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运输要加耗,鼠雀吃食、水中漂没、腐烂等都会有消耗。所以田粮正项之外,耗米征收是一大负担,也是一大漏卮。最大的问题是“豪有力者只供正额,而一切转输诸费,其耗几与正额等,乃独责之贫民。此耗之不得其平也”①。为了改变这种状况,宣德八年(1433),周忱创“平米法”。平米,指正额与耗米两项而言。其办法是:“官民田皆画一加耗。初年正米一石加耗米七斗,计输将远近之费为支拨。支拨之余者存积县仓,曰余米。次年余米多,正米一石,减加耗为六斗。又次年益多,减加耗为五斗。”②在平米法的基础上,又建立“济农仓”。济农仓米的来源,其一就是平米支拨后存留的余米,此外,还有丰收年发官钞所籴储存的粮米,以及奏定“京俸就支法”所节省的耗米。据周忱于宣德七年所奏:“先是,苏、松、常三府岁远南京仓米一百万石,以为北京武职之俸。每石外加盘用耗米六斗。然前俸既可以南京支取,独不可以三府就取乎?是岁,减耗米六十万石。”③又据《明史·周忱传》,这个就支办法规定,给予就地支取者每俸米一石船价米一斗。所节余部分是耗米每石五斗。另外,在某些县份还有向富人劝借米,清理豪右侵占绝户田租等。济农仓除去用于赈贷贫民耕作食用之外,“凡陂塘堰圩之役,计口而给食者,于是取之;江河之运不幸遭风涛亡失者,得以假借”①。“买办纳官丝绢,修理舍、廨、庙、学,攒造文册及水旱祈祷”等都随时支用。这种把田赋的征收与徭役的支出混合使用的办法,实际上开了赋役合征的先河。在明代赋役制度的改革中具有开创意义。周忱亦以善理财赋著称,如《明史·周忱传》指出:“终忱在任,江南数大郡,小民不知凶荒,两税未尝逋负,忱之力也。”
正统初年,由于宝钞的贬值和铜币的窳败,银货币以其不可阻挡之势流通开来。连国家与皇帝的权威也不得不屈服于它的势炎。于是江南四百万石漕粮也折征为一百万两白银。这就是金花银的出现。田赋实物税粮改折为白银,对纳税者免除了运输等盘费与麻烦,就是改折为布、绢等“折色”物品,也比缴纳“本色”粮米合算。周忱向朝廷尽可能争取缴纳“折色”,同时,利用米粮、布绢、白银作为调节赋税负担的杠杆。“忱请检重额官田、极贫下户两税,准折纳金花银,每两当米四石,解京兑俸,民出甚少,而官俸常足。”②松江为明代棉纺织中心。洪武时已有以布折赋的先例。周忱再次奏请恢复松江、常州部分秋粮折布缴纳。
明代有按田粮随征马草的税目。马草运输比粮食尤难。周忱奏请每束折银三分,缴付南京,由南京就近购买。公私皆便。洪武间,因为北方地旷人稀,便于江浙苏、松等处按田粮佥派人夫到凤阳等地养马走递,充当驿夫。正统间,周忱奏请以秋粮带征耗米,易银交付北方有关地区,从而减轻了江南马夫的负担。
①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
② 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③ 顾炎武:《天下郡国利病书》引《武进县志》。
① 万历《嘉定县志·田赋》。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正统初年,周忱被任命巡视淮安、扬州盐务,以整理那里的盐课拖欠。
周忱命苏州等府拨余米一二万石至扬州盐场,抵作田赋,而令灶丁纳盐支米。当时米贵盐贱,饶足,施及外郡。
周忱的改革触及了地方豪强的利益,在朝廷也遭到一些人的反对。正统七年(1442),豪强尹崇礼攻击他“多征耗米”。九年给事中李素等弹劾周忱“妄意变革,专擅科敛”。景泰元年(1450),当国难当头之际,应天府豪民彭守学又攻击周忱“多收耗米”,甚至攻击他“变卖银两,假公花销,任其所为,不可胜计”。户部竟奏请“分往各处查究追征”①。景泰二年八月,周忱被迫致仕。
“忱既被劾,帝命李敏代之,敕无轻易忱法。然自是户部括所积余米为公赋,储备萧然。其后吴大饥,道馑相望,课逋如故矣。
民益思忱不已,即生祠处处祀之。”②景泰四年(1453)十月卒。终年七十三。卒谥文襄。著作有《双崖集》。
① 《明英宗实录》景泰“附录”九。
② 《明史》卷一五三《周忱传》。
第二节况钟在有明一代的名宦中,未经科举,由吏员升任官员而成政绩者,况钟可谓是其中最著名的一个。
况钟(1384—1443),字伯律,南昌靖安人。家境贫寒,其父仲谦为生活计,送给黄氏收为养子。七岁时,母亲去世,无限悲痛。于是,刻志于学。由于他资性颖异,且勤于学,“长而淹贯经史,其为文简要不烦,兼工行楷诸书,器局端凝,言笑不苟,视势利声华澹如也”。而且“秉心方直,律己清严,习知理义,处事明敏”。在靖安县衙任掾时,职内事务,处理快捷,深得知县俞益的赏识,称赞他干练通敏,廉介无私。
明太祖为保证封建官吏的铨选与任用,推行三途并用之策,明成祖遵行不悖。永乐十二年(1414),况钟吏期已满九年,按例应允给赴京考职。其时礼部尚书吕震与俞益相友善,俞益竭力推荐,历陈况钟的贤能。恰巧,吕震将扈从朱棣北巡,需简选属员,与况钟交谈,大为器重。次年春,以其才识优长,录为六品礼部仪制司主事,且打破常例,得到了皇帝朱棣的召见。从此况钟更加勤于职守,凡册立后妃、东宫、藩王、帝女下嫁、朝觐贡举等重大典礼,皆动无遗漏,得到朝官的赏识。永乐十五年(1417),朱棣再次北巡,况钟以礼部属员扈从。由于北京初建,四夷朝贡、会试、北征诸事项,都在北京举行。其中诸如祭告、庆赏、封策礼文等,均属仪制司的职掌,况钟筹划安排得当,深受赏识,“简繁轻重,悉中事宜。”(《况太守集》卷一《太守列传编年卷上》)二十一年(1423)况钟九年考满,例升员外郎,又因其贤劳著称加一等,超升礼部仪制司郎中。宣德四年(1429),况钟向皇帝陈明因由,请求恢复况姓,得到允准,颁给改姓诰命。
宣德五年(1430),延臣会议,提出江南赋税征收困难问题,谈及“天下九大郡,繁难治,苏州尤甚,税粮甲于他省,民困吏奸。每差京官督催,累岁不能如额数,而流亡倍多。”于是,皇帝朱瞻基诏令六部、都察院,各保举“廉能有为,才堪牧民”的郎中、御史出任九郡知府。礼部尚书胡■、吏部尚书蹇义交章推荐况钟,其时首辅杨士奇“尤秉知人鉴,凡所识拔,悉为名臣,然性严不轻于接物,公受知最深。”遂奏擢况钟为苏州知府,“赐敕书,假便宜从事,章奏得径达御前。”享受一般知府享受不到的待遇。(《况太守集》卷一《太守列传编年卷上》)
况钟出身于吏员,深知吏治中的积弊,认为法不立则吏奸难除;亦知苏州赋役繁重,豪猾舞文为奸利,最为难治。况钟到任初理政事,群吏环立请判牒,况钟假装木讷,不懂诸务,随群吏之意。群吏异常高兴,认为太守糊涂可欺。三天之后,况钟召群吏责问:“前某事宜行,若止我;某事宜止,若强我行。若辈舞文久,罪当死。”立即捶杀数人,将贪虐庸懦的僚属全部斥退。从此,一府大震,人人奉法,人称况钟为“况青天”。
苏州因元末为张士诚之地,为张氏据守,明太祖朱元璋建国后,为泄其愤,而将苏州租赋加重,致使百姓难以承受。至仁、宣时逋赋数额巨大,赋税旧制难行。宣德五年(1430)春,曾下宽恤诏,减免租税。尽管如此,至况钟到任,苏州一府拖欠赋税已达四年。况钟请求“量折以钞,为部议所格”。于是又上书指出:“近奉诏募人佃官民荒田,官田准民田起科,无人种者除③ 本文主要依据《明史》卷一六一《况钟传》,以及《况太守集》卷一《太守列传编年卷上》、卷二《太守列传编年卷中》、卷四《张太史赠太守况钟前传》,凡引上文,不另作注。赋额。昆山诸县民以死徙从军除籍者,凡三万三千四百余户,所遗官田二千九百八十余顷,应减税十四万九千余石。其他官田没海者,赋额犹存,宜皆如诏书从事。臣所领七县,秋粮二百七十七万九千石有奇。其中民粮止十五万三千余石,而官粮乃至二百六十二万五千余石,有亩征至三石者,轻重不均如此。洪、永间,令出马役于北方诸驿,前后四百余匹,期三岁遣还,今已三十余岁矣。马死则补,未有休时。工部征三梭阔布八百匹,浙江十一府止百匹,而苏州乃至七百,乞敕所司处置。”几经曲折和努力,终于得到皇帝的批准,按照况钟所奏,予以免除。
况钟在苏州知府任上,多次请求减免苏松重赋,都与巡抚周忱的支持分不开。其时,二人悉心计划,奏免七十余万石。凡周忱所行的善政,况钟在苏州都悉心玉成。他所积济农仓粟每年多达数十万石,除赈济灾荒外,还代民间支付杂办徭役及拖欠的租粮。曾置善恶二簿,以行惩劝;又置通关勘合簿,防出入为奸;置纲运簿,防止运夫侵盗;置馆夫簿,防止非理需求。总之,其为官理事,纤悉周密;兴利除害,不遗余力。以致“锄豪强,植良善,民奉之若神。”
苏州以富丽闻名,宫中宦官购买花木、禽鱼、器玩等,受工部委派,纷纷前来。郡佐以下,稍有异词,辄遭辱骂,甚至被绑被打。一些高官大僚,恣意需索。而况钟对此,待之以礼,从不屈膝;且戒属僚,勿赂一钱。致使往来苏州的京官宦竖,惧怕敬畏,不敢胡作非为。
况钟虽是吏员出身,但对教育特别重视,对文儒皆予厚待。凡单门寒士,多有赈济。其中有一个叫邹亮的书生,曾递诗给况钟,况钟很为赏识,准备推荐为官,同时却收到诋毁邹亮的匿名信。况钟说:“是欲我速成亮名耳。”立即保举,上奏朝廷,授予吏、刑二部司务,后迁御史,“整饬举劾,俱得其当”,著声于朝。
苏州民间素有好诉讼之习,无论大小事件,都动辄赴京告状。由于苏州属直隶府,上无布政司、按察司的设置,一旦准予差提,每一家牵引多件,株连数十数百。无辜之人受诬解送,农耕经年抛荒。对此,况钟上书奏请,遇有告状之事,由巡抚审理判处。于是,“刁风顿息,而越控解京之弊始除”。另外,每当御史巡按到府,府官过于卑屈,御史肆其贪侮。况钟奏定“相见礼仪,而宪纲始肃”。
况钟任苏州知府,事事根据朝廷法令办事,又处处照顾到百姓的艰难困苦,深得百姓爱戴和拥护。宣德六年(1431)三月,继母去世,况钟奏闻朝廷,回家守孝。百姓挽留,不得遂愿。时过不久,“秋粮应减者,倍加收敛,奸吏舞法,故弊丛生”。百姓更加思念况钟,作歌唱道:“况太守,民父母。众怀思,因去后。愿复来,养田叟。”还有一歌唱道:“郡中齐说使君贤,只剪轻蒲为作鞭。兵杖不烦森画戟,歌谣曾唱是青天。”吁嗟之声,溢于衢巷。于是,御史、府同知等,据县民三万七千五百八十余名告词,奏请夺情起复。于是奉皇帝圣旨,召况钟由家乡径回苏州知府任上。正统五年(1440),况钟九年职满。同年十月循例备由赴部候升,而“饯送者数百里不绝,况钟作诗慰劳。入京召见,奖励倍至。”苏州耆民张翰等一万八千人联名上疏挽留,其中说“尹苏仍非公不可”。最后皇帝下达圣旨:“既有军民人等保留,着复任,吏部奏升正三品,署知府事。”次年正月,又降圣旨:“升按察使正三品职俸,署苏州府事。”(《况太守集》卷二《太守列传编年卷中》)这是自明皇朝建国以来七十余年所没有的规格和礼遇。由此可见况钟政绩的卓著和品德的高尚。
正统七年(1441)十二月,况钟卒于苏州知府任上,年六十。况钟去世之日,郡民罢市,如哭私亲,苏州七县绅耆人等,俱奔赴哭奠,就连邻近的松、常、嘉、湖的百姓都络绎不绝地前来吊丧。次年春的归柩之日,倾城出送,白衣白帽,两岸夹舟,奠别出苏州之境,还有奔程路祭的,略不断绝。朝廷赠正议大夫资治卿。祀名宦祠,准许城邑建祠以祀,春秋官为致祭。第十三章杨士奇杨荣杨溥杨士奇与杨荣、杨溥,均是明代入阁的政治人物,并称“三杨”。
第一节杨士奇杨士奇(1365—1444),名寓,字士奇,号东里,江西泰和人。因其居地所处,时人称之为“西杨”。“三杨”中,杨士奇以“学行”见长,先后担任《明太宗实录》、《明仁宗实录》、《明宣宗实录》总裁。据《明史·艺文志》记载,其著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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