古代社会





样的分配,人类最先进的一部分竟花去五分之三的时间生活在蒙昧阶段。余下的时间,要把两万年———即五分之一———划归野蛮阶段的初期。给野蛮阶段的中期和晚期留下一万五千年,文明阶段就只剩下五千年左右了。    
    上面所说的蒙昧阶段的相对长度,看来很可能偏短而不会偏长。对于作出上述时间分配的原则姑置勿论,我们可从指出以下一点:除了人类的发展进度必然循着几何比例这一论据以外,我们还从古代技术的遗迹中普遍地发现一种渐进比例,在制度方面也同样可以看出这种比例。人类经历蒙昧阶段的时间比此后的全部经历还要长,而文明阶段所占据的时间不过是人类历史的一小片段,这一结论在人类学上是极端重要的。    
    人类中的两支,即雅利安族和闪族,由于多种血统的混合,由于食物的优越或占有地利,还可能由于上述原因综合在一起,因此最先脱离了野蛮状态。他们实质上是文明的建立者。①但是,毫无疑问,他们之作为一个明确的种族出现,相对说来是晚近的事情。他们的祖先混迹在一大群无所区别的早期野蛮人之中。雅利安族最初呈现的明确形象是与饲养家畜分不开的,当时他们已经是一个具有共同语言和共同民族性的种族了。雅利安族或闪族不可能在野蛮阶段中期开始以前即已发展成为独立的种族,他们也不可能由于知道饲养家畜而立即从一大群野蛮人当中分化出来。    
    人类中最先进的一部分,当其处在进步过程的某一阶段时,似乎停步不前,直等到出现某一项重大的发明或发现,如饲养家畜或熔化铁矿之类,才产生一股新的、有力的向前迈进的冲动力。就在他们停滞不前之时,其他比较落后的部落仍在继续前进,并在不同程度上接近于与他们同级的社会状态。因为,只要是大陆相连的地方,所有的部落都必然会多多少少共享彼此的进步成果。所有的重大发明和发现都会自行向四方传播,但落后的部落在能够采用这些发明和发现之前必已领会了它们的价值。在大陆地区,某些部落曾居于领先的地位,但是,在一个文化发展阶段的过程当中,这种领先地位往往会多次轮换。在所有的阶段中,从许多实例可以看出,某些个别部落的文化联系和文化生活受到了破坏,接着他们自身便趋于衰落,这种现象必然在短时期内阻碍人类前进的潮流。然而,从野蛮阶段中期以后,雅利安族和闪族看来是代表了人类前进的主流,及至文明阶段以后,这个主流地位便逐渐为雅利安族所独占了。    
    上面谈到的这种总的看法,可以用美洲土著被我们发现时的状况来加以证实。他们在美洲大陆上开始进入蒙昧阶段,虽然他们在心智方面的禀赋不高,但大部分人都已脱离了蒙昧阶段而进入了低级野蛮社会;同时,还有一部分人,如南北美洲的村居印第安人,则进至中级野蛮社会。他们已经将骆马饲养为家畜,这是本大陆土产的四足兽中惟一可以指望经过饲养而致用的动物。他们也已经会把铜和锡熔合成为青铜。他们只缺少一项发明,一项最重大的发明,即熔化铁矿的技术,有了这项发明就能把他们推进到高级野蛮社会了。他们与东半球人类最先进的部分完全没有联系,不借助于他人而能从蒙昧状态下独自发展,我们从这一点来看,不得不承认他们的进步是十分突出的。当亚洲人为欧洲人正在耐心等待接受铁制工具的恩惠时,美洲的印第安人也正推进到快要获得青铜的地步了,而从时间顺序来看,青铜是仅次于铁器的。在东半球这一段发展停滞的期间,美洲土著仍在前进;而当东半球通过野蛮阶段晚期和文明阶段最初的四千年的时候,美洲土著虽然还没有进到他们被发现时的状态,却已经十分接近于这种状态了。这就给予我们一个尺度,使我们能够衡量美洲土著在进步的竞赛中落后于雅利安族究竟有多久:这段时间也就是野蛮阶段晚期所经历的时间,还得加上文明阶段的年代。雅利安族系和加诺万尼亚族系①合起来为人类文化发展的五期的全部经验提供了例证,只有蒙昧阶段晚期的最初部分除外。


第二部分人类发展进度的比例(4)

    蒙昧阶段是人类的形成阶段。刚开始的时候,毫无知识,毫无经验,没有火,没有音节分明的语言,没有任何技术,处于蒙昧阶段的祖先们就在这种状态下着手进行伟大的战斗,首先是图生存,然后是求进步,直到他们免于猛兽之害而获得生命安全以及获得固定的食物为止。由于这些努力,人们逐渐形成了一种发达的语言,逐渐占据了整个大地。但是,社会的状态仍很原始,所以不可能成为人口众多的组织。当人类最先进的部分脱离蒙昧阶段而进入低级野蛮社会时,地球上全部人口必定为数不多。当时,人们抽象推理的能力很差,因此,最早的发明是最难以实现的。知识的每一个基本项目既经获得之后,就会成为继续向前推进的基础;但是,在悠久的岁月中,这一点当然是几乎觉察不出来,前进中所遇到的障碍同为了克服这些障碍所具有的能力几乎不相上下。蒙昧阶段的成就,就其性质言,并不是什么特别了不起的,但是,这些成就体现了人类在进入相当完善的阶段以前长期不懈地凭着简陋的手段所付出的数量惊人的顽强劳动。弓箭就是其中一例。蒙昧人既不成熟,又无经验,而且还受着本身所具有的食色等低等动物欲望的支配,所以他们在智力和心理方面都很低下。虽然人们不愿意承认这一点,但是,那些燧石器和骨制品所保存下来的古代技术的遗迹、某些地区蒙昧人的穴居生活以及他们留下的骨骼,都对这一点提供了实证。现代那些处在低级发展状态的蒙昧部落的情况更为这一点提供了进一步的证明,这些部落存留在地球上的一些孤立地区,就好像古代留下来的纪念碑一样。不过,这个伟大的蒙昧阶段却具有如下一些成就:音节分明的语言之形成以及这种语言发展到多音节阶段;两种家族形态的建立,还可能包括第三种家族形态的建立;氏族的组成———这种组织产生了第一种社会形态,所以这种社会名副其实地称为氏族社会。所有这些结论都包含在本书一开端就提出的命题之中,即:人类是从发展阶梯的底层开始迈步的;“近代科学要求我们对人类和人类的成就进行细心透辟的研究,以证明”这一命题。①    
    同样,伟大的野蛮阶段之所以显得伟大也有四项非常重要的事迹,那就是:家畜的饲养、谷物的发现、建筑上的使用石材、铁矿熔化术的发明。最初,人们或许是在打猎时以狗为伴,后来就活捉其他动物的幼兽,很可能只是出于一种奇妙的想法,才把活捉的幼兽饲养下来。人们需要通过一定的时间和经验才能发现每一种动物的用途,才能找到大量饲养它们的方法,也才能懂得在饥饿的时候要耐着性子不去滥杀它们。倘若我们能够知道每一种动物被饲养的专史,那就会显示出一系列奇迹。人类究竟在什么样的偶然机会下进行这种实验,这是一个谜,但这种实验对后世人类的命运关系极大。其次一点,我们不得不认为,靠种植而获得淀粉食物乃是人类经验中最重大的事件之一。在东半球,既已先学会了饲养动物,则栽培淀粉食物之重要性不如在西半球之甚;就西半球言,正是通过淀粉食物的栽培才把一大批美洲土著推进到低级野蛮社会,而把另一批推进到中级野蛮社会。即使人类始终没有超越中级野蛮社会,他们也已经具有过着一种比较舒适愉快生活的手段了。第三,由于使用土坯和石头来建筑房屋,开始出现了一种改进的生活方式,这种生活方式显然将会刺激人类的心智能力和树立勤劳的习惯,这两者是进步的丰富源泉。然而,第四种发明,就其关系到人类的高度发展而言,必须看做是人类经验中最伟大的事迹,这是人类进入文明的准备。当野蛮人一步一步前进而发现了天然金属、并学会了将金属放在坩埚里熔化和放在模型里铸造的时候,当他们把天然铜和锡熔合而产生了青铜的时候,以及当他们更进一步地努力思考而发明了熔炉、于是从铁矿中提炼出铁的时候,他们争取文明的战斗便已十成赢得九成了。①人类具备了既能有锋刃又能有锋尖的铁器以后,进入文明自无问题。铁的产生是人类经验中无与伦比的一件大事,相形之下,所有其他的发明和发现都显得微不足道,或至少退居次要地位。有了铁,就产生了用金属制的锤、砧、斧、凿,和有铁铧的犁以及铁剑等;总之,我们可以说,文明的基础就是建立在铁这种金属之上的。没有铁器,人类的进步便停滞在野蛮阶段。如果他们未能跨越这道鸿沟,那么,直到今天,他们还会停留在野蛮状态之下。看来,人类产生熔铁的观念和方法很可能是绝无仅有的一次经验。对于这项知识,以及由此而产生的文明,我们应当归功于哪一个部落或种族呢?倘若能知道这一点,我们将会感到无比愉快。当时,闪族较雅利安族更进步,他们在人类当中居于最先进地位。他们给人类带来了拼音字母,那么,猜想铁的知识也归功于他们,这似乎不是不可能的。    
    在荷马时代,希腊部落已经取得了无数重大的进步成绩。他们已经知道所有的常用金属,包括熔化矿石的方法,还可能包括炼铁成钢的方法;他们已经发现了各种主要的谷物,并知道种植技术以及在田野农业中使用犁;他们已经像前文所提到的那样成群成批地饲养狗、马、驴、牛、猪、绵羊和山羊。他们已经有了建筑术,建造一种用耐久材料构成的房屋,包括若干单间,②并不止一层楼。③造船,兵器,纺织品,酿造葡萄酒,种植苹果、梨、油橄榄和无花果,④舒适的服装,有用的工具和器皿,凡此种种均已出现而使人们得其用了。①但是,人类早期的历史已经湮没在过去的岁月中了。传说追溯到比这更早的一个野蛮阶段,而那是人们所不能理解的。语言已经发展到这样的水平:结构极好的诗篇几乎能够表现天才的灵感了。野蛮社会的结束阶段已把人类当中这一批人带到了文明社会的门口,他们受到已往的伟大成就的鼓舞,他们通过经验逐渐锻炼得又坚强、又灵巧,在其创造力的无限光辉之中还有着奔放不羁的想像力。野蛮阶段随着伟大的野蛮人的成果而结束。对于这个阶段的社会状态,后来的希腊、罗马著述者固然很了解,但对于这个时代以前的状况,对于以前的另具特色的文化和经验,他们却同我们一样茫然不晓;不过他们在时间上比我们更接近古代,所以能更清楚地看出今古之间的关系。他们很清楚地知道,在一系列发明和发现之中存在着一种先后关系,制度的发展也有着一种顺序,人类通过这些才能从蒙昧状态进至荷马时代的状态。但是,这两种状态之间相隔得很久很久,这似乎未曾有人谈过,甚至也未曾有人臆测过。


第二部分以性为基础的社会组织(1)

    澳大利亚人的婚级制———婚级是以性为基础组织起来的———这种组织的原始性———澳大利亚人的氏族———八个婚级———通婚的规则———以女性为本位的世系———惊人的同居制度———每个氏族中有两个男性婚级和两个女性婚级———对婚级制的改革———其氏族尚处于不发达状态    
    谈到政治观念的发展这个题目时,自然会想到以亲属为基础所组成的氏族是古代社会的一种古老的组织,但是,还有一种比氏族更早、更古老的组织,即以性为基础的婚级,却需要我们首先予以注意。并不是因为这种组织在人类经验中显得很奇特,而是由于更深刻的原因,那就是因为氏族的胚体看来即孕育在这种组织之中。如果这一假设得到事实的证明,那么就可以推断,今天正盛行于澳大利亚土著间的那种按男女性别组成的婚级,在古代亦必盛行于人类各个部落,其流行之广也像原始的氏族组织一样。    
    我们即将看到,当人类文化处于蒙昧社会的低级水平时,人们在规定范围内实行共夫共妻,这是当时社会制度的主要原则。这种规定集体同居的权利与特权(juraconjugialia①)发展成为一种庞大的体制,终于成为社会结构的组织原则。这些权利与特权必然根深蒂固,其稳定程度乃至于人类要经历若干次变动以造成不知不觉的改革才能慢慢地从其中解脱出来。因此,我们会发现,当这种同居制度的范围逐渐缩小之时,家族形态即随之由低级向高级进展。家族形态一开始是血婚制家族,这种形态的基础是兄弟与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