神奇古墓惊险奇遇:胡狼头神阿努比斯





  “我知道你没料到。”格雷夫斯说道,“如果不是这样,我也会很吃惊的。”他脸上的笑意终于消失,换位给一脸严肃。“我也得为我的故弄玄虚的行为道歉。可现在,在你知道事关什么之后,你肯定可以理解我为什么连暗示一下都不能——虽然这样做让我很为难。”
  莫恩斯点点头。几乎不需要别的解释了,但格雷夫斯接着说道:“你肯定能想到,万一有一句话传到了社会上,会造成什么灾难性后果。”他摆动着双手,动作不像刚才那么大了。“好了,莫恩斯。来,我带你参观。”他的脸上又飞掠过学童似的傻笑,“我估计,你心里好奇得要爆炸了。”
  这是事实,因此莫恩斯只是一声不吭地点了点头,但同时还有其他东西。无疑还要很长时间,他的理智才能从他突然面对的这一不可能的认识中恢复过来,同时,那袭击他的不真实的感觉也越来越强烈。他顺从地跟在格雷夫斯身后,但跟先前一样,他很难将注意力集中到他的解释和介绍上。估计他这样做对格雷夫斯极其不公平。莫恩斯既不是埃及学学者,他对这个话题的兴趣也没有超出一般的程度。但格雷夫斯的解释还是将他吸引住了。他不用看表,但时间一定过去有一小时了,在这一小时里格雷夫斯向他展示了“他的王国”,那种主人的骄傲感溢于言表,莫恩斯在这段时间里比他此前在大学里那么多年加起来听到的有关古埃及的神话和神祗、统治者和魔鬼的名字还要多。格雷夫斯陷进了越来越狂热的科学发现者的骄傲,他讲的内容莫恩斯没听懂一半,当格雷夫斯的激情讲解才进行到一半时,这一半中的一部分就已经被莫恩斯忘记了。
  “你瞧,莫恩斯。”在解释了每一尊雕像、每一个浮雕的意义和虽然不是所有的但是很多的象形文字的意思之后,格雷夫斯结束道,“当我谈到我的,”他纠正道,“……我们的发现的意义时,我丝毫没有夸张。”
  “可这里!”莫恩斯摇着头,尽管他在过去一小时里听到了那许多,他还像最初一样茫然不解,“在北美大陆上!这是……〃
  他讲不下去了。虽然这里不是他擅长的专业领域,但只要一想到如果这一发现被证明为真实的将在专业界引起怎样的轰动,他就感到头晕。它当然是真实的。更何况这里已经超出了世界上最疯狂的玩笑鬼所开的玩笑的规模,每个人都会想到,这种规模的造假是不可能有丝毫成功希望的,因此,毫无疑问,整个专业界都会扑向它,仔细寻找最细小的欺骗或造假的线索,想到这里他就知道这座神庙是真实的。他可以感觉到他周围的洞壁的年代、从实物大小的石雕眼前掠过的世纪的呼吸。这里没有什么是假的。同时这里的一切又都不真实。他能感觉到格雷夫斯还没将情况全部告诉他。尽管格雷夫斯在展示他的疯狂发现时所表现出的科学激情,迄今为止他还向他保留了某种重要的东西,甚至有可能是最重要的。一个还要大得多、有可能危险的秘密,一个亿万年来就潜伏在事物的有形表面下的秘密。
  “我知道你想说什么,相信我,当我头一回看到这个岩洞时,我的感觉也一样。”格雷夫斯用力摇着头,像是要将莫恩斯还没有开始的反驳扼杀在萌芽状态。“但完全可以想像,很久以前古埃及的人来到了这个国家的沿海。别忘了,法老们的王国存在了数千年!有理论——我承认它们是有争议的,但这些理论是存在的——认为南美土著人的文化可以回溯到一个古老得多的民族,它的起源和出身至今未明。你想想玛雅的金字塔和古埃及金字塔之间的相似吧。墨西哥离这里不是太远。”他激动地用力挥着双手,“我都在讲什么啊!苏桑能为你将这一切解释得更清楚。”
  “海厄姆斯博士吗?”
  格雷夫斯又使劲点点头,眼镜差点从鼻梁上滑下来。奇怪:莫恩斯根本回想不起来,格雷夫斯什么时候需要过眼镜的。“她是埃及学学者。”他说道,“而且非常出色。”
  “这让我想到了我的下一个问题。”莫恩斯做了一个幅度很大的手势:“这里的一切很有意思,如果不说是轰动性的话——可你要我干什么呢?我虽然是埃及学学者,可古埃及真的不是我的特长——更何况你已经有了一个这方面的专家了。”
  “准确地说是一个权威。”格雷夫斯赞同道,“海厄姆斯博士属于她的领域里的领袖人物。”
  作为领袖人物,莫恩斯想,估计她对格雷夫斯再将另一个专家拉进来合作肯定不会高兴。莫恩斯相信这下多少能理解海厄姆斯眼中的无缘无故的敌意了;可这并不意味着这样一来他的感觉好受些了。
  “你说得当然对,莫恩斯。”格雷夫斯继续说道,“要你来这里是有原因的。而且是个很有说服力的原因。可时候不早了。你今天无疑十分辛苦,一定又累又饿。我还有很多事要向你解释,不过暂时就先谈这些吧。”
  当他们返回地面时,天色早就黑了。莫恩斯被印象和思绪的潮水深深征服了,直到推开木屋的门,他才又真正地清醒过来了。他在那里又经历了一场新的意外。电灯被关掉了,它的存在还让他有点感到吃惊,一只黄罩汽油灯和半打蜡烛在释放出温暖舒适的光亮。桌上铺着一块白麻布,有人——估计是汤姆,将白磁餐具和杯子放在了桌上,莫恩斯刚脱下外套和上衣,他身后的门就又打开了,汤姆端着满满一托盘热气腾腾的碗和一罐新煮的咖啡走进来,一声不吭地放在了莫恩斯面前的桌上。
  “您请坐,教授。”摆放完毕后汤姆说道,“我来服务。”
  莫恩斯太吃惊了,无法反对,只好默默地服从了。眼看着汤姆为他端上饭菜,动作灵活得能比得上高档酒店里的每一位领班,他越来越惊讶,当汤姆伸手拿起带来的葡萄酒要为他倒酒时,他迅速摇摇头,“不用了。”
  汤姆起先显得有点困惑,后来他的脸上浮现出一种几乎是自知有罪的表情。“哎呀,我忘记了。您不喝酒的。请您原谅!”
  “没关系没关系。”莫恩斯指指摆得满满的桌子,“你真了不起。你在饭店做过吗?”
  汤姆摇摇头,继续将肉、酱汁和烤得脆脆的土豆堆到他的碟子里。单是那香味就足以让莫恩斯垂涎了。他突然发觉他是多么的饥肠辘辘;毕竟——虽然特别丰盛——普罗斯勒小姐早晨告别时为他准备的早餐是他今天用的唯一一顿饭,而且早就过去很久了。他不得不克制自己,才没有匆忙失礼地抓起刀叉。他的胃咕咕直叫,让他难为情。但汤姆莞尔一笑,“但愿能合您的胃口。我不是个有经验的厨师。”
  “只要吃起来跟看上去的差不多好,它无疑就是我多年来吃过的最美味的饭了。”莫恩斯回答道。
  汤姆得意地笑笑,后来又朝着门做了个询问的手势,“如果这样就行了的话……我还得去照顾其他人。”
  “这些都要你一个人弄?”莫恩斯希望汤姆不会太明显地察觉他的失望。他希望在吃饭时能跟小伙子稍微聊聊,那样也许能得到格雷夫斯未给他机会提问的某个问题的答案。
  “没什么。”汤姆开心地回答道,“工作带给我真正的快乐。我曾经想过,等这里的工作结束了,去城里开一家饭店。可到那时还有很长一段时间呢。”
  “这是格雷夫斯博士说的吗?”莫恩斯打听道,“还要很长时间?”
  尽管这问题听起来毫无恶意,却好像让汤姆很尴尬。他支支吾吾,最后说道:“请您原谅,教授,但格雷夫斯博士禁止过我们在洞窟外面谈论任何与我们的工作有关的事情。”
  “好吧,汤姆。”莫恩斯说道,“我不想让你为难。”
  汤姆不安地点点头,“我……我等会儿再来清理餐具。您如果需要什么,您只管打开门叫我就行了。”他迅速离去,不给莫恩斯机会再提别的不愉快的问题,莫恩斯也不再去想乔纳森·格雷夫斯和他的既轰动又可怕的发现,专心吃起饭来。
  他吃了一口就明白了,除了在普罗斯勒小姐家,这确实是多年来他吃过的最好的一顿饭了;它也比得上任何一家高档酒店的菜。很显然,除了驾驶技术,汤姆还有许多其他的引人注目的才能。虽然汤姆给他端上的几乎是超大的份量,他将它们吃得净光,还用一块面包蘸光了最后一滴酱汁。
  吃完饭,一股舒适的疲乏感向他袭来。他望了那张新铺的窄床一会儿,单是这一眼就足以让舒适的放松感变成铅样的沉重了。他的眼睫快要自己合上了,有一会儿他不得不用尽他全部的毅力,才没有当场在椅子上睡着。
  他完全有权利疲劳。毕竟过去的这一天特别累人特别漫长,更别说格雷夫斯的发现带给他的震撼力了。他顺从这一诱惑,几步走到床前,四仰八叉地躺上去,转眼就睡着,这样做不仅可以理解,也是绝对理智的。
  可他不想这样。
  这么早就上床睡觉不仅违反了他所有的习惯,而且面对他今天经历的一切让他觉得像是犯罪。尽管他很清楚他还远远不能看清这一发现的真正规模,但有一点是无可怀疑的:这不仅是他一生中最重要的一天,而且也是将会载入史册的一天,这一天,不仅他的搞研究的同事们,也许全世界都将会谈上几十年。如果人家问他是如何度过这个改变世界的认识的一天的,他该怎么说呢?他参观了一小时,然后用了一顿美味的晚餐,随后早早地睡觉了?
  他强忍着疲倦,给自己倒了第二杯紧接着又倒了第三杯咖啡,再次鼓起他全部的毅力和疲倦作斗争,一边等待咖啡因的兴奋效果出现。
  壶里剩余的咖啡尚未明显地冷却,他的睡意就减弱了,片刻之后那铅一样的沉重感也重新离开了他的四肢。他并不觉得精力旺盛,但他抵住了再喝一杯咖啡的诱惑。如果他太过分,他有可能整夜睡不着觉,明天会更加疲累。他站起来,以既是本能也是无意识的动作抚平他的衣服,开始更彻底地检查这个房间,接下来的几个礼拜甚至有可能几个月这里将是他的家。
  这次检查的收获并不比第一次大多少。减去床、桌子和斜面写字台的位置,剩余的空间几乎不足以在里面接待一位客人,同时有让人患上幽居恐怖症的危险。汤姆将他的行李搬进来了,两只箱子原封不动地搁在床边,默瑟肯定会认为这又一次证明了汤姆的懒惰,而莫恩斯更认为这证明了汤姆的慎重。
  莫恩斯走近格雷夫斯为他弄来的斜面写字台,将它打开来。斜板下的小格子里除了一支鹅毛笔、墨水瓶和一本有整整百页的花一样白的皮书信夹就什么都没有——可他还指望什么呢?指望格雷夫斯给他留下一张手写的便条,将他的大秘密告诉他?简直是做梦。
  也许书橱会更有用。莫恩斯估计排放在做工粗糙的木板上的册数远不止二百本,格雷夫斯让人将它们运来这里,肯定不是为了让他靠娱乐性读物打发晚上的时间的。至少单是书名的选择就能说明他来此的原因。
  莫恩斯向书橱走上一步,又停了下来。光线不是太好。油灯和闪跳的蜡烛虽然释放出一种亲切的亮度,但还不适合阅读。他没有继续往前走,而是抬头望望屋顶下的电灯,目光顺着手指粗的电缆一直望到门,电缆在那里结束于一个粗笨的的旋转开关。莫恩斯走过去,扭动开关。结果是一声很响的咯嚓声,但灯还是没亮。
  莫恩斯再次试了试,结果一样,然后又不甘心地试了第三下。灯还是不亮。看来是没电。
  灯光兴许足够了,至少能猜出书背上的书名,但莫恩斯现在已经到了门边,他还没有忘记汤姆的话,如果需要什么东西,只需要喊他就行了。也许这是个再跟格雷夫斯的“打杂的”聊上几句的机会。
  他离开木屋,考虑了一下要不要回去拿他的外套,因为迎面吹来的风出乎意外地凉爽,但最后决定放弃了。到另外的木屋只有几步路。一点凉风害不死他的。他快步穿过空的广场,不加选择地走向最近的房子,抬起手准备敲门,可后来又垂下胳膊,皱起眉环顾。他听到了一声响,一开始既不知道响声来自哪个方向也不知道它是什么意思。但它显得不自然,危险,很难用语言描述。
  莫恩斯的心“砰砰”直跳,他四面张望。太阳落山了,夜色如墨。他自己的木屋虽然相距只有十来步,也只能看到低矮的黑轮廓。再后面就是黑洞洞的。莫恩斯的理智告诉他,这也许只是纯粹的黑暗,可他头脑里突然又冒出了另一个声音,这个声音讲述着恐怖的形象和可怕的生物,它们悄悄穿行于黑夜中,黑眼睛贪婪地盯着他。
  莫恩斯努力摆脱这些令人毛骨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