拼命去死





  后来事实也证明如此。
  我是个演员。
  没名气,连二线演员都谈不上,参与过许多排不上院线的录像带电影的演出,演的都是一些不可能让任何人产生印象的小角色。
  例如被连续杀人魔宰掉的第二个牺牲者。只有两个镜头的电梯服务生。帮黑社会老大提皮箱的小弟。在赌桌上发脾的荷官。围殴男主角的四个打手之一。
  虽然没有名气更毫无地位,但我完全不计较演出的角色。
  我的身手不错,有时还会担任任务简单的特技演员。很多导演都乐于找我轧一角,几年下来也攒了点钱,但主要还是靠着三年前刮中了一次乐透彩三奖的奖金维生,付清了一间位于纽约曼哈顿的小公寓贷款。
  我有两个维持稳定性关系的女友,一个没住在一起的老婆,一个偶尔还一起睡的前妻,一条走失多年的沙皮狗。
  我平时有练拳健身的习惯,维持随时可以担纲男主角的身材,虽然我压根不认为自己会有那么一天,但人没有梦想对自己交代不过去。比起大多数超过四十岁的中年男子,有练拳习惯的我体力算是出类拔萃,性能力更是超强!!由于我的工作有点特殊,我这方面的机会不少,这也是我当初选择踏入这一行的原因之一。
  偶尔我会在威利开的酒吧里看球赛,赌场球,顺便看看有没有搞头。
  酒吧里的常客都认识我,即使不认识也看熟了脸。在酒吧,大家偶尔一口不合打个架也没什么大不了,有时候我们还会彼此介绍几个比较好上的货色,算是个好地方。
  那晚洋基队奇迹似连七胜挤进季后赛,整个酒吧里的人喝醉了。
  我醉到抱不动一个醉倒在沙发上的金发美女,只好草草拖着她在厕所里完事。
  拉上拉炼后,我独自打着酒嗝回家。
  事情呢,就是在那条我走了上万次的小巷子里发生的。
  巷子很暗,总有几个流浪汉在里面鬼鬼祟祟,我从不以为意,毕竟他们都是一些连动手行抢都觉得很累、才会堕落至此的懒惰虫。
  该死的例外像陨石一样击中那条暗巷。
  不知道是哪个流浪汉中了邪,竟然勤奋地趁我摔倒在垃圾桶旁边的时候动手动脚,想从我的身上摸出钱来。
  我大概是挥了几拳,还是没有?我记不清楚了。
  那把刀一定就是在那个时候插在我的背上。
  我醒来的时候已经躺在我的大床上,被我踢到床下的闹钟显示下午一点。
  对于我是如何从遇袭的暗巷走到五分钟脚程外的公寓、再搭电梯上到七楼、从十一把钥匙中拿出对的那把插进锁孔开门,完全没有一点印象。
  床上并没有很多血,我也不感觉痛,对暗巷遇袭那件事可说一时没想起来。
  虽然不累也不倦,但我还是想如往常洗个热水澡,外套一脱,发现脱不下来。莫名其妙走到镜子前一看,才发现一把狗娘养的刀穿过外套,插进了我的背。
  见鬼了。
  我对着镜子嗤之以鼻,还有闲情逸致拿手机自拍了一张。
  此后的事你便很清楚,我却很胡涂。
  我是死了。
  即使一个小时前我还算活着,现在我的脑袋正中了一枪,肯定也死了。
  我究竟被搞了什么,怎么死到这程度还活着,而且意识他妈的无比清醒呢!
  我看了很多电影,也演了很多你没看过的烂电影。但我想我们一定同时想到了恶灵古堡、28天毁灭倒数、活人生吃、芝加哥打鬼、活死人之夜、活尸禁区、生人回避、活尸日记这些殭尸横行的片子。加上只发行影碟不上戏院的C级片就更多了。
  在那些片子里,一大堆行动迟缓的殭尸在大街小巷里走来走去,口中不时发出没有意义的喃喃声。遇到人就咬,看见会动的东西就想吃,被打烂脑袋才会死掉。
  我现在意识清晰,但可不保证几个小时、甚至几分钟后我还会如此。毕竟我的脑袋有一半都摔在地上涂得乱七八糟,要说我还有脑,实在说不过去。
  过不久,我可能也会变成其中之一。像蛆蛆一样意义不明地活着。
  想到这里,那些军人把我囚禁在这里似乎合情合理。
  按照电影逻辑,我很快就会发狂咬住一个倒霉的路人,将他咬成下一个殭尸。变成殭尸的他也会咬住一个倒霉的便利商店店员,或许还一口气咬了两个。大家咬来咬去,不亦乐平。
  或许不只是被咬,光是被血喷到的人也会发病。
  如果演变成空气传染就更糟糕不过。
  若是空气传染,要下了二十八天,整个曼哈顿都会变成殭尸之城。
  要是有很多人陪着我一起变成殭尸,也不错。
  人类最大的特色,就是别人幸运就想分一杯羹,自己倒霉就想拖所有人下水。
  此时此刻,那些军医一定伙同一批科学家,窝在实验室里分析我的血液跟唾液,还有那一把插在我背上的刀上到底有什么细菌。
  对,一定是那把刀有问题。
  没可能是我自己无端端变成殭尸,那些专家可得将刀子上的细菌还是病毒好好调查清楚才行。虽然我心知肚明,即使研究结果出来了,真相大白了,我也没办法回到一个真正的活人状态。
  ……一切都怪把我脑袋轰烂的那一枪。
  □□□
  这间除了一亚水、一只宝特瓶外什么都没有的玻璃屋,就连最极端的自闭症都会待到发疯。时间越来越难消磨,我越来越无聊,连自暴自弃都没个方法。
  我想干脆躺在地板上睡觉,暂时什么也不用想,最简单。
  但阖上眼,一点睡意也没有。好像我的身体不再需要睡眠似的。
  理性上我觉得我该补充水分了,于是我喝了半壶水。
  但其实我一点也不渴,也感觉不到水的滋味。
  喝水后,我的肚子鼓起来一点点,过了很久却没有尿意。
  我也不饿。
  完全没有食欲,也没有血糖降低的晕眩感。
  为了找事做,我只有不停地胡思乱想。但效果有限。
  再这样无聊下去,我就得被迫面对……害怕。
  □□□
  趁着一次他们进来抽我血的机会,我赶紧抱怨。
  喂,拿本书……小说还是杂志的,给我打发打发时间吧。我恳切地说。
  这种事我没办法做决定。负责抽血采样的医生小声地说。
  那就麻烦你向上面通报一下,别让我只是穷无聊,看本书又不会怎样。我热切地看着他,绝不放弃:如果你们怕我摸过的东西会感染病毒,大不了我一看过,你们立刻就烧掉不就行了?
  我试试看。
  或许他们也想看看一个活殭尸是不是有脑力看书,过一阵子,他们送了几本连小学生也不屑看的图画书给我,还有一本单字习作簿。这简直就是污辱死者。
  但无聊透顶的我还是忍不住地翻了它们好几次。
  不过真正瞧不起人的还在后头。
  □□□
  咬他。
  我为什么要咬他?
  五个陆战队员将一个穿着囚衣的老人扔在地上,老人惊恐地看着我。
  两支枪对着他,三支枪却对着我。
  别装傻了,你我都看过电影,我们要试试你的能耐。军医双手扠腰。
  你在污辱我吗!我咆哮。
  没这样的事,我们军方本着保护老百姓的责任,得对你做各式各样的实验。布拉克先生,你想看一些大人看的书,就得好好配合我们。
  我有人权!
  活人才有人权,布拉克先生,你现在只是一具恰巧会说话的尸体。
  ……我无话可说。
  穿着囚衣的老人大叫不要、干脆毙我了吧这样的话,但其实连我自己都想知道,被我咬了到底会不会变成殭尸?
  眼前这老囚犯不知道是何方混混,但会被抓来这里让我咬,想必也是个被咬成殭尸也罪有应得的坏蛋吧?
  于是我装作无可奈何,勉为其难地抓住老囚犯的手,狠狠地咬了一大口。
  大力点。军医皱眉。
  少命令我!我斜眼瞪了他一眼。
  痛死我了!快点拿开!老囚犯惨叫。
  至少咬出血来,别忘了抹一点口水在上面啊。军医不厌其烦地骚扰我。
  ……咬着手臂,我用舌头来回在伤口上抹了两下。
  □□□
  我永远不知道那个老囚犯的下场。不过应该与我无关吧。
  在这之后,我得到了一本《汤姆历险记》。
  这个军事基地的军医很多,但都有一个共同点,就是不懂得尊重死人。
  这次陆战队的五支枪全都对着我。
  我的面前摆了一盘生牛肉、一只装在玻璃盒子里的活老鼠、一盘意大利面。
  你觉得,我有可能吃老鼠吗?我冷笑。
  这三种食物,哪一种最能引起你的食欲?军医无动于衷。
  也许我死了,但我可没疯。我将看了两遍的《汤姆历险记》扔在地上。
  如果你好好配合,或许我们会换新的一本书给你。
  不,从现在开始由我主导。
  布拉克先生,你这么不配合,我们很难办事。这个军医也没有露出为难的表情,连假装都懒得假装,说:不配合我做事,最后吃亏的还是你自己。
  省省吧。我跷起腿。
  ……
  除了不给我小说看,我倒很好奇你们能威胁我什么?我竖起中指,用曾经饰演过黑帮份子的演技回呛:开枪打我,我不会死。对我用刑,我不会痛。不给我东西吃,我又不饿。如果你们可以找到一个方法让我永远安息,也许我还会感谢你们!
  接着又僵持了几分钟;陆战队的步枪使劲顶着我的太阳穴,我都冷眼以对。
  就这样,军医只有无可奈何离开的份。
  □□□
  我躺在地板上,又试着睡了一下。
  不冷,不硬,可还是睡不着。
  我想我失去了很多感觉。
  不过对艾琳与我温存的滋味,还记忆犹新。
  艾琳是我的女友。两个女友之一。
  十七个月前我们相识在片场,她担任场记,是个新手。
  我饰演一个贩卖毒品的黑帮混混,总共只有三场零零碎碎的戏,所以我有很多时间跟艾琳抬杠。
  艾琳是个不聪明但很细心的女人,笑的时候左边有一个不完整的酒窝,看起来很性感。出了片场我们就上床,还假情假意交换了联络方式,事后谁也没打过谁的电话。
  再一次见到艾琳已是半年后,还是在片场。
  这次天雷勾动地火一发不可收拾,还没出片场,我们就偷用汤姆克鲁斯的保母车翻云覆雨一番。完事后,一头乱发的艾琳说想跟我永远搞在一起,我说我有一个女友、一个老婆,跟一个偶尔会上床的前妻,她说不介意,因为爱情不谈如何跟其它人分享,只要我们在一起的时间都能独占彼此就行了。
  艾琳太上道了。
  比起一直吃我老婆跟前妻的醋的另一个女友,辛琳娜,要懂事多了。
  辛琳娜思想陈腐,老是要我跟我老婆离婚,但她不明白所谓的我的老婆,不过就是有婚姻契约的炮友,而且有了这种契约的炮友关系通常都不会好。至于前妻,就是拿了我一笔钱就同意让我拥有丰富性关系的另一个炮友。
  我的床上生活多采多姿,正多亏了爱情同样多采多姿,辛琳娜如果再想不透这一点,恐怕我们也无法继续维持关系下去。
  我躺在地上,想着我生命里的这四个女人。
  一个想过一个,还是艾琳最惹人怜爱。
  如果我能够离开这里,第一件事就是打电话给艾琳,约她到我住的公寓里狠狠做一场爱,然后再一边喝酒一边跟她笑谈发生在我身上的事。
  我可以想象半裸的艾琳坐在床边,一边喝着红酒一边大笑:赛门,至少你可以要到每一部殭尸片的演出机会了!
  我会扑向她,大笑:跟殭尸来一场吧!
  许多人对自己的人生颇有定见,规划下一步跟下下一步该怎么走是很多人的习惯。但肯定没有人计昼在人生的某个阶段变成一个活殭尸,毕竟当殭尸未免也太没有前途。
  这显然也不是我要的人生。
  现在,我人生的剩余价值,注定要在这个军事基地里接受永无止尽的实验,躺在砧板上被解剖、被研究我体内的器官是如何运作,军方一定很想知道我死不掉的秘密,再用这个秘密复制出一支所向无敌的殭尸陆战队!!电影都是这么演的,全世界都知道美国军方就是这么白痴地运作。
  时间变得空洞。
  也许过了四天,还是五天,我躺在地上滚来滚去,走来走去,做点其实我根本不需要的运动。折腾我的还是穷极无聊,不晓得做什么打发时间,无聊就反复读着《汤姆历险记》,最后我甚至开始朗诵它,自己制造一点声音。
  我将发生在我身上的事想得很透彻。
  比起殭尸片,我想到了一部更贴切现况的好莱坞电影捉神弄鬼,由我见过两次面的布鲁斯威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