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中国通史第六卷-中古时代-隋唐时期(下册)
祖武德八年(625)定三教顺序为道、儒、佛,唐太宗贞观十一年(637)宣布李耳是他的祖宗。李延寿以李耳为祖,意在表明自己为圣贤之后,并且与当代皇帝同出一祖。在同一序传中长篇累牍地列举了历代祖先的仕宦情况和功绩,形同撰述家谱,表现出较强的门第观念。他既迷恋于先祖的光荣,又流露出对现时自己名位较低的不满。
像那个时代的多数史家一样,李延寿之所以走上治史道路,是与家学渊源分不开的。曾祖李晓,字仁略,“博涉经史,早有时誉”,“训勖子弟,咸以学行见称”①,很受当时人称赞;祖父李超,字仲举,“博涉经史,不守章句业”,颇有创新学术的气概。特别给延寿重大影响的是他的父亲李大师。李大师,字君威,“少有著述之志”,勤奋好学,知识广博,善于作文,尤长史学,“备知前代故事,若指诸掌;商较当世人物,皆得其精”。大师一生经历坎坷,他年轻时做过几任小官,升迁极慢。隋炀帝末年,政治腐败,官吏贪污成风,大师任信都(今河北冀县)郡司户书佐,“独守清戒,无所营求”,生活很窘迫。郡丞鞠孝稜感佩地说:“后于岁寒,此言于公得之。”隋末农民大起义爆发后,窦建德据有河北,大师在建德军中为尚书礼部侍郎。起义军被唐兵镇压后,大师被流放到西会州(今甘肃境内)。他在那里郁闷不乐,作《羇思赋》以寄怀。当时镇守凉州(今甘肃武威一带)的杨恭仁见到此赋,很赞赏大师的才学,于是把他召至府内,深相敬重。大师早有编著南北朝史的志向,此时正有闲暇时间,而且杨恭仁家中藏书丰富,可以尽情阅览。于是大师在辛勤著史中度过了几年时光。到了武德九年(626),唐朝廷大赦天下,大师才得以回到京城长安。他的旧友房玄龄、封德彝已为朝中高官,劝他留京做官,他已无心仕进,便回河南家乡继续编写南北朝史。不幸的是,两年以后,他就病逝了,著述尚未完成。
史学生涯李延寿承继家学,专意治史。大师去世后第二年,即贞观三年(629),延寿就正式成为一名史官,在颜师古、孔颖达督导下编撰《隋书》。从此,他一生中绝大多数时间都是在修史中度过的。
延寿参加贞观三年至十年的“五代史”修撰工作后,于贞观十五年(641),又参加了编写《五代史志》,同修的还有令狐德棻、于志宁、李淳风、韦安① 《北史》卷一○○《序传》。下引本传,不另加注。
仁。这次修志费时达十六年,成书30 卷,在唐高宗显庆元年(656)由长孙无忌奏进。贞观二十年(646)诏修《晋书》,李延寿也是撰人之一,两年后修成。
李延寿也参加了本朝史的修撰。显庆元年(656)七月三日由长孙无忌等奏进国史81 卷,起于义宁,尽于贞观末。参加修撰的有于志宁、崔敦礼、令狐德棻、李义府、刘胤之、杨仁卿、李延寿、张文恭。
值得称道的是,延寿还撰《太宗政典》30 卷。在他去世后,唐高宗看到了这部书,大为赞赏,诏赐延寿家属绢五十匹,诏书中称延寿“艺文该洽,材兼良史,撰政典一部,词殚直笔,虽其人已亡,功有可录”①。评价是很高的。还命将《太宗政典》详细刊正,抄录三部,交秘书省存二部,赐皇太子一部。这部书没有流传下来,从名称上看属于政书。学者一般以刘秩《政典》为政书之始,但延寿的《太宗政典》则更早数十年。中唐又有杜佑《通典》。这一段时期,三部政书相继诞生,说明封建制度的发展和史学的进步,客观上要求政书的出现。李延寿在政书方面的开创之功是不可磨灭的。
李延寿的一生在仕途上是平稳的。既未飞黄腾达,也未贬斥流离。贞观初,延寿曾任太子典膳丞(负责太子的膳食事务)、崇贤馆学士(掌管经籍图书,教授生徒);贞观中,延寿为符玺郎(掌管皇帝印玺及国家符节);贞观末,延寿为御史台主簿(管理御史台文书事务)。延寿专注于史学,似乎对于做官没多大兴趣,尽管官职屡有变动,始终没有做到大官,以致他的《南史》、《北史》写成后,当时人还因为他地位不高而“不甚称其书”。《南史》与《北史》延寿一生中最大的成就是独立完成两部正史——《南史》、《北史》。
写南北朝史是李大师的夙愿,这也是个大胆、新颖的做法。那个时代,史家已习惯于或仿班固写某朝某代史,或仿司马迁写从古到今的通史,那么李大师为什么单单要把数代历史连起来写呢?他认为,南北朝时期国家分裂,南北各政权相互攻击,各国修史者均站在本国立场上,南称北为“索虏”,北称南为“岛夷”,由于偏见作怪,记他国事既不详备,又往往失实。这些史书在隋唐大统一之后更显得与时代不协调。为了全面真实反映南北朝时期的历史,李大师计划仿《吴越春秋》的体例,著一部南北朝编年体史书。可是,李大师没来得及写完这部编年史就死了。李延寿从任史官之始,就着手搜集资料,决心完成父亲的遗愿。
李大师的南北朝编年史完成了多少呢?李延寿在《北史·序传》谈到,在父亲旧稿中,齐、梁、陈、周、隋五代的事“所未见”。可见李大师编撰的是南朝宋、南齐和北朝魏这三代史事。大师在世时,这三代已有较完整系统的史书可供参考,即沈约所著的《宋书》,萧子显所著的《南齐书》,魏收所著的《魏书》。恰好,李延寿在贞观年间所参与撰修的梁、陈、齐、周、隋五代史,正是大师旧稿中所没有的内容,延寿正可以凭借修史的有利条件续补。所以延寿除了完成史局规定的任务,“因于编辑之暇,昼夜抄录之”,工作极为辛苦。过了两年,延寿因事离开史局,资料远未抄录完,“以所得者编次之,然尚多阙,未得及终”。幸运的是,在贞观中、后期,延寿又获① 《高宗皇帝赐李延寿家物诏》,《全唐文》卷十三。
准参加修《五代史志》和《晋书》,于是他进一步“遍得披寻”,继续全面搜集史料。延寿还利用自己能够接触官藏史书的有利条件,对父亲旧稿内容加以完备,“因兹复得勘究宋、齐、魏三代之事所未得者”。由于五代史修成后,暂时未予公开流布,只是藏于秘阁,延寿“不敢使人抄录”,只能自己以史官身份去翻阅抄写,又因“家素贫罄”,无钱雇人誊写,所需各种史书不得不自己动手去抄。延寿从八部正史之外,更勘杂史于正史所无者1000余卷,皆以编入,其烦冗者,即削去之。八代正史共566 卷,加上杂史1000余卷,延寿在抄录、勘究这么巨大数量史书的基础上,才写成《南史》、《北史》180 卷,史料准备和最后成书的比例大约是十比一左右,可见延寿作史的勤奋精神和认真态度。
延寿自述“始末修撰,凡十六载”,指的是具体编写过程所费的时间。
他从贞观十七年(643)着手编纂,“本纪依司马迁体,以次连缀之”,到显庆四年(659)成书上进,时间为十六年。如果将贞观三年至贞观十七年的搜集史料时间也包括在内,那么延寿为《南史》、《北史》的诞生付出了三十年的艰苦劳动。
延寿虽继父遗志修史,并参考父亲的未成稿,但并未遵循父亲旧稿的体例。李大师所作是仿《吴越春秋》,为编年体;延寿所作则仿《史记》,为纪传体,但又与《史记》不完全一样,是介于《史记》和《汉书》间的一种体例。
人们都熟悉,司马迁的《史记》是第一部纪传体通史,上自远古黄帝,下迄西汉武帝。班固的《汉书》是第一部纪传体的断代史,记叙西汉一代史事。后世史家纷纷仿效《汉书》的体例纂修前代史。到了唐初,官方又把《史记》以下的历代纪传体断代史列为“正史”,视为史学正宗。不过,唐以前所修的七部正史(《史记》、《汉书》、《后汉书》、《三国志》、《宋书》、《南齐书》、《魏书》)都是私家所修或是由官方批准,以个人之力完成。延寿所处时代,官修史书,宰相监修制度已确立,官修前代纪传体断代史的一统局面已定。南北朝的各代纪传体史书除前代所修三部外,其余均由本朝刚刚补齐,并且这些书都是本朝“钦定”。李延寿不过是一名普通史官,却要重修南北朝史,对本朝皇帝批准的正史加以整理刊正,显示出他是一位较有勇气和责任心的史家。他之所以这样做,原因之一是要完成父亲的修成南北朝通史的遗愿,原因之二是他对已有的南北朝各断代史不满意,他在《进书表》中批评这些史书记叙矛盾,“互陈闻见,同异甚多”,又认为这些史书采集史料不广,而那些被忽视的史料“易为湮落”,如不抓紧利用,以后即使想纠史书之失,也会“求勘无所”。
李延寿欲以南、北二史代魏、齐、周、隋、宋、齐、梁、陈八史,气魄雄心之大是勿庸赘言的,那么他在编纂上下了哪几方面的功夫呢?
一、“编次别代,共为部秩”。他采用纪传体通史的体例,分别对南、北朝史事做贯通的叙述。他把魏(包括东魏、西魏)、北齐、北周、隋四代史事编成《北史》,起魏道武帝拓跋珪登国元年(386),至隋恭帝杨侑义宁二年(618),共二百三十二年。其实,隋已统一全国,本不应单列于北史,延寿此举可能有两点考虑,一是隋承继北周,将隋列入北史在编写上较方便,否则要在南、北两通史外再编一隋史,易给人体例混乱之感;二是将隋列入《北史》,可以突出唐统一的重大意义,为本朝政治利益服务。延寿把南朝宋、南齐、梁、陈四代史事编成《南史》,起宋武帝刘裕永初元年(420),至陈后主陈叔宝祯明三年(589),共一百六十九年。
正因为李延寿用通史体例叙述南、北朝史事,所以打破了朝代的断限,分别对北朝、南朝的人物、史事作归纳集中,两史的帝纪、后妃、宗室均依照朝代先后顺序排列。以下的诸臣列传则大体有先后顺序,对一些高门大户则其子孙附其父祖传中,连缀书之。《南史》以王、谢二大姓为主,《北史》以崔、卢二大姓为主,家族体系分明。其他类传更进一步打破了朝代的断限。这种作法,引起后世某些学者不满。清代修《四库全书总目》的学者认为延寿叙例为家传之体,不应用于国史。①著名考据家王鸣盛批评延寿使国史变成家谱,最为谬妄。②其实这些批评者有些过于拘泥正史体例,没有看到李延寿对正史作法是因循中有创造。《南史》、《北史》为数代之通史,正为断代正史之变例,是从实际情况出发的。首先,南北朝各代统治时间都不长,往往一人历经数朝,有时很难恰当把某人归入某朝,所以延寿把断代之体变为通史之体;其次,南北朝时门第之风大盛,王、谢、崔、卢等高门大族与南北朝相终始,在社会政治、经济、文化、军事等方面举足轻重,延寿注重谱牒世系是对历史的如实反映,而且世族牵连附传,便于读者检寻。
二、“鸠聚遗逸,以广异闻”。李延寿之《南史》、《北史》,并非简单将旧史删节、离合而成,而是尽量充实了一些新的史料。针对旧史作者重视官方资料而忽于私人记载,延寿有意把自己补充史料的重点放在“易为湮落”的“小说短书”上,他认为这些材料具有较高的史料价值。在延寿之后的著名史评家刘知幾也持同样观点:“大抵偏记小录之书,皆记即日当时之事,求诸国史,最为实录。”①这两位史家的看法是很有道理的,因为官方记载受种种牵制,往往不能据事直书,隐讳必多,而私家记载多记亲历之事,没有审查之类的控制,较能求其真。南、北二史和《南齐书》、《梁书》、《北齐书》、《北周书》比较,增加了不少重要的史实。就梁代史来说,《南史》比《梁书》多立了王琳等十余传,对原有的某些传也充实了内容,如《范缜传》。延寿所增内容固然有关于“人之善恶,事之成败者”,但由于延寿对奇闻异事兴趣较浓,导致所增内容中有不少神怪荒诞之事和无关宏旨的琐言碎事。如阴子春传中,《南史》就比《梁书》增:青州有神庙,刺史王神念毁之,栋上一大蛇,长丈余,遂入海。子春夜梦一人乞地安置,乃办牲醴,请召安置一处。夜梦前人来谢曰:“当以一州相报。”后果因破魏兵,授南青州刺史。此类怪诞事入史,显然失当。
三、“除其冗长,捃其菁华”。宋、齐、梁、陈、魏、北齐、周、隋八史共566 卷,而经延寿改作为南、北二史,减至180 卷,可见删掉了相当多的文字。总的看,延寿删《魏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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