告诉你,如果你喜欢一个女的,那么你就找另外一个女的跟她用QQ网恋吧,就像王艳说的,只有女人才真正了解女人。她会让她爱上你的。我跟小胖妞发展的极为顺利。    
    过了没多久,小胖妞把她租的那间房子退了,跟我住到了一起。她实在是太棒了,脱了衣服一点儿也看不出她胖。她看上去比王艳性感多了。我们躺在床上。我突然想了起来,问她,你家里为什么每天都有那种声音传出来呢?她问我,哪种声音?我说,就是叫床声啊?她突然红了脸,说,那是我在看毛片。过了会她又说,你知道不知道,你跟王艳每天都搞出很大的声音来,我睡不着觉,只好看毛片,并且把声音开得很大。我也笑了起来。    
    说老实话,我真的很喜欢小胖妞。她现在逢人便会讲一讲跟我网恋的故事。说到关键处,她就会看着我问,是不是这样的呢?事实上跟她网恋的并不是我,而是王艳,但是我仍然点点头说,是的,就是这样的。    
    就在昨天,我突然接到了王艳的电话。我已经好久没跟她联系过了。她在电话里默不做声。你怎么了?我问她。我发现自己跟做了一场梦似的!她说,我也许根本就不爱你的小学同学,我觉得情况变的糟糕起来。我说,那没事,当你喜欢上那个男的的时候,我帮你用QQ搞定他。她突然开始哭泣起来,说,好吧,好吧。完了她又问我,你现在跟小胖妞怎么样了?我说,很好啊。这时候,小胖妞叫我吃饭。我跟王艳说,我得吃饭了。她叹了口气说,好吧,你去吃吧。我正要挂电话,她突然叫道,别挂,我问你一个问题。我说,好吧,你问吧。她问道,你相信网恋么?当时是早上8点多,我拿着电话站在房子里,阳光落在我的脸上,我看到小胖妞正把饭从厨房端了出来,她小心翼翼地移动着,抬头看见我在看她,朝我微笑了一下。王艳又问道,你相信么?我毫不犹豫地说,相信。    
    (梁祝)    
    


第三部分第3节 你是我最痛的肋骨

    时间:2003年9月9日    
    对象:凯歌    
    年龄:31岁    
    职业:酒吧老板    
    地点:凯歌的酒吧    
    和凯歌相识纯属意外。    
    生日那天我和几个朋友去五大道上的一家酒吧庆祝,一个写着我名字的大蛋糕摆在桌子上应景,酒吧的老板拿着一支红酒走过问我们今天是谁的生日。我说是我的生日,他把红酒递给我,说这瓶他请客。我请他坐下喝一杯,他说忙完了再过来。    
    酒至半酣,他拿着一瓶杰克丹尼过来了,很随意地往那里一坐,不怎么说话,只是不停地招呼我们喝酒,眼睛毫无目的地盯着蛋糕。忽然他问我:“你就是××?经常在报纸上发表文章的那个?”我说是。他哦了一声不再说话,直觉告诉我他是一个有故事的人,额头上几道纵横交错的疤痕在酒精的刺激下显得格外触目惊心。    
    他说他叫凯歌,今天也是他的生日。这是一个巧合,更加巧合的是,他最爱的女人(或者女孩?)呼呼,也是今天的生日。他希望我可以把他的故事写出来,因为他希望呼呼有一天可以看到,他希望她能知道,无论时间如何变迁,无论发生什么事,她都是他身上那根最痛的肋骨。他不知道自己什么时候才能有机会有资格对她说出这些。    
    爱的最高境界,是知道什么时候应该放弃。    
    “这是我OICQ签名里的一句话。”凯歌吸了一口烟说。    
    一场不伦之恋让我有了心已死的感觉    
    “和萍有那种关系是我没想到的。”凯歌神经质地摸了摸自己的额头说。    
    萍是我的表舅妈,辈分虽大,却只比我大八岁而已。那时我刚从学校毕业,正巧我在台湾的表舅来内地投资开娱乐城,我就顺理成章地成了总经理助理。而总经理,就是比表舅小25岁的萍。    
    表舅经常不在家,我想萍一个人不容易,所以没事就去帮她干点活。一来二去的,辈分忽略了,没有外人的时候,我们都称呼名字。    
    “也说不清当时是一种什么感觉,只是觉得她身上特别好闻,总想呆在她身边闻她身上的味道。”凯歌把杯子拿到嘴边,却没有喝,盯着琥珀色的液体,然后突然不好意思地笑了一下说,“我不知道是不是每个小男生都有这种情节,就是喜欢年纪比自己大的成熟女人。我看现在挺流行‘姐弟恋’什么的,说的是不是这种心态?”    
    “我们发生关系了。”他停顿了一下说。    
    “她是我的第一个女人。”他补充说。    
    “男人的第一次其实像女人一样珍贵,我到现在还能把我那个笨样记得清清楚楚。以前我也到同学家看过黄色录像带什么的,可真的做起来,还是萍帮的忙。说实话,我真挺不好意思的。”凯歌的脸当真红了一下,一闪即逝。    
    和萍在一起的时候,我没想过将来,只是偶尔觉得有点对不起表舅。表舅来的时候,我是他的好外甥好职员,给他拎包开车。可是有一天,当我透过反光镜看见表舅亲萍,把手伸进她的衣服里时,我竟然涌上一股无名火!我猛地来了一个急刹车,表舅的头磕在椅背上,我看到了萍的眼睛。    
    “你知道她的眼睛里写着什么吗?”凯歌恨恨地问道,任何人都可以把那种眼神理解为愤怒。“她怪我‘不懂事’,她怪我不配合她,她觉得我已经‘人财两得’了就不应该嫉妒,她要我和她一起演好这场戏!她已经给我选好了位置——我是她的‘小白脸’!”    
    凯歌把杯中酒一饮而进,杯子重重地放在桌子上。接下来的是属于凯歌一个人的沉默,一种压抑的耻辱,然后,他的声音变得平静了——    
    是的,我承认,在物质方面萍已经给我很多了,和我的同学比起来不知强多少倍!可我一点都高兴不起来,没有任何成就感。除了在聚会完了买单的那一刹那,我才知道有钱确实是一件不错的事,其余时间,我永远都觉得比别人矮一头。别人都是拉着女朋友的手,而我呢?我永远都要站在萍的身后,走到哪里都要牢记她是我的老板!一个男人如果活在一个女人的阴影之下,那他还有什么尊严可谈?他还算是个男人吗?    
    我跟萍摊牌了,要么她离婚和我结婚,要么我们就分开,从此过正常人的生活。那时我已经27岁了,家里给我介绍的女朋友都被我以各种理由拒绝了,我不想让萍不高兴,可她却从不为我想,不想想我这种当“王八”的滋味有多么不好受。    
    萍说,你要找女朋友我不拦着你。可当我真找到一个女朋友的时候,萍就不高兴,大喊大叫砸东西,见我没有回心转意的意思,她就跪在地上求我。我心软了。    
    我对家里给介绍的女朋友丽丽说分手,当时我们已经交往两个多月了,有了点感情。丽丽表现得很平静,也没问我为什么,只是对我说:“如果有一天你后悔了,你就来找我。”我当时没往心里去。可我真的没想到,丽丽真的会一直等着我。更没想到,在我发生了那么多事情之后,她还会一如既往地包容我,成为我的妻子。    
    凯歌和萍在一起“鬼混”了四年,这四年就像一张咿咿呀呀的老唱片,终于等到了播完的那一天。1999年的圣诞节,表舅说好了不回来,结果却突然回来了。他可能是想给萍一个惊喜吧,结果却是有惊无喜。当他推开浴室的门,他看到的是他的妻子正和他的外甥洗鸳鸯浴。    
    说完,凯歌的脸上浮现的冷笑,一种快意的恶毒。看着他扭曲的伤疤,我希望是我理解错了。    
    不知道萍用了什么方法,表舅竟然原谅了她,我说不出是一种什么感觉。为了避免尴尬,我主动离开了娱乐城。萍也没有再找我,表面上,一切似乎真的结束了。之后我去了一趟香港,买了一部东芝笔记本电脑,没事在家打游戏,偶尔也上上网。有一天我路过娱乐城的时候,发现那里已经换了招牌,一打听,表舅把它卖了,带着萍回了台湾。我才知道这一页真的算是翻过去了。    
    我想到了丽丽,因为寂寞。但是丽丽很高兴,我几乎没费什么事就把丽丽带回了家。我们同居了。    
    那是一段淡而又淡的日子,我什么都不做,每天只等着丽丽下班回家做饭。她是个护士,很会照顾人,我心安理得地享受着她为我做的一切,没有任何感觉。直到某一天,萍出现在我面前,哭着要和我重修旧好。为了萍,我赶走了丽丽。因为我觉得我还是爱萍的,现在她肯回头了,我要给她机会。    
    萍变了,平时抽烟喝酒的她都戒了,还要我也戒。我怎么着都无所谓的,随她好了,只要她能高兴。我真的不知道自己爱萍什么,情还是欲?在那方面,萍确实是一把好手。有关那段时间的回忆,全部都在床上。    
    也就三个月的时间吧,萍突然消失了,所有的东西都在,只是空气中再也呼吸不到她的气味了。她走了,没有给我任何一个理由。我骑着摩托车失魂落魄地上街,结果和迎面开来的一辆大卡车撞上了。据当时围观的人讲,我只说了一句“我疼”。是肉疼还是心疼?我自己已经不知道了。    
    我在医院昏迷了整整四天,醒了以后只觉得头疼,再后来,我的脸上就留下了这些疤,一共57针。丽丽一直守在我的身边,我当时就想,我以后再也不能辜负她了。    
    萍也不是什么都没留下就走了,我的卡上多了30万,我想肯定是她留下的。后来听亲戚们说,表舅的独生子得急性尿毒症死了,萍很争气,又给他生了一个儿子。我听了心里一惊,偷偷算了一下日子,什么都明白了。难怪萍要我们戒烟戒酒,难怪她会给我留下30万,她是来“借种”的!    
    “一场莫名其妙的爱情,让我得到了不少,伤疤、钱、难以谋面的儿子、丽丽、一种遭受愚弄心死的感觉。”凯歌的声音飘得远远的。“如果这也算爱情的话。”他说。    
    我们能够伤害的,永远是那个最爱你的人    
    出院以后,我想干点事了,就和另外两个朋友合伙把一个迪厅盘了下来。为了迪厅开张的事,我每天忙得胡说八道的,闲下来的时候就上网聊天。    
    那时我的注意力已经从游戏转移到了聊天上,打开OICQ同时在线的好友能有十几个,不过我还是最喜欢和一个叫“香兰”的女孩聊。刚开始的时候我开玩笑问她是不是姓李,因为张学友有一首歌叫《李香兰》,我最喜欢听的。她说她不姓李,但她也喜欢张学友。    
    虽然没有见过香兰,但我想她一定是那种小巧玲珑型的女孩子。她善解人意,在某些问题上又固执得要命,任性得可爱。我很欣赏她,当然说喜欢也一点不过分。喜欢上一个网友没有什么稀奇的,那时候不是流行这个吗?我只是很奇怪这么好的女孩怎么会没有男朋友,为什么我每次上线都能看到她?难道她是“恐龙”?    
    “我头上的疤让我‘破相’了,可是你得承认我还是很帅的!甚至这疤有时还会让我显得很有个性。”    
    说到这里,凯歌忍不住小小地得意起来。我认真地看着他,几近光头的发型、整齐的胡子、漂亮的肌肉、几道疤痕确实给他增加了几分硬汉气质,很像《黑客帝国》里的基诺·里维斯。他似乎是情不自禁地给我摆了一个Pose,我从他的眼睛里读到了一个感觉不舒服的信息——女人,只要是他想要的,他都可以得到。    
    “所以,我很好色,我觉得自己有权利好色。”凯歌坦白地承认,“所以我不想见香兰,也不想要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