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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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靖六年九月桂萼改吏部左侍郎,旋升礼部尚书兼翰林学士,明代尚书兼学士自桂萼始。任礼部甫逾月,迁吏部尚书,获赐银章两枚,文曰“忠诚静慎”、“绳愆匡违”,和内阁辅臣一样,桂萼获得了密疏言事的特殊权利。七年正月,加太子太保。《明伦大典》书成,加少保兼太子太傅。八年二月,以本官兼武英殿大学士,入阁预机务。
创立一条鞭法桂萼执政后,发舒多年以来的政治抱负,革除现实社会中的不合理现象,积极主张均平赋役和清丈土地。桂萼久任地方,熟知下情,他悉心研究基层政权下的赋役之法,看到了业已推行的均徭法和十段册法的局限性。均徭法中的户等划分标准很不一致,户等一样,而实际丁产可能相去甚远;户等一样就要承担同等的差役。均徭法行之不久,它的弊病就暴露出来了。再说十段册法,实施其法必须对各户丁粮作彻底清理,在此基础上均分十段,乃能奏效。然而此地十段和彼地十段的丁产仍很难一致,徭役的负担仍不均平。桂萼根据自己的经验,向朝廷提出了最新的赋役改革意见。嘉靖九年(1530)十月,桂萼进呈《任民考》疏,提出取消照黄册派定年份轮役的老办法,改以一省之丁粮供一省之役。时户部尚书梁材根据桂萼的建议,规定了新的赋役征法:“合将十甲丁粮总于一里,各里丁粮总于一州一县,各州县丁粮总于一府,各府丁粮总于一布政司。而布政司通将一省丁粮均派一省徭役,内量除优免之数,每粮一石编银若干,每丁审银若干,斟酌繁简,通融科派,造定册籍,行令各府州县,永为遵行。”①根据桂萼的意见颁布的赋役征法奠定了“一条鞭法”的基本原则。桂萼在改革方面承续了赋和役合并以及化繁为简的趋势,把各种役目并为一项,按丁粮一次编定,俱于秋粮征收。桂萼的主张比同时代的十段册等改革完善得多彻底得多,他的改革方略是明代各类赋役改革的总结。
同桂萼相先后,许多地方行政官员都推行了赋役的改革措施。万镗提出赋役的均平应“在县不止以里论,而当均于一县。在州不止以县论,而当均于一州。在府而所均当益广矣”①。万镗所论,限于一府,而桂萼提出了在一布政司范围内通融科派,均平负担。不难看出,桂萼创立了一条鞭的赋役征收法则,又以内阁大臣的身份在朝廷中倡导实行,他比同代改革者高出一头,较之于顽固守旧反对赋役改革的前内阁首辅杨廷和,不啻霄壤之别。②中国封建社会的赋役制度的发展,从两税到一条鞭法,是一个划时代的转折,桂萼在这个变革中作出了巨大的贡献。
在桂萼的赋役改革实践中,均丈土地是改革的前提条件,桂萼极为重视均丈土地的工作。他认识到只有把欺隐的土地清理出来,登记入册,朝廷按丁产佥派徭役的原则才能切实贯彻,桂萼多次上疏,强调重新丈量土地的重要性和急迫性。他在《进任民考疏》中指出:“臣闻仁政必自经界始,今之经界存乎版图。自正统末,天下吏阴坏版图,诸色田土散漫参错,难以检讨。”① 《古今图书集成·食货典》卷一四一《桂文襄公奏议》卷八《进任民考疏》。① 《西园闻见录》卷三二,赋役前,哈佛燕京学社排印本。
② 杨廷和为首辅时,曾拟旨反对役法的改革,见《明世宗实录》卷一四,嘉靖元年五月。桂萼还提醒世宗,势家豪强总是反对丈量土地,朝廷要下决心,要由有关大员会议其事,订出实施措施方案,才能有效地完成清丈工作。土地一经清丈,版籍澄清,各种违法行为就难以掩盖。桂萼丈量土地的主张产生了很大的影响,均丈土地的意义为许多士大夫所认识,世宗朝郭弘化、唐龙、简霄、顾鼎臣都继桂萼之后,疏请核实田亩,均丈土地。据各种史籍记载反映,嘉靖年间有许多地方都进行了均丈土地的工作。
宦海沉浮桂萼还积极会同张璁,在嘉靖前期进行政治改革,肃清言路,加强都察院的监察职能,清理翰林院积弊,改变正德以来内阁控制翰林院以及内阁同六部结党营私的现象。桂萼还用世宗所赐银章密疏奏事,请“除百数十年弊习,罢还镇守”①,襄助张璁请撤除镇守内臣之举。
桂萼等大礼诸臣以议礼为手段取得政治权力,在论资排辈和等级观念极强的封建士大夫中,被认为逢君干进。许多重要人物赞成其议礼主张,但在政治上却同桂萼等人保持距离,如胡世宁、王守仁等。桂萼等在朝中仍显势孤力单。此外,守旧派政治势力虽经打击,仍寻找机会向桂萼等实施反扑,甚至达到不择手段的程度。如羽林指挥刘永昌越位妄奏,硬说都督桂勇与桂萼同族,表面上请削桂勇兵权,实则动摇桂萼的地位。旧党甚至利用星变为言,阻遏改革。
桂萼和张璁在议大礼中密切合作,取得了对杨廷和集团斗争的胜利,其后又锐意革弊,取得了显著的政绩。入阁后,桂萼与张璁逐渐失和,遭到夏言势力的攻击,而使大礼诸臣蒙受损失。在大礼诸臣中,有不少王学的弟子,如方献夫、黄绾等,桂萼和张璁反对程颐的濮议,对王守仁带有新倾向的学术思想持包容的态度。桂萼等执政后,推荐王守仁任总督两广兼巡抚。桂萼希望对两广土酋实现有效的控制,为明朝建立巩固的边疆和屏障,防止安南莫登庸的向北扩张。王守仁平定了思州、田州卢苏、王受的叛乱。为防止归顺的土酋复起叛乱,桂萼要求王守仁久任两广,责以抚处三年。会王守仁疾作,举郧阳巡抚林富自代,不俟命下而径归。桂萼恶王守仁不奉行自己的靖边之策,两人关系恶化。王守仁死后,桂萼攻击王守仁并请申禁其学。方献夫、霍韬又各上疏替王守仁辩解,大礼诸臣意见各不相同,杨一清、陆粲乘隙攻击,八年八月桂萼和张璁一度被解职,遭受重大挫折。九年四月后被召回入阁,翌年正月引疾乞归,八月卒于家。赠太傅,谥文襄。桂萼著有《历代地理指掌》、《明舆地指掌图》、《桂文襄公奏议》。
① 《皇明经世文编》卷一八○《密论四事》。
第三节杨慎青年入仕,宦途坦达杨慎(1488—1559)字用修,号升庵。祖籍江西庐陵,六世祖避元末乱徙湖广麻城,再徙入蜀,遂居四川新都(今属成都)。祖父杨春,官至提学佥事。父杨廷和(1459—1529),成化进士,改庶吉士,正德二年(1507)入阁,官至内阁首辅。杨慎正德三年(1508)会试下第,入国子监,拔历而事于礼部,尚书刘宇颇重之。正德六年(1511)举进士。及至殿试,内阁首辅李东阳“密以制策题示”①,故杨慎“所对独详”,于是列名一甲第一,取得状元头衔。这次科场作弊,大概做得很秘密,一般人无法知晓,所以没有发生政治风波。再者杨慎毕竟不是胸无点墨,在京师颇有才名,故未引起人们訾议。日后事露,史家还是把此事记载下来。李贽《续藏书》记载说,京师民众称杨慎为“面皮状元”。沈德符《万历野获编》也称为“关节状元”。明代以来,实行八股取士,士子为应试而习时文,惟抄袭或揣摩程文以应试。明代科举答案限在永乐年间纂定的《性理大全》一书之内。成化中礼部右侍郎周洪谟奏请订正朱熹注“四书”、“五经”之误,宪宗以《性理大全》一书为天下士子“习学已久”为由,不准更改①。这种科举考试,不是造就人才,状元并非就很有学问。许多状元自及第后即默默无闻,无论政治上还是学术文化等方面俱无大贡献。再有,殿试时一甲三人的名次确定,也有很大的随意性。科名高下,往往取决于偶然因素,不关乎才学的高下,状元亦非必是人才之冠。一甲状元,例以相貌端正或体貌伟壮者为之,许多文优而因貌寝被改变科第名次的史不绝书。如建文进士王艮廷试本第一,以貌丑屈为第二,遂以胡广为状元。有的掉换科第名次的原因非常荒谬,如万历进士朱国桢,以名同国姓,且似佳谶②,于是拔为第一。甚至因姓名所用字难认而被任意更换名次,永乐十三年乙未科初拆卷,得第一名陈循,因与考官同乡,避嫌改置第二,而擢林文秸第一,既而又以秸字难认,于是又改洪英为第一。有的纯出皇帝私意,如洪武十八年,本应黄子澄第一,“既启封,上自以梦故,用丁显为状元”,黄子澄反被抑为三甲进士。又嘉靖二十三年甲辰科,皇帝梦中听见雷声,遂拔雷鸣为状元。不难看出,在封建专制的社会条件下,状元属谁全凭帝王及考官的意向。状元非必真才。
杨慎既中高第,例授翰林院修撰。正德十二年(1517)八月,武宗微行巡行于宣、大、榆林诸边。杨慎上疏切谏,未成,称病归。
世宗嗣位,杨慎改经筵讲官。武宗崩后,佞幸江彬伏诛,中官为恶者或已服罪,而大珰张锐、于经以纳金银获免,杨慎借讲《舜典》之机,言“圣人设赎刑,乃施于小过,俾民自新,元恶大奸,则无可赎之理”①。嘉靖二年(1523),参与纂修《武宗实录》,充纂修官。
① 王世贞:《弇山堂别集》卷八二《科试考》。
① 《万历野获编》卷一四《减场解元》。
② 《万历野获编》卷一五《廷试》。
① 《明史》卷一九二《杨慎传》。
廷争大礼,获罪遣戍嘉靖三年(1524),大礼议之争又起。南京刑部主事桂萼、张璁请世宗继统而不继嗣,继而提出伯孝宗而考兴献。杨慎之父杨廷和坚持己议,不赞成世宗改变初议,其在内阁封还御批四次,前后执奏凡二十余疏。世宗坚持召桂萼、张璁至京重议大礼。杨廷和无奈,致仕归去。在议礼一事上,杨慎完全站在其父一方,对张璁等的议礼主张大加挞伐。张、桂来京后,被擢为翰林学士。杨慎偕同列三十六人上疏,言“臣等所执者,程颐、朱熹之说也。萼等所执者,冷褒、段犹之余也”②。表示不愿与桂萼、张璁等同列,并以请求罢斥己职相挟。世宗怒,切责杨慎等诸臣,予以停俸处分有差。逾月,杨慎又偕学士丰熙等疏争议礼。当此之际,杨廷和虽已去职,其追随者皆居重位,如蒋灵、毛纪、汪俊、何孟春等,在他们的操纵下,詹事、翰林、言路及六部诸司等各部官员具疏,廷争大礼。世宗将诸臣之疏留中不下。
嘉靖三年七月戊寅,朝罢,杨慎偕吏部侍郎何孟春倡言于众,要群臣跪哭宫门,给皇帝施加压力,听从群臣的意见。杨慎呼吁:“国家养士百五十年,仗节死义,正在今日。”①杨慎遂与检讨王元正、给事中张翀等人在金水桥南拦阻散朝的百官,胁制众人跪哭谏争,并威胁说:“今有不力争者,必共击之。”②于是二百四十余名朝官俱跪伏左顺门。皇帝命司礼中官谕众臣退去,众人说要得皇帝遵从议礼前议的谕旨才肯散去。诸臣由早晨跪到中午。世宗大怒,命锦衣卫士执丰熙等八人下诏狱。杨慎与王元正撼门大哭,跪伏的众臣应之,声震殿庭。世宗益怒,命四品以上官员到午门听上谕,宣布给予跪伏者停俸处分。又命收禁五品以下官若干人杖之。杨慎服杖之后,又被谪戍到云南永昌卫(今属大理)。
嘉靖六年(1527)冬,云南寻甸、武定土司安铨、凤朝文叛乱,流劫于嵩明、杨林、木密等地,进而围攻省城。杨慎适在戍所,慨然曰:“此吾效国之日也。”于是戎服执戈,帅百余人往援木密。入城后,“与副使张峨谋固守”③。杨慎在滇,时领戎役,或于永昌,或于沪州,或于重庆。杨慎虽身为戍卒,地方大吏及黔国公镇守中官都很优待他,故杨慎得乘间游历云南,咏诗为文,以抒其怀。而世宗因议礼一事最恨杨廷和和杨慎,每每向左右索问杨慎的情况,阁臣或以既老且病搪塞,世宗才稍稍放松他。世宗大婚,生皇子等,例行赦免,而杨慎等不能获得赦免的恩典。杨慎在云南三十余年,除了奔丧等特殊情况,不得随便奏请还家。根据有关法律条例,戍卒年满六十者可以请求由子侄替役。六十五岁的杨慎乞求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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