乙亥讲演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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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世间一切皆属对待; 为恶固苦; 为善而思报酬; 即有得失厚薄来去人我之分; 有一分不相当; 即有一分痛苦; 倘所报有一分超过所施; 我虽一时满意; 对方即感不安; 不安即有取偿于我之意; 我又随之恐怖。所以世法不究竟; 苦终不得免也。世上一切苦之起因; 皆由惑; 惑即迷惑; 由迷惑而造作者曰业; 由业而感苦果。世上一切恶; 皆由迷起; 由迷而造作恶业; 以为无因果; 以为无人得知; 甚至强词好辩; 文过饰非; 假托自由; 都是大迷信者; 佛法因为你迷; 所以要你信; 信真实的; 不是信虚假的; 层层分析; 种种证明; 把所以迷惑的原因明白了; 始证到苦之根本所在。
  苦是无定义的; 譬如一间屋; 不过是中等设备; 富人见了; 感觉极不安适; 贫人却以为极乐。辣酱美味; 合于川滇之人; 小儿或以为苦; 但小儿习之; 又可转以为乐。可见苦之根; 在心的习惯; 心被外境所诱; 自己冤枉造成这个苦。但心如何而成此习惯耶? 由分别比较而起; 而分别好坏、善恶、顺逆、是非; 都由自己无始以来见惑所假定; 不问对与不对; 且执以为是; 以执着之坚固; 愈不肯放松; 久久习为定例而不肯动摇; 此为惑之总因。再以不合法之习惯与他事比较; 视一切皆不如我意; 遂成为痛苦。又分别心有大小; 痛苦亦有深浅; 以执着力之紧松; 成痛苦之久暂; 譬如小儿人事少; 分别少; 执着遂少; 痛苦亦少; 但小儿忽受打骂; 得重大刺激; 即不忘记; 因其执着力分别力强也。
  苦既无定义; 苦即可转而为乐; 苦之不能转者; 实是真苦。如何转法? 第一要知苦; 世人往往不信自己是个苦人; 所以肯修者; 皆已经艰苦备尝的人; 未来之苦; 世人往往不信; 譬如天晴时; 决不信有屋漏也; 非大智慧人; 不肯早下手准备; 是苦于不知苦耳。
  佛告人以苦乐法; 第一告人一切无常; 惟无常故; 一切不可恃。第二告人以究竟法门; 以世法不究竟故; 终必归到苦上去; 若使能了解一切无常; 则平日恃财者; 不因此而生贪恋; 教以布施; 欲其练习能舍; 无常之观念纯熟。平时先已空诸所有; 则临时骤来之苦; 庶有法抵抗。果应如何而可使其知苦断苦者; 惟有劝其发心; 发心者; 发明心之心也; 实地去信愿行; 不明白苦之根; 实在于心之不明; 所谓惑业苦; 根在惑上。而心之相貌; 实不可不知; 经云如实知自心; 佛说法四十九年; 只说此一句耳。
  我人既要明心知苦; 自不得不参究心之相貌; 要自己去问自己的心; 要他经过苦; 且要他知道苦; 证到由苦到乐的趣味; 方才可以解除人家的苦。破苦之法; 第一知苦; 第二忍苦; 第三解苦; 第四习苦; 第五空苦。具体修行; 应于下文正修分内明之。偈曰: 
拔苦应拔根; 拔根应知根。
知根在彻悟; 彻悟求明心。
明心在无得; 无得苦根尽。
凡人不入苦; 苦义安能得。
知苦即是转; 转苦苦若失。
苦乐本相对; 世乐即是苦。
苦乐两无染; 是名了生死。

    如何了生死
  苦义既明其根; 当可以言了生死矣。学佛人往往不明生死为何事; 总以未死前尚是生; 已死了始是死; 并且死了再不来; 便是真了生死; 如此说法; 真是盲人说瞎话; 连因果轮回的道理亦不明白。要明白生死的理; 先要明白是用什么东西来生死; 这个东西; 究竟是什么道理; 明白了生与死; 方才可以讲到了生死之法。报身是肉身; 本是生灭无常; 虽有亦属暂有; 毕竟幻化不实; 故名曰空。如到变灭时; 在凡夫视之; 自然是死; 在慧眼视之; 未死之前; 早已是死; 未变灭时; 亦早已变变灭灭; 更谈不到奇怪。至于不生不灭之性; 永远存在; 凡夫不能见; 遂执为非有; 慧眼人了了见性; 见其恒常不变; 更谈不到生死; 故云涅 生死等空华。盖已明白生死流转; 即是幻心流转。幻心流转如轮; 在六道尘海中; 忽上忽下; 曰生死海; 轮转不已; 曰生死轮。此幻心作茧自缚; 越缠越缚; 曰生死缚; 如梦之不醒; 曰生死长夜。佛出世度众; 只度这幻心; 使其由迷转觉; 曰了生死。了者; 了解也; 证于理也; 又了脱也; 使其不造因受果; 证于事也。此为人生唯一大事; 故曰生死事大。然则肉报身; 谈不到生死; 法性常存; 亦谈不到生死。只有幻心作怪; 因迷而认妄为真; 遂有轮转生死; 如知是空华; 不去当真; 即无轮转; 亦无身心受彼生死。不是造作出来的无生死; 因本性原来是无生死; 但凡夫不解生死之理; 圣人只好依幻说幻; 假定一个生死; 下根人不明生死; 只是怕死。小根人但求了生死; 以为确有个生死可了。大根人知生死不在肉报身; 只是幻心轮转; 幻心才是生死。上上根人; 却认识心不可得; 本来无生死; 亦无有涅 ; 第为众生故; 不偏于空; 不废于有; 要对之说了生死; 使其自悟; 知生死是我的迷惑幻心; 要了生死; 先了幻心; 心知为幻。幻灭即了; 是真了生死者。
  生死假名有二; 一曰分段生死; 乃舍弃其分段而另转一生死者。例如人死; 则抛弃此身之分段; 转为牛羊矣; 牛羊死; 则牛羊之分段身亦舍弃矣; 如是轮转; 名曰分段生死。二曰变易生死; 乃意境上之变易; 例如由凡夫至罗汉; 复转为菩萨; 乃属意转; 非是形迁; 及常寂不动地; 变易生死了; 乃名圆照湛寂; 方登佛地矣。
  总之分段身; 系随爱根而受生; 爱属何道; 即受何身; 爱起于幻心; 幻心由迷而觉; 不着幻境; 即无身心受彼生死。是先了分段生死; 再进而去其法执; 即了变易生死。我人所修必先明心见性; 证得根本智后; 再勤除习气; 方可真了生死。
  凡人生死; 先由生起; 先取境以为根据; 譬如人见一猪; 心中先生一个猪之影象; 印入脑海; 朝于斯; 夕于斯; 习之既久; 因圆果熟; 自然交会而变猪矣。若一切不立; 心中影象皆灭; 纵有诸景; 已知为幻; 过而不留; 不落痕迹; 外境既无所附丽; 性田即不起变化。十二因缘; 不外爱取而入生死; 根本乃在无明; 转无明即是觉; 觉知生之所以然; 即可了知死之所以然。未知生; 焉知死; 生既不有; 苦又何依。人若了知生死是无明幻心所造; 是理上了生死; 若实行修持; 求明心解缚; 痛除自己习气; 才是事上了生死。生死之事大矣哉; 生死这个东西; 就是无明幻心一念之动; 起了作用; 由微细而入粗分; 坚固成性; 习于不觉; 易入而难出。然天下无难事; 千里之行; 始于足下; 行者果能痛切生死为可怖者; 则当拔除其根; 先破无明; 然未知无明为何物; 又奈何? 以下当细释之。

    释  无  明
  无明者; 暗也; 迷也; 觉则明矣。无明指暗钝之心; 梵文名阿尾拉; 即贪嗔痴疑慢邪见六大根本烦恼所合成; 薰习缠缚; 如烟之迷目失明。考名相; 无明有四种五种乃至十五种之多; 分之过细; 反使行者疑为实有一无明; 思有以破之。不知无明即幻心妄执; 非有实体; 非同物之可破。若可破者; 则破后尚有相在; 如碗破; 则有破碗碎片在。此则不然; 以明与暗对; 不能并立; 明则不暗; 暗则不明。又如暗室; 见光则明; 光去则暗; 是以无明非可言破; 当云灭。迷人转觉; 迷灭觉现; 即非迷人。如人入梦; 不可谓醒; 及至已醒; 不可谓梦; 以醒则梦灭也。梦又岂可一分一分破耶; 是故开觉则无明灭; 未觉前仍是无明; 仍是生死; 惟圣凡同一有念; 幻心亦同起。所异者; 凡夫不知幻心; 不知觉照; 缘境自缚; 遂成为惑; 造业受苦; 落生死海。圣人知是幻心妙用; 随起随空; 渺无痕迹; 幻境幻心; 两不可得; 故超登彼岸。吾人对境能无心; 过而不留; 于藏识中; 种子空净; 即不能成果; 所谓生死种子断也。是以杀盗淫等身口七恶业肇始于贪嗔痴三意业; 名曰三毒; 此三毒; 又始于藏识种子; 此种子即系幻心执着; 妄将外境攀缘入藏; 积久养成。虽种子无量; 不外立我、对人、相对三种。于是善恶顺逆; 是非彼此; 种种比量纷起以为因; 贪嗔痴乃一切种子汇集所成以为缘; 层层推进; 至于杀盗淫; 为集恶之大成; 生死缠缚如轮以为果矣。若知一切是幻; 于因地心境双空; 即不攀缘入藏; 内无种子; 外无诸缘; 安能起发。如造爆竹; 中无火药; 纵有引线; 亦难炸发。至幻心之所以缘境引入者; 实由迷惑不觉; 认妄为真; 冤枉上当; 故曰无明。楞伽经云; 无明为父爱为母; 此言生死之根; 一切种子所自发; 故不可以不除灭之。

   释  业  障
  或曰无明固当除灭; 但业障深厚又奈何; 当反问曰; 业障是什么东西? 如实有这个东西; 应拿将出来; 彼必茫然。但如此之机; 在利根人; 原可一点即悟。愚钝人机尚不合; 必细细释之。曰业障即是汝之习气; 如懒惰人好安逸; 是其习气; 因此不能进于道。苦修人太偏执; 不能活泼; 是其习气; 亦不能进于道。或其人多疑思索; 我见横生; 是其习气; 更不能进于道。皆为恶业; 可以障道; 故曰业障。但业者未必一定是恶; 如修净业十善业等等; 皆为善业。业是造作意; 梵云羯摩; 言所作之事业也。有身业、口业、意业三种。此三种业; 向于善者曰白业; 趋于恶者曰黑业; 修世间法为有漏业; 出世法为无漏业; 入于非善非恶者为不定业。但修六趣者; 又为天业、人业、鬼业等等。由因至果; 缘满果熟; 习气深厚; 力强不复可制; 是为业缘业力。至不可逃免者为业果、业苦、业报。沉沦难出者为业海; 习气系缚不脱者为业系; 由此轮转不已者为业轮; 临死时忽现月轮; 照见一生善善恶恶; 万念纷起者为业镜。然此皆自心造作之定业也; 惟发明心地之人明白业由心建; 知心为幻; 业亦不有。一转即空; 是为不思议力。

    除业障之法
  根本在灭无明; 无明灭; 业障不销自销。但业障粗分者可见; 细分则不易察。佛法无巨细之分; 动念欲杀; 虽未杀; 如已杀等; 但此杀念; 一转即空; 空即清净; 只苦于不能转。故念起时若有我见情执; 不问巨细; 皆属业障。但除念不是断念、灭念; 只是转念。不转即住着; 住着即缠缚; 由杀意以至杀行; 皆因无力能转; 所以顺流而下; 不能挽救; 此为生死之根故曰情执; 皆可障道。业障深浅; 即是自己积习的深浅; 如易除的是业障浅; 难除的是业障深。又念头放得下的; 转得快的; 一照即空的是浅。如放不下; 转不动; 提不起照的便是深。虽然; 以要言之; 销业障一事; 非明因果不可; 能明白业障因地本是性空; 即是佛境。下根笨人不可与语也; 恐其不明因果; 不解真谛; 反误于空; 流入恶途; 故必以仪轨范之。戒勿纵逸; 徐开其般若之路; 劝其改脾气习惯; 待其机熟; 然后当机点破; ?