菩提道次第心论+宗喀巴大师造论





  卯一、异熟功德。(分八)
  卯二、异熟果报。(分八)
  卯三、异熟因缘。(分八)
  卯一、异熟功德分八者。
  一、寿量圆满。谓彼宿业,而能牵引长寿,如其所引长寿久住。
  二、形色圆满。谓由形色显色善故,颜容殊妙,诸根无缺故,众
所乐见。横竖相称,形量端严。
  三、族姓圆满。谓生世间,恭敬称扬,诸高贵种。
  四、自在圆满。谓大财位,有亲友等,广大朋翼,具大僚属
  五、信言圆满,谓诸有情信奉言教,由其身语于他无欺,堪为信
委,于一切诤讼断证,堪为量故。
  六、大势名称。有大名称,有大美誉。谓于惠施具足勇健精进等
德,由此因缘,为诸大众所供养处。
  七、丈夫性者。谓成男根。
  八、大力具足。谓宿业力,为性少病,或全无病,于现法缘,起
大勇悍。
  此复,第一、谓住乐趣。第二、谓身。第三、谓生。第四、谓财
位僚属。第五、世间量则。第六、谓彼所名称。第七、一切功德之器。    
第八、诸所应作势力具足卯二、异熟果报分八者。
  一、依自他利,能于长时积集增长无量善根。
  二、谓于大众暂见欢喜,咸共归仰。凡所发言,无不听用。
  三、谓所劝教,敬顺无违。
  四、谓能以布施摄,摄诸有情令其成熟。
  五、谓能以爱语、利行、同事、摄诸有情、速令成就。
  六、谓由营助一争事业施布恩德,为报恩故,速受劝教。
七、谓为一切胜功德器。乐欲勤勇,令彼堪为一切事业之器。智慧广
大,令彼堪为思择所知之器。又大众都无所畏。又与一切有情同行、
言论、受用,或住屏处皆无嫌碍。
  八、谓于自他利,皆无厌倦,勇猛坚固,能得慧力,速发神通。
  卯三、异熟因缘分八者。
  一、谓于有情不加伤害,及正依止不害意乐。
  如颂云:
  善放将杀生如是利其命遮止害众生则当得长寿
  承事诸病人善施诸医药不以块杖等害众生无病
  二、谓能惠施灯等光明,鲜净衣物。
  如颂云:
  由依止无嗔施庄严妙色说无嫉妒果当感妙同分
  三、谓摧伏慢心,于尊长等,勤礼拜等,于他恭敬犹如仆使。
  四、谓于乞求衣食等物,悉皆惠施。设未来乞,亦行利益。又于
苦恼及功德田,乏资具所,应往供施。
  五、谓修远离语四不善。
  六、谓发宏愿,于自身中摄持当来种种功德,供养三宝,供养父
母、声独觉、亲教轨范,及诸尊长。
  七、谓乐丈夫所有功德,厌妇女身,深见过患。乐女身者,遮止
乐欲,于将失男根者,令得脱免。
八、谓他不能作,自当代作,若共能办则当伴助,惠施饮食。
如是八因,若具三缘,能感最胜诸异熟果。
  三缘者:心清净,加行清净,田清净。
  心清净中,自分他分有二。
  待自分又二:
  一、谓修彼因,所有众善,将用迥向无上菩提,不希异熟。
  二、由纯厚意,修行诸因,势力猛利。
  待他分又二:
  一、谓见同法,上中下座,远离嫉妒,比较轻毁,勤修随喜。
  二、设若不能如此而行,亦应日日多次观择所应行事。
加行清净者,分二:(一)观待自者。谓于长时无间殷重。(二)、
观待他者。谓未受行,赞善令受。已受行者,赞美令喜。恒无间作,
不弃舍作。
  田清净者,谓由彼二意乐加行,能于众多微妙果故,等同妙田。
此等皆是依菩萨地文,为释补圆满而说。
  以上分别思维业果境
  癸三、思已正行进止之理,分二
  子一、总开示。
  子二、四力净修法理。
  子一、总开示者。谓既了知黑白业果,非但了知便止,必当数数
修习。以此业系之理,非是粗心可了,是极难现见之事,极难获得定
见。。必于如来语教,修习深忍乐欲。若未于此获得定解、真正信念,
任于何法悉不能得胜者(佛也)所爱、护念加持。(设具世智,必为
魔用。)复次,若有一类自说已获空性之理。然于业果无决定信、无
慎重心。是如颠倒了解空性。真解空性者,谓即能见缘起(因果)之
义故,故于业果发生定解,而为助伴,得明空性之理也。
  经云:
  一切诸法如水月幻化泡沫阳焰电虽诸死已往他世
  有情意生不可得然作诸业终不失如其黑白成熟果
  如此深妙理趣门微细难见佛所行(依深定乃见)
  是故应于缘起(黑白)二业及诸因果发生定解,一切昼夜观察三
门,截断恶趣。若不先修因果差别,纵少知法,而令三门放逸随转者,
唯开通诸恶趣门。海问经云:“佛说由一种法,能断生诸恶趣,深险
颠倒堕落。谓于诸善法观察思择也。”复次,诸先觉者云:“于因果
义,校对正法,若不符顺,全无解脱。观自相续,不顺业果,不合正
法,了知能改,是称智人。》
  集法句云:
  若愚自知愚是名为智者若愚思维智说彼为愚痴
  为是知已,遮之恶行,谓于十不善等,发起意乐勿作现行。应修
应习,多所修习,静息共心。若其不能遮止恶行,虽非自欲,然须受
苦不能脱免。
  又集法句云:
  说已作恶业非空非海中入山林闹市业无不能至
  又云:
  若现前恶业非定如刀割然众生恶业于他世现起
  各受苦异熟了知他世报如从铁起锈锈起食其铁
  朴穷瓦云:现今讲说听闻修习,皆非贵重。诸知识者共云:唯有
业果,是极要紧。我念唯此极难修持,实尔实尔。又登巴云:心莫放
纵此缘起理,微细微细。我至老死,依附贤愚(业果是处非处也)。
以上总开示竟。(应读本论更详)
  子二、四力净修法理者。如是励力,虽欲令其恶行不染,然由放
逸,烦恼炽盛,增上力故。若有所犯,亦定不可,不思放弃恶行,必
须励力勤修大悲,及佛所说还出方便。此复罪堕还出之法,应如三部
律仪中说。别说诸恶还出之教者,应由四力。四法经云:《慈氏,若
诸菩萨摩诃萨成就四法,则能映复,诸恶已作增长。何等为四。谓能
破坏现行、对治现行、遮止罪恶,及依止力。如是已作增长之业是顺
定受,而能映复,况不定业。》
  初力者,谓于往昔乃至无始所作不善诸业,多起追悔,欲生此心,
须多修习能感异熟等三种(异熟功德、果报、因缘)道理。修持之时,
加修金光明经忏法,及三十五佛忏法,而作悔除。
  第二力者,于中分六:
  (一)、依止深甚经典。谓受持读诵般若波罗密多等契经文句
  (二)、依止空性胜解。谓趣入无我、光明法性、极深忍可。
  (三)、依止念诵,谓如仪念诵,百字咒等诸殊胜陀罗尼。
  如妙臂问经云:
  如春林火猛炽然无为遍烧诸草木戒风吹燃念诵火
  大精进焰烧诸恶犹如日光炙火山不耐赫炽而消溶
  若以戒日念诵光炙照恶雪亦当尽如黑暗中燃灯炬
  能除黑暗罄无馀千生增长诸黑暗以念诵灯能速除
  此复至于能见罪净之相,应当勤加持念。相者,如准提陀罗尼云:
《若于梦中,梦吐恶食,饮酪乳等,及吐酪等。见出日月,游行虚空,
见火炽然,及诸水相。制伏黑身,见比丘僧、比丘尼僧,见出乳树、
象及牛王、山、狮子座,及微妙宫殿,听说法。》
  (四)、依形像者。谓于佛所获得信心,造立种种形像。
  (五)、依供养者。谓于佛所,及僧塔庙。供养种种微妙供养。
  (六)、依名号者。谓能听闻受持诸佛功德名号及诸大佛子名号。
此等唯依集菩萨学论中已所宣说者,馀尚众多,应当广学。
第三力者,谓正静十种不善。日藏经说:由此能摧所作一切自作教他、
见作随喜、杀生等门,诸恶业障及正法障。
复次,戒经中说:若无诚意防护之心,所作悔罪,唯成空言。是故羯
磨中云:“后防护否。”务须善了密意,后不更作至为切要。能生此
心复赖初力。(回看前之初力)
  第四力者,谓修归依及菩提心等。(皈依发心颂及三皈依观法,
应先善修。)此中为初业人,总显殊胜种种净罪之法门,必具四力,
乃是一切圆满对治。
  总论。分三:(一)、悔除防护依法转业之理。(二)、决定受
超升之理。(三)、最初无犯之理。
  (一)、悔除防护依法转业之理者,谓清净罪恶(如是转报方法)
定不定受,转变轻重。即于能感恶趣中受极大痛苦,或令转为感受微
小之苦因。或生恶趣,然不领受诸恶趣苦。或于现生少受微苦(病痛
骂毁等事),即得清净。如是乃至应长时受者,转为短期或梦定中略
受,或全不受。(有大功德,觉悟故。)皆是由其净修之人,力之大
小,四力对治圆不圆具,势猛不猛,用时间相续长短等,差别不同故
无定准。如诸契经及毗奈耶说:“诸业纵百劫不忘。”意言未修对有
力对治,若能成就有力对治,如尽金秽。如是由忏悔防护等力,损伤
能感异熟功能,虽因缘会合,异熟功能缺减,不发作用,乃至时分变
迁有异,成为不定受报,虽未拔根,而能一时不现。故经云受持正法,
(律仪力更大)虽其所有顺定受报,变为现法轻受,故须勤修善法对
治。然彼嗔心害善最烈,迅快难防,须特加力觉明,悔除防护。
  (二)、决定受超升之理。谓欲尽除力大之业者,(言决定受,
超升之道。)若诸恶业至极永尽,云何说除先业异熟耶。意谓已受生
盲、一目缺足、颠跛哑聋自性因果等业报,故作是说。若诸业果既已
转成异熟位体,则不能转净,必在因位思位,或正造作之间。获得别
馀思业等。悔除及受持正法等,差别之力,则能永尽。如指(man),
未生怨等。譬如击球,随击而跃,生彼即脱,虽那洛迦火焰等事,亦
未能触。由此则成最极拔除诸恶根本,亦非全无因果。是故虽有决定
受报,不可免脱,然以悔除防护之力,转重为轻,非是无益也。
  (三)、最初无犯之理,上述罪虽能悔除,但与最初无犯清净有
殊。如菩萨地说:“犯根本罪虽可重受菩萨律仪,而能还出,然于此
生决定不能获得初地。”摄研磨经云:“佛告文殊,若毁谤正法,于
七年中日日三时于罪忏悔,后乃清净。其后至少须经十劫始能得忍。”
最初无犯,譬如世间,伤手断足,虽得救治,终不如初。又朽破之船,
虽加补治,操行彼岸或达不达。最初无犯如坚固船,易到彼岸。如是
切莫放逸修习正见正行。亲友氏云:若人邪见虽妙行,一切皆具苦异
熟。如是缘趣黑白二业,正观正见,是为修行根本依处。故应多修前
文,刻心记识,更加参阅诸经论典。如正法念住经、贤愚因缘经、阿
含四经、(中阿含经,未受具戒者勿看。)譬喻经、出曜经、百喻经、
戒经、释戒诸论,并诸同法典籍。令起猛利精进,恒修定解定见,把
握成修要义是为上善。
  以上正修共下士道之意乐科竟。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者。
  庚二、发生意乐之量者。若是先有决求现世种种圆满,而求后世
增上者,必不可得后世增上,说得后世增上皆是虚说之言,故当真实
希求后时利益为主,现在次之。此心必定坚固,恒顺修习,猛励为善
也。
  庚三、破除邪执。分二
  辛一、明增上胜身。
  辛二、明具足戒之要。
  辛一、明增上胜身者。谓有一类,以佛说悉应背舍现在生死,希
望后时所有一切圆满增上,为错误事。彼作念言,后来身受用事。圆
满增上身者,皆是生死,发生死心不应道理。(答云)此中所说分二:
(一)、前说不顾现在,属无常故。好与不好随即消灭转变,不可握
执,不能随自握执,究竟坏灭。(二)、后世修行本位增上之身,犹
如船桥过渡河海,未度之时是所必须,亦是成佛究竟所应希求。希求
解脱未到彼岸,于现位中,展转得此增上之身,依此最后成就胜身(三
身)佛土眷属故。庄严经论密意说云:“增上身谓受用身,圆满眷属
勤圆满。”此说由前四度之力成增生。(此生与身一也)
  附说持戒资粮等成就增上十六胜生功德
  入胎、住胎、出胎、母爱、父德、福享、亲属良美、身健全、有
正见、身调柔、心安正、众多尊表、具力、无畏身相严好、易入般若
及解脱之门。
  入行论云:“由依人身舟,度脱大苦海。”是须依止以人所表善
趣胜生之身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