剑桥中国史:秦汉史
获准免于一死;她最后死于公元前 37 年。
存亡攸关的问题:公元前 81 年
毫无疑问,汉朝的高级官员和政治家们多次在一起讨论过当前的政治问
题。难得的是,我们掌握了公元前 81 年正为此目的而召开的一次会议的文字
记载。这次会议讨论的范围是广泛的;与会的人奉命考虑黎民百姓正在遭受
的苦难;虽然《汉书》暗示讨论涉及的不过是国家专卖问题,但那些参加争
论的人审议了远为重要和根本的事情。
结论从下一个皇帝时期桓宽所编的辩论记载中可以清楚地看出,因此结
论与这次讨论本身相隔的时间不长。《盐铁论》以对话形式写成;它无疑对
辩论进行了理想化的和戏剧性的描述,其中一些分歧的问题可能是用比会议
本身的内容更为极端的字眼表达出来。代表政府的时新派发言人形成争论的
一方,其中可能包括桑弘羊;另一方由政府的批评者组成,他们代表改造派
的思想状况。桓宽的记载有倾向性,留给批评者的篇幅多于留给代表政府的
发言人,可以看出后者几次在辩论中被驳倒。但是,辩论的直接后果与这类
结论并不相符,因为只有京畿区的铁官和国家的酒类专卖官署被撤消。鉴于
辩论的记载及它的实际结果有出入,《盐铁论》是否如实记录以及它的正确
程度就值得怀疑;但它作为公元前 81 年及此后不久的争论问题的提要,其价
值一直是无异议的;它可以用作《汉书》对此事件的简略记载的重要补充史
料。
《盐铁论》①确定了时新派观点和改造派观点之间的主要意见分歧。从哲
学方面,时新派认为宇宙自然而然地在五行永恒的更替中运行,五行中每一
个因素通过克服前一个因素而上升到支配地位。改造派也同意宇宙在这一体
制中运行,但他们主张的理论是,每一行自然而然地通过相生而不是通过相
克来接替前一阶段。在施政的目的方面,时新派全力为黎民百姓提供安全和
物质福利;在设法达到这些目的时,他们着眼于取得普遍繁荣,认为把工作
和活动管制起来会大有好处。但是改造派的观点坚持完美政府的理想,旨在
通过遵循基本的道德原则来改善人;为了达到这个目的,他们希望把管制、
徭役和税赋减少到最低限度,以期提高文明社会的价值准则。
这些原则在辩论的各个方面——不论它们涉及的是总的政策、具体的施
政措施、对过去的评价,还是对中国现状的考虑——得到了阐述。时新派的
主要目标是最大可能地利用中国的资源和最有效地分配它的产品。他们为管
制措施的推行辩护,其根据是这些措施将从私人手中夺取利润而归由国家掌
① 关于这部著作的几个部分的翻译,见埃松?盖尔;《〈盐铁论〉卷一至卷十九译注及介绍》(莱顿,1931;
台北再版,1967);埃松?盖尔、彼得?布德伯格和 T。C。林:《〈盐铁论〉卷二十至卷二十八译注》,载
《皇家亚洲学会华北分会杂志》,65(1934),第 73—110 页;乔治?沃尔特:《盐铁论》(巴黎,1978)。
关于分歧问题的概要,见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3 章。
握,他们希望鼓励制造业、贸易和运输,认为稳定的货币制度对达到这些目
的是必不可少的。他们又主张,由于对铁的专卖,国家可以分配优质工具供
农民使用;他们乐于利用征募的劳工以保证这些货物的生产和运输;他们希
望稳定铁制品和盐的价格。他们以中国诸贸易中心的繁荣景象作为他们政策
取得成就的证明。
没有什么论点能够动摇改造派批评者的信念,即全力搞好农业足以保证
中国的繁荣富强。他们贬低国家从其专卖事业中取利的思想,认为这样的交
易对中国的黎民将毫无好处。他们宁愿把货币的使用减少到最低限度,主张
尽可能收实物税而不收货币税。他们指出劣质工具实际上是铁官生产的,不
论货物的质量如何,农民要付出同样的价格。改造派还反对在工业方面滥用
国家的劳动力,主张尽量减少对劳动力的需求。他们反对那种前几十年的管
制和国家专卖事业已经使中国富足起来的说法,指责政府压迫黎民和勒索过
多。他们抱怨严重的贫富悬殊现象,黎民的普遍贫困与富人的骄奢淫逸形成
了鲜明的对比。他们断言,在长安城中所看到的富裕违反了礼仪的准则,带
来的是耻辱而不是自豪。
在外交事务方面,代表政府的发言人坚持必须通过有效的防御措施和争
取亚洲的某些非汉族民族,来保护中国的文明。他们相信最佳的防御手段在
于采取攻势,这样就能把持久的和平强加给匈奴。政府的批评者则坚持,代
价高昂的扩张削弱了中国的力量,却不能保证它的安全;他们不能同意战争
的开销是正当的那种看法。他们也不承认进出口贸易的价值,而时新派则把
这种贸易作为增加中国财富,减少敌人财富和处理本国剩余产品的手段来提
倡。
时新派依靠法律和惩罚的制度,把它作为遏制犯罪和保证社会安定的手
段;他们指出在帝国前的时代,强大起来的是那些采纳商鞅和申不害建议的
诸侯国,而不是那些信赖周公或孔子的理想的道德教导的国家。改革派则反
唇相讥,说道德教训比惩罚更可贵,并且抱怨实施的法律有对待百姓不公正
和不平等的倾向。对于商鞅已指出成功之道和那些追随他的人未能把他的理
论付诸实践的说法,改造派反驳道,商鞅的成功是短命的;秦朝政府是根据
不道德的原则建立的;施政的正确基础应是周代的理想。当代表政府的发言
人认为根据理论而不顾实际的行政需要培训官员毫无意义时,改造派则认为
在培训官员的早期阶段必须灌输崇高的道德原则。在其他许多事务——如捐
买官职和给官署配备官员——方面,在这场著名的辩论过程中发表的意见也
是对立的。
《盐铁论》表达的观点反映了武帝末年政治思想中正在发生的变化。到
宣帝(在位期公元前 74—前 49 年)和他的几个继位者时,那种变化正在影
响国内政策和外交政策,并且在诸如宫内的开支、法律及其惩罚的实施、在
帝国边缘保持中国实力等事务方面也正在留下它的影响。
宣帝和他的时代
有点不同寻常的是,《汉书》透露了宣帝的一些个人特点,这位皇帝是
在宫廷气氛之外长大的,并且不受宫内的直接影响。他开始统治时,只有 18
岁,他对他曾在其保护下生活的岳父、资深的政治家霍光既有畏惧感,又背
着感恩的包袱。可是不到六年,当他因霍家成员使他和他的已故的皇后深受
委屈而决定应对霍家进行惩罚时,他表现了足够的意志力。甚至在那时以前,
据说他已挑选了一批人,由于训练和性格,他们必定对霍家抱有敌意。据说
皇帝提倡对政务采取实用的和现实主义的做法;他因坚持有效地和公正地进
行赏罚而受到颂扬。据报道,他在与他的儿子刘姡В次蠢吹脑郏ㄔ谖黄?br /> 公元前 49—前 33 年)的一次谈话中,表示他不相信伦理原则是治理帝国的
唯一手段;他驳斥了根据古代的周朝对当前问题作出的流行的评价。①
宣帝与霍家的决裂部分地是由于个人的原因。虽然在关于宣帝的这些记
载中有点真实内容和有一定程度的一致性,但它们一定被宣帝时期的某些实
际政策和决定所冲淡,这些政策和决定带有改造派态度的色彩,而没有他似
乎具备的那种时新派思想的倾向。更加大方的分封爵号、许多诏旨的语气、
以及诏旨宣布的行政决定,都证明实际上与归之于皇帝个人的性格和偏爱有
出入。情况似乎是,朝新观点的变化在进行时没有完全得到皇帝的批准,并
且不顾他自己的某些选择。可以作以下的初步假设:在这几十年中,中国的
皇帝们认识到,不论是以所谓的法家原则为基础的极权政府,或是对儒家伦
理观念的不切实际的依赖,都不足以单独地治理一个巨大的帝国。
思想文化背景
宣帝朝的特征是,有比较多的诏令提到了奇怪的或难解的现象,而不论
这些现象被认为是吉兆还是凶兆。如同武帝时代,这类事件常与代表国家的
祭神仪式,如祭超凡的帝和后土的仪式联系起来;还值得注意的是,至少有
一次(公元前 60 年阴历二月),诏令间接提到了天在赐与吉兆的福佑中的作
用。②
在吉兆和凶兆以及与此同时颁布的诏令之后,随之而来的是象征的或行
政的措施,有些措施的根源是改造派的而不是时新派的心态。对上苍显示的
种种明显的赐福迹象,如瑞鸟在宫中的栖息、甘露的下降或金龙的出现,朝
廷总是采用以这些事件命名的
年号,以示纪念;公元前 61 至前 49 年,朝廷就是以这种方式纪年的。接到
不祥征兆——诸如歉收、地震、气候变化异常——的报告后,颁布的诏令注
意进行各种改进,于是苛政可能被撤消,黎民的遭遇得到改善。有的诏令规
定了纠正的措施,如削减宫廷的开支(公元前 70 年),或降低盐价(公元前
66 年),或者减税(公元前 64 年)。①
自公元前 88 年以来,皇帝都未亲自参加国家祭祀大典。武帝晚年老弱多
病;昭帝直到他在位的最后三年才成年。宣帝一旦开始积极参政,他恢复了
经常亲自参加这些仪式的传统;从公元前 61 至前 49 年期间,我们知道他参
加祭祀八次。②
说明时代在发生变化的一种迹象可以在某些思想文化的或典籍的问题方
① 《汉书》卷九,第 277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301 页);卷六八,第 2954 页;卷七
八,第 3283 页以下;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36、147 页。
② 《汉书》卷八,第 262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242 页)。
① 《汉书》卷八,第 245、252、256 页(德效骞:《〈汉书〉译注》第 2 卷,第 213、227、233 页)。
② 鲁惟一:《汉代中国的危机和冲突》,第 168—169 页。
面看到。自从公元前 136 年武帝颁布诏令以来,某些经籍在被指定的供宫廷
学者们研究和供教导那些希望担任文官的人之用的著作中占着特殊的地位。
这些受偏爱的经籍在当时的知识生活中已经具有很大的影响。但这些深奥的
著作中有的还没有权威的版本或钦定的解释;正在很快成为中国典籍的措词
有所不同的文本不时地被发现,于是究竟是哪一种特定的版本或解释应被视
为正统的问题就自然地产生了。
在帝国时代结束以前,对这些事情的讨论常常在高级学术界中时断时续
地进行着;但是这类学术上的分歧往往被用来掩盖非常重要的意识形态分
歧。以后将着重讨论汉代这些事情的重要性(见第 14 章)。要指出的是,就
这类典籍问题屡次召开漫长的会议——在公元前 51 年的石渠阁会议中达到
了顶点——表明当时的人重视这个问题。那次会议的结果,有些文本脱颖而
出,而其他的文本则遭到冷落,因为它们被贬低为不合时宜(例如,这时对
《春秋》的注疏选《穀梁》而不选《公羊》)。①
与这些有争议的问题有关的两个杰出的人的姓名值得提出。以经济问题
的观点著称于世并于公元前 59 至前 56 年开任御史大夫的萧望之是在公元前
51 年奉命参加讨论的人之一。从他流露的对周代理想的喜爱、对国家干预个
人工作的厌恶和他反对进一步卷入中亚的观点中,可以清楚地看出他所持的
改革派的态度。②他还以荐举匡衡而闻名,后者后来在改革中国的宗教仪式方
面起过领导作用。第二人为刘向(公元前 79—前 8 年),他参加辩论时还年
轻。辩论的结果与他以后——不论是作为政策顾问的政治家,或是作为对中
国儒家传统的形成作出重大贡献的秘阁负责人——表达的意见的确是一致
的。③
国内政策
武帝朝的时新派政治家们已经注意到,普遍地赏赐爵号只能在不寻常的
情况下进行。如同秦代那样,那时赐爵的正确作用是国家给予报效国家有功
的人的报偿;如果赐爵过滥,爵号的价值相应地就会降低。但到宣帝时,各
级爵位则起另一种来源于周代王权思想的作用:各级爵位被用作皇帝对其黎
民施恩和仁爱地关怀他们幸福的措施。从公元前 67 年起,普遍地赏赐各级爵
位和特权比以往更为频繁了。①
昭帝和宣帝两朝继续封侯。有时封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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