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中国通史第九卷-中古时代-明时期(下册)
蹲课崧勐浴贰?br /> ②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③ 《焚书》卷三《卓吾论略》。辉县苏门山有百门泉,故以百泉称辉县。李贽自称百泉人,百泉居士。① 《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②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③ 《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④ 《焚书》卷三《卓吾论略》。
乐。从这年开始,通过礼部李逢阳和王守仁弟子钱德洪的学生、礼部郎中徐用检的介绍,听泰州学派学者赵贞吉讲学,接触王守仁的学说。李贽非常崇拜王守仁的学问,认为“当是时,人之尊信朱夫子,犹夫子也。而能识知朱子之非夫子,唯阳明之学乃真夫子”①。尤其赏识他在正德十四年(1519)平息江西宁王朱宸濠起兵反叛朝廷中所建立的“武功”,谓“古之立大功者,亦诚多有,但未有旬日之间,不待请兵请粮而即擒反者,此唯先生能之”,“古今亦未有”②。隆庆四年(1570),通过李逢阳的介绍,李贽又认识了王守仁的得意门生邹守益的学生、刑部主事李材,并与之共同探求学问。李贽思想中的主观唯心论因素,同这一时期受王守仁学说的影响是分不开的。“五载春官,潜心道妙”。一心研究王守仁一派的学问,这是他从任礼部司务五年以来最大的快乐。然而,他在官场中的处境却依然如故,毫无改变,为司礼曹务,先后与尚书高仪、殷士儋,侍郎王希烈、万士和“尽触也”③。于是又不得不离开都门,另谋职位。
从隆庆五年(1571)起至万历四年(1576)止,就南京刑部员外郎。自永乐都燕,南京成为陪都,四方文人云集,聚会讲学的风气极盛。使李贽有机会在此结交一批名人学士,如南京著名学者焦竑、湖北黄安耿定理等人,并成为挚友,在学术和生活上深得他们的指点和帮助。同时见到他向慕已久的王守仁的弟子王畿和泰州学派创始人王艮的再传弟子罗汝芳,对他们推崇备至,谓王畿良知之说具有启发思想的作用;王艮一派有真实的本领,是王守仁门徒中“最英灵”的一个派别。“自后无岁不读二先生之书,无口不谈二先生之腹”①。万历二年(1574),在南京拜王艮的次子王襞为师,进一步接受泰州学派的思想,最后成为泰州学派的代表人物之一。他不仅继承了泰州学派的优良传统,而且进一步发挥了王艮关于“百姓日用之道”以及“淮南格物”的学说,认为“百姓日用之道”的“道”,就是吃饭穿衣等人们最基本的活动和要求。他说:“穿衣吃饭即是人伦物理。”“道”并非玄虚,而是人们日常生活的“当下自然”。这个观点,从哲学思想看,是一种粗俗的唯物论;从政治思想看,则具有反对封建等级特权,要求人人平等的愿望。万历四年,李贽五十岁。“五十以后,大衰欲死,因得友朋劝诲,翻阅贝经”②,研究佛教。他认为儒、释、道三教“不容异同”,可以合三者为一。李贽承认佛教的主观唯心论,但又“不守绳辙,出入儒、佛之间”,不受儒、佛的拘限。甚至将王守仁的良知说、佛教的众生平等和众生皆能成佛说,以及他本人反对封建伦理道德、反对封建社会不平等的思想,融化成为一体,提出“天下无一人不生知,无一物不生知”,主张人人平等,批判了儒家的封建等级思想。
李贽在南京任刑部员外郎的五六年间,既有收获也有痛苦。
收获是结识了各流学者,增长了学问,痛苦还是和长官意见不合。他说:① 《续焚书》卷三《席书》。
② 《续焚书》卷三《王文成》。
③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① 《焚书》卷三《罗近溪先生告文》。对于李贽与王学的关系,至今仍有两种对立的看法。一种说:王阳明之学,一传而为王畿,再传而为李贽。另一则说:“李贽是王学的对立者而不是王学的嫡传之一”(蔡尚思:《我要为中国大思想家李贽呼冤》,载《首都师范大学学报》1994 年第5 期)。② 《续焚书》卷二《圣教小引》。
最苦者为为员外郎时,不得尚书谢登之、大理卿董传策和汪宗伊之意。又最苦者是碰到尚书赵锦。“赵于道学有名,孰知道学益有名而我之触益又甚也”①。
万历五年,李贽出任云南姚安知府,官秩正四品。入滇前,他把女儿和女婿留在黄安(今属湖北)耿定理家。李贽到黄安时,即有弃官留住的意思。当决计入滇时,又和耿定理约定:“待吾三年满,收拾得正四品禄俸归来为居食计,即与先生同登斯岸矣。”②可是到任之后,他又想马上离开,因不允,遂勉强留下。
是时,姚安地区“上官严刻,吏民多不安”。李贽以“原情论势”,实事求是的态度,“一切持简易,任自然”,以德化人,反对暴政。认为“边方杂夷,法难尽执,日过一日,与军与夷共享太平足矣”。在边疆少数民族聚居的地区,采取比较灵活的做法,这是有道理的。但他同时又说:对境内官吏的所作所为,只要“无人告发,即装聋哑,何须细问”,“况天下事亦只宜如此耶”③。在封建社会里,对地方官吏的执法情况放任自流,不加过问,只能残害人民,这显然是错误的。李贽的无为而治的思想,颇得府中僚属、胥隶的拥护。但是朝廷对他的做法并不欣赏,因为这样做也势必损害封建皇朝的利益。他说:“最后为郡守,即与巡抚王(凝)触,与守道骆(问礼)触。王本下流,不必道矣。骆最相知,其人最号有能有守,有文学,有实行,而终不免与之触,何耶?渠过于刻厉,故遂不免成触也。渠初以我为清苦敬我,终及以我为无用而作意害我。”④连与自己“最相知”,且“最号有能有守”的人,都“不免成触”,自然是无法再干下去了。万历八年(1580)三月,他三年任满,即“谢簿书,封府库,携其家”,离开姚安,到楚雄。自动放弃加官晋级的名利,向巡按刘维提出舍官从民的辞呈。刘维不应允,他便逃到滇西大理府鸡足山阅《藏经》,执意不出。刘维无奈,请于朝廷,准其提前致仕①。七月初,正式离任,由此退出官场。
①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② 《焚书》卷四《耿楚倥先生传》。
③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④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① 关于李贽弃官的原因,按照他自己的说法是无意再仕,激流勇退,自动辞官。而《罪惟录·李贽传》则说他“佞佛,尝禅衣帽而坐堂皇,视公事,为台抨”。《明史·耿定向传》亦云:“贽为姚安知府,一旦自去其发,冠服坐堂皇,上官勒令解任。”
第三节著书立“异端”
李贽弃官之后,为了不受本府、本县公祖父母管束,以及避免“来而迎,去而送;出分金,摆酒席;出轴金,贺寿旦。一毫不谨,失其欢心,则祸患立至”的麻烦,尤其是为了“访友朋,求知己”,他宁愿“飘流四外不归家”②。因为有家人在黄安,特别是黄安有耿定理和周思敬二位好友“聪明好学,可藉以夹持”,故自出滇即按过去约定的计划,直接“取道适楚”③,于万历九年春抵达黄安,从此过着弃官为民,寄居外乡,“手不敢释卷,笔不敢停挥”,从事著书、倡导“异端”的新生活。
万历十年(1682),李贽在黄安耿家刻印苏辙的《老子解》,并在进一步研究《老子》书的基础上,撰《解老》二卷。从书中对一些问题的解释,可以看出他对于事物相互对立和相互转化的辩证关系有了比较明确的认识。万历十二年七月,耿定理死,使他大为悲伤,“寂寥太甚”,以致“全不知身在何方,亦不知欠少甚么”,深感“实难度日”,另一好友周思敬又“宦游中外去”。李贽“怅然无以为计”,本想到南京去,恰巧这时焦竑丁父忧,家中窘困,以故未能成行。而他与耿定理哥哥耿定向,所持观点大相径庭,关系很不相得,早有矛盾。这年八月,耿定向晋都察院副都御史,李贽有《答耿中丞》一文,曰:“天生一人,自有一人之用,不待取给予孔子而后足也。若必待取足于孔子,则千古以前无孔子,终不得为人乎”①,反对以孔子的是非作为判断是非的标准。在中国历史上第一个公开举起反孔旗帜。耿定向“重名教”,严守封建礼教,恪守孔孟信条;李贽“识真机”,反对封建伦理道德,要求个性解放,在黄安讲学时甚至破例招收女弟子,两人的关系势必由龃龉而成水火。十三年四月,耿定向再次升官,擢刑部左侍郎,自鸣得意,骄傲待人,使他们之间的矛盾趋于白热化,李贽决然离开耿家,寓居麻城。到麻城之初,住于维摩庵。不久,令人将住在黄安的家眷护送回闽,即于万历十三年夏天写信与耿定向告别。其中谈了他对教导子弟的看法和宁愿饿死也决不屈服、忍辱为门下之客的处世态度②。翌年,他以大无畏的斗争精神,写了《答耿司寇》一文,对封建理学家耿定向等人的思想行为进行了揭露。指出:他们之行事“殊无甚异于人者”,“种种日用,皆为自己身家计虑,无一厘为人谋者。及乎开口谈学,便说尔为自己,我为他人,尔为自私,我欲利他,我怜东家之饥矣,又思西家之寒”云云;“实多恶也而专谈志仁无恶,实偏私所好也而专谈泛爱博爱,实执定己见也而专谈不可自是”,言不顾行,行不顾言,“所讲者,未必公之所行,所行者又公之所不讲”。“反不如市井小夫,身履是事,口便说是事,作生意者,但说生意,力田作者,但说力田,凿凿有味,真有德之言,令人听之忘厌倦矣”①。李贽痛恨理学家的欺世盗名和虚伪行为,赞成劳动农民和商人言行一致的真实可爱,从一个侧面反映出他已经脱离了封建阶级意识的束缚,站到新兴的市民阶层一边。② 《焚书》卷四《豫约·感慨平生》。
③ 《续焚书》卷二《释子须知序》。
① 《焚书》卷一《答耿中丞》。
② 《焚书》卷一《与耿司寇告别》。
① 《焚书》卷一《答耿司寇》。
李贽还为商人大声疾呼,公开提倡“私有”、“谋利”,反对“无私”,曰:“夫私者,人之心也。人必有私,而后其心乃见;若无私,则无心矣”。“夫欲正义,是利之也。若不谋利,不正可矣”②。在资本主义生产方式已经萌芽的十六世纪后半叶,李贽的这些言论实际上是反映了新兴商人阶级反对封建专制压迫、要求独立发展的“图利”思想。这在当时是具有进步作用的。但他对理学的态度显然有些偏激。
万历十六年初,李贽离开维摩庵,孤身入麻城龙潭(龙湖)芝佛院,与僧无念等同住院里,“日以读书为事”。“所读书皆抄写为善本,东国之秘语,西方之灵文,《离骚》、马、班之篇,陶、谢、柳、杜之诗,下至稗官小说之奇,宋、元名人之曲,雪藤丹笔,逐字雠校,肌襞理分,时出新意。其为文不阡不陌,摅其胸中之独见,精光凛凛,不可迫视。诗不多作,大有神境”③。由于全心读书著述,以致“全忘其地之为楚,身之为孤,人之为老,须尽白而发尽秃也”④。同年夏天,因为天气闷热,头发秽不可闻,遂剃发以为常。李贽剃发本是无意的,并不是为了出家为僧。但这个无意的举动却给他带来一个好处,用“剃发以示不归”,可以由此而拒绝家属时时来逼他回乡。事实上,李贽从来没有受戒,没有认祖和师,虽落发而未为僧也。可是,在李贽剃发后,一些封建理学家竟然把他看作“异端”。“此间无见识人,多以异端目我,故我遂为异端,以成彼竖子之名”①。从此,李贽更加毫不畏惧地站在“异端”的立场上,以“我头可断而我身不可辱”的英雄气概,以哲学和历史学为阵地,同封建专制主义进行不妥协的斗争。
这年夏天,李贽编纂了第一部著作《初潭集》,计三十卷。因“初落发龙潭即纂此,故曰《初潭》也”。是书借评价历史人物与事件,给封建理学家以无情的讽刺和痛斥:“世之好名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能起名也。无用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济用也。欺天罔人者必讲道学,以道学之足以售其欺罔之谋也。”②李贽在不断被驱逐、被迫害的生活中所完成的最著名的三部大书《说书》、《焚书》、《藏书》,也均于这年开始编辑。其中,《说书》有一大部分是在这年完成的。此书系读书笔记,为他一生学问所寄。“因学士等不明题中大旨,乘便写数句贻之,积久成帙,名曰《李氏说书》,中间亦甚可观”③。
万历十八年初,李贽刻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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