旷世奇材
“一套不卖,要买就全拿去。”赵启明笑了笑。他没时间在这里做零售的买卖,整本出手虽然价钱没有零卖挣的钱多,但也只能如此。
“拿来我看看!”一个大嗓门冷不丁的在赵启明身后嚷了一句,听这声音,赵启明不用看都知道说话的是人见人厌的黄大牙。
“没你什么事,一边呆着去!”刘光伟立刻寒下脸来,尖锐的眼神像是一把刀。
赵启明知道这里的规矩,行里人收票,旁边看的人就算是再想要,也不能插话,一般卖家和一个票爷搭上话之后,别的人就不会再插手了,双方找一个偏僻的地方私下里谈,只有当双方谈不拢的时候,才轮到其他人。
因为买家要是一争起来,卖票的人往往会坐地起价,这么一来最后谁也得不着便宜,争着买票的这种傻事谁也不会干,可偏偏这个黄大牙就是个不开眼的家伙,经常干些戗行的缺得事。
“看看都不行吗?”他本想争辩几句,发现周围的同行都用一种鄙视的目光瞧着自己,只好嘟囔了一句不吭声了。
“成本甩呀……,我再看看。”刘光伟再次打开邮册,把另外几套值钱的邮票也拿出来细看了一遍,这一次再看,他心里就开始打起价来。
这一本一共二十七套票,前面的那些不值多少钱,二十三套加起来,也不过二百七、八十块,可后面的这四套,还有这套齐白石,可就有点份量了。
看完之后,刘光伟合上本子斟酌了半天,开口道:“给你八百五吧。”这是个试探性的开价,以他的精明以及对上海行市的了解,已经把这本邮票的价钱算到了骨子里,就凭这套齐白石,只要能在手里放两个月,价钱就不会是现在这样。
他盯着赵启明的脸,想从他的表情里看出对方对这个价钱的满意程度。赵启明没说话,微笑着摇了摇头,伸手想要拿回邮册来。
“别着急呀!你说多少?”刘光伟抬手把邮册一扬,旁边站着几个同行眼睛都在盯着他的手,这本子要是回到赵启明手里,再想拿回来可就不那么容易了。
在交易所里,买卖双方讨价还价是门艺术,不只考验一个人在邮票方面的专业水平,而且还是心里素质的测试。
“低于一千块不卖。”赵启明简短的答道。他在做买卖的时候,话一向不多,刘光伟开的价是想探自己的底,他心里跟明镜似的。虽然赵启明今年足岁才刚到十六,但这并不代表他容易被人骗,大家谁也不比谁傻。
“一千块,不值呀!”刘光伟摇了摇头,再次翻开本子,从那套《工农兵上大学》里抽出两枚来:“这两张背面都有点黄了,还有这张……”说着,他又抽出一套票来。在内行面前耍这手段并不高明,有点类似去农贸市场买东西的家庭妇女了。
两人的价钱差了第一百五十块,那可是赵启明老爸小半个月的工资。他伸手拦住了刘光伟,稍一用力,把小邮册从他手里拿了回来:“刘大哥,我的东西我知道,你也用不着挑毛病,这个价钱不算高了。”说着他摆出一副小孩子常有的执着表情,把邮票插回原处整理好。
他这句话不只是说给刘光伟听的,而是针对旁边每一个同行,你刘光伟不买,感兴趣的人多的是,全跟饿狼一样等着叼这块肉呢。
后面一只手伸了过来,赵启明转脸一看,是黄大牙,正龇着一嘴被烟薰黄了的牙,冲自己笑:“给我看看吧。”
“等会,和刘哥没谈完呢。”赵启明也算得上是行里人,对这家伙也极为反感,倒不是因为他平日里的所作所为,他只是看着那嘴黄牙就感到讨厌,况且这句话说出来也算是给刘光伟一个面子。
刘光伟冲他笑了笑,转脸看了看旁边围观的人,刚巧见李胖子也在场,便向他求援:“胖哥,你帮忙看看这本票值多少。我怎么觉着一千块有点贵呀……”
李胖子点点头,从赵启明手中接过本子,脸上带着少许的得意:有人请帮忙,那是信得过自己的眼光。一般发生类似情况,照例是要帮着买方把卖方的票贬低一番的,针尖大的小瑕疵,能说得比西瓜还大,行里人经常这么相互帮衬,借此压低卖方的价钱。
可眼前这位小赵同学在交易所里做过不少买卖,算不上是行外人,李胖子还指望以后从他手里收点票呢,不好随便开口压价,看了一会儿笑道:“你们再商量商量吧。我也拿不准。”实际上在他看来,一千块是卡脖子价,凭这一点就能看出小赵同学对于市场行情的了解程度绝对算得上是内行,自己再多嘴,难免会得罪人。做人哪能不给自己留条后路呢?
“刘哥,咱们都不是外行,这些东西究竟值多少,你我心里都很清楚,说多了没劲。这样吧,一口价:九百五,要是觉得行,你拿走。”赵启明知道是说实价的时候了,让的这五十块,足以让刘光伟的心理得到平衡。
果不其然,刘光伟脸上露出了一丝笑容,确切的说应该是苦笑,做买卖就是要双方都不会觉得吃亏,生意才能做下去,自己明明占了便宜,也不能让对方看出来。
“好吧!其实我就是喜欢这套齐白石,别的东西算我帮你代卖了。”他得了便宜还要卖个乖,精明的生意人都有这毛病。
“那我可要谢谢你了。听说刘哥经常去上海,消息来得最快,以后还要多关照关照呀!”赵启明的这句话说得非常地道,不仅是刘光伟心里觉得高兴,就是在座的同行们都不敢小看他,这小子绝对是个鬼灵精。
东西成了交,大家伙也各忙各的去了,赵启明达到了目的,满怀欣喜地走了,临出门还跟李胖子点了点头,算是表示感谢,有些事大家心照不宣。
白花花的银子赚到手,对于真正的生意人来说,永远都是最提神的事情,尤其是对于赵启明这种在学生时代就立志于赚钱的人,得到的不仅是钱,还有一种用钱买不来的东西,那就是:自信心。
第二天,赵启明揣着五百块钱来了学校,在上课前找到了陈致远。
陈致远瞧见他来了,虽然他早知道赵启明是送钱来的,心里还是为之一振。两人来到操场,赵启明拿出那五百块钱,递了过去:“一共卖了五百八,我拿八十,这五百是你的。”
陈致远咧着嘴笑了起来,二话没说,接过钱数也没数就揣进了口袋里。
“要是按咱们原先说好的,我只应该拿五十八块,不过我最近在筹钱做点小生意,多拿了二十来块,行吗?”赵启明又玩起了他最擅长的阴招,其实他根本不在乎这二十块钱,主要目的,是想通过自己在这件事情上所表现出的“诚实”,让陈致远这家伙更加信任自己。
赵启明并不想让自己在陈致远面前表现得过于聪明,他认为,一个公认的聪明人,其实是个失败的家伙,因为任何人都会对看起来很聪明的人产生几分顾虑,担心自己会吃亏,因此信任度就会大打折扣。
最重要的是你是否真正有头脑,而不是在别人面前瞎摆弄那点小聪明。
陈致远的表情不置可否,停了两秒钟,他伸手把刚才的五百块钱拿了出来,从里面抽出第一百来:“拿去。”
“你这是干什么?借给我?”赵启明有点蒙了,惊讶地看着对方,他这完全出乎了自己的预料。
“没什么,我也帮不上你什么忙,拿去用吧。”陈致远很爽快,他并不觉得自己这么做有什么好奇怪的,朋友有需要,帮帮忙在他看来是应该的事情。要不是他跟赵启明的交情并不是多深,他给出去的就不是第一百块了。
赵启明犹豫了一下,他有点感动了,这个被自己当作傻瓜一样的家伙,对人竟然会这么实在,此刻的他忽然觉得自己对陈致远有点过分了,不过最终还是伸手接过了那第一百块钱。
“行,算我借你的。等我回头赚了钱,一准还你!”他用自我感觉最为真诚的语气对陈致远说道。
他和陈致远根本就是两种截然不同的人,即使他对这种做法比较欣赏,但他自己是干不出来的。通过这件事让赵启明认识到,陈致远虽然在别人的眼里是个坏学生,不过一个人表面上很坏并不重要,只要他有良心,就不能算是个坏人,只有那种丧尽天良满肚子坏水的家伙,才是真正的坏蛋。
“不用了,给出去的钱哪有再要回来的!”陈致远满不在乎地扬起了眉毛。
赵启明刚想说声谢谢,见他忽然拍了拍脑袋:“对了,差点忘了件事,我有个朋友说是有些好邮票要卖,正托人找买家呢。”
赵启明一听说这事,顿时来了精神:“是吗?放学我去跟你看看。”
“明天吧!今天有朋友约我去他家玩游戏机。”在陈致远心中,玩得开心永远比挣钱更重要。
略感失望的赵启明不想表现的过于着急,点头答应了,两人约好明天见面的时间,便各自回了教室。
蓄势待发 第六章 四千四百块
一晃几天过去了,可陈致远说的那个朋友始终是没时间,赵启明第四天追问起这件事,仍然是没有下文,不知道他那位转让邮票的朋友在忙什么,可没见到东西,赵启明总觉得心情舒展不开。不放过任何一单可能赚钱的生意,是他的天性。
天越来越冷了,最近赵启明中午放学一直留在学校不回家,母亲心疼他,一大早就为他做好了午餐,装在保温筒里带着,让赵启明很是感动,想起自己最终将会在学业上令母亲失望,心里挺不是滋味。等以后挣了大钱,再孝敬老妈吧!他只有这么想来安慰自己。
令人无奈的是,每天等不到中午放学,满满一罐饭菜就被坐在他前后左右的这帮家伙给抢光了,而他又是个人缘很广的人,乐于利用这种小事和同学们之间搞好关系。一星期之后,在第二节课间休息时间吃赵启明的午餐,几乎成了以胡传兵为首的四五个男生的一种习惯,每个家伙都像索马里饥民一般狼吞虎咽地轮流扒几口,最后递回来的保温筒比用水洗过还要干净。
这一方面归功于赵启明母亲做的饭菜比较好吃,另一方面也是因为这年纪的半大小伙子,正处在长身体的时候。可这让赵启明中午就没得吃了,好在他手里有钱,不然都不知道该去哪解决午饭的问题。
而自从那天的胡雪怡事件之后,赵启明留在学校里的性质就变了,让她感受到自己的存在,是他在初级阶段的唯一目的。
赵启明在追求兰梦雨的时候,看过许多书他认为有用的书,眼下已经算是稍有经验了。
回想起自己在这方面下过的苦功,还真不是一般人做得到的。那时候正赶上流行琼瑶,火得要命,赵启明随便找了一本翻了十几页就扔掉了,然后给出了一个结论:这位大婶所写的爱情小说基本上都是垃圾。
那些情节人物全脱离了现实,事先就营造出一些非常不切实际的氛围,酸溜溜的令人恶心,连肉麻都算不上。他真搞不懂那些喜欢这种东西的人,脑子里是怎么想的,是喜欢做梦还是喜欢被人当傻子一样糊弄?
从此之后的几年里,赵启明每次跟女人或女孩子交往,都会先问问对方喜不喜欢琼瑶,如果答案是肯定的,他对这人的态度就会有很大改变,要是对方长相原本就达不到标准,他一般转脸就走,除非对方长得确实够吸引人。
可他从琼瑶小说中学到一样东西,非常重要的东西,女人总是喜欢幻想不切实际的爱情,学校里一大群成天为此痴迷的女生能够证明这一点,只要提起小说里的人物她们马上变得满面春色,异常之兴奋,就好像小说里的女主角是她们自己。学校为此事还曾经开过一次大会,提醒广大同学不要过于沉迷这类爱情小说,可惜了校长在大会上浪费的那些唾沫,屁用都没有。
对待自己的初恋,赵启明可不愿意随便出手,搞得灰头土脸让乡下人看笑话不是他的个性。他打听到兰梦雨也不喜欢这种小说,或者说不像其他那些女生一样,这消息令当时的赵启明很高兴,庆幸自己没有看走了眼。
他最终选择了心理学方面的书来看,这一看,真是让他大长见识。
首先拿到手的,是一本《社会心理学浅析》,这本并不深奥的书所介绍的内容,虽然与谈恋爱没有直接的关系,却让赵启明对掌握人的心理方面受益匪浅,以至于翻来覆去地看,把有用的东西通过自己个性化的理解,记在了脑子里。
一个人要是在与自己年龄不符的年纪便具备了他不应该有的理智,是一件非常可怕的事情,通常称之为早熟,而发生在情商超高的赵启明身上,就不是早熟这两个字可以概括得了的了。
这本书几乎是一夜之间,就使他对于恋爱这种事情有了一个全新的认识,赵启明突然觉得,像哈巴狗一样跟在女生后面,?
页面: 1 2 3 4 5 6 7 8 9 10 11 12 13 14 15 16 17 18 19 20 21 22 23 24 25 26 27 28 29 30 31 32 33 34 35 36 37 38 39 40 41 42 43 44 45 46 47 48 49 50 51 52 53 54 55 56 57 58 59 60 61 62 63 64 65 66 67 68 69 70 71 72 73 74 75 76 77 78 79 80 81 82 83 84 85 86 87 88 89 90 91 92 93 94 95 96 97 98 99 100 101 102 103 104 105 106 107 108 109 110 111 112 113 114 115 116 117 118 119 120 121 122 123 124 125 126 127 128 129 130 131 132 133 134 135 136 137 138 139 140 141 142 143 144 145 146 147 148 149 150 151 152 153 154 155 156 157 158 159 160 161 162 163 164 165 166 167 168 169 170 171 172 173 174 175 176 177 178 179 180 181 182 183 184 185 186 187 188 189 190 191 192 193 194 19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