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恋物语





!   ?br />     “所以,我很好色,我觉得自己有权利好色。”凯歌坦白地承认,“所以我不想见香兰,也不想要她的照片,我宁愿自欺欺人,让自己觉得我是在和一个美女聊天。香兰也是一个识趣的姑娘,她也不提打电话见面的事。我们彼此虽然都知道手机号码,但也仅限于发短信,通知对方自己已上线。另外一个不想见面的原因是,我把自己的事情对香兰说了很多,都是实话,我不想她把我和现实中的凯歌重叠起来。网络是一个比心理医生更好的东西,更多的时候,我们需要的只是无负担地倾诉。我信任香兰,因为她属于网络。”    
    有半个多月没见到丽丽了,而我竟然才发现。我给她单位打电话,他们却告诉我,丽丽早就辞职了。    
    这个消息让凯歌很意外,我却没从他脸上看到任何“意外”的神情。也许人都已经学会了对爱自己的人残忍。    
    一个月后,我见到了丽丽,她瘦了很多。我没有心疼,反而责怪她辞职都不告诉我一声。当然,后来我才知道,那一个月丽丽住院了——她怀孕了,宫外孕。因为是护士,所以发现得早,没有生命危险,但是一侧的输卵管切除了。而她另一侧的输卵管因为先天性的不畅通,以后怀孕的机会很小。我之所以到现在还没有和她领结婚证就是因为我妈不同意,嫌丽丽不能生孩子,她就把户口本藏起来了。《婚姻法》不是改了吗?等我再多赚点钱,我就去和丽丽登记,那样谁也管不了我们了。    
    可是当时我并不知道这些,我只是……唉,我也说不清为什么,我就是对丽丽爱不起来。看着她忙里忙外地给我收拾房间,我却觉得心烦。我给香兰发短信,告诉她我上网了,十几秒之后,我从丽丽的包里听到了手机的响声。    
    “我从没想过丽丽会有手机,我对她并不关心。我更没想到丽丽会是香兰,我觉得那是对我的侮辱。这种侮辱,甚至比萍的‘借种’来得还要让我难堪。萍至少还在表面上保留了我的尊严,而丽丽呢?——我看着丽丽手机上,我刚发出去的那行字,我觉得我的太阳穴一跳一跳的,我回过头,看见脸色更加苍白的丽丽——我笑了,你能想象吗?我竟然笑了!我晃着手机对丽丽笑了,我说,香兰,你觉得好玩吗?”    
    你以为是在对一个素不相识的人倾吐心声,你以为你的隐私是安全的,你以为你还可以坦然地面对现实,结果却像个傻×一样地拿着一片树叶,以为别人什么都看不见,光着屁股跳摇摆舞!    
    她什么都知道!她知道我和萍的事,她知道我曾经有多么的傻×,她知道……啊!这些还全他妈的是我告诉她的!我真想大喊几声!我恨她!一个男人最重要的是什么?不是事业,不是性能力,而是他在一个女人面前的尊严!    
    出乎丽丽的意料,这次我没赶她走。我像一个泼皮无赖,反而变本加厉。反正我在她面前已经没有衣服可穿,那么就索性让她见识一下不穿衣服的丑陋。    
    “想知道一个混蛋是什么样子的吗?坐时间机器回到2000年,看看那时的我,你就知道‘混蛋’当什么讲了。我强迫丽丽天天呆在我身边,我要她看着我上网,每当我成功地钓到一个小姑娘,我都要恶狠狠地问丽丽——她是不是你表妹啊?”    
    2000年,我的生意很好,买了一辆本田,成了一个标准的成功男人。我对那些小女孩是有魅力的,只要她们肯见我,我就有本事把她们带上床。我甚至当面对丽丽说,今天晚上我要带人回来,你回你妈那儿吧!    
    “我的无耻是如此赤裸,网络完全成了我滥交的媒介,我为什么要这样?我在报复谁?谁可以给我一个答案?不是有句话嘛:愈快乐,愈堕落。我就是那样的。”    
    凯歌的真诚让人觉得冷,我不是小黑屋里的神父,但我却听到了一个男人的忏悔。我宁愿相信那是忏悔,对丽丽的忏悔。可惜,他认为自己身上最痛的那根肋骨是呼呼,一个从网络中走来的女孩。也许,我不应该妄用“可惜”。    
    气氛沉闷得让人想喊叫,凯歌放上了《李香兰》:一夜放纵,告知我难寻你芳踪。回头也是梦,仍似被动。逃避凝望你,却深印脑中……这是为谁唱的?    
    


第三部分第4节 上帝交还我他曾经拿走的东西

    呼呼跳进凯歌的生活是一种必然,但凯歌宁愿相信那是一种缘分。在他孜孜不倦的“聊天室猎艳生涯”中,遇到呼呼应该觉得意外吗?    
    “‘好玩’是呼呼的口头禅,标准的小女孩用语,什么事在她那里都会变成好玩的。”凯歌的脸上慢慢有了笑意,温柔的、甜蜜的,这是除了冷笑、苦笑之外的柔情。    
    我很快弄清了她的底细,20岁,身高一米六三,体重46公斤,长得有点像节目主持人胡可,在外语学院上学,想在暑假打一份工。我顺水推舟地说可以给她介绍工作,她不相信,老是给我引用她同学说的话,什么网上骗子多之类的。我说你可以到我迪厅来,我骗你的话,你可以扭头就走。我把手机号码打在屏幕上,我相信她这样的小女孩一定会记下来的。    
    结果?结果当然是我猜错了,我太自以为是了!我甚至自以为是地从不找任何人要电话号码,因为我总是相信她们会主动打给我的。    
    呼呼小心翼翼地问我OICQ号码,我说“小心翼翼”一点也不夸张。在她眼里,我俨然是一个“大老板”,因为她问我:“您能把您的QQ号码告诉我吗?”    
    哈!我差点没笑出声来!她说“您”!她竟然在网上说“您”!老实说,她引起我的兴趣了。    
    我把号码给了她,等着她来加我。结果她莫名其妙地离开了聊天室,我没等来她。    
    我是一个习惯从网络泄欲的人,你骂我是流氓也无所谓。现在哪个男人不这样?但呼呼还是在我这颗玩世不恭的心里占了那么一小角。是的,潜意识里,我竟盼着她来加我。我后悔没找她要OICQ号码,后悔没要她的电话,后悔就让她那么跑了。有足足两天的时间,我无时无刻不挂在线上,等着OICQ陌生人呼入的小喇叭图标闪烁。也许是我的自大,也许是呼呼让我觉得新鲜,也许是……咳,管它是什么!我又不是心理医生,分析那么多干吗?我只知道,我在等着她。那种等待让我觉得自己可笑,可我一边清醒地骂着自己别玩了一辈子蛇最后让蛇给咬了,一边还要这样情不自禁地“可笑”下去。    
    大约四五天之后,我收到了呼呼从网上发来的信息。她留言说,您还记得我吗?我是呼呼,上次我那老网吧的机器太破了,突然掉线了,今天我才来。    
    我点了她的“详细资料”上面写着:你可以很丑,但你必须温柔。我玩味着这句话,想到她告诉我她的同学形容一个人长得丑,用了“酷似车祸现场”。我笑了。    
    他笑了,他确实笑了,笑得还很羞涩甜蜜,额头上的伤疤也开出花来。    
    我喜欢和呼呼在网上聊天的日子,我们东一句西一句地闲扯,她讲她的男朋友、她的同学、学校里的老师,她还告诉我她同宿舍的女生晚上出去做“小姐”。    
    我在电脑这头微微地笑着,我一直是笑着的。我能想象出一个眨巴着大眼睛的女孩,用一副在说天大的机密的口吻来和我说话,那是天真的、没有掉进现实染缸的表情。萍是风情的,但她太世故,太狡猾了。丽丽是温柔的,具备一切贤妻良母的美德,她无所畏惧地刺探我的一切,又包容我的一切,她的爱真挚又难以接受。惟有呼呼,她……怎么说呢?她是个精灵!她总能让我情不自禁地笑出来。我的小精灵!    
    2001年,迪厅的生意开始走下坡路,我贪玩的心也收敛了许多,每天都趴在网上等呼呼。我对她的行动简直无所不知,她考试了,她买了一条新裙子,她为了减肥试着一天只吃苹果,她和男朋友吵架了……而我,因为有“香兰”的前车之鉴,再也不会对什么人谈萍了。    
    我要补充一点,那就是我和丽丽的关系。在外人眼里,我们已经是一对“老夫老妻”了。除了化名上网和我聊天那次,我几乎挑不出她任何毛病。而且,在外面混惯了的我,知道有个“妻子”是多么重要,她可以帮我挡掉很多别有目的的女人,而有时,“已婚”的身份甚至更能吸引某些女孩。    
    呼呼的出现,让我的生活变得格外平静而有规律,我已不由自主地跟上她的节奏,被她的学习、生活时间所支配。有时站在二楼的办公室外,看着舞池里那些女孩疯狂地扭动自己的身体,我就在想,她们哪一个是呼呼呢?    
    你是我最痛的肋骨    
    凯歌点燃了白色Marlboro香烟盒里的最后一支香烟。    
    “你知道Marlboro是什么意思吗?Man Always Remember Lovely Because of Romantic Only。 ”不着头脑的一句话后,凯歌把自己深深地埋在了烟雾中。    
    一天,呼呼突然问我,你的电话号码换了吗?我说没有,她说,那我给你打过去,你方便接吗?我说没问题,随时都可以。但我的双脚却莫名其妙地走到了阳台上,心里忐忑不安地等着手机响起。这是呼呼第一次给我打电话。    
    呼呼的声音很细,像个小蚊子。她吞吞吐吐地问我晚上有时间吗,她要见我。我当然有时间了,但我不明白在网上认识半年多了,她怎么到今天才要见我,而且还这么突然?    
    本能告诉我不要问,答案未必就是我想听的,何况我不是一直想见她的吗?多少次我要和她通电话要见她,她都像只小兔子一样地避开我,我怎么能够放过这个机会?我们约在她上网的那家网吧见面,呼呼说她穿着一件白色的夹克,坐在19号机器前等我。    
    我飞快地穿好衣服,还喷了点古龙水。丽丽默不作声地看着我,我想装出一副去迪厅的样子,但是骗不了她。这么多年的聚散离和,她怎么可能不了解我?她的表情是麻木的,没有表情。我又“活动”了,我又开始活动了!凯歌还是“狗改不了吃屎”,他还是那么花心!    
    一路上,丽丽的脸和对呼呼外表的设想轮番占据我的脑海,最终还是呼呼占了上风。我停好了车,尽量让自己的脚步稳当一点,像个快30的人,可心里那种紧张的感觉,就像第一次和萍发生关系时一样,难言的紧张。网吧里乌烟瘴气的,黑压压坐满了人。我并不急着找呼呼,而是要了一台机器上网。很巧,20号机器空着,我走了过去。    
    呼呼比我想象的要可爱得多,也要小得多,看上去还像个中学生。她坐在那里,不时地看一眼手表、揉揉鼻子、喝一口面前的鲜橙多,我脑子里突然蹦出来一个形容她那神情的词——好玩!    
    我心里踏实了,反而不急着和她打招呼,而是坐下来上网,用眼角的余光观察她。她看到QQ上我的头像亮了,先是一愣,接着噼里啪啦地打出一行字——你这个死人在哪儿呢?我不忍心再逗她,告诉她我就在她旁边。她嗖地一下抬起头,眼睛漫无目的地搜索了一圈,然后才落在我脸上。她又愣了,然后慢慢地浮起一个微笑,是嘴角微微牵动的一种笑,胸有成竹的样子。    
    “你长得还真是够车祸现场的啊!”她发过来信息说。    
    在网吧里我们一直没有说话,相隔不到半米的距离,却一直用QQ聊天,商量一会儿去哪儿。她快活得像只小麻雀,让我觉得自己对她来讲,真的很重要。我决定在一秒钟之内爱上她。    
    晚上,我带呼呼去了我的迪厅,看到里面的服务员对我毕恭毕敬的样子,呼呼难以置信地问我:“你真是这里的老板啊?”我捏着她的小手,有种很夸张的满足感。    
    只有两个人的KTV隔音效果很好,把外面吵闹的音乐挡在门外。我问呼呼为什么今天突然想起和我见面来了?她说想见就见了。我拉着她的手,她没有缩回去。我亲她的手,她没有拒绝。我凑到她的唇边,她显得有些紧张,但没有躲开。我克制不住自己,我说:“呼呼,我要你,现在就要你。”她半推半就地接受了。至此,我们见面还不到两个小时。    
    一切都发生得那么快,我从来没有这样轻易“得手”过,这幸福来得太不真切了。    
    穿好了衣服,我也想好了“将来”,我决定在呼呼学校附近租一套房子和她同居。毫无疑问,我喜欢她,她也肯定是喜欢我的,否则我们不可能这么快就这样了。我相信她一定会同意我这个决定的,我可以供给她生活中所需的一切,她所要做的,仅仅是让我在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