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有的火流星未堕到地面就爆炸毁灭了,如果它们发生在白昼,人们看不到(或注意不到)它们的亮光,而只听见它的爆炸声,这就是《天官书》中说的天鼓。关于一般堕落地面的陨石,《天官书》称为坠星。
3。极光《天官书》中记载了多种极光现象。烛星:一种象火炬形状的极光。卿云:若烟非烟,若云非云,是一种无定形的弥散光面型极光。天开:在黑夜的天幕上突然出现一条光带,好象天开裂了一样。还有归邪、旬始等,都是各种形状的极光。
4。黄道光《天官书》关于格泽星的描述就是一幅黄道光图像的写照:“如炎火之状,黄白,起地而上,下大上兑(锐)。”在太阳系中存在许多尘埃粒子,它们主要分布在黄道面及其附近。太阳光照在这些尘埃粒子上,再反射出来,被人们观测到,就成为黄道光。它的图像就如上述格泽星的描述。因为它很微弱,所以很难观测。西方是在十七世纪由法国天文学家开始观测的。因此,司马迁在公元前一世纪的描述不能不使人感到惊奇。
5。新星和超新星它们绝大多数是原来暗得肉眼不可见的恒星,忽然亮度增加几千乃至几万倍,人们就看到天上新出现了一颗星,因称新星。有的会增亮几千万乃至几亿倍,就称为超新星。新星和超新星的亮度后来又慢慢降下去,逐渐消失不见。古人因称之为客星。有的客星很亮,受大气衍射的作用,看上去好象射出许多光芒,古人因而又称为孛星。这两种名称在《天官书》里都有记载①,但奇怪的是未作定义性描述。由于彗星也具有出现后又消失的现象,有极少数彗星也会向四周所有方向喷射出气体,因此古人也把彗星称为客星或孛星。精细如司马迁,居然未能从运动或不运动来区分彗星和新星、超新星,这是非常遗憾的事。
除了上述这些奇异天象名称的介绍外,《天官书》中也有一些天象的记录。但这些记录极为粗略,无法具体确定其发生的日期乃至年份。从这一点来说,《天官书》的意义不是提供了宝贵的历史记录,而是开创了一个在纪传体史书中有专门篇幅保存天象记录的先例(至于准确的天象记录则在《史记》的一些本纪和年表中有所记载)。
对太初历工作的作用、贡献和批评太初改历是由司马迁发起的。他也参与了安装仪器、进行观测的工作。
可是最后实施的是邓平、洛下闳的太初历,而这种历法与《史记·历书》中所记的《历术甲子篇》是完全不同的。《历术甲子篇》中所记的,是一种四分历。它的基本数据是一回归年的时间为3651 4日(因而称为四分历),一朔望月的时间为29499940日。邓平等人的太初历,其基本数据则为一朔望月时间为294381日,一回归年时间为3653851539日。化成十进制小数就可知道,这两组数据十分相近,而以四分历为略优。司马迁的拒绝太初历,是有一定道理的。
但是,司马迁在历法问题上有他的缺点。为了强调这次改历的历史意义,使汉武帝的统治获得一种神圣性,他和一些同事把历法时刻所在的年名加以改动,称为焉逢摄提格,用干支来表示即为甲寅。这个年名得到汉武帝的批准,在改历诏书中予以发布。然而,按实际的年名,当时应该是丙子年。改① 不过,《天官书》把孛星写成茀星。
为甲寅,一下断开了38 年,给历史记载和推算添加了种种麻烦。这使最早奉命改历的人发生意见分歧,导致有人上疏“不能为算”的一个可能的原因。不管怎么着,后来邓平等的太初历并未采用这个年名,使纪年保持了连续。从这一点来讲,邓平是对的。
在天文学思想方面的贡献司马迁要“究天人之际”,这就是要研究天和人间的兴亡治乱之间的关系。
古代统治阶级认为,天是有意志的,它主宰着人间的命运,帝王则是受天之命来统治人民的。天通过天上的各种现象来警示地上的帝王臣民:人间将要发生何种大事了。至于何种天象将预示何种人间大事,则是中国古代星占术研究的内容。天和人间两者有着神秘的关系,这种关系古代称之为“天数”。历代帝王设立了官方的天文机关,其职责之一就是要监视天象,以猜测天的意向。司马迁本人当过多年的官方天文机关的负责人——太史令。他自认他的家族世代是传“天数”的,他的祖先是重、黎、羲和,都是星占家兼天文学家。司马迁本人也不可能跳出这种阶级的和社会的局限,他也相信星占术。他的《史记·天官书》中充满了星占术的语句。这是时代使然,也不足怪。
然而司马迁却并不受星占术所束缚。在他研究天人关系的过程中常常发现客观的天文现象和以往星占家所传的条文有明显的矛盾,在这样的时候,司马迁并不怀疑客观现象的真实性,而是宁可对星占术作出局部的否定。作为太史令,司马迁有条件掌握历代遗存的天象记录和人事史料。仔细研究了这些材料后,他发现,过去的许多星占术文是靠不住的。他说:“幽、厉以往尚矣,所见天变皆国殊窟穴,家占物怪,以合时应,其文图籍 祥不法。”“近世十二诸侯、七国相王,言从衡者继踵,而皋、唐、甘、石因时务论其书传,故其占验凌杂米盐。”这就是批评这些星占家们并没有固定的原则,而是见风使舵,“以合时应”,“因时务论其书传”。这一来就降低了星占家们“通天”的神圣形象。
作为历史学家,他研究史料的结果认为,“国君强大有德者昌,弱小饰诈者亡”①。这个思想就突破了天命的观念,强调的是国君的行为对国家兴亡的作用。由此他提出,在见到天变之后,对国君来说,“太上修德,其次修政,其次修救,其次修禳,正下无之”②。这些对策反映出,司马迁并未彻底否定天的作用。不过有意思的是司马迁把“修禳”放在对策的最末一种,而把调整国君行为的“修德”、“修政”作为第一、第二种对策。这就是说,在司马迁看来,对于国家的命运来说,国君自己的行为比天意的作用要大得多。而这个思想,实际上可以说已否定了天意的作用。因为,如果人的作用盖过了天,那么也就谈不上什么天的至高无上了!由于司马迁有这样的认识,所以他在分析历史上的重大事件,如七国兴亡、楚汉相争之类,虽然也用过不少天命之类的语言,但是他也从他自己的立场、观点出发,作了许多纯属人世的经验总结。尽管这类总结的正确性还大可讨论,但它们和天意、天命① 《史记·天官书》。
② 《史记·天官书》。
决定论之类的思想相比是高明得多了。而这种纯属人间的经验总结才是历史学家司马迁的本质。
天文现象和任何自然现象一样都是有规律的。但是,许多天文现象的规律性比较复杂而不能立即辨出。比如说,由于地球既有自转,又有公转,因此离地球不远而同绕着太阳运动的行星,在地球上的人看来其运行规律就不是很简单。又比如说,月亮绕地球转的轨道平面和地球绕太阳转的轨道平面不相重合。因此造成日、月、地三者有时会在一条直线上的局面,这时就发生日食或月食。但由于月亮和地球的公转周期不可通的,月亮的运动速度和月亮轨道本身都有比较复杂的变化,这就使不大能看到的日、月食的出现显得更加捉摸不定。如此等等的现象在古代世界天文学知识极其低下的时候是不可理解的。按照中国古代星占术的观念,凡是和已知天文学规律不相符合的天文现象就叫做“变”,凡是变,就是上天的警告,就属于星占家的工作范畴。在这种观念支配下,人们就不可能发现旧规律的谬误和粗疏,更不可能会发现新的天文学规律。这是星占术阻碍天文学进步的关键所在。
然而,司马迁并不受这种观念的束缚。前面说到他发现五星逆行和留的规律,发现月食有周期性,等等,都是他冲破了星占术观念的束缚而得出来的。
一般来说,当发现和过去所认为的天文学规律不合的现象时并不盲目地把它归之于超自然的“上天警告”,而是在大量客观资料的启发下,意识到它是合乎自然规律的,从而努力寻找出新的天文学规律或对旧规律作出修正,这是古代天文学摆脱星占术的束缚而获得发展的一条比较普遍的道路。司马迁就是这条道路上的一个杰出典型。
第二十一章霍光金日c 赵充国霍光、金日c 、赵充国是武帝晚年、宣帝早年间的重臣。霍氏盛世,势倾朝野。
第一节霍光①受遗诏辅政霍光(?—前68),字子孟,西汉河东郡平阳县(今山西临汾西南)人,骠骑将军霍去病的异母弟。他的父亲霍仲孺是平阳县的一名县吏,因事出入平阳侯家,与侯家侍婢卫少儿相爱,生下去病。不久,霍仲孺吏毕归家,娶妻,生子霍光,从此与卫少儿不相往来。后来少儿妹卫子夫入宫立为皇后,卫氏满门富贵,去病亦以皇后姊子得到武帝的重用,在抗击匈奴战争中屡立战功,官至大司马、骠骑将军。去病自知生父为霍仲孺。适值出征匈奴,道经平阳,及派遣官吏迎接霍仲孺至官舍相见,认了父亲,“大为买田宅奴婢而去”。出征归来,经过平阳,乃携带霍光西至长安,这时霍光年仅十余岁,武帝以为郎官,稍迁为诸曹侍中。去病死后,霍光为奉车都尉、光禄大夫,“出则奉车,入侍左右,出入禁闼二十余年,小心谨慎,未尝有过,甚见亲信”。
征和二年(公元前91 年),戾太子刘据(武帝长子)被江充陷害致死,武帝以次子燕王刘旦及其弟广陵王胥多过失,不堪继承皇位,爱少子弗陵,欲立之;但弗陵年幼,须由大臣辅政。他观察周围群臣,唯有霍光最可信赖,而且老成持重,能够担当起托孤重任,于是,命宫廷画工画周公辅成王朝见诸侯像以赐光。后元二年(公元前87 年),武帝游五柞宫,病危,霍光随侍右侧,涕泣问道:“如有不讳,谁当嗣者?”武帝说:“君未谕前画意邪,立少子,君行周公之事。”光让金日c ,日c 不肯。武帝乃下诏立弗陵为皇太子,以霍光为大司马、大将军,日c 为车骑将军,太仆上官桀为左将军,受遗诏辅政;又以桑弘羊为御史大夫。次日,武帝病逝,太子即位,是为昭帝。
专断政事,破除“谋反”
昭帝即位时,才八岁,霍光以大司马、大将军录尚书事,主持全国政务,“政事一决于光”。武帝遗诏封霍光为博陆侯,金日c 为秺侯,桀为安阳侯。不久,金日c 病死,由霍光与上官桀共同辅政。他们之间有着姻亲关系,光女为桀子上官安妻,彼此之间原本亲密无间,光有事,由桀代其处理政事。但过了不久,两人关系逐渐紧张起来。上官安有女,年方五岁。安贪图禄位,请求霍光把他的女儿送进宫去,许配昭帝为后。霍光以外孙女年纪太小,没有同意。上官桀父子又求鄂邑长公主相助,由长公主出面主持婚事,立上官安女为昭帝后,封安为桑乐侯、骠骑将军。上官桀父子对长公主十分感激,请求霍光封长公主的姘夫丁外人为侯,光不肯,又为之求官,光又不许,因① 本节主要取材于《汉书·霍光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此,上官桀父子和长公主都怨恨霍光,企图与之争夺权力。
此时,自以为年长又未得立为帝的燕王刘旦,常怀怨望之心;御史大夫桑弘羊为他的子弟求官不得,也怨恨霍光。于是,上官桀父子便同长公主、桑弘羊串通一气,勾结燕王刘旦,策划发动政变,先除掉霍光,然后废黜昭帝,立燕王旦为帝。燕王答应事成后封上官桀父子为王。上官安则图谋事成后杀燕王而立其父。
元凤元年(公元前80 年)八月,上官桀等令人以燕王名义上书攻击霍光“专权自恣”,说他有三大罪:第一,谓其到长安东郊广明乡检阅、考试郎官和羽林军将士练武情况时,擅自使用天子外出时的礼仪,“道上称 (跸),太官先置”;第二,谓其赏罚不公,“苏武使匈奴拘留二十年不降,还乃为典属国,而大将军长史(杨)敞无功为搜粟都尉”;第三,谓其擅自增加大将军幕府的校尉名额,不报告朝廷。并称:燕王请求到京城来保护皇帝,防止奸臣作乱。这封奏章乘霍光休假之机呈了上去。昭帝虽只十四岁,却能识别贤愚,明辨是非,他以为霍光到广明都试不到十日,燕王远在数千里外,“何以知之”,乃召见霍光。光入,免冠顿首谢罪。昭帝说:“将军冠,朕知此书诈也,将军无罪。”后来上官桀及其党羽又在昭帝面前攻击霍光,昭帝发怒说:“大将军忠臣,先帝所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