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





制度出现以前,不曾有过后继的政治方式,而政治社会一旦建立,氏族组织便被推翻了。其中间阶段都是过渡性的阶段,自始至终仍保持着军事民主制,只是个别地方有些僭主仗着篡夺手段暂时改变此种制度而已。易洛魁人的联盟基本上是民主制的,一则因为它是由许多氏族组成的,而每一个氏族都是按共同的民主原则组织起来的,这不是民主制的最高型范,而是民主制的原始型范;再则因为各部落仍保持自治之权。易洛魁联盟曾征服过其他部落并使之处于臣属地位,例如对特拉华部就是这样;但是,被征服者仍然受自己的酋长们统治,而对于易洛魁联盟的力量则并未有丝毫增加。在这种社会状态下,想要把操不同语言的各部落联合在一个政府之下,①或者想要使被征服的臣属部落除了表示臣属以外还能贡献什么利益,那都是不可能的。    
    以上关于易洛魁联盟所作的阐述,虽然远远没有把情况说透,但已足以解答我目前所讨论的问题了。易洛魁人是一个生气蓬勃而聪明颖悟的民族,其大脑体积接近于雅利安族大脑体积的平均数字。他们在演说时雄辩滔滔,在战争中勇于报仇,性格坚强不屈;他们已在历史上占有光辉的地位。如果说他们的军事成就由于野蛮战争的暴行而失去光彩,那么,他们在彼此之间的关系上却体现了人类某些最崇高的美德。他们所组成的联盟应被视为英明智慧的伟大结晶。组成联盟的一个公开目的就是维持和平;先将他们的部落联合于一个政府之下以消除战衅,然后再结合其他同名同系的部落以扩大联盟组织。他们曾敦促伊利部和中立部参加联盟,因这两部拒绝参加,才将它们驱于境外。对于最高级的政治问题具有这样的见识,其智慧殊堪钦佩。他们的人数并不多,但他们把大批有能力的人选上了显要的地位。这一点也证明了他们是人类中的优秀分子。    
    由于他们的地理位置和军事力量,他们在英法两国争夺北美霸权的过程中起了相当大的作用。在殖民运动的第一个世纪中,英法双方的实力和资源大致不相上下,法国在新大陆建立帝国的计划之所以崩溃,很大程度上是由于易洛魁人造成的。我们知道了氏族在其原始形态下的情况,并了解到它作为一种社会制度的单元具有何种能力,就能更好地理解我们尚未加以考察的希腊人和罗马人氏族。我们将会发现,当希腊人和罗马人整整地多经历了两个文化期、取得了更多的经验而出现在文明社会的大门前时,他们当中也有着与易洛魁人相同的政府体系,这种政府也是按氏族社会的氏族、胞族和部落组成的。在他们当中,世系已经以男性为本位,财产继承权已经归于所有者的子女而不归同宗亲属,家族这时候也已经采取专偶制形态了。财产的增长这时候已经成为一种可以左右一切的因素,而聚居于城郭之内的人口也不断增多,这两者慢慢地显示出需要有第二个伟大的政治方式,那就是政治社会。当社会的发展趋近于文明之域时,旧的氏族制度已不复能适应社会的需要。在希腊人和罗马人的头脑中,遽然出现了一个以地域和财产为基础的国家观念,在这种观念面前,氏族和部落行将消灭。在实现第二种政治方式之时,必须以乡区和市区来代替氏族,以地域制代替氏族制。氏族的消亡与有组织的乡区的兴起,大体上可以作为野蛮世界与文明世界的分界线,也就是作为古代社会与近代社会的分界线。    
    


第三部分加诺万尼亚族系其他部落中的氏族(1)

    美洲土著的分类———印第安人诸部落中的氏族,他们的世系规律和继承规律———一、荷德诺骚尼诸部落———二、达科他诸部落———三、海湾诸部落———四、庞尼诸部落———五、阿耳贡金诸部落———六、阿撒巴斯卡…阿帕齐诸部落———七、西北海岸诸部落———爱斯基摩人是另一族系———八、萨利什、萨哈普廷、库特尼等部落———九、首首尼诸部落———十、新墨西哥、墨西哥和中美的村居印第安人诸部落———十一、南美的印第安人诸部落———在加诺万尼亚族系中大概普遍存在氏族组织    
    当美洲若干地区初被发现时,人们见到土著正处于两种不同的状况下。第一种是村居印第安人,他们差不多专靠园艺为生,处于这种状况下的有新墨西哥、墨西哥、中美以及安第斯高原上的部落。第二种是无园艺印第安人,他们依靠渔猎和面包薯为生,处于这种状况下的有哥伦比亚河谷地带、哈得孙湾区、加拿大部分地区以及美洲其他几个地方的印第安人。介于上述这两种印第安人之间的则有半村居、半园艺的印第安人,他们从一个极端逐渐转变到另一个极端;处于这种状况下的有易洛魁人、新英格兰和弗吉尼亚的印第安人、克利克人、乔克塔人、切罗基人、明尼塔里人、达科他人和邵尼人。所有这些部落在武器、技术、风俗习惯、发明、舞蹈、房屋建筑、政府形式和生活方式等方面都同样地具有一种共同的心理特征,并通过他们广阔的分布范围反映了从同一个原始观念出发向前顺序发展的几个阶段。我们的第一个错误在于对村居印第安人比较进步的水平估计过高;我们的第二个错误在于对无园艺印第安人和半村居印第安人的水平估计过低;由此并产生了第三个错误,那就是,将这两者区别为两个不同的种族。当他们分别被发现时,他们的状况确有显著的差异,因为,有一些无园艺印第安人处于高级蒙昧社会,介于两极之间的部落处于低级野蛮社会,而村居印第安人则处于中级野蛮社会。现在,关于他们出自同源的证据已经多到使这一点无可置疑的程度,尽管这个结论尚未得到普遍的承认。至于爱斯基摩人则属于另一族系。    
    我在先前所写的一部著作中,介绍了约七十个美洲印第安人部落的亲属制度;根据他们共有同一制度的事实,以及这种制度出自同源的证据,我大胆地宣称他们应列为人类的一个单独的族系而名之为加诺万尼亚族系,意即“弓矢之族”。①我们对原始形态的氏族的属性已经研究过了,现在要说明的便是氏族制在加诺万尼亚族系诸部落中的流行范围。在本章中将详细叙述这些部落的组织,但仅限于列举每个部落中氏族的名称,以及他们的世系规律和有关财产、职位的继承规律。必要时再作进一步的说明。我们所要确定的主要之点在于他们当中是否存在氏族组织。在这些部落中,无论何处,只要发现有氏族制度,则其一切基本特点都与易洛魁人的氏族相同,所以就不需要对这方面再作说明了。凡未作否定说明者,即可理解为作者已从印第安部落或其某些成员那里确知其存在氏族组织了。诸部落的区分依照《人类家族的亲属制度》一书中所采用的方法。    
    一、荷德诺骚尼诸部落    
    (1)易洛魁人易洛魁人的氏族已如前述。②    
    (2)维安多特人这个部落是古代休伦人的残部,他们由下述八个氏族组成:③    
    1。狼氏2。熊氏3。海狸氏4。龟氏5。鹿氏6。蛇氏7。豪猪氏8。鹰氏    
    世系由女方下传,氏族内禁止通婚。首领或行政酋长的职位由本氏族继承,但在氏族成员中进行选举。他们有七名首领和七名军事酋帅,鹰氏族现已绝灭。首领职位兄终弟及,或由舅传甥;但军事酋帅之职则用以酬赐有功勋者,并不世袭。财产在氏族内继承,因比,子女从父亲那里得不到任何东西,但他们继承母亲的财物。以后凡遇到叙述这项规律时,应理解为未婚者与已婚者统统包括在内。每一个氏族均有权选举和罢免其酋长。维安多特人与易洛魁人分离至少已有四百年了,但他们还有着五个共同的氏族,不过其名称或已改变,以至无从辨认其为同一氏族,或某个氏族已用这样那样的新名称代替了旧名称。    
    伊利部、中立部、诺托维部、图特洛部①和苏斯魁罕纳部②现已绝灭或被纳入别的部落,他们也都属于荷德诺骚尼人这一支。我们可以推定他们也是按氏族组织起来的,不过事实证据已经找不到了。


第三部分加诺万尼亚族系其他部落中的氏族(2)

    二、达科他诸部落    
    美洲土著的这一大支包括了一大批部落。当他们被发现时,他们已分成了若干集团,他们的语言已分成了若干种方言,但是他们的居住地区大体上仍连成一片。他们占居密西西比河上游的水源地带和密苏里河两岸之地,范围达一千公里以上。易洛魁人及其同支各部落很可能是从这一支人分出去的支派。    
    (一)达科他人或苏兹人达科他人现在大约包括十二个独立的部落,他们一直听任其氏族组织趋于消灭。看来基本上可以肯定他们曾经有过氏族组织,因为他们的近亲密苏里诸部落现在就是按氏族组织的。他们有一些以动物命名的社,类似于氏族,但氏族现已不存在。卡佛于1767年在他们那里住过,据他说:“印第安人的每一个单独的集团都划分为若干群或若干部,这种群或部在其所属的族类中形成一个小团体。一个族类具有某种特殊的标志,以区别于另一族类。同样,每一个部也有其自己的徽号,人们就用这个徽号来称呼它,例如:鹫部、豹部、虎部、野牛部等等。瑙多维锡人〔苏兹人〕中,有一个群以蛇为徽号,另一个以鳖,第三个以松鼠,第四个以狼,第五个以野牛。无论哪一个族类,他们都是用这种方法来标志自己,他们当中最低能的人也记得住自己的世系,并根据自己所属的家族来标志本身。”①卡佛曾探访过密西西比河上的东达科他人。根据他的详细报道,我看当时在达科他人中氏族组织正充满活力,这一点似无可置疑。当我于1861年探访东达科他人、1862年探访西达科他人的时候,未能在他们当中发现有关氏族的充分佐证。在卡佛探访年代同我去探访的年代之间,达科他人被驱逐到了平原地带并沦为游牧群,就在这个期间,他们的生活方式发生了变化,这一点可能解释他们的氏族制度解体的原因。    
    卡佛也注意到了西印第安人当中的酋长有两个级别,我在讨论易洛魁人存在此同一现象时已经加以说明了。卡佛说:“每一个群都有一位酋长,他被称为大酋长或大战士,他是由于具有作战的经验和公认的勇敢精神才被选举出来,由他指挥军事行动以及处理一切有关军事方面的事务。但是,这位酋长并不被视为国家的首脑;除了这位以处理军务身份被选举的大战士之外,另有一位酋长因具有世袭权而占据优越地位,他更直接地掌管他们的内政。这位酋长可以更适当地称之为首领,一切的契券和条约都必须经过他的同意,由他在契券和条约上加盖本部或本族类的印记。”②(二)密苏里诸部落    
    (1)蓬卡部这个部落由下列八个氏族组成:③    
    1。黄熊氏2。多民氏3。麋氏4。臭鼬氏5。野牛氏6。蛇氏7。巫氏8。冰氏    
    在这个部落中,与一般规则相反的是,世系由男性下传,子女属于父亲的氏族。氏族内禁止通婚;首领职位由本氏族人世袭,人选则由选举决定,但去世的首领的儿子最合乎被选的资格。古老形式之发生这种变化可能是近来的事,因为在密苏里八个部落中的鄂托伊、密苏里两部,以及在曼丹部,其世系现仍由女性下传。财产在氏族内继承。    
    (2)奥马哈部这个部落由下列十二个氏族组成:①    
    1。鹿氏2。黑氏3。鸟氏4。龟氏5。野牛氏6。熊氏    
    7。巫氏8。鸦声氏9。头氏10。赤氏11。雷氏12。多季氏世系、继承和婚姻规则均与蓬卡部相同。    
    (3)衣阿华部衣阿华部同样也有八个氏族:②    
    1。狼氏2。熊氏3。牝野牛氏4。麋氏5。鹫氏6。鸠氏7。蛇氏8。枭氏    
    在衣阿华部和鄂托伊部中曾经一度有过一个海狸氏(帕…库赫…撒氏),但现已绝灭。世系、继承和氏族内禁止通婚均与蓬卡部相同。    
    (4)鄂托伊部和密苏里部这两个部落已合并为一个部落,有下列八个氏族:③    
    1。狼氏2。熊氏3。牝野牛氏4。麋氏5。鹫氏6。鸠氏7。蛇氏8。枭氏    
    在鄂托伊和密苏里部中,世系由女性下传,子女属母亲的氏族。首领职位和财产均在氏族内世袭,氏族内禁止通婚。    
    (5)鸦声部鸦声部(卡乌…查)有下列十四个氏族:①    
    1。鹿氏2。熊氏3。野牛氏4。鹫氏(白鹫)5。鹫氏(黑鹫)6。鸭氏7。麋氏8。浣熊氏9。郊狼氏10。龟氏11。大地氏12。鹿尾氏13。天幕氏14。雷氏    
    鸦声部是美洲最野蛮的土著中的一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