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牌救世主
牛矶辔侍舛杂谟涤杏圃渡拓ü胖腔鄣乃此怠R惨廊皇且桓鲆苫蟛唤獾拿胀拧?br /> 岁月给了他很深很深的迷惘,而这种迷惘在我身上却并不十分突出。毕竟我和他关注的东西并不一样。
因为我的外套右边的肩膀上还留着一丝带着苦味的幽香,而他只是一直在追寻烟火的路上或孤独或迷惘的徘徊着。
他羡慕我的,我能感觉的到。被自己羡慕的感觉,很矛盾。但是也让我很享受,也许从某种意义上,我已经超越了他吧。可能有点自以为是,但是这也是我的骄傲和自豪。
“都准备好了么?”我扭过庞大的头颅看着麒麟。
麒麟默默的点点头:“三千年的等待,虽然我不知道结果。但是我只知道这次我们谁也输不起了,我们正坐在四周都是悬崖的山顶上。”
麒麟的一语双关,也许杨云不明白,但是嘲风能听懂。
“我们没有选择的要抛弃它给我们的永生。”我或者是嘲风用一种很轻松的语气回答了麒麟的话。
而麒麟只是干笑了两声:“永生,其实不是一种美满。太沉重了,可如果现在让我在生死之间选一个,我会害怕。朋友,你呢?”
“我当然要活着,我可没你这么光棍。我身上背着的东西实在太多了,不过恐怕你也不是想死吧?”
麒麟点点头:“我要去开一家批发部,然后和苹果结婚。”
我舔了一下嘴唇,用尾巴拍了拍麒麟的肩膀:“这话从你嘴里说出来,有点奇怪啊。”
“哦,可能是跟我的形象不符吧。”麒麟哥很坦然的承认了自己突然变得奇怪的原因。
我点点头,但是并没有说什么。因为麒麟的担子在这一次之后,无论是什么结果,他都算是彻底放下了。一个背负了许多许多许多年的担子,终于在这一次赌博之后可以彻底的放弃了。
他也许是赢家,但是这其实也不重要。反正不论结果是怎么样,我和嘲风都是彻头彻尾的输家。只是看输的程度究竟是一无所有还是尚存一线而已。这个游戏没有保险公司可以去索赔,所以无论损失什么,都是要我们自己扛下来。
其实我也算明白了,其实这个世界上根本不存在那种绝对的超凡绝对的永生,不论是处在什么样环境什么样的地位,总是会被一些俗事捆绑,这是没办法免俗的,那些超然物外不为天地所辖的仙人,其实都是所有人的幻想而已。
就好像黑格尔说,存在即是合理。而这合理的先决条件就只有等价交换。仅此而已。
随着我用爪子拨开的乌云渐渐又合拢了起来,麒麟露出一张狰狞的笑脸。其实主要是因为他太丑恶了,如果是我,那就是一张安详的笑脸。
“兄弟,走吧。”
他说完之后,我默默的点了点头。尔后我和他突然起跳,像是伏明霞的双人跳水一样整齐。
在下坠的过程中,我只听见耳边的风声在呜呜哀鸣,像是一首歌,一首已经吟唱了无数年的悲伤歌曲,它里面包含着无数我听说过没听说过的故事。它就好像一个不掺杂个人感情的说书人,用一种洒脱的语调向我娓娓道来。
没有人见过嘲风的真身,至少在这以前是这样的。因为看见嘲风真身的人,都会随着他一起去,并不是因为欺骗也不是因为被感染,而是因为本身就是无路可脱。
而这一次,我已然决定独自面对,一个人至少爽快洒脱。而金花早已经把我的恐惧从我的胸口完全抽走,在一个没有任何畏惧的人的面前,所有事都不再是事。
从不周山上坠落的事情好像很长很长,长到呼啸的疾风已经把它带来的故事尽数说完,可我仍然没有落地。
这个过程也许就是最后的等待了吧,在此之后,我就不用再在难熬的等待里苦苦挣扎了吧。
当我沉重的带着像流星一样华丽的尾光堕落在地的时候,所有过来朝圣祈祷的人都情不自禁的惊呼了出来。
仿佛我的出现是给他们最大的安慰。
而这一次,我真正感受到了我作为杨云的时候从来没有感受过的被膜拜的感觉,我心里觉得挺好笑的,毕竟它居然连王者霸气这种东西都一并锁在了杨云的身体里。
不过如果是原来的我,我真的可能会怯场,真的。
曾经看电视里,那些帝王将相面对千百人的山呼簇拥的时候没有一丝的动容,我还一度的质疑。而现在,我面对的是数十万数百万的人和妖的跪拜和崇敬,以及数百万人在场却没有一丝声音的寂静。
这其实真的很恐怖,真的。其实说句不好听的话,这些人正在逼我去死,因为他们想活,而逼我去死。
虽然这无可厚非,但是我既然已经走到了这一步了,哪还有选的权利。
“你们认为嘲风,是好是坏。”
我的问题其实很尖锐,这个问题其实很类似那个很操蛋的先有鸡还是先有蛋。但是我必须问,因为这对他们至关重要,因为我最后要做的,就是要他们不要再当可怜的蝼蚁,不要再乞求谁的赐予。
可我的问题问出去之后,很久很久都没有任何一个人敢发出一点声音。
我苦笑了一声,我赫然忘记了,我已经不再是杨云,而是嘲风。一个无数次的救世主,一个在别人眼里全知全能的永生帝王,这些人在嘲风面前都相形见拙,都自认为是蝼蚁。
蝼蚁哪有回话的资格?
我无奈的看了麒麟一眼,麒麟冲我露出一个理所当然的眼神。
看到麒麟的眼神之后,我就心领神会了他对于这些人的无奈和为什么会在对待那些人的时候那么的无情了。
因为他们不值得同情,是的,不值得同情。这些人早已经自认为是蝼蚁,而蝼蚁根本没有资格用到同情这个既崇高也轻蔑的词语来描述的。
当一个人已经卑微到连自己的话都不敢说的时候,那么这个人已经无可救药了,无可救药了。
“我告诉你们,天底下所有的灾祸,都是因为嘲风。没有嘲风就没有灾难,更没有你们的悲哀。你们认为嘲风,好还是坏?”
我又重重的问了一次,而且还告诉了他们,他们的救世主其实本身就是一个扫把星,出现的时候必然要带来灾难。
他们依然跪在地上,一言不发。
一言不发!像是都死了心,数百万人如果不是呼吸尚存,我甚至都认为我是在一个堆满尸体的坟场。悲哀而凄凉。
“你们说话啊,说啊!我在问你们。”我一脚极重的踏在地上,连远处的群山都发出了隆隆的崩塌声,不消片刻,原本的高山就化作了一片崩塌后的废墟。
可即便是这样,那些人依然没有回答,他们像商量好的一样,不发一言,不论男女都撅着屁股跪在地上。
而这个时候,我的耳边突然传来海鲜鲲的声音:“小宝贝儿,别问了。问了有什么用?他们敢冒犯你呢?谁知道你想让他们说你好还是不好啊?你这个傻B。”
虽然被海鲜鲲给骂了,但是我却会心的笑出了声。
是啊,我是个傻B。电视里经常演的,皇帝的问题,不点名谁也不回答。就是因为那些人不知道皇帝到底是在想什么,胡乱揣测圣意,那是必死的。这些人都是人精,他们肯定不然任由自己来犯这个错误,如果其中一个人的回答并没有让我满意的话,他们也许就会认为我会看着他们去死。
这算是什么?
“本能,因为他们早就被恐惧给杀了心了,所以比任何时候都害怕得罪你。”海鲜鲲好像看穿了我的心,或者说它早就看穿了下面那些蝼蚁的心。
“我真就这么悲哀么?”我小声的说着,我知道在我脑袋上的海鲜鲲能听见。
海鲜鲲的声音好像有点迟疑:“嗯,其实你不悲哀,你虽然还不能跳出这个世界的框框,但是你已经是一个伟大的人了。”
伟大的人,伟大的人……
是啊,就是因为我的伟大,所以我要用自己来交换脚底下那些蝼蚁,虽然里面有我的兄弟、姐妹、妻儿,但是我依然是一个伟大的人。
我的目光在人群里快速扫过,当看到老狗拉起的巨大的写着杨云工资三千七的横幅的时候,我突然觉得我除了做一个伟大的人之外,我更想当的是蝼蚁。
收回目光,我轻声冲麒麟哥说:“现在开始吧。”
麒麟点点头:“希望能骗过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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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日去喝喜酒,我这桌只有四个人,四个人啊!多么幸福的喜酒!
然后我偷偷摸摸的藏了两包烟和四袋喜糖。
第279章 骗心
其实麒麟哥也知道。我们正在干的事情,真的不一定能骗的过它。它就好像站在讲台上的监考老师,而我和嘲风和麒麟就好像是在底下偷偷摸摸传纸条的两个成绩最优秀的优等生。
它很少特别的去关注我们,因为它一度对我们无比信任。它有一种偏执的自信,确定我们不会去干那些不值得一干的事情。
但是终于有一次,它发现每一次嘲风和麒麟的答案都惊人的一致,于是它看是默默关注起了我们。
于是我们和它的位置发生了偏转,变成了它开始防备我们,而我们浑然不觉。最终不知道从什么时候起,它彻底的发现了嘲风正在作弊的事实,于是它渐渐的开始不再信任这个优等生,而优等生也因为这种原因变成了差等生。
最终,它要把破坏考试的嘲风和麒麟赶出去了,而嘲风很讲义气的告诉它,是我主动给麒麟看的。
虽然最后这个还算仁慈的监考老师还是放过了嘲风麒麟一马,但是他们的名字却已经永远的被写在了黑名单之上。
对于这些,嘲风和麒麟都是心知肚明的。但是没办法,现在必须来一次赌博,如果赌了,毕竟还有一丝机会。
如果就这样放弃的话,也许今天或者明天。这个世界永远都不会再出现这个作弊的嘲风了。
“我们手里抓着的,是这世间的六道。里面包含着从这个世界诞生以来的所有的记忆。”麒麟哥用爪子把六个亮着不同颜色光的珠子捏在爪子上,递到我的面前。
我觉得有点好笑,这六个东西让我感觉和七龙珠有异曲同工之妙啊,都是费尽千辛万苦一点一点从各个角落里收集到一起,只是为了一个奇怪而不切实际的愿望。
不过虽然觉得有点傻,但是我还是从他的爪子里接过了那些珠子。真的还是挺漂亮的。
“老狗……老狗……你死哪去了?”我脑子里突然响起了莫名其妙的一声呼唤。
声音很轻,但是非常熟悉。这声音显然就是十七八岁时候的我的声音,在这个声音响起来的一瞬间,我突然感觉我好像回到了那个虽然辛苦但是无比快乐的年月。
“老狗!你刚偷什么了?”
地点依然是酒吧一条街,但是那时候的酒吧一条街还只是城中村里一条萧条的小路,我是在这里长大的。记忆很深刻,而我发现好像这些珠子正在诱导我翻阅以前的记忆。
是了,肯定是这样了。麒麟想用这些珠子弄一个假的我,那么他现在肯定要收集我的过往啦。
而这一声呼唤和这一条破街出现在我面前的时候,我就知道,我马上就会完全沉浸在回忆里了。其实我很期待,因为有许许多多的东西都被时间给湮没了,连短短十数年的事情,我都已经忘掉了大半。
现在在这个时刻,如果能把那些边边角角的回忆都挖出来,这何尝不是一种幸福啊。
其实人在陷入回忆的时候,其实是一个很有趣的视角,就是那个介于第一人称和第三人称之间的那个角度。很微妙,它并不像做梦,反而更像是观看自己主演的一部电影。
“我偷个毛啊,我一天都没出去。”同是十七八岁的老狗。嘴唇上闪烁着青春期小绒毛的光芒,虽然俨然已经是个姑娘看见就发呆的俊美小少年了,可是那一圈迎风招展的绒毛还是把他的稚嫩深深的给暴露了出来。
而十七八岁的我,好像显得有点呆,一副老式的眼睛占据了我的大半个脸,关键是我没胡子。所以俨然就是一个走搞笑路线的谐星。
“你真没偷?”
小老狗一脸迷茫的看着小杨云,我赫然发现,原来十年前的我们原来都是如此二逼,如此稚嫩。如果不是现在有机会让我用这种独特的视角看看小时候的自己,也许真的会成一个被自己忘记并且今天之后再也没有机会回顾的遗憾。
“我妹妹呢?”小杨云在问老狗,小月在什么地方。
老狗指着屋子后面:“她在挖蚯蚓。”
是的,我没有听错,我也没有记错。十三四岁的小月最喜欢干的事情就是挖蚯蚓,是不是不敢想象?但是确实就是这样的,小月其实有许多不为人知的奇怪秘密,比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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