杂阿含经部类之整编-印顺法师
缡牵ㄊ担┯屑暗敝嗳缡撬怠埂U馐侨烙兴担恰合嘤Σ俊凰挥械摹M模嗤〔恐飨衷谑涤校浴合嘤Σ俊凰怠杆氖闹恰故保捣ㄖ怯肜嘀牵嘀鞘侵ノ蠢吹模?5);『杂阿含经』没有说到法智与类智。依三世而有言说,『相应部』有「言路」经,广说现在现有,过去曾有,未来当 'P58' 有(16),『杂阿含经』缺。说一切有部明依三世而有言说,见於『中阿含』的『说处经』,说三世有而不加简别(17)。此经,赤铜 部编入『增支部』,也分别说过去曾有与未来当有(18)∶这是现在有说。部派的根本异义,都已载入自部圣典,当然不是原始佛教所固有的。又如「名色」的「名」,『相应部』解说为∶受、想、思、触、作意(19),是论(类集成的)义,『杂阿含经』解说为 ∶「四无色阴∶受阴,想阴,行阴,识阴」(20)。反之,『相应部』解说「无明」为∶於苦,集,灭,道的无知(21),极为简要!而『杂阿含经』广列∶「不知前际┅┅染污清净,分别缘起,皆悉不知」(22),十足是论师的分别广说。又如『相应部』处处说无常、苦、无我;『杂阿含经』处处说无常、苦、空、无我,或以为「空」是说一切有部所增的。然『杂阿含经』说∶「此五受阴勤方便观∶如病、如痈、如刺、如杀,无常、苦、空、非我」(23)。与此相当的『相应部』经,这样说∶「如理思惟;五取蕴无常、苦、病、痈、刺、痛、病、他、坏、空、无我」(24)。病┅┅坏,都是说明苦的;可见无常、苦、空、非我,显然也是『相应部』所曾说的。结集的经说,「有闻必录」,不是千篇一律的。到了部派分化,偏重某一说,於是不免与别部差异了。原始圣典的文句,经部派分化而长期流传,多少会有些增减的。『瑜伽论摄事分』所依经本,与宋译『杂阿含经』,也有多少出入呢!
宋译『杂阿含经』,译出的时代迟了些,而译者求那跋陀罗,是一位唯心大乘师,所以译文 'P59' 中偶有大乘的名义。如一、佛为阿难说「正法律乘」,说到了「大乘」(『瑜伽论』无论义);与此相当的『相应部』,是没有「大乘」字样的(25)。二、『杂阿含经』说∶「於如来所起净信心,根本坚固,┅┅世间无能沮坏其心者,是名信根」(26),这是『阿含经』本义。又说∶「若圣弟子,於如来(初)发菩提心,所得净信心,是名信根」,「菩提心」是大乘所说。『相应部』只说∶「於如来之菩提起信」(27),菩提是如来证得的菩提。『瑜伽论摄事分』解说为∶「由思择力如理作意,思惟诸法,乃於涅盘得正信解」;「若依诸佛无上菩提所得正信」(28)。信根是信佛的菩提、涅盘,与『相应部』的意义相通,可见「菩提心」是後代所增附的。三、『杂阿含经』论到尽法、灭法、变易法时,说到「无常者,是有为行,从缘起」;『摄事分』解说为∶无常、有为、思所造、缘生(29)。『杂阿含经』说到∶「本行所作,本所思愿,是无常灭法」;『摄事分』解说为∶「诸业烦恼之所造作(这是有为的原始意义),及由先愿之所思求」。与之相当的『相应部』说∶「无常、有为、缘起所生」(30)。思愿缘生的意义,『杂阿含经』多处译为∶「无常、有为、心缘生法」,「无常、有为、心缘生」;「无常、有为、心缘起法」(31)。「心缘生」,「心缘起」,与大乘的唯心缘起,不是容易混淆吗?『瑜伽』的『摄事分』,也没有说「心缘起」,「心缘生」的。『杂阿含经』说灰河喻,「菩萨摩诃萨」发心、修行、成佛,化度众生;『瑜伽论』说是「後有菩萨」(32)。『相应部』没有此经。「菩萨摩诃萨」的称呼,受到了大乘的影响 'P60' 。不过,每成立一部派,就有部派所审定集成的经典,在传承的同一宗派中,是不可能大事更张的。『杂阿含经』的「修多罗」部分,与『摄事分』所依经本一致,即可以证明。当然,经典在长期流传中,会因时因地而有多少差别的。求那跋陀罗为唯心大乘师,所译『杂阿含经』,就偶有一二大乘名义,然如依此而说宋译『杂阿含经』,是大乘佛教时代所完成的,那就误谬不经了!经典在诵习流传中,不免有些出入的。如说一切有部所诵『杂阿含经』与『中阿含经』,在说到未成佛以前,总是说∶「我忆宿命,未成正觉时」,「我本未觉无上正尽觉时」(33);而赤铜 部所诵的『相应部』与『中部』,却说∶「我正觉以前,未成正觉菩萨时」(34),插入了「菩萨」一词(35)。现存的『杂阿含经』与『相应部』,都属於部派的诵本,从此以探求原始佛法,而不是说∶经典的组织与意义,这一切都是原始佛法。
注【9…001】律的原始结集,也是分为五篇的(拙作『原始佛教圣典之集成』一三二──一三八)。
注【9…002】『弥沙塞部和醯五分律』卷三0(大正二二·一九一上)。
注【9…003】『四分律』卷五四(大正二二·九六八中)。
注【9…004】『毗尼母经』卷三(大正二四·八一八上)。
注【9…005】前田惠学『原始佛教圣典之成立史研究』(六五九──六六0)。
注【9…006】『摩诃僧只律』卷三二(大正二二·四九一下)。 'P61'
注【9…007】『中部』(一0三)『如何经』(南传一一上·三一一──三一六)。
注【9…008】『杂阿含经』卷八(大正二·五一上──中)。
注【9…009】『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下)。
注【9…010】『相应部』 (四八)「根相应」(南传一六下·六、一0──一一)。
注【9…011】『阿毗达磨法蕴足论』总颂(大正二六·四五三下)『阿毗达磨品类足论』卷一0(大正二六·七三三上)。
注【9…012】『阿毗达磨发智论』卷五(大正二六·九四三中)。『阿毗达磨大毗婆沙论』卷九0(大正二七·四六六中)。
注【9…013】『杂阿含经』卷一三(大正二·九一中)。
注【9…014】『杂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二0上)。
注【9…015】『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八三──八六)。
注【9…016】『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一一一──一一五)。
注【9…017】『中阿含经』卷二九(大正一·六0九上)。
注【9…018】『增支部』「三集」(南传一七·三二0)。
注【9…019】『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五)。
注【9…020】『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上)。 'P62'
注【9…021】『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五)。
注【9…022】『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八五上)。
注【9…023】『杂阿含经』卷五(大正二·三五中)。
注【9…024】『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二六二──二六四)。
注【9…025】『杂阿含经』卷二八(大正二·二00下)。『相应部』(四五)「道相应」(南传一六上·一四五)。
注【9…026】『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二中)。
注【9…027】『杂阿含经』卷二六(大正二·一八四上)。『相应部』(四八)「根相应」(南传一六下·七)。
注【9…028】『瑜伽师地论』卷九八(大正三0·八六三中──下)。
注【9…029】『杂阿含经』卷三(大正二·二0中)。『瑜伽师地论』卷八七(大正三0·七九二上)。
注【9…030】『杂阿含经』卷一0(大正二·六五下)。『瑜伽师地论』卷八六(大正三0·七八0上)。『相应部』(二二)「蕴相应」(南传一四·三八──三九)。
注【9…031】『杂阿含经』卷九(大正二·五八中)。又卷八(大正二·五四上)。又卷二(大正二·一四上)。
注【9…032】『杂阿含经』卷四三(大正二·三一七上)。『瑜伽师地论』卷九一(大正三0·八一九下)。
注【9…033】『杂阿含经』卷一二(大正二·七九下)。 『中阿含经』卷五六(大正一·七七六上)。
注【9…034】『相应部』(一二)「因缘相应」(南传一三·一三)。『中部』(二六)『圣求经』(南传九·二九四)。
注【9…035】平川彰『初期大乘佛教之研究』(一四0──一四五)。 'P63'
九 杂阿含经论会编
『杂阿含经』在四部阿含集成中的地位,全经的部类等,上面都已说到了,现在要说『杂阿含经论会编』所有的种种问题。
一、『瑜伽论抉择分』所抉择的「事契经」,是『杂阿含经』。经文是随机散说的,论义是抉择贯通全经宗要的。如先举经文,次列论文,这样的经论合编起来,对於『杂阿含经』义的理解,应该是一项有力的方便。宋译的术语,有些比较晦涩,如与唐译对比,也会明白得多。例如经说∶「如习近,如是系著,如是味,如是邻聚若使受持系著我所求欲淳浓不舍」(1),不容易点断,也不知以「习近」为例的,到底有多少,如参照论文,就明白得多,这是「经论会编」的主要意义。在比对会编中,知道一部分论义,是抉择『中阿含经』、『长阿含经』等的,一一的加以注明,以便读者去参考『中阿含』等经文。论文的抉择契经,是先立摄颂的,所以在每一段论文初,标出摄颂,以便对照。抉择契经的论文,共一四卷;所抉择的经文,共二二卷。属於「五阴」的,「六入处」的,「杂因」的,都是五卷经,四卷论,为十与八之比。属於「道品」(菩提分)的,经文七卷(佚失了一卷),论文仅有二卷,简直不成比例!这因为有些论义,已在「阴」、「处」等说过;而有关「道品」的,主要是已在『瑜伽论』「声闻地」说过了。如说∶「 'P64' 此中安立四念住为初,道支为最後,三十七种菩提分法,若略若广,如声闻地应知其相」(2)。所以,将「声闻地」中,有关「道品」及修「出入息念」等论文,也引述而附编於中,以便读者了解论义的全貌。这样的「经」「论」合计,约有三十七卷;没有论义的「只夜」与「记说」部分,共二八卷(佚失了一卷)。『杂阿含经』与抉择的论文合编,虽然一部分没有论义,以少从多,定名为『杂阿含经论会编』。
二、宋译『杂阿含经』,分为五0卷。唐以前,我国的经书,是卷成一轴一轴的,所以名为「卷」。分为多少卷,不是印度经论的旧制,分多少卷,主要是每卷的字数相近,如依经论的内容,一卷终了,不一定成一段落。如有关摩诃迦叶的,共一一经,而九经在卷三一(旧误编为卷四一),二经在卷三二。有关阿难的一一经,也是四经在卷二0,七经在卷二一。这是为分卷(的字数)所局限,而不可免的情形。本编依印度旧例,约内容来分类(卷数附注於下,以便对照旧本)。依『瑜伽论摄事分』,『杂阿含经』是分为三类的∶「能说」是「弟子所说」与「如来所说」──「记说」;「所为说」是「八众」,也就是有偈的「只夜」;「所说」,依『摄事分』分为「行择摄」,「处择摄」,「缘起食谛界择摄」,「菩提分择摄」,也就是「修多罗」的四品。这一分类,与『根本说一切有部毗奈耶杂事』所说相合,如『杂事』卷三九(大正二四.四0七中)说∶ 'P65' 「五蕴相应者,即以蕴品而为建立。若与六处、十八界相应者,即以处界品而为建立。若与缘起、圣谛相应者,即名缘起而为建立。若声闻所说者,於声闻品处而为建立。若是佛所说者,於佛品处而为建立。若与念处,正勤,神足,根,力,觉,道分相应者,於圣道品处而为建立。若经与伽他相应者,(於伽他品处而为建立)∶此即名为相应阿笈摩」。
『杂事』分『杂阿含经』为七品。以处、界为一品,那是顺於阿毗达磨论义的;然『杂阿含经』(『相应部』)旧义,界是应该与缘起合为一品的。「弟子所说」即「声闻品」;「如来所说」即「佛品」。「与伽他相应者」,脱落了「於伽他品而为建立」一句,即「伽他品」。七品的分立,与『摄事分』是一致的。上来曾一再说到∶『杂阿含经』与『相应部』,本来都是分为五品(五诵、五篇)的,「记说」附於「修多罗」四品之下。「修多罗」与「记说」不同,所以说一切有系,「记说」虽附於「修多罗」,而将「弟子所说」与「如来所说」,从「修多罗」四品中分别出来。宋译『杂阿含经』,已别立「弟子所说诵品」;『杂事』已类集「如来所说」为一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