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6中国通史第四卷-中古时代-秦汉时期(下册)





  无神论思想鬼神之说是儒家祖先崇拜的立脚点,是古代较为普遍的世俗迷信。王充针锋相对地提出“死人不为鬼,无知,不能害人”的无鬼论主张。
  王充首先从形神关系上对无鬼论加以论证:“人之所以生者,精气也,死而精气灭。。。灭而形体朽,朽而成灰土,何用为鬼?”他强调“形须气而成,气须形而知。天下无独燃之火,世间安得有无体独知之精?”王充从物质决定精神的哲学观念入手,否定鬼的存在。这为后来范缜的神灭论奠定了坚实的理论基础。
  对于无鬼说,他还做了一个风趣、但很有说服力的论证:从古以来,死者亿万,“计今人之数,不若死者多。加人死辄为鬼,则道路之上,一步一鬼也。人且死见鬼,宜见数百千万,满堂盈廷,填塞巷路,不宜徒见一两人也。”
  王充用生理和心理的原因说明鬼神怪念的产生:“凡天地之间有鬼,非人死精神为之也,皆人思念存想之所致也。致之何由?由于疾病。人病则优惧,忧惧则鬼出。。。畏惧则存想,存想则目虚见。”所谓鬼不过是人们由于疾病、畏惧而产生的一种幻觉而已。这个说明很接近客观实际。
  王充还把无鬼论引入薄葬说,批判了儒家的厚葬。他指出,只有“明死人无知”,才能定“厚葬无益”①。王充克服儒、墨两家学说的片面性,把薄葬主张与无鬼论结合起来,使这一主张立足于坚实有力的理论基础之上。王充用有生必有死,有始必有终的朴素辩证思想,否定了成仙得道、长生不死等迷信。他推论道:“有血脉之类,无有不生,生无不死。。。夫有始者必有终,有终者必有始。”因而“诸学仙术为不死之方,其必不成”。这对于沉迷此道的封建帝王及众多信男信女,无异当头棒喝!
  当时各种迷信禁忌之说盛行,举凡盖房迁居、丧葬嫁娶、沐浴裁衣等等日常生活中的大小事情都要择良日,卜吉凶,唯恐得罪鬼神,触犯忌讳,招来祸患。王充在《论衡》中,专门写了《四讳》、《■时》、《讥日》、《辩祟》、《难岁》、《诘术》、《解除》、《卜筮》等篇章,一一对世俗迷信的各种说法作了批驳。如说“或有所犯,抵触县官,罹丽刑法,不曰过所致,而曰家有负。居处不慎,饮食过节,不曰失调和,而曰徙触时。死者累属,葬棺至十,不曰气相污,而曰葬日凶。有事归之有犯,无为归之所居。居衰宅耗,蜚凶流尸,集人室居,又祷先祖,寝祸遣殃。疾病不请医,更患不修行,动归于祸,名曰触祸”,实在是舍本求末的行为,是“用知浅略,原事不实,俗人之材也”。这是非常清醒的药石之言,不但在长期的封建社会中有指点迷津的作用,就是在今天也有着重要的现实意义。王充对卜筮迷信也有所批判。他认为人世间的祸福吉凶,决定于人事,也决定于时命,唯独不决定于鬼神。他说:“行尧舜之德,天下太平,百灾消灭,虽不逐疫,疫鬼不往。行桀纣之行,海内扰乱,百祸并起,虽日逐疫,疫鬼犹来。。。夫论解除,解除无益;论祭祀,祭祀无补;论巫祝,巫祝无力。竟在人不在鬼,在德不在祀,明矣哉!”这是可贵的见解。
  为什么会产生诸多忌讳迷信之说呢?他认为:一是统治者神道设教,“明与鬼神同意共指,欲令众下信用不疑”;二是人们对于吉凶祸福产生种种错觉,把许多巧合事件作为吉凶的根据;三是搞迷信者利用人们的恐惧心理,“积祸以惊不慎,列福以勉畏时”,是在“惊惑愚暗,渔富偷贫”。所以说,“衰世好信鬼,愚人好求福。”
  实知的认识论思想对于知识来源问题,王充否认生而知之的观点。他认为感觉是认识的基础,知识源于后天的学习。他申明:“不学自知,不问自晓,古今行事,未之有也。。。学之乃知,不问不识。”用认识论划清了与先验论的界限。
  对于儒者论圣人“不学自知,不问自晓”的离奇妄语,在《实知》里用孔子不能先知先觉的十六件事实加以诘难。如“匡人之围孔子,孔子如审先知,当早易道,以违其害。不知而触之,故遇其患。”又如“子入太庙,每事问”,如果真的生而知之,又何劳询问呢?
  王充还强调实践对于知识技能的决定作用:“齐都世刺绣,恒女无不能;襄邑俗织锦,钝妇无不巧。日见之,日为之,手狎也。使材士未尝见,巧女未尝为,异事诡手,暂为卒睹,显露易为者,犹愦愦焉。方今论事,不谓希更,而曰材不敏,不曰未尝过,而曰知不达,失其实也。”这是把实践纳入认识论的高见。
  王充还强调感觉经验的可贵,也看到了直观感觉的局限性,因而提出要想得到正确的知识,还必须经过一个“揆端推类”、“以心原物”的逻辑推理和思维判断过程。他说:“夫论不留精澄意,苟以外效立事是非,信闻见于外,不诠订于内,是用耳目论,不以心意议也。”推断是非,“不徒耳目,必开心意”。这把古代唯物主义认识论大大推进了一步。
  王充在认识论中提出的“效验”,就是用事实来检验言论的当否。他认为:“凡论事者违实不引效验,则虽甘义繁说,众(终)不见信。”这个观念的提出,提高了王充辨别是非的水平,也增强了王充论定是非的能力。王充用“以心原物”和“效验”的方法,对儒家经传虚妄失实之处提出质询和攻讦。
  王充认为,古书传说中的尧、舜、禹、汤、文、武之治,都经过了增饰与放大。他在《语增》、《儒增》、《艺增》等篇章中列举出很多经传及传说中美化上古之世的实例加以反驳。比如:儒书里面“称尧、舜之德,至优至大,天下太平,一人不刑;又言文、武之隆,遗在成、康,刑错不用四十余年”;可是,又写有尧、舜、文、武、成、康用兵征伐之事。尧、舜、成王既然大动干戈,四出征伐,怎么可能“一人不刑”,“刑错不用四十余年”呢?另外所谓“武王伐纣,兵不血刃”,“尧舜之俭,茅茨不剪,采椽不斫”等等说法,他都认为是在夸大其词。他正确地阐明,这些说法的本意是要褒美先王,但是“为言不益,则美不足称;为文不渥,则事不足褒”,夸张、虚美是起不到预期宣传效果的。
  王充在批判“好褒古而毁今,少所见而多所闻”的尊古卑今之论时,表述了今胜于古的历史发展观点。他把周与汉进行比较后得出结论:“夫实德化则周不能过汉,论符瑞则汉盛于周,度土境则周狭于汉,汉何以不如周?”理直气壮地声言当今胜于三代盛世。
  王充很少偶像崇拜。为了求真求实,他把质询的矛头指向儒家学说的创始人孔子。在《问孔》中,他揭示出孔子学说中的多处矛盾。
  王充自己对《论衡》的写作旨意做了明确说明:“《论衡》篇以十数,亦一言也,曰:‘疾虚妄。’”求真求实是王充理论学说的根本出发点,是《论衡》一书的灵魂。
  王充思想局限和内在矛盾王充的进步思想,是必须充分肯定的;但也有无法克服的局限性和十分明显的内在矛盾。
  王充在《论衡》中用《齐世》、《宣汉》、《恢国》、《验符》、《须颂》等篇章颂扬汉朝的历史功绩,这对于战胜复古倒退思潮,推进社会发展,是有积极意义的。其“宣汉”用意真诚,无可怀疑;所谓“宣汉非出本心”的说法,是一种误解。但是,王充宣汉很少使用历史的方法,却把瑞应说当作最得力的武器。这就产生了他思想中的一个矛盾——反对感应论与宣扬瑞应说,对瑞应说时而赞同时而反对的矛盾。在《恢国》中,甚至重弹“高祖母妊之时,蛟龙在上,梦与神遇”的滥调。
  王充用元气自然论,批驳了神学目的论。但在人的穷通祸福和社会的治乱兴衰上,由于他看不到人的主观能动作用,不懂得在社会本身寻找原因,只好拾起命定论武器,说人“有死生寿夭之命,亦有贵贱贫富之命”;“命当贫贱,虽富贵之,犹涉祸患矣;命当富贵,虽贫贱之,犹逢福善矣”。这种命是在娘胎里就决定了的,人们对此根本无能为力:“凡人受命,在父母施气之时已得吉凶矣。”“修身正行,不能来福;战栗戒慎,不能避祸。”由个人的命定推而广之,他认为国家的治乱兴衰系于时数:“国当衰乱,贤圣不能盛;时当治,恶人不能乱。世之治乱,在时不在政;国之安危,在数不在教。”“教之行废,国之安危,皆在命时,非人力也。”这个论断的要害,是除了命或时数之外,人事与社会因素都与国家治乱安危无关。甚至还说:“国之危殆灾害,系于上天。”从中我们看到他从依违于循环论和天命论之间,最终滑向天意史观的轨迹。这造成了他思想中另一个重大矛盾。即在命运面前无所作为的悲观思想,在从畏天、戡天到制天命而用之的思想进程中,它是一个严重的历史倒退。这是王充思想中的最大弱点。
  王充在否定有鬼论的同时主张有妖说,这妖怪到处存在:“天地之间,妖怪非一,言有妖,声有妖,文有妖。或妖气象人之形,或人含气为妖。象人之形,诸所见鬼是也;人含气为妖,巫之类是也。”承认妖的存在是王充向迷信妥协的表现,这同承认人死为鬼在实质上并无二致。因此,有妖论成为王充思想的一大芜累。
  承认王充思想中的缺陷与矛盾,不论是源于他所处时代科学与思维的不发达;是源于他阶级地位的限制;还是源于他稍嫌严重的形而上学思想方法;都不能因此而否定他贡献出那么多至今还闪耀着真理光芒的思想瑰宝。
  第三节蔡邕①蔡邕家世蔡邕(133—192),字伯喈,陈留圉县(今河南杞县西南)人。六世祖蔡勋,好黄老,汉平帝时为郿县令。王莽篡汉,拜蔡勋为厌戎连率(陇西郡守)。蔡勋面对印绶,仰天叹道:“吾策名汉室,死归其正。”祖父蔡携,字叔业,汉顺帝时“以司空高弟迁新蔡长”。父蔡棱,字伯直,“处俗孤党,不协于时,垂翼华发,人爵不升”。行为清白,谥曰:“贞定公”。
  蔡邕笃孝。母尚滞病三年,他侍母“自非寒暑节变,未尝解襟带,不寝者七旬”。母卒,“庐于冢侧,动静以礼”。与叔父从弟同居,三世不分财,乡里“高其义”。
  政治活动灵帝建宁三年(公元170 年),蔡邕步入仕途,先在司徒桥玄府干事,受到桥玄的器重,出补河平长。不久,召拜为郎中,校书于东观,进而迁为议郎。
  先是,朝议认为“州郡相党,人情比周”,规定婚姻之家及两州人士不得互相监临。到了这时,又制订了“三互法”,规定诸州郡行政长官,不仅不能任用本籍之人,而且两州人士及婚姻之家也不能交互任官。其目的是防止官吏来互相勾结庇护。但“禁忌转密,选用艰难”,致使幽、冀两州,欠缺不补。所以,蔡邕上书皇帝,指出幽、冀两州官职欠缺不补,耽误了政事,就是因避“三互法”。他建议赶快突破禁令,选用人才,安置诸州刺史。结果,他的建议如石沉大海。
  灵帝时,天灾连年不断,雷霆、疾风、地震、陨雹、蝗灾等,往往数害并发,加之鲜卑不时侵扰,百姓赋役加重。熹平六年(公元177 年)七月,灵帝制书“引咎”,要求群臣各陈政要及当务之急。
  蔡邕上书,陈述七事。第一,行祭“宜如旧典”。他说:郊祭“五帝”,是为了“导致神气,祈福丰年”;庙祭祖宗,是为了“追往孝敬”。这些都是帝王的“大业”,应当排除一切禁忌,按故典行祭。第二,广开言路,使“抱忠之臣展其狂直”。他认为,国之将兴,能听到至言,从而“内知己政,外见民情”。第三,广求贤才,“以劝忠謇”,“博开政路”。第四,督察贤奸。应当恢复朝廷遣使的办法,“纠举非法”,同时“更选忠清,平章赏罚”。对官吏要进行年终考核,处分优劣,“使吏知奉公之福,营私之祸”。第五,以经术取士。不能以“书画辞赋”的“小能小善”取士,而要取“通经释义”的人才。第六,考察治民的长史。应“以惠利为绩,日月为劳”。以政绩的优劣,定赏罚升黜。第七,慎选太子官属。他指出,前以宣陵孝子为太子舍人,须知今虚伪小人,“假名称孝”,应当“搜选令德”。
  蔡邕所陈七事,大多与官吏制度有关。他认为,天灾人祸与官吏良莠有密切关系;而解决的办法,只有革除吏制的弊端,惩治不法官吏,选择贤良任用。
  ① 本节主要依据《后汉书·蔡邕传》,凡引此传文字不另加注。
  蔡邕的奏疏送了上去,灵帝采纳了部分建议,如亲自迎气于北郊,行辟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