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等部





      上法身而见於佛。
      间曰:何故名因缘?答曰:有因有缘,名为因缘,非无因、无缘故,是故名为因缘
      之法。世尊略说因缘之相:彼缘生果,如来出现、若不出现,法性常住。乃至法性、法
      住性、法定性、与因缘相应性、真如性、无错谬性、无变异性、真实性、实际性、不虚
      妄性、不颠倒性等,作如是说。
      此因缘法,以其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彼复有二:谓外
      及内。
      此中何者是外因缘法因相应?所谓:从种生芽;从芽生叶;从叶生茎;从茎生节;
      从节生穗;从穗生花;从花生实。若无有种,芽即不生,乃至若无有花,实亦不生;有
      种芽生,如是有花,实亦得生。彼种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芽亦不作是念:我从种生
      ;乃至花亦不作是念:我能生实;实亦不作是念:我从花生。虽然[注三];有种故而
      芽得生,如是有花故,实即而能成就。应如是观:外因缘法因相应义。

      应云何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谓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
      风、空时界等和合,外因缘法而得生起。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

      地界者,能持於种。水界者,润渍於种。火界者,能暖於种。风界者,动摇於种。
      空界者,不障於种。时,则能变种子。若无此众缘,种则不能而生於芽;若外地界无不
      具足,如是乃至水、火、风、空、时等,无不具足,一切和合,种子灭时而芽得生。

      此中,地界不作是念:我能任持种子;如是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润渍於种;火界
      亦不作是念:我能暖於种子;风界亦不作是念:我能动摇於种;空界亦不作是念:我能
      不障於种;时亦不作是念:我能变於种子;种子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芽[注四];芽亦
      不作是念:我今从此众缘而生。虽然;有此众缘,而种灭时,芽即得生。如是有花之时
      ,实即得生。
      彼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作,亦非时变,非自性生,亦无
      因而生。虽然;地、水、火、风、空、时界等和合,种灭之时而芽得生。

      是故应如是观:外因缘法缘相应义。
      应以五种观彼外缘法。何等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於小因而生大果;与彼相
      似。
      云何不常?为芽与种,各别异故。彼芽非种:非种坏时而芽得生,亦非不灭而得生
      起;种坏之时而芽得生,是故不常[注五]。云何不断?非过去种坏而生於芽,亦非不
      灭而得生起。种子亦坏,当尔之时,如秤高下而芽得生,是故不断[注六]。云何不移
      ?芽与种别,芽非种故,是故不移。云何小因而生大果?从小种子而生大果,是故从於
      小因而生大果。云何与彼相似?如所植种,生彼果故,是故与彼相似。是以五种观外因
      缘之法。
      如是内因缘法,亦以二种而得生起。云何为二?所谓:因相应、缘相应。

      何者是内因缘法因相应义?所谓:始从无明缘行,乃至生缘老死。若无明不生,行
      亦不有;乃至若无有生,老死非有。如是有无明故,行乃得生;乃至有生故,老死得有
      。无明亦不作是念:我能生行;行亦不作是念:我从无明而生;乃至生亦不作是念:我
      能生於老死;老死亦不作是念:我从生有。虽然;有无明故,行乃得生,如是有生故,
      老死得有。是故应如是观:内因缘法因相应义。

      应云何观:内因缘法缘相应事?为六界和合故。以何六界和合?所谓地、水、火、
      风、空、识界等和合故,应如是观:内因缘法缘相应事。

      何者是内因缘法地界之相?为此身中作坚硬者,名为地界;为令此身而聚集者,名
      为水界;能消身所食、饮、嚼 者,名为火界;为此身中,作内外出、入息者,名为风
      界;为此身中,作虚通者,名为空界;五识身相应及有漏意识,犹如束芦,能成就此身
      名色芽者,名为识界。若无此众缘,身则不生。若内地界,无不具足,如是乃至水、火
      、风、空、识界等,无不具足,一切和合,身即得生。

      彼地界亦不作是念:我能而作身中坚硬之事;水界亦不作是念:我能为身而作聚集
      ;火界亦不作念:我能而消身所食、饮、嚼 之事;风界亦不作念:我能作内外出、入
      息;空界亦不作念:我能而作身中虚通之事;识界亦不作念:我能成就此身名色之芽;
      身亦不作是念:我从此众缘而生。虽然;有此众缘之时,身即得生。

      彼地界,亦非是我;非是众生;非命者;非生者;非儒童;非作者;非男;非女;
      非黄门;非自在;非我所;亦非余等。如是乃至水界、火界、风界、空界、识界,亦非
      是我;非是众生;非命者;非生者;非儒童;非作者;非男;非女;非黄门;非自在;
      非我所;亦非余等。
      何者是无明?於此六界,起於一想、一合想、常想、坚牢想、不坏想、安乐想、众
      生、命、生者、养育、士夫、人、儒童、作者、我、我所想等,及余种种无知,此是无
      明。
      有无明故,於诸境界起贪、瞠、痴。於诸境界起贪、瞠、痴者,此是无明缘行;而
      於诸事能了别者,名之为识;与识俱生四取蕴者[注七],此是名色;依名色诸根,名
      为六入;三法和合[注八],名之为触;觉受触者,名之为受;於受贪著,名之为爱;
      增长爱者,名之为取;从取而生,能生业者,名之为有;而从彼因所生之蕴,名之为生
      ;生已,蕴成熟者,名之为老;老已;蕴灭坏者,名之为死;临终之时,内具贪著及热
      恼者,名之为愁;从愁而生诸言辞者,名之为叹;五识身受苦者,名之为苦;作意意识
      受诸苦者,名之为忧;具如是等及随烦恼者,名之为恼。

      大黑 故,故名无明;造作故,名诸行;了别故,名识;相依故,名名色;为生门
      故,名六入;触故,名触;受故,名受;渴故,名爱;取故,名取;生後有故,名有;
      生蕴故,名生;蕴熟故;名老;蕴坏故,名死;愁故,名愁;叹故,名叹;恼身故,名
      苦;恼心故,名忧;烦恼故,名恼。
      复次,不了真性,颠倒无知,名为无明。如是有无明故,能成三行,所谓:福行、
      罪行、不动行。从於福行而生福行识者,此是无明缘行;从於罪行而生罪行识者,此则
      名为行缘识;从於不动行而生不动行识者,此则名为识缘名色。名色增长故,从六入门
      中能成事者,此是名色缘六入;从於六入而生六聚触者,此是六入缘触;从於所触而生
      彼受者,此则名为触缘受;了别受已,而生染爱耽著者,此则名为受缘爱;知己,而生
      染爱耽著故,不欲远离好色及於安乐,而生愿乐者,此是爱缘取;生愿乐已,从身、口
      、意造後有业者,此是取缘有;从於彼业所生蕴者,此是有缘生;生已,诸蕴成熟及灭
      坏者,此则名为生缘老死。
      是故彼因缘十二支法,互相为因,互相为缘,非常、非无常、非有为、非无为、非
      无因、非无缘、非有受、非尽法、非坏法、非灭法;从无始已来,如暴流水而无断绝。

      虽然,此因缘十二支法,互相为因,互相为缘,非常、非无常、非有为、非无为、
      非无因、非无缘、非有受、非尽法、非坏法、非灭法,从无始已来,如暴流水而无断绝
      ;有其四支,能摄十二因缘之法[注九]。云何为四?所谓无明、爱、业、识。识者,
      以种子性为因;业者,以田性为因;无明及爱,以烦恼性为因。此中业及烦恼,能生种
      子之识;业则能作种子识田;爱则能润种子之识;无明能殖种子之识。若无此众缘,种
      子之识而不能成。
      彼业亦不作念:我今能作种子识田;爱亦不作念:我今能润於种子之识;无明亦不
      作念:我今能殖种子之识:彼种子识亦不作念:我今从此众缘而生。虽然;种子之识,
      依彼业田,及爱所润,无明粪壤所生之处,入於母胎,能生名色之芽。

      彼名色芽亦非自作,亦非他作,非自他俱作,非自在化,亦非时变,非自性生,非
      假作者,亦非无因而生。虽然,父母和合时,及余缘和合之时,无我之法,无我我所,
      犹如虚空。彼诸幻法,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依彼生处,入於母胎,则能成就执受种子
      之识、名色之芽。
      如眼识生时,若具五缘而则得生。云何为五?所谓:依眼、色、明、空,依作意故
      ,眼识得生。此中,眼则能作眼识所依;色则能作眼识之境;明则能为显现之事;空则
      能为不障之事;作意能为思想之事。若无此众缘,眼识不生。若内入眼,无不具足;如
      是乃至色、明、空作意,无不具足,一切和合之时,眼识得生。

      彼眼亦不作是念:我今能为眼识所依;色亦不念:我今能作眼识之境;明亦不作念
      :我今能作眼识显现之事;空亦不作念:我今能为眼识不障之事;作意亦不作念:我今
      能为眼识所思;彼眼识亦不作念:我是从此众缘而有。虽然;有此众缘,眼识得生。乃
      至诸余根等,随类知之。
      如是,无有少法而从此世移至他世。虽然;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业果亦现。譬如
      明镜之中,现其面像。虽彼面像,不移镜中,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面像亦现。

      如是,无有少许从於此灭,生其余处。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业果亦现。譬如月轮
      ,从此四万二千由旬而行。彼月轮形像,现其有水小器中者,彼月轮亦不从彼移至於有
      水之器。虽然;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月轮亦现。

      如是,无有少许从於此灭而生余处。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业果亦现。譬如其火,
      因及众缘若不具足,而不能燃;因及众缘具足之时,乃可得燃。

      如是无我之法,无我我所,犹如虚空。依彼幻法,因及众缘无不具足故,所生之处
      入於母胎,则成就种子之识、业、及烦恼所生名色之芽。是故应如是观:内因缘法缘相
      应事。
      应以五种,观内因缘之法。云何为五?不常;不断;不移;从於小因而生大果;与
      彼相似。
      云何不常?所谓:彼後灭蕴,与彼生分各异,为後灭蕴非生分故;彼後灭蕴亦灭,
      生分亦得现故,是故不常 ' 注十 '。
      云何不断?非依後灭蕴灭坏之时,生分得有,亦
      非不灭;彼後灭蕴亦灭,当尔之时,生分之蕴,如秤高下而得生故,是故不断[注十一
      ]。云何不移?为诸有情,从非众同分处,能生众同分处故,是故不移[注十二]。云
      何从於小因而生大果?作於小业,感大异熟,是故从於小因而生大果。如所作因,感彼
      果故:与彼相似。是故应以五种观因缘之法。

      尊者舍利子!若复有人,能以正智,常观如来所说因缘之法:无寿、离寿、如实性
      、无错谬性、无生、无起、无作、无为、无障碍、无境界、寂静、无畏、无侵夺、无尽
      、不寂静相[注十三]、不有、虚诳、无坚实、如病、如痈、如箭、过失、无常、苦、
      空、无我者。我於过去而有生耶?而无生耶?而不分别过去之际。於未来世,生於何处
      ?亦不分别未来之际。此是何耶?此复云何?而作何物?此诸有情,从何而来?从於此
      灭而生何处?亦不分别现在之有。
      复能灭於世间沙门、婆罗门不同诸见,所谓:我见、众生见、寿者见、人见、希有
      见、吉祥见、开合之见,善了知故。如多罗树,明了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