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游之矿工也拔刀
可是这些所有人都感觉理所当然的人的事情,对于并不是人类的鬼魂来说,本身就是件错误的事情。
当这件事情第一次出现,白愁飞就知道。他要对付的这些鬼魂,会越来越厉害越来越厉害,比他想的都厉害,也比他想的都诡异的多!
因为那些东西,本身就不是人!
在昨天的最后,白愁飞已经看到了,看到那些鬼魂的手,从彼此的身体中刺手。在他眼中的世界,就好象已经不再是类似人类的鬼魂了,而是一双双手,无数双手。
白愁飞深吸口气。他知道,迎接着他的,肯定是一场场诡异,而让人无法拒绝的战斗!
他并没猜错。
虽然哪怕连他自己都没有准备。整整一年,365天,每天的夜晚都在跟那些鬼魂的战斗里度过。
从类似人的鬼魂到无数双手的怪物。
从只知道从四面八方一起扑上到知道持续的攻击。
从面前都地下天上。
从一双双手变成一把把刀剑。
甚至到骑兵。
在这一年里,白愁飞都不知道自己怎么撑下来的。
他的身体早已康复,却依旧每天白天躺在那种绿色的液体中。全身的杀气近乎已经消失不见,而他随身带着的那把刀,也消失在他手中。
在这一年里,风眼再没出现,因为她相信她的男人。
在这一年里,陪在他身边的人已经从王自在变成了白狼。
这一年发生了许多事情。
可白愁飞知道,自己绝对不会错过最精彩的事情。
当他从绿色的液体里站起,换上衣服的时候。他知道,那些事情快来了……
第二百八十七章 神箭
“此间无他物,唯有美酒盈樽,名驹万骑,君若有暇,尽兴乎来。”
这样的请帖一共只发出几十张,值得万马堂邀请的对象并不多。
被邀请的当然都是江湖大豪,一方雄杰。不爱名马非英雄,来的都是英雄,都骑过万马堂的名驹。
只是除了被邀请的几十个人,到场的还有近万人之多。
万马堂初换主人,想占点便宜分杯羹的人,都到了这里。所有的事情更是要重新开始,各处的商家更是急急赶来。若没有万两白银,是连这场盛会的门都进不了。
这不只是品马会,更是一场招商会。
关东七省尽归万马堂,这是一个巨大的摊子。夜不皈纵然有天纵之才,也一时之间拿不出那么多的银子去整理。哪怕白愁飞,龙五,王无双等人一起出了一部分,也远远不够这个摊子。
这是一个很大的市场,没有任何商人可以拒绝,所以在万马堂决定宴会的时候,各地的商人就快马赶来了。
白愁飞当然也在这里。或者玩家中最杰出的一部分人都在这里。一个人若想变的厉害,那绝对不只是一个人的事情,就象白愁飞,这一年中他一直泡在那些绿色的液体里,那种液体,一天花费的钱,就够一个普通人花一辈子了。
任何一个高手都必须明白一件事情,那就是你必须会花钱,也必须会找钱!
到处都是人群的万马堂在闹杂的声音里到了晚上。
不是夜不皈想在晚上卖马,是整个世界上,只有晚上那些见不得人的事情才会变多。大多数人都需要一场夜来掩饰。
夜不皈在白天并没出现,虽然需要他决定的事情并不多,可人活在世界上,站在某一个位置上,做的事情都绝不只他想做的!
甚至连晚上召开的品马会,夜不皈都没出场,这不过是第一天而已。
接待众人的是两个总管,一男一女,女的叫唯恐多情,男的叫常因酒醉。
常因酒醉鞭名马,唯恐多情误美人。
敢取这样的名字当然有着几分本事,两人的武功性格都是上上之选,而一手品马的本事更是有几分。
白愁飞在人群中看着两人一个一个的招呼着,他并没上前,甚至没有任何一个高手上前。因为所有人都明白,这场大会不过刚开始,真正有钱有本事的人,总会在后面出现。
白愁飞来这里,是因为接到了请贴。也许对很多人来说,请贴不过是一分面子。可是对白愁飞夜不皈这样的人来说,若非必要,他们绝对不会发一分请贴。若他们发了,那绝对不是什么可来可不来的事情。
白愁飞也喜欢马,谁能不喜欢?只是他并没准备买马。带着身后的两个人,跟着人群走在马栏外。只是看着。
只是他没想过买马,他身后的人却已经在拿手指轻轻推了推他。
白愁飞扭头,看着跟在身后的老马。老马是主动请求来的,按他的说法是他早对万马堂里的马想的很了。
白愁飞在看着老马,老马却在看着马栏里的一匹马。这匹马全身漆黑如墨,只有鼻尖有一处雪白。
哪怕白愁飞一点都不懂马,也看得出来这的确是一匹好马!这匹马的旁边已经围上了许多许多的人,谁都能看得出来这是一匹非常好的马!
老马的眼睛已经开始一点点发亮,他回头看着白愁飞轻轻的点头。
白愁飞笑笑也点头。他并不懂马,可是老马懂,既然老马能看得上,那这一定是一匹好马!值得买的马。
记下这匹马,三人继续一个一个的顺着马栏看下去,老马的眼神依旧亮了好几次,却再没要求白愁飞买过。
白愁飞没有任何的奇怪。
等到这匹马出现的时候,已经是第三天了。
白愁飞已经看到了龙五,王无双。他认识不认识的高手都看到了。甚至看到了那些神级玩家的身影,还有他的大哥天无悔。
两人笑着点头,并没坐到一起。而是就这样简单的坐在一个位置上等待着品马大会的开始。
这已经是第三天,却也已经是最后一天。
万匹好马,已经剩下了不到百匹。
数万的人,却依旧有着数万。他们或许买不起马,却并不妨碍他们看看买马的人。
所有人都知道,最后这不到百匹的马,才是真正的好马!
一匹好马正如一把好剑,只有真正的高手才能发挥出威力来,一匹好马却也正如一名美人,只有你能看到这位美人的美,才有可能获得这位美人的青睐,而一匹好马也就象一颗在石头中的明珠。你若没有一双能看透石头的双眼。那你绝对不会找到那颗明珠!
上场的依旧是常因酒醉和唯恐多情。三天来,这两人近乎没有一刻休息,可直到现在两人身上也看不出丝毫的疲劳。
两人甚至没有任何多话,直接挥手,就将这不带百匹的马拉到了众人面前,等众人看过后,常因酒醉才拍拍手开口:“这百匹马,是这近万匹马里的最后一批,也是最好的一批。所以规矩也有几分不同。看上马的贵客必须说出这匹马的特点,说对了,最后的拍卖到马的人,减少十分之一的费用,说错了,那么抱歉。最后这匹马绝对不会交到你手里!”
准备买马的人听着,嘴角多了几分微笑,不准备买马的人,却已经开始了吵闹。
常因酒醉等着众人静下来,才喊人拉出了第一匹马,他并没什么特别的表情,只是懂他的人才知道,他是个爱马的人,他宁愿马死在自己鞭下,都不愿意让马找个不懂的主人。
常因酒醉回过神来开始介绍着第一匹马,人群里许多人的眼神已经亮了起来,白愁飞的眼也亮了起来,因为这第一批马,就是那匹老马要他买的马。
“此马名神箭!”常因酒醉就这样说就说完了,看着人群慢慢开口:“想要这匹马的人。有半小时的时间上来查看,规矩我已经说过。半小时后开始拍卖。”
场地很大,上去的人也不少。开口的人却不多。不是不懂马,而是买以前就说好,那不是让自己多花钱吗?
常因酒醉的脸上已经浮起失望,他也没多说什么,只是直接开口:“现在开始拍卖。”
哪怕连人群中的白愁飞都能听得出他语气里的失望和无奈,对于一个爱马的人来说,将自己心爱的马卖给一群不懂马的人,简直是一个天大的侮辱!
听得出的当然不只白愁飞一个。所以人群里马上有人接口:“这匹马虽然千里无一,却并不是一匹好马!”
“为什么!”常因酒醉的眼光瞬间发亮。看着人群中开口的地方。
“无论从名从相,都只有一个结果,也只有一个原因。这匹马在一箭之地,至多三里,可以排名第一,可后力不足,三十里之后就会远远落下。所以这匹马算得上一匹良马,却算不上一匹好马!”这人并没露面,声音却没有停止。
常因酒醉的脸上已经浮起满意。他点头开口:“这位朋友说的不错。现在开始排卖,起拍价三千白银。”
人群开始吵杂。
白愁飞却扭头看向了老马,他的确不懂马,这人说的话好象的确有几分道理。
只是老马的脸上却有几分鄙夷和不屑。他看着白愁飞认真点头,他没有开口,因为这人群中高手不知道多少,怕是一开口,知道的人就会很多。
白愁飞举手,这匹马到现在已经涨到了六千两银子。
“一万。”白愁飞开口。
常因酒醉在看到白愁飞的瞬间明显怔了一下,他当然认识白愁飞。而在他喊着价格的瞬间,他就知道自己犯错了,一个能跟堂主夜不皈两败俱伤的人,怎么可能会一点都不懂马?这匹马肯定有着自己没注意到的地方!只是已经来不及了……
看着沉默下去的人群,将马交到白愁飞身后的人手上,常因酒醉的脸上浮起几分狠意,看着白愁飞忽然开口:“这位高手,这匹马,是否有一些我没注意到的地方?”
白愁飞的身体顿下,脸上已经有了几分不快。认出我来后,竟然还这样,只是等到看见常因酒醉脸上表情的时候,才恍然一笑,这人是个马痴。
老马牵着马走出人群,笑笑开口:“年轻人,你说的没错,那位朋友对马的评价也没有丝毫错误。”
常因酒醉却没有丝毫的骄傲,而是直接低头抱拳:“请先生指点!”
“很简单,你养的方法没错,可用的地方却错了。这匹马三里之地无双,三十里内疲软,不在于马也不在于你,只在于场地。”老马拿手抚摩着“神箭”慢慢开口:“这匹马,不是江湖人用的马,而是一匹军马!”
“军马?”常因酒醉皱眉。
“对于军马来说,没有血腥,就没有动力,他冲锋的唯一目的就是杀敌,闻不到血腥味,感觉不到那份惨烈。对于他来说,就没意思,没意思他就不跑。”老马笑着抚摩着神箭的脑袋:“在战场上,这匹马至少可以冲锋三十里。平时速度不会落下任何战马,而这种马养好甚至可以连续九次。一次比一次快。”
所有人都已经开始咽唾沫。想一想都是一种可怕的数据。
“他绝对不会在战场落下怀幕以前倒下。是一种专为战场而生的马。哪怕是死,都是站在战场上的。他并不是适合江湖人。”老马看着人群笑笑,也没回到白愁飞身边,而是直接离开了马场……
整整半小时,常因酒醉才回过神来,朝着回过神来的人群开口:“下面我们继续拍卖。”
第二百八十八章 老酒
唯恐多情是个美女。常因酒醉是个爷们,只是站在人群面前的两人却好象换了一样。唯恐多情的脸上没有丝毫表情,常因酒醉却常常会因为一匹马的价格高低,一个人对马的评价而表情变化。
当你在意一件事情的时候,你就会失去自己。
所幸的是,这是在卖马,更多却不过是要在这个场合拿钱介绍下自己。
这不到一百匹的马已经卖光。常因酒醉的脸上虽然明显是失望。却也只好准备结束。
只是还没等到他开口,人群中就响起了一个声音:“我少年时有个朋友,作风也跟常总管一样。有次他请我吃了只鸡,却是没有腿的。”
这个人群里的人忽然说起少年时的朋友和一只没腿的鸡,谁也不明白他是什么意思。
常因酒醉也不懂,忍不住问:
“鸡怎么没有腿?”
“因为那只鸡的两只腿,都已经先被他切下来留给自己吃。”这人淡淡的说着走出人群,“常总管岂非也跟他一样,总是要把好的马藏起来留给自己。”
他在人群中,没什么人能认得出他来,可他一走出人群,就有很多人认得了他,他不是个玩家,却是个江湖人。
他叫万君武,
万君武十四岁出道,十六岁杀人,十九岁时以一把大朴刀,割大盗冯虎的首级于太行山下,二十三岁将惯用的大朴刀换为鱼鳞紫金刀时已名动江湖,未满三十已被武林中人尊称为河朔大侠。
他的生肖属“鼠”,今年才四十六岁,年纪远比别人想像中小得多。
这次他没有带他的刀来。
因为他已厌倦江湖,当着天下英雄好汉的面封刀洗手。那柄跟随他多年的鱼鳞紫金刀已用黄布包起,被供在关圣爷泥金神像前的檀木架上。
可是他另外带来了三把刀。
他的师兄“万胜刀”许通,他的得意弟子“快刀”方成,和他的死党“如意刀”高风。
一个像他这样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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