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牌救世主





  而随着她的一指,那个大众脸和他身后的迎亲队伍加上金花儿都不约而同的盯上了我,感觉我突然之间在最繁华的路段当街洗澡一样。
  于是我摸了摸鼻子,伸手拍掉试图想用舌头舔烤野猪的狐仙大人,冲他们招了招手:“你们继续,我就是一厨子。”
  听完我的话金花拿着鞋垫儿就拍了我脑袋一下,站起身拦在大众脸和火灵之间,用鞋垫指着大众脸道:“你这叫不尊重女性懂么?你还想绑人?狐狸上!”金花说着,一指狐仙大人。
  狐仙大人应声尾巴一散,根根漂浮起来,弓腰低头,嘴里呜呜作响,身上的七色火光流转,四条腿也点上了熊熊狐火。
  而大众脸看到一脸凶残暴戾的狐仙大人明显被吓了一跳,估计是完全没想到这个比牦牛还大的狐狸说要咬人就要咬人。
  不过他咬了咬牙,一指火灵冲他身后的几十个壮汉喊道:“给我抢回去!”
  我嘿嘿一笑,把金花和火灵拽到身边,然后拍了拍狐仙大人的屁股:“让他抢。”
  接着狐仙大人如同虎入羊群,七根尾巴舞得如同大风车吱悠悠悠悠的转,转速都赶上直升机了。
  霎时间,噼啪声连成了一首美妙动听的歌曲,节奏都快赶上世博会的非洲打击乐了,狐仙大人的艺术潜能在这一刻被激发到了极致。那一条条似快还慢但是又让人避无可避的尾巴,打出了手机三十六和弦。
  壮汉们的痛呼声就好像给狐仙大人的打击乐加的和声,由高到底由浅入深,渐入佳境。
  我继续烤着野猪,边扭头跟金花儿说:“狐狸不敢下重手儿,光抽不咬。”
  金花点点头:“她就窝里横的出息。”
  而说话间,我看到火灵一脸纠结的样子,两只手扭在背后,看出来了她也挺不忍心的。
  我咳嗽一声:“火灵啊,你要真喜欢他就跟他去了吧。”
  火灵听到我的话一脸不忿的说道:“娘娘,他并不是火灵的如意郎君,火灵的如意郎君总有一天会驾着七色云彩来迎娶火灵。”
  我:“……”
  金花走上前搂着火灵的肩膀:“你多大了?”
  “火灵二十有四了。”
  金花叹了口气:“二十四了就别这么天真了,我都二十七了,都没人踩云彩娶我。”
  我:“……真来个踩云彩的,您能受得了这刺激么?”
  金花踢了我一脚:“那也没见开奔驰的啊。”说着顿了一下,打量了我一圈:“就一阿童木。”
  我:“……”
  说话间,狐仙大人那边儿也解决战斗了,她牛逼哄哄的走了过来,做豪迈状咬了一大口我手上的烤野猪,然后被滚烫的猪油烫得用脸蹭墙。
  狐仙大人蹭完墙,流着眼泪就到一边儿吃肉去了,而被她揍翻的一众壮汉,脸上身上青一条儿紫一条儿的纷纷站了起来,特别是那个大众脸,脸上被抽得跟钟楼怪人似的,衣服也被抽破了,整体看上去像洪七公。
  他气喘吁吁一步一晃悠的走到火灵的面前,噗通就坐地上了:“嫁……嫁……”话还没说完,就昏倒在地。
  我摸了摸鼻子,冲火灵说道:“我觉得他跟你真挺合适的。”
  金花也连连点头道:“这么执着的男人,你放弃了你以后得后悔。”
  而火灵则坚定的摇摇头:“我的夫君定是要天下无双。”
  金花叹了口气,指着我说:“那你只能嫁他了。”
  我指着天边大喊一声:“看,奥特曼!”
  金花马上回头在天上仔细找了一圈,接着扑上来掐住我脖子狠狠道:“再敢骗我试试?”
  虽然被揍,但是好歹没让金花虐待我的精神,在此我感谢伟大的奥特曼,为他的同行阿童木躲开了一劫,我赞美你,奥特曼。
  第124章 好精美的篮子。
  这种感情上的纠葛,在人类文明史上屡见不鲜。多少爷们儿为了个妞肝肠寸断,生不如死。一双破鞋埃及艳后可以弄得凯撒大帝欲仙欲死、一个病秧子西施弄得民不聊生君臣翻脸、一个肚子上五层米其林的杨贵妃弄得大唐皇帝翻江倒海不理朝政、一个婊子陈圆圆造就了历史前五的大汉奸。
  当然了,女人本身没有错,错就错在爷们儿的那颗砰砰跳的炙热红心,就跟这个赖着火灵的大众脸一样,整个大脑都被火灵的三十六E占得慢慢当当,连金花儿的三十八F都熟视无睹。
  见他被他手下的壮汉拖走之后,我们几个开始分食烤野猪,狐仙大人直接叼了半头猪,躲到角落一个人享受去了,而金花嫌弃这个太油腻,只吃了个猪蹄,说是美容。而我和火灵则放开了肚子一通猛吃。
  “火灵啊,你真不考虑他?我真觉得这男人不错。”国人自古以来就有吃饭谈事儿的习惯,好多不好开口的话,在饭桌儿上顺口就能给圆了过去。
  火灵一嘴油光愣愣的看着大众脸消失的地方,半晌之后摇摇头:“娘娘,您莫再劝我了。”
  我耸耸肩,拎着一大块猪肉,蹭到狐仙大人旁边,在她尾巴上擦了擦手,其实我真挺想用狐仙大人的尾巴擦屁股的,这边儿生活条件太艰苦了,上个厕所都得往河里排,不然没东西擦,要不用树叶要不用竹片,有点太残忍了。
  坐在专心吃东西的狐仙大人身上,就听见她嚼骨头时候的咔嚓声,极为不雅,一点都没有一只母狐狸精应该有的优雅迷人。
  “晚上是要去老闻那吃饭是吧?”我把手上的骨头扔给狐仙大人,但是却被她划拉到一边。
  火灵听到我的话,郑重的点了点头:“闻太师晚上在他的庄园宴请乡里。”
  金花半梦半醒的打着瞌睡,这副懒样儿很招男人疼爱,虽然不知道为什么金花能懒成这样儿,反正她一得了空儿就打瞌睡要不就是发呆,在酒吧的时候她就经常被一些看上很装逼的成功白领搭讪。估计就是这么一副慵懒气质惹的货。
  我靠在真皮狐仙垫上,用狐仙大人的毛当牙线一点一点儿的剔牙,瞄了火灵一眼道:“那个跟你求婚的家伙是怎么一个事儿?”
  火灵看着远处长叹了口气:“他本是邻边大城一富户之子,我自小就于他相熟,但只视他为左右兄弟,并无男女私情。”
  我摸了摸脑袋:“还是个青梅竹马发小儿之间的悲剧故事。”
  火灵没太明白那个青梅竹马的意思,不过她还是点了点头说道:“自我及笄之年始至今日,他每年都来迎亲数次。我……我有数次都已然心动,可……”
  她还没说话就被金花儿打断了,金花睁开眼睛叹了口气:“我告诉你,你以后要是不后悔,我把头切下来给你当花盆。”
  随后金花儿就搂着火灵窃窃私语,完全把我排除在女子联盟之外,完全不考虑我这个娘娘的心理感受。
  我没搭理她们俩,趴在依然吃得咔嚓响的狐仙大人背上,享受着春末夏初的和煦阳光。很快我就开始迷迷糊糊了,耳朵里只剩下很有节奏的咔嚓声,接着就不省人事了。
  很快,我开始做梦,我梦到我在一个温暖的温泉里,就像一条小鱼一样在温暖的温泉里四处畅游,暖暖的,痒痒的。而且可能是水压的原因,老觉得闷闷的,不过随着时间的推移,我觉得身上越来越沉越来越闷,就感觉冬天被子盖的太厚有点喘不过气的感觉。
  顿时,我在梦里一惊,赶紧睁开眼睛,可发现眼前一片黑暗,而且还感觉毛茸茸的,全身都不能动弹。我下意识第一个反应就是我被狐仙大人给吃了,因为我趴在她身上睡觉的时候她正在吃东西,说不定吃得一时兴趣就直接把我给吞了下去,那我只有两条路可以走了,要不从她嘴里爬出去,要不就被她拉出去……
  想到这我一阵恶寒,这王八蛋什么都敢吃,也不怕便秘,不过转念一想,吃下去的话,大肠里应该没这么干燥,而且也不能有这么长的毛儿啊,所以我脑袋小幅度转动一下,发现前方有一点点的小光亮,于是我用力朝那个方向爬呀爬呀,很快我的脑袋从那一个毛茸茸的地方钻了出来。
  我连忙猛呼吸了几口新鲜空气,然后扭头总算看清楚了,原来从刚才开始,我就一直被正蜷成一团的狐仙大人压在身下的草地上当床垫,而狐仙大人现在正睡得香甜。
  看着趴在地上足足占了五平方米地儿的狐仙大人泪流满面,得亏我有装甲护体,要换个普通人,一准儿就被这比个河马轻不到哪儿去的狐仙大人把屎给压出来了。
  想到着,我撑开她的爪子和脑袋,狠狠用手指戳了一下狐仙大人的鼻孔。
  她被我戳得跳了起来,转瞬发现是我在折腾她,她凶残无比的一口把我整个脑袋咬进了嘴里……
  顿时,我又陷入了一片黑暗,虽然腰不疼,但是她一嘴儿的烤肉味儿把给给熏得够呛,我连忙抓起她两个前爪,用力开始做起了离心运动。
  从远处看我就好像抱着一只加上尾巴比河马大的狐狸在跳探戈一样,这会儿要是谁给我照张照片,那一准儿能上国家地理杂志,而且八成能得金奖。
  而这时,两个脚步声由远至近的跑了过来,接着一个人拽着我一个人拽狐仙大人,就往外拔。
  “我告诉你,狐狸!你丫要再拿我当垫子,我就把你当围脖儿!”被分开之后,我义愤填膺的掐着狐仙大人的耳朵,恶狠狠的冲她说着。
  而狐仙大人则还是一套老动作,用屁股对着我,用后脚往我身上踢土,就跟狗埋屎一样。
  金花在旁边噗嗤直乐:“难怪她把你叼走了,你就消失了一下午。”
  火灵也跟着旁边笑。
  我揪起狐仙大人的尾巴擦脸上的口水,刚才咬我的时候,狐仙大人的舌头舔我脸了,恶心死了。
  我蹭完脸,扭头冲金花说道:“你见她叼我走,你也不叫我?”
  金花一耸肩:“你跟狐狸,你睡我,我睡你的。谁知道你俩玩什么。”
  我叹了口气,无言以对。不过我暗自下了个决心,没事儿的时候绝对要离这狐狸远一点儿,模仿能力也忒强了一点儿,我干什么她干什么,也不看看她多重我多重,智商太他妈低下了。
  这时火灵接嘴道:“娘娘,我们差不多需启程去闻太师府上了。”
  我听完一愣,指着狐仙大人道:“把这玩意儿带去没事儿么?她可是个灾星。”
  火灵摇摇头:“天下得道之灵,皆与我辈同是苍生,闻太师也同样宴请周遭灵物赴宴。”
  “哦,就是说这次去还能看着其他的小怪兽儿咯?”我吧唧一下嘴,觉得这个老闻挺有发展性眼光的,这么拉拢人的办法确实不错。
  金花儿按了一下火灵的胸部,又按了按自己的,然后说道:“你为啥跟那个老头这么熟?”
  火灵理了理头发:“闻太师教我读书写字,教我人情世故。堪比再造之恩,无娘娘就无火灵,而无闻太师,火灵也只是一个山野村妇罢了。”
  我嘿嘿一笑:“合辙老闻还是个村姑毁灭者啊。”
  火灵:“?”
  金花踢了我一脚:“别下流。”而她踢完我之后,想了想,一屁股坐在趴地上的狐仙大人身上说道:“咱要不要送点什么礼物啊?随份子你给人银行卡总不合适吧?”
  我点点头:“估计这边儿没有光大银行。”说着,我眼尖,看到门口地上还有一头没烤的野猪,我一指:“送那个。一头猪好歹也值个几千块钱呢,不能显得咱小气。”
  金花看着点了点头:“野猪兴许能更贵一点儿。”
  我听完金花儿的话,看了看我身上的衣服,发现我没带换洗衣服来这边儿,这半个多月的时间我都是穿着这么一身儿衣裳,脏了洗,洗了晒的。
  “花儿,咱是不是要弄两套衣服?”
  金花舒展了一下她霸绝天下的胸部,深呼吸了一口道:“等坏了再说。”
  我一脸悲愤的说道:“等坏了你就全走光了!”
  金花听完,眼睛一亮,突然想起了什么。随后便把手从她的黑T恤领口伸了进去,接着在众目睽睽之下,把她的胸罩给掏了出来,掏出来之后说道:“这个可不能弄坏了,CK的呢,好几千块。”
  火灵从金花手中拿下胸罩仔细端详了一下:“好精美的篮子。”
  我:“……”
  第125章 我要睡觉。
  话说,大户人家就是大户人家,这玩意儿是不分古往今来的。现在的大户人家请客跟古代的大户人家请客,几乎是没有本质区别,反正都是牛逼俩字儿就能概括的。一般人家儿请客什么的,最多就是开箱啤酒弄几个硬菜,几个朋友坐在桌边儿喝酒吹牛逼,一吹几个小时。而大户人家不同,要是请客不上五十桌儿那都得叫吃便饭,小打小闹吃便饭,而轮到能叫大宴宾客了,那最少得有个上百桌酒席,而且还得是个流水席。
  什么叫气派,这就是气派,要是没这气派,走出去有脸跟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