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秦汉史
(纽约和伦敦,1932),第 13 页和注 3。
驺衍
此外,这里还必须特别提到与儒家发展相关的另一个文化思潮。这个思
潮因其主要学者驺衍而知名。司马迁把这个学者的传记材料写入以孟子、荀
卿为标题的列传内。甚至更为奇怪的是,我们看到这位历史学家给予驺衍及
其学说的篇幅相对来说多于孟、荀两位学者。除了其他要点,驺衍还提出了
关于宇宙中“阴”“阳”两种对立力量的相互作用的学说,据我们所知,驺
衍是以下这种观念的最早的杰出的倡导者:人类历史的推移是由所谓的五行
的按顺序的支配所决定的,五行即木、火、金、水、土,由阴和阳的内在活
力产生。尽管司马迁认为驺衍的学说是空想,他也说:
然要其归,必止乎仁义节俭,君臣上下六亲之施……①
驺衍是被认为属于“方士”一类的人物。可是下面我们将会看到,方士类别
和儒家类别之间的不同之点不总是能够很清楚地区分的。
① 《史记》卷七四,第 2344 页以后。又见吴文缀,《中国古代的占卜、巫术和政治》(巴黎,1976),第
14—15 页。
秦帝国的知识分子政策
随着对其他国家的征服和秦帝国的建立(公元前 221 年),儒家和其他
各家陷入了严重的困境。在对秩序和稳定的构想主要受法家学说的启示的一
个集权主义的国家里,这是可以预料的。法家完全讲求治国之术的功效和专
制君主权力的增强,猛烈地抨击任何以其他权力来源为基础的政治学说。秦
政权通过贯彻臭名昭彰的公元前 213 年的焚书命令,图谋消灭古代传统的主
要资料。尽管这项措施的有害结果无疑被后世夸大了,它仍然是集权主义搞
思想控制的一个典型事例。①
焚书命令不是在全部范围内有效,从某些存留下来的典籍便可予以证
实。被禁的著作中如《诗经》、《书经》、“百家之语”及除秦国以外的各
国历史记载(很可能主要是《春秋》)的文本,不但在皇家档案中,而且在
属于皇帝侍从的 72 个博士的藏书中仍然是未被触动的。
博士的名称和制度早在战国时代(公元前 5—前 3 世纪)即已存在,但
有关它们的详情一无所知。我们只能推测,它们是与上面提到的各种学术团
体一起出现的。据悉,秦代选拔博士的标准是他们必须“掌通古今”。②在秦
始皇治下,这些博士必须充当皇帝的博学多识的顾问,必须是延续以前时代
学术传统的代表人物。他们可能包括大批方士。总之,我们知道,皇帝本人
既对其政策获得神的认可,又对他个人长寿的追求深感兴趣。卜筮和医药著
作不在臭名昭彰的焚书之内,许多方士在帝国朝廷中交上了好运。
针对对其统治进行批评的人,秦始皇的第二项臭名昭彰的措施是活埋儒
生,据《史记》,当朝中的一些方士散布对秦始皇日益专横的批评并逃走时,
他采取了这项措施。据记载,当局对在京城的学者进行了审查,皇帝本人从
中挑出大约 460 人,然后加以活埋。③《史记》原文中没有用“儒”这个词,
很可能所有各类专家和学者,包括方士在内,都在遇难者之列。可是后来对
秦始皇的责难使得这件事看起来似乎是,他的残暴行为是专门针对儒生的。
即使如此,引起坑埋学者的批评无疑包括这样的怨言:在这样一个皇帝
统治下,没有一个有学识有才能的学者能够安全地施展他的技艺或坦率地向
君主提出劝告。我们有理由设想,在秦始皇统治之下是容不得独立的见解的。
① 关于焚书事件和它的后果,并不像人们认为的那样严重,见前第 1 章《焚书坑儒》。
② 《汉书》卷十九上,第 726 页;钱穆:《两汉经学今古文平议》(香港,1958),第 165 页以下。
③ 《史记》卷六,第 258 页(沙畹:《〈史记〉译注》第 2 卷,第 178—182 页)。关于对这项措施的效果
的评价,又见卜德:《中国第一个统治者:从李斯(公元前 280— 前 208 年)的一生研究秦朝》(莱顿,
1938;香港 1967 年再版),第 117 页;及前第 1 章《焚书坑儒》,和附录 1。
对儒家准则的注意
当第一个汉代皇帝巩固他新近赢得的政权时,他和他的朝廷对任何种类
的学问都没有多少兴趣。汉高帝(公元前 206—前 195 年在位)被描写成有
名的憎恶学者的人,他把他们简直看成迂腐的寄生者。可是令人吃惊的是,
公元前 200 年,皇帝被叔孙通说服,要按照周文王和周武王的方式制订秩序
井然的朝廷礼仪,这是儒家传统将要胜利的一个可靠的前兆。具有更实际意
义的是公元前 196 年的诏令,诏令规定为政府的施政工作延用有才能的人。①
这个措施可能是受了另一个早期儒生陆贾的影响,他勇敢地回答傲慢的
皇帝说,在马背上能够征服天下却不能治理天下,这一定给了皇帝极深的印
象。皇帝不希望恢复秦代严酷的法家体制,但是其他可供选择的传统封建管
理结构无助于建立一个强大的帝国。尽管皇帝从前的许多战友和伙伴最初已
受封采邑,但他无疑宁愿选择一个中央控制的国家机器,尤其是在他遭受了
他从前的一些战友和助手后来背叛了他的痛苦之后。公元前 196 年的诏令因
而是有助于实现在行政管理体制上选任贤能的一个重要步骤,也可以说是走
向著名的科第制度的第一个主要的推动力。
我们可以设想,残存的儒家传统在它被崇尚法家的秦代政权排除之后,
由于这项法令而得到了新的鼓舞。但是在汉武帝统治(公元前 141—前 87 年)
以前,儒家传统并不占上风。在此之前,这个方面唯一具有任何重要性的措
施是在惠帝统治下于公元前 191 年采取的,它废除了秦代焚书的命令。有证
据表明,在他的继任者文帝(公元前 180—前 157 年在位)和景帝(公元前
157—前 141 年在位)的统治下,朝廷的博士制度仍被保留,但这些博士不限
于儒家传统。事实上,朝廷看来赞成黄老道家学说,对于这一学说我们应当
理解为道家的各种哲学学说的大杂烩和各种想获致长寿的长生术的混合物。①
① 《汉书》卷一下,第 71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巴尔的摩,1938—1955〕第 1 卷,第 13O 页);
福兰格:《中华帝国史》(柏林和莱比锡,1930—1952)第 1 卷,第 274 页以下。
① 见前第 12 章《道及其衍生的思想》。
董仲舒的杂糅诸说
公元前 140 年,年轻的武帝继承皇位。他最初仍在很大程度上受窦太后
的监护,因而不能立即实行他自己的政策。在公元前 140 年至前 124 年之间,
他几次召集他的官员,听取他们关于好人政府和消除国家弊端的意见。②100
多名对策者提出了答案,但都不如董仲舒,他的答案对皇帝的政策将有深远
的影响。
董仲舒是博士,专治名为公羊高的《春秋》之学。董仲舒声称,他的学
说完全由他在这部经典中所发现的原理推导出来。他说的许多道理是因袭传
统的:道之具是仁、义、礼和乐。古人靠礼和乐,靠教育达到持久的和平。
和孔子一样,董仲舒重教育更甚于刑罚,但他也把二者结合起来,在此我们
看到了组成他的论证的另外一个要素。
天道通过阴和阳这两种根本的力量而运行。阳和春天相联系;象征生命
之产生。布德施教与其一致。阴为阳之补充;阴和秋天这一毁灭的季节相联
系,因而象征死亡和刑罚。①这里,我们看到变化的原理被说成是在自然界中
起作用,因而也应该是在行政管理中被遵循的原理。变化是必然的,不是因
为万物之源的天在变化,而是因为情况变化,因而道的运用必须相应地变化。
这样,变和不变结合成一个普遍的体系,兼容自然科学和道德科学。
如在董仲舒的其他理论中能够看出的那样,驺衍学说的影响显而易见,
他的阴阳五行说经过精心加工,不但成为汉代的特征,而且也成为整个中国
传统的特征。我们在此谈论的肯定是早期儒家传下来的传统和自儒家出现以
来所发展起来的普遍理论之间的混合。不仅这个学派的道德主义证明它适合
于这个时代,而且以下的事实也证明它是适合的:它提倡一种普遍的、整体
论的宇宙观,从而为人的行为和社会秩序提供了不可避开的制裁力量,也为
帝国制度在宇宙中提供了一个位置。
② 例如,见《汉书》卷六,第 116 及以下各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45 及以下各页。必
定有一系列这样的会议,但这些会议的日期不能确定。根据顾颉刚的《汉代学术史略》(上海,1949 年以
前)第 70 页,它们始于公元前 140 年。根据其他人的著作,只在公元前 136 年召开过这样的会议,见夏伊
罗克:《儒家国教的起源和发展》,第 29 及以下各页。公元前 136 年更可能是召开第一次这类会议的日期,
因为当时武帝只有 20 岁。
① 《汉书》卷五六,第 2502 页。
五经
董仲舒声称他的思想出自《春秋》,这就为我们了解他向皇帝提出的建
议提供了线索,他建议:“诸不在六艺之科孔子之术者,皆绝其道,勿使并
进”;“邪辟之说息灭,然后统纪可一而法度可明,民知所从矣”。①这里,
我们看到了一个坚持儒家之前的古老的周代王室传统的表白,因为如我们所
已了解的,六艺是由儒家保存并流传下来的六种传统文献(即《诗》、《书》、
《礼》、《乐》、《易》和《春秋》)的同义语。②但是,董仲舒对儒家及其
伦理原则的忠诚是与他对古代传统的自然主义的解释结合在一起的。在继承
孔子的道德原则的同时,董仲舒在奠定儒家的形而上学基础方面更进了一
步,因而可以说,成了儒家的第一个“神学家”。③
《春秋》卓越地贯通了伦理学和形而上学的内容。孟子早已说过,他相
信孔子在编订这部编年史时把支配万物的上天的准则运用于人类历史的进
程。④由于董仲舒,孔子博得了处于历史中心的圣人——素王——的位置,他
从这些不变的准则出发,以微而婉的方式简洁地表达了对人们的行为的褒
贬。伦理学和形而上学的结合关乎对他们的品质的评判,这一点很可能给当
时的统治者留下了强烈的印象。
汉武帝为什么赞成董仲舒的建议,并因而决定提倡由儒家传下来的传
统,这是一个复杂的问题。首先,如我们所知,已经有了朝廷礼仪的传统,
同时朝廷上还有了叔孙通和其他儒生所引进的别的礼仪,尤其是宗教仪式。
但是,追溯到周代创建者的主要礼仪是在武帝统治下恢复的。和宗教仪式及
朝廷礼仪有密切关系的是行政领域。儒家在这个方面也有长期传统,所以很
自然,在振兴他们学派传下来的周代早期制度中,他们又将起领导作用。
但是,不论在礼仪方面还是在行政方面,对他们的评价都是主要地把他
们当作先王传统的保存者和流传者,而不是当作诸子百家中的一个学派的代
表人物。这个事实也可以从汉王朝历史所记载的著名的秘府藏书目录中看出
来。六艺——诸子百家兴起之前的古典传统——作为独立的类目居于目录之
首。在这之后才是各“家”的类目,诸家之中为首的是儒家。①
其次,汉武帝面临另外一个更为实际的补充官员的问题。他召集 100 多
名官员,要求他们就好人政府的原则向他提出建议,这已经表明了他解决这
个问题的意图。但是,在董仲舒的影响下,他又前进了一步。公元前 136 年,
他改变官方任命博士的制度,只给五种主要经典(《易》、《诗》、《书》、
《礼》和《春秋》)设立教职。每一种很可能有一个以上的博士,但是即使
这样,比起传统的 72 名博士也要少得多。然后在公元前 124 年,也是在董仲
舒的鼓动下,武帝设立太学,这是一所皇家学院,常额为 50 名的弟子在这里
由博士加以培训。②在学习结束时,他们要经过一次考试,很可能要用与国事
① 《汉书》卷五六,第 2523 页(夏伊罗克所著《儒家国教的起源和发展》第 59 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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